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
2017-06-22王勤余文祥
王勤+余文祥
[提 要]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但是当前党员民主监督中仍然存在不愿、不能、不敢、不会监督和抵制监督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党员主体意识淡化、民主素质不高、党务政务不够透明、曲解和误解监督、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监督保障不力造成的。为切实改进党员民主监督,要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党员监督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环境,调动党员监督的积极性;畅通监督渠道,提高党员监督的有效性。
[关键词]党员;民主监督;问题;原因;对策
[作者简介]王 勤(1963—),男,中共抚州市临川区委党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余文祥(1970—),男,中共抚州市临川区委党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三农”问题。(江西临川 344100)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四项监督义务。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各种党内监督形式的基础,具有直接性、广泛性、普遍性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全体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的民主监督作用,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党员民主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成效显著提高,巡视监督更是发挥了利剑作用。但是,党员民主监督还存在着弱化、缺失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分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主要表现在:
1.不愿监督。有些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感,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监督的主体,把党内监督看成是党组织、纪检干部和上级领导的事,主观上不想参与到党内监督中去。一些党员认为民主监督与自己的利益没有直接关系,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要不损害个人基本利益,一般不愿多管领导的“闲事”。有的党员认为,监督有纪检机关就足够了,而且自己人微言轻的监督起不了多大作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不能监督。有时一些地方、部门未能很好落实党员的知情权,普通党员对党务政务了解得不充分、不及时,对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不知晓,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3.不敢监督。很多党员认为自己只是普通党员,怕监督上级穿了小鞋,怕监督同级伤了和气,怕监督下级丢了选票,于是奉行“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和“报喜不报忧”的庸俗人生哲学,不敢履行监督职责。面对掌握着权力而且有广泛关系网和强大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多数党员根本不敢去监督,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和领导干部斗,监督领导干部,不仅不能“扳倒”领导干部,还可能会遭到打击报复,自己的利益受损。有的党员干部自身不正,存在违纪情况,心虚胆怯,更不敢去监督别人。
4.不会监督。部分党员有民主监督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而且想监督、敢监督,但是不了解如何实施监督。有的党员行使了监督权,却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因为他们在监督程序和行为方面选择失当,而使监督流于形式。还有极少数党员不能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没有做到依法依规监督,其监督行为出现了无序化。
5.抵制监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官僚气息严重,把民主监督看作是束缚自己的紧箍咒,听不进不同意见,排斥其他党员的监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上级监督视为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成过不去,把下级监督当作不尊重,因而自觉不自觉地抵制、压制或逃避监督,甚至对监督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有些“一把手”片面地認为监督是挑战自身的权力和权威,因此对监督有所抵触。少数领导干部自身不干净,怕被“揭伤疤”,担心党员一旦监督就暴露了自己的问题,所以想方设法逃避党员监督。
二、党员民主监督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党员主体意识淡化。有些党员只把自己作为监督的客体,认为只有组织才有监督的权力,而忽略自身也是监督主体的事实,缺乏作为一名监督主体应该具备的责任意识与自觉性。
2.党员民主素质不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少数“一把手”的民主意识淡薄,没有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喜欢凭借自身掌握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搞家长制、一言堂,以致对其监督无从谈起。不少党员对自身拥有的民主权利认识不足,自觉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不强。有些党员自身素质不高,又不熟悉程序,不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
3.党务政务不够透明。虽然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已作出了规定,但它们没有真正按照制度规定规范地运作,透明度低,很多党政政策和信息都没有及时准确发布,导致党员进行监督无从下手。
4.曲解和误解监督。部分党员认为监督就是故意和别人过不去,不仅是“找茬”更是“添乱”,会影响集体的团结和耽误工作效率。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信任和监督的关系,认为监督是对其不信任,信任就不需要监督,于是不愿意受到监督。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觉得,监督就是“找毛病”“挑刺儿”,就是向自己找麻烦、挑战示威,所以千方百计抵制、逃避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监督举报者。
5.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封建文化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历史沉淀下来的“官本位”“家长制”“崇尚特权”等腐朽思想始终存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这种传统的观念和思想作祟,使得部分党员干部产生凌驾组织和群众之上的观念,面对上级监督以“对我不信任”为由不情不愿、躲躲闪闪,以“不支持自己工作”为由对同级监督百般刁难,把下级监督视为“麻烦制造者”而想方设法逃避,甚至对下级监督进行打压报复。部分党员受到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认为历来是“官官相护”“民斗不过官”,便不敢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6.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少数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或者存在权力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所以既害怕党员监督自己又不敢监督其他党员。
7.监督保障不力。一是监督办理情况反馈不到位。有些党员反映,自己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采纳、如何被处理以及取得的成效怎么样,得不到任何信息反馈,久而久之,就失去监督的兴趣和耐心。二是党员行使监督权容易遭受打击报复。党员行使监督权,常常是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意见,或者据实检举揭发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往往给领导干部带来被动、不利甚至威慑,因而很容易遭到领导不提拔、不重用、百般刁难、横加迫害他们的打击报复。三是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一方面对于监督客体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一定的震慑力和警示性;另一方面对于监督不力和监督缺位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追究和责任连带机制界定不清,难以保证监督主体切实地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1]。
三、切实改进党员民主监督的对策思考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党员监督的自觉性
1.教育引导所有党员担负民主监督的政治责任。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使所有的党员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党内监督中党员是主体,党内监督没有“观众席”,没有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党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把加强民主监督的责任真正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普通党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同样有着依纪依法监督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的权利和义务[2],因此要增强责任意识,撇掉“人微言轻,作用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等错误观念,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每个党员不仅是监督者而且是被监督者,都要认真行使监督权,都要自觉履行监督与被监督的义务。每位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就能做到既不怕受监督又敢于监督他人。此外,要加强培训,使广大党员提高民主素质,了解党内监督的基本知识,提高依法依规监督的能力。
