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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油饼里的人性光辉

2017-06-19

东方剑 2017年4期
关键词:阿大葱油饼执法者

◆ 沈 栖

葱油饼里的人性光辉

◆ 沈 栖

家住小弄堂的陈阿大是残疾人,为生计,他在弄堂口设摊做葱油饼已经几十年了。2016年9月27日,“阿大葱油饼”因证照不全被区监管部门叫停。然而,区监管部门对此并没有一罚了之,一关了之,而是主动帮助陈阿大重新选址并协助他办理了证照,让其于翌月28日老店新开。

像原先“阿大葱油饼”这样的无证“弄堂美食”,在上海并不罕见,相关部门也曾屡次整治取缔,但“前脚走人,后脚设摊”。何以故?一方面是市民对这些“弄堂美食”认可且有需求;另一方面,无证餐饮一旦取缔,“阿大”们将失去经济来源,生存无保障。黄浦区监管部门经过反复调研,按分类分层监管的要求,探索出“备案纳管”的管理模式,即:对暂时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卫生要求达标、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小餐饮,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备案,发放临时经营公示卡。如“阿大葱油饼”等一批“弄堂美食”如今堂而皇之做起了生意。

取缔无证经营,于法不悖。但是倘若清除一批类似“阿大葱油饼”的“弄堂美食”,相当一部分市民(尤其是上班族)早餐将受到影响,更使得原本经济拮据的“阿大”们难以维持生计。黄浦区监管部门采取“备案纳管”的举措,既严格了法规、规范了经营,又给弱势群体一条生路,让“阿大”们在阳光下经营,以体现公平公正的社会正能量。“阿大葱油饼”的老店新开,给出了一个“何为人性化执法”的现实样本,值得点赞,值得推广!

我们知道,严刑峻法并不是文明社会的表现形式,但在某些人的野性得以有效驯服之前,严明的法律惩罚却是导向文明必不可少的手段;法律的惩罚尽管面目可憎,但可憎亦可惧,这使得法律成为了文明更为可靠的守护者。作为执法者,他既要有严格执法的一面,但同时也要有人性关怀的一面。设若执法者摒弃后者,执法充满戾气,动辄施暴,小小的愤怒星火都可能点燃成大大的群殴事件,甚或闹出人命,这类或执法者身亡或小商贩毙命的悲剧,见诸报端还少么?

多年来,我们这个社会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人们的同情心却渐渐地被冷冰冰的责任防范意识所淡化、所淹没,法治的真实含义也渐渐地被一些行政滥权施虐行为所误读、所曲解。“法律是无情的”这句在所有诉诸法律的案件中被最为广泛援引的“经典”语句使人们将“法”与“情”截然地分开了,似乎像“善良”“怜悯”“人性”这样一些富有情感的言辞举止不应该出现在涉法行为中,尤其是不应该出现在执法者身上的。这无疑是一种执法理念的误区。毋庸置疑,作为执法者,必须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唯此才不会徇私枉法;但同时也必须具有人性关怀的职业伦理,唯此才能保证他们以强烈的责任心去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不可否认,法与人性关怀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不能混为一谈,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执法者如城管部门的基本使命在于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压力,推动社会稳定有序发展。而一个稳定有序的法治社会,也一定是一个“以人为本”、颇具人性关怀、合乎道德规范的“善治”社会。必须指出:注入人性关怀元素的司法也更能被群众所接受,从而增强司法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种下“和谐”的种子。恰如苏格兰司法大臣麦克阿斯基尔所说:“人性关怀体现了我们所遵照着生活的信仰,忠实于我们作为一个民族的价值。”可以断言,把人性关怀作为“生活的信仰”和“民族的价值”,如此的执法便是理性的,如此的社会便是成熟的。“阿大葱油饼”老店新开的实例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发稿编辑/张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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