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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案例研究

2017-06-20岳臣付烨

学会 2017年4期
关键词:中国科协评议职能

岳臣 付烨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创新,行政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国科协启动了首批试点工作。本文以中国科协首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的标杆学会一中国化学会为例,从承接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的缘起和重要环节、经验收获等方面进行分析,梳理总结科技社团在提高政府部门职能转移信心、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全面改革、提升专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方面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移科技社团

中国化学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建立,有利于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和规范建设。

201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推动全社会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和“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科技类等社会组织,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相关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并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八大”上指出,要积极引导支持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化服务职能。李源潮同志在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高度对认识扩大试点的重要意义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4年,中国科协首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中,中国化学会因圆满完成了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得到了高度评价,不仅成为中国科协“承能”范例,同时也成为科技社团承能工作的标杆,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一、中国化学会简介

中国化学会成立于1932年,是由45名中国化学家自愿发起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中国化学会是从事化学或与化学相关专业的科技、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注册登记的学术性、公益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发展化学科学技术的重要社会力量。中国化学会现有个人会员4万余人,团体会员单位40余个,个人会员中有两院院士、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和学生。中国化学会有7个学科委员会,24个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下属有组织、学术交流、国际事务、化学名词、科学普及、编辑出版、化学奖励、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

2012-2014年,在中国科协支持学会创新骨干工程“学会能力提升专项”一期项目支持下,学会得到了空前发展,较好地实现了“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国内领先的学术团体”的目标,综合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中国化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背景

(一)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背景

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国科协分别于2013年7月和10月向中央领导提交了《关于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若干问题的请示》和《中国科协关于近期推进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报告》。2013年下半年,中国科协就所属全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发函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并于2014年6月启动了首批试点工作,将全国学会30个项目列入试点培育。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扩大试点工作中,有69家全国学会承接了21个政府部门转移委托的87项职能。

(二)中国化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缘起和基本情况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具有督促、检查、总结、促进和激励作用,促进了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与发展。自1990年起,评估制度历经20多年不断完善,已经成为保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原始创新性研究,促进国家重点实验室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

2014年,中国化学会作为中国科协首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学会,承接了科技部委托的化学领域2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5年的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实验室健康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实验室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学会“承能”的前提是政府部门“放能”。此次中国化学会能够获得评估化学领域2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机会,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一直评估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国家基金委因为成本问题不愿继续承接;第二,化学会负责人认为这是学会承能的契机,中国化学会一定能做,而且能做好,从而赢得了中国化学会与科技部接触的机会;第三,中国化学会充分展示学会实力,最终赢得了“承能”机会。2014年2月14日,科技部负责处室第一次对化学会进行考察,中国化学会根据科技部相关处室要求,积极上报议事程序、机构名单等能证明化学会能做好此事的材料,并主动与科技部沟通,最终确定由化学会承接此项工作。

中国化学会与之前评估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国家基金委相比具有如下优势:一是中国化学会的工作更加主动;二是中国化学会更注意节约成本;三是中国化学会是第三方社会组织,更能保证评估的公平与科学。

(三)“承能”重点环节

第一阶段:确定任务,树立信心。2014年5月7日,中国科技部基础研究下达了关于2014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计划的通知,确定2014年度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化学会承担并接受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名单。

第二阶段:建立制度,保障评估工作规范化运行。中国化学会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制定了《2014年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方案》,并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评估方案的制定、评估程序的安排、评估专家的确定,以及评估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决策。

第三阶段:评估实施,重点是处理好规范与实际操作、科技部与专家学者之间的关系。评估分为初评、现场考察、综合评议、评估总结四个阶段。

(1)初评阶段。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参评人员、邀请评估专家。

(2)现场考察。检查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设置,考察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共享,个别访谈,深入了解实验室实际运行管理情况,形成现场考察报告。

(3)综合评议。综合评议专家组对所有实验室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确定重点评议实验室,并对重点评议实验室进行评议,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4)评估总结。发挥第三方优势,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结果。三、中国化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经验总结

(一)主要收获

1.树立了大局觀、全局观。学会通过和政府部门合作,树立了大局观、全局观,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会员打下了基础。

2.增强了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完成承能项目,增强了科技工作者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更愿意成为化学会中的一员。

