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音乐通感体验的实践与感悟
2017-06-10梁华
【摘要】音乐教学中,如何更好地发挥通感的作用,彰显音乐实践活动的价值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要让学生在音乐教学中获得通感体验,教师可以从“培养学生听的能力”和“处理好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两方面入手。
【关键词】音乐通感体验;听觉;感性体验;理性认知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33-0049-02
【作者简介】梁华,江苏省镇江市教育局教研室(江苏镇江,212000)音乐教研员,高级教师,镇江市学科带头人,苏少版《音乐》教材副主编。
在音乐教学中,以“通感”为基础的音乐体验活动是音乐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注重音乐课程“实践性”“人文性”“审美性”的同时,力求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丰富学生的想象。目前,对于“音乐通感体验”已有许多富有实效的实践和研究,但如何进一步深化,如何更好地发挥“通感”的作用与价值,仍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体验活动由外向內,培养学生听的能力
要让学生获得真实有效的音乐通感体验,教师需要特别重视其听的能力的培养,因为学生只有在听的过程中,融入想象、情感、思维等心理活动,才能获得丰富而深刻的音乐通感体验。
“听”作为体验和表现音乐不可缺少的能力,主要可从激发想象、集中注意力、发展记忆能力三方面进行培养。
1.激发想象。
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将教学与学生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创设生活化的情境,用儿童的语言启发学生。如:指导一年级学生演唱苏少版《音乐》一上《小树叶》时,教师应将树叶飘落的情景与歌曲的力度、速度、旋律、节奏、内容等相联系,并进行音乐化、艺术化的呈现,让学生入情入境。学生有了音乐意象,参与视觉、听觉、动觉、声觉联动的音乐体验活动时,理解和表现起来就会更主动、自然,更易产生共鸣。
2.集中注意。
小学生生性活泼、好动,他们参与音乐通感体验活动时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游离于音乐之外,出现纪律涣散等情况。教师从接手班级的第一天起,就应注意用不同方式强化“听清楚、想清楚再动”“安静听老师说话”等要求,并通过相关教学活动,让学生集中注意力。如:富有挑战性、循序渐进的活动,让学生不得不注意;运用“抑制—呈现”的方式,在演唱、演奏、律动、听赏过程中适时停顿,并穿插“静默表现”和想象等活动,看似无声,实则有声,音乐会在学生的脑海中再现或继续。
苏少版《音乐》教材中,音乐通感体验活动的设计就体现了对学生“听觉”和“注意力”的培养,教师可以从中获得启发。如:二上歌曲《白云》中,就有按照色块提示跟教师(同学)接唱曲谱的建议。此活动就是“抑制—呈现”方式的体现。教师演唱时,学生要在心中默唱,并提前想好自己接唱的内容和柯尔文手势,这样才能接好、唱好,实现听、唱、做手势的联动。
以上体验活动从设计之初就考虑了学生学习和音乐审美的心理规律,“以变凝神”“因变激趣”,只要组织得当就会有好的教学效果。反之,如果音乐通感体验活动不关注音乐作品的特点,总是一个动作做到底,一种节奏奏到底,一种曲调唱到底,学生就会产生疲劳感,不能集中注意,出现“有口无心”的情况。
3.发展记忆能力。
听的能力形成的基础之一就是音乐记忆。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指出,他的音乐课程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使学生能将运动和声音的感觉“内化”,也就是记忆运动和声音的感觉,补充和完善已有的感觉,使之保持在大脑中。试想,如果学生没有对“拍的匀速运动”和“重音变化”的感觉记忆,他们怎么去体验和表现节拍、节奏及音乐的微小变化。
苏少版《音乐》教材在小学低年级,几乎用了一年的时间反复使用格子图谱,并基本使用四分、八分节奏,这就是为了提醒教师要视、听、动结合,不断培养和巩固学生对“恒拍”的感觉记忆,从而为学生节奏感的形成奠基。
通过音乐通感活动发展学生的音乐记忆能力,应注意教学方式的灵活性、生动性,要综合运用无意记忆、有意记忆和理解记忆,让学生多感官协同,在心中积累丰富的音乐听觉、动觉和视觉感受。
二、体验活动由感性起步,重视感性与理性的结合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具有非概念性和无形性的特征。音乐作品通过人的感觉和感性心理活动,唤起个体的通感记忆、经验,从而产生情感共鸣。因此,小学音乐教学应遵循“体验为先”的原则,学生应早早地参与音乐通感活动,并从中逐步积累音乐感性经验、联觉经验和自我情感体验。
如果说对音乐的感觉是音乐审美的开始,那么对音乐知觉的过程则是音乐审美的深化和提高,从感觉到知觉即是从感性认识升华为理性认识的过程。
比如:进行四分、八分的节奏教学,我们从让学生“跟随四分、八分节奏的音乐做律动游戏”开始,继而听动结合,通过身体直接体验四分、八分节奏,这样的方式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起步。反之,如果我们一开始就拿出两种节奏谱,哪怕是图形谱,然后告诉学生两种节奏的名称和时值关系,继而让学生通过拍手、奏乐去区分,这种试图先让学生搞明白、再表现的教学顺序即使看上去有视、听、动结合,却还是会“吃力不讨好”,因为,教师一开始就用概念化的解说和分析将学生带离了感性活动。学生学习节奏更重要的是节奏感的建立,而不是知道概念。
当然,如果教师止步于比较理想的起步,那么学生也不会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节奏感。我们需要继续前进,引导学生在体验的基础上找到两种节奏的区别,并适时运用音乐符号,强化声音和运动的记忆,同时在视觉的辅助下加深学生对抽象节奏时值的理解。经过这一过程,相信学生对四分、八分节奏的印象就不会停留于感性体验上,而会向理性认知转变。既有感性体验又有理性认识,学生对节奏的把握会更全面、深刻。
当下,音乐教育家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教学理念与方法,已被很多教师运用于音乐通感体验活动中,但我们往往只关注如何根据音乐要素的特征设计动作,如何引导学生跟随音乐更好地“动”。其实,在体态律动教学理念中,达尔克罗兹对音乐学习过程的思考并不仅停留于听—动—感受(感觉)。他认为音乐学习应遵循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即听—动—感受(情感体验)—感觉—分析—读谱—写谱—即兴创造(表演)。这个感性和理性相结合的过程启发我们:听觉、动觉、视觉,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在音乐学习中应该是交织、综合在一起的,要进入音乐,“听到、看到、做到、想到”应实现四位一体。
最后,“音乐通感体验”是一个有趣而复杂的话题。因此,我们的相关实践、研究还需要由表及里、触类旁通、不断深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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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叶丽慧,单森权.“实践了”不等于“体验了”——走出音乐体验教学的误区[J].中国音乐教育,2015(6):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