诱人的草莓
2017-06-26
草莓成熟的季节,我们来到了万盛黑山脚下鱼子岗的草莓园。
走进地里,我为那草莓所陶醉,为那飘荡的清香所感染:一株株草莓扎根在黑黝黝的泥土里,有的穿着嫩黄的衣裳,有的穿着粉色的红装,有的穿着玲珑的大红轻纱。在缀满了绿油油的莓叶下,果子向我透出诱人之色,向我招手示意。无论我是看还是不看,她都十分挑逗,将野性蕴藏在不动的裙摆下。有的则在叶子下面低垂着头,隐藏在最低处不让人看见。正像谦虚的成熟者绝不张扬,默默地少言寡语,而那些半生不熟的一瓶不满半瓶咣当的,却炫耀地张贴在最引人注目之处,醒目地招摇。
脚步轻轻踩在窄窄的田埂上,生怕碰坏了这又娇又嫩的小生灵。俯下身,只见一个个又大又红的草莓,红得亮晶晶的,艳得水汪汪的,形态各异,憨态可掬,美得醉人。我小心翼翼地摸着这些或圆或尖或长或短的果实,想摘又犹豫。摘与不摘间,草莓都暖昧地看着我,专情而自然。犹豫了片刻,我才小心翼翼地挑选了一个红透了的草莓,轻轻地摘下来,放在手掌里把玩。当我把草莓在衣袖上蹭了蹭,正准备往嘴里送时,朋友呵斥道:“别吃,还没有洗呢!小心中毒。”“这个不用洗,尽管放心地吃,因为从开始开花起,我们就一直没使用过农药,肥料也全部是农家肥,没有一点污染,生态的、环保的,绝对不会吃坏肚子。”站在梅园一角摘草莓的主人告诉我说。
一颗入口即化的草莓在我的掌心,暗香盈袖。我许久地凝视着它,想起曾经的失去,担忧眼前的拥有,脸上洋溢着幸福、满足、欢快。听了主人的话后,我用两个手指小心地捏起那颗鲜艳欲滴的大草莓,轻轻咬了一口,顿时,清馨入脾,其感觉是甘甜而不腻,鲜甜中带一点点的酸,鲜嫩而不沙,还有一股淡淡的奶油味口感好极了。
在我的记忆里,野草莓是一蓬一蓬地生长在小路边、田埂上、水涧旁的,是视觉、味觉最好的野果子之一。见到眼前这些鲜红的草莓,让我联想到小时候吃过的一种野果似乎与草莓有关。这种野果叫做“乌泡”,味道也是酸甜酸甜的,也是由一个个小红泡组成的,只是个头比草莓小了许多,我不知道这“乌泡”和草莓是不是近亲或是同类。
蹲在草莓地里,触摸着草莓的柔体,吻着草莓的芳香味,品着草莓的甜鲜,与大自然是如此亲近,与土地是如此接近,顿觉心旷神怡。梅园主人告诉我,普通的草莓呈圆锥形,上等的则呈立体的心型,极像一颗颗跳动的心。据我所知,在所有水果中,草莓可以说是最娇嫩而鲜活的生命。在中国历代古诗词名旬中,似乎觅不到草莓的踪迹。想必草莓的祖辈没有生活在中国境内。不然,文人墨客对草莓这般形色娇美的尤物肯定会大发感叹的。记得有位诗人写过一首有关草莓的诗,其中有这样两句:“酸甜的草莓放在姑娘的掌心,一份坦荡荡的阴谋。”这两行诗倒是让我明白,草莓原来在爱情中也是可以出场的道具。甜美的外型是草莓的最大特色,因而草莓被封为“恋之果”。
相对苹果、梨子之类的水果而言,草莓的确更能形象地代表爱情,代表爱情的多滋多味。很多水果以甜为主,而草莓不一样,草莓是一颗颗饱胀着酸甜的欲望,像鲜活的心脏一样跳动,赤诚而毫不保留地面对钟情于它的人。草莓成为爱情的符号,是它宁愿用毁灭生命来证实爱情中的单一性和排他性。只有懂得欣赏它的人,才会懂得欣赏和珍惜爱情。
也有人说,春夏是草莓季节,也是恋爱季节。因为当草莓应市时,离夏天就远了。当少女尽情展示自己的美丽时,青春和初恋都在这个时候悄悄走来。娇艳的猩红,开始深情地吻着每一个年轻的心。酸甜的草莓、和酸甜的愛情便蔓延开来……
400800 重庆市万盛作家协会名誉主席 罗昭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