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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7-06-26靳晓星仝话

商情 2017年13期
关键词:政府信息企业

靳晓星+仝话

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并购重组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对资源重新分配的重要途径。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它的经营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来源包括多种途径,其中的一种方式是规模的扩大,要想使公司做大做强并且在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那么需要该公司在市场上不断的进行并购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产业整合

一、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现状

(一)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发展进程及现状

上市公司在每个国家均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它是由一般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然后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其融资方面较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容易,并且对于融来的资金其支付费用相对较低。在此进程中,上市公司不断地进行并购重组活动以此来扩大其自身的竞争力。

并购中包括多种方式,其中包含的合并指组合成一个新公司。重组,指企业调整资产、资本、所有权人的结构,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目的是提高企业获利水平。从现实情况上讲,公司的并购重组就是产权、管理权的转移与再次组合,重新组合能够带来新的生产经验,从而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现有财富创造出更多财富的目的。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意义

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正处于转轨阶段,这段时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拥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例如在市场上,拥有盈余资金的公司可以寻找被市场低估但具有潜在升值空间的公司进行收购并重新组合,对其主营业务调整,使两个公司的生产质量达到1+1>2的效果,达成共同赢利并且发展,带动一国经济快速增长。

二、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外部存在的问题

政府对公司并购重组干预严重,产生的影响是不能发挥并购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最大优势。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上特殊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相当大的比例,并且法律规定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所以在二级市场上收购流通的股份很难实现控股。对于资本市场成熟的西方国家,公司在发生并购重组活动时,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只有经济发生波动和市场失灵时才作为调控者进行参与。其制度是让上市公司自主发展,结合需要和实际能力发生并购重组活动。然而我国政府在此项活动中呈现出双重角色。

(二)上市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来并购不同的企业,并购重组按目标大致分为财务型和战略型两种路径。

对于财务方面上的并购重组,上市公司选择目标公司主要是从财务角度考虑,其他因素如目标公司所在的行业、发展规模等不作为主要关注的方面。因为财务性并购重组只考虑短期利益,年底又是向投资者总结一年经营状况的时候,为了吸引投资者和增加企业声誉,当市场出现可以财务性并购重组时,企业往往会快速出击,抓住有利时机,通过买卖差价赚得利润,获取财务收益,使本年财务报表变得更可观,更吸引众多投资者。

三、對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解决对策分析

(一)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发挥政府协调职能

政府是一个拥有特殊行政管理权力的机构,应当以产业结构为宗旨,从宏观层面上指导公司的并购重组活动。我国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密切,公司在发生并购重组时因为有政府的参与难免会存在行政色彩。只有把政府和企业分开,政府才会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企业,成为服务型政府,企业也才能体会到脱离政府面临的经营风险,从而不断增强竞争能力,向着长远的目标发展。脱离政府保护的企业当面对危机时能独当一面,自己想办法解决困难,减轻了政府的压力,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不至于轻易发生经济危机。对于政企分离,我国新一届政府在领导人的带领下正在大力推广,企业方面逐渐交由市场运行,只有在市场调控受阻或我国政府想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向时,政府才成为主要方向引导者进行系列干涉。现在我国对此阶段发展力度正在加大,没有彻底分离,所以我国应加快实行政企分离制度,让企业按需发展,按需并购重组,这样我国企业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向着西方国家强大的企业方向发展。

(二)完善监管法律法规,监督企业信息公开

并购重组是将现有分散的产业进行整合,达到集中生产,增强核心竞争力等目的。这个过程中,若不存在较好的法律制度进行监督是不能自觉公平进行的。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我国应该对现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于有关公司间的信息要加大披露制度。信息是有时间价值的,时间越近的信息越值得信息应用人利用。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我国应该出台法律政策,强制上市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公开信息并加以确认。对于不及时公开信息的上市公司给予惩罚,根据违反的程度来制定惩罚措施。信息的及时性是在上市公司发生此类活动中,能够及时让投资者了解活动发生的过程,根据过程让投资者自行判断是否继续投资,避免了投资者经济受损。

同时也防止了上市公司突然将并购重组活动后的情况对外公开引起的股价大涨大跌,保证了股票市场稳步发展。对于可能会存在的一些暗箱操作,如关联交易,应该在《公司法》中明确列出法律规范,同时对关联交易的法律监管也要进一步完善,努力达到信息透明化。对于关联交易,我国是不鼓励大力发展的,若公司却要如此,考虑到未来经济发展也是可以进行的,但是对其监管要严格进行,防止因偷税漏税而发生关联交易。

参考文献:

[1]赵元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西南农业大学,2004.

[2]刘恩举.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探究[D].厦门:厦门大学,2002.

[3]王铭梵.上市公司并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贸论坛.2010,3:81.

[4]夏雪.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问题分析与金融.20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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