2.教育全体党员全面正确地理解党内监督。通过学习教育,要让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条例》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党内监督是“找毛病”,更是爱护,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使党员干部更好地成长。党内监督是敢于碰硬的事,更是光荣的事,敢于履行党员监督职责的人,敢于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人,最终会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3]。“信任不能代替监督”[4],信任不是不要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监督也不是不信任干部。所有党员只有如此理解监督,才能增强接受、开展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勇气魄力。
3.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通过教育引导,要使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4],“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5]。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条例》,主动把自己用权履职置于党员监督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让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面对监督约束和批评建议不回避退缩、不以势压人。”[2]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摒弃“官本位”“家长制”和特权等封建腐朽思想,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做到“察纳雅言、从谏如流”。
(二)营造良好环境,调动党员监督的积极性
1.进一步密切党内的干群关系。党内的干群关系平等、融洽,会给党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创造良好的氛围,党员有什么意见、建议和想法也愿意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讲。反之,如果党内的干群关系紧张,甚至搞成了猫鼠关系,普通党员见到党的干部就发怵或反感,那党员有什么话就不敢讲或不愿讲了。[6]所以,必须进一步密切党内的干群关系。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应以平等态度互相对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克服官僚主义和家长制作风,多倾听普通党员的呼声和意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创造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宽松环境。强化党内监督,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在全党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政治监督环境,打消党员干部怕自我批评丢面子、怕批评上级穿小鞋、怕批评同级伤和气、怕批评下级丢选票的思想顾虑。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表率,敢于坚持原则对他人的缺点和错误进行批评,同时以足够的勇气进行自我批评,以宽阔的胸怀接受他人批评。
3.建立健全党员民主监督制度。要加快构建有效管用的党员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创造党员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以激励和约束广大党员自觉加强监督、接受监督。
4.完善和落实党员民主监督保障措施。一是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遵循《党章》《条例》明确提出党员要履行“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4]等义务。这些义务也是党员的权利。因此,目前保障党员监督权利,就要将《条例》规定的党员履行的监督义务落到实处,激发党员自下而上的监督力。二是切实保护依规依纪履行监督职责的党员。为了确保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为检举控告者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决不允许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组织和人员;“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5]“对于因进行民主监督而权益受到损害的党员,要完善救济途径,切实予以保护。”[7]三是完善和落实惩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党员民主监督结果运用力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确实存在着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要坚决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监督的威慑力。对监督不力、监督缺位的党员和不接受监督的党员,都要依规追究其责任。对查办、处理党员监督意见态度不认真、不负责、答复不及时的,对处理党员监督事件时存在违法和不按程序办理的,对举报保密工作执行不力的,党委、纪委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问题严重性质恶劣者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侵犯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干扰妨碍监督、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4]。当然,在保障党员监督权的同时,“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誣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以防止少数党员对监督权的不当使用,切实发挥党员民主监督的正效应。
5.抓好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为支持、鼓励党员民主监督,要把党员民主监督的先进典型树立起来,并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此带动全体党员大胆实施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还要广泛宣传报道党员民主监督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助推全党关心、支持党员民主监督良好风尚的形成。
(三)畅通监督渠道,提高党员监督的有效性
1.拓展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渠道。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保障党员知情权。党务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地运作,及时更新、准确发布党务政务信息。不断加大党务公开力度,既充分利用党内文件、党内会议等传统形式,又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如党建网站、党务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并加强党务公开的考核和检查,落实好党员知情权。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管好用好官微、公众号、客户端等政务公开的新媒体。
2.创新党员民主监督参与渠道。畅通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各类监督的渠道。根据实际,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等方式,为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打开方便之门。
3.增强党员民主监督互动渠道。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尊重党员民主监督,切实改变党员民主监督中信息单向流动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理党员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且以适当的方式向其反馈处理情况。对处理结果应当公开的,要依法依规公开[7]。另外,对于被监督党员应当保障其申辩权、申诉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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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丹,张明,赵淑芳.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的途径[J].党政干部学刊,2016,(12).
[3]邵景均.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J].求是,2017,(6).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N].江西日報,2016一l1一03(A3).
[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N].光明日报,2016一l1一03(05).
[6]艾国.为党员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创造适宜的环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3,(7).
[7]袁曙宏.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N].学习时报,2016一l1一l0(01).
[责任编辑:上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