3.规范了办公流程,提高了学会专职人员职业化水平。在科技部的监管下,承能项目的实施更加规范、科学、有效,提高了秘书处职业化水平。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1.不被信任。学会一贯被认为是喝茶养老的地方,也从未正式进入过政府部门的视野,因此政府部门对学会不了解,也没有信心,始终抱着怀疑、试探的态度。

2.规则和实际操作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实质上是代表科学家群体的学会决策层和科技部之间的矛盾。比如在初评阶段,《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要求按学科领域相近的原则分组进行,但是考虑到按学科领域分存在不好分、不公平的情况,因此学会决策层强烈建议不进行分组,一度使评审无法进行,只能相互妥协,灵活处理。

3.时间紧、人手少。由于科技部前期考察学会时间较长,等确定由化学会承担评估工作所剩的时间就不多了,再逢化学会年会,人手严重不足,只得临时聘用了2名工作人员。

(三)经验总结

1.发挥第三方优势是基础。评估后,学会提出了“建立实验室尤其是实验室主任之间的常态交流机制;从‘国内领先迈向‘国际一流,实验室需加大国际视野,注重实验室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和文化建设;实验室在化学领域和社会的认知度仍待加强”等具有针对性视角独特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社会认知度有待加强,学会建议建立化学领域实验室集中宣传展示、资源汇集共享和重大信息发布平台,以加强实验室整体显示度,提高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程度。这些建议从独特的社会团体视角出发,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得到科技部的赞同。

2.健全体制机制是保障。为稳妥、有序地推动工作进展,确保评估高效、有序进行,学会根据中国科协统一部署和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要求,制定了科学细致的工作方案。中国化学会专门成立了由理事长领衔的领导小组和秘书长领衔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安排评估程序、确定评估专家以及评估过程中相关事务的决策;工作小组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推动日常工作。学会专门成立评估办公室,负责各项文档的起草与发放、对外联络、专家落实、会务安排、文档保存、资料核查以及财务出纳等各项工作。评估整体安排紧凑、有序,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相互呼应,确保了评估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3.遴选专家队伍是关键。初评按照物化、有机、高分子、分析、无机、化工6个领域邀请专家,每个领域邀请5名专家,另邀请管理专家3名,保证了科研领域的公平。33名专家来自24个科研单位,同时充分考虑产业界代表,具有良好的地域和单位代表性。

综合评议的30名专家中,有16名两院院士,3名“千人计划”专家,4名产业界专家,其中还包括来自中国香港和海外的专家。既充分体现了评估组成的多样性和代表性,也为评估扩大了角度和视野。

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环节既相互独立,又保证初评和现场考察情况在综合评议上得以充分阐述。综合评议规定,若有5个以上专家对未现场考察实验室的初评结果提出一致的不同意见,经由提出不同意见的专家和专家组组长书面确认后,可将该实验室与参加现场考察的实验室一起进入重点评议环节,此举着重加强了综合评议环节的独立性和专家的权利。

结果显示,独立评判且评判形式不同的初评和综合评议,在最终统计排序上表现出良好的一致性,既体现了专家的评判水平,也证明了本次评估的科学合理。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有关建议

(一)增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主动意识、服务意识

要充分认识到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对学会的积极意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既是对学会深化改革成效的检验,也是学会发展的良好机遇。学会要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主动意识,对科协开展的承能项目积极响应,也可以有效地利用学会资源,尤其是理事会层面、挂靠单位等资源优势,主动获取承能机会。同时,在承能过程中要明确自身定位,增强服务意识,既要与转移职能政府部门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又要以耐心、周到、细致的服务打动参与专家,了解评估对象的需求,提高专家的参与度。

(二)治理结构和方式现代化,提高创新和服务能力

着力推动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全面改革,真正实现理事会负责尽责,加强会员发展与服务,推进办事机构实体化、职业化、规范化运行,从根本上激发学会活力,树立可负责、可问责、接得住、接得好的学会形象,提升专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家”的优势,增强学会凝聚力、影响力

学会作为科学共同体,理应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发声的平台,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因此,只有在日常工作中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为会员提供“家”的体验,才能在承能项目中广泛调动专家资源,为完成承能项目提供人才智力保障。同时,还要通过理事会层面建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用,保证学会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上树立讲政治、顾大局的正面形象,增强政府部门转移职能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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