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生优势化解外部风险
2017-06-10芦恒
芦恒
摘 要:新世纪以来,伴随着单位社会的转型,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的衰败破产,部分老旧单位社区呈现出棚户区化、居民异质化、底层化等特征。国内已有研究大多从“外部性”、“问题性”角度入手,较少关注社会转型带来的多重风险性对于社区治理的重大影响,对社区自身具有的、抵御风险的“内生性”优势重视不足。“社区抗逆力”视角立足于社区风险危机管理与预防,分析社区内部居民的风险应对能力、社区认同感、公共参与行为等主体性优势,同时挖掘家庭以及社区分权动员结构等社区内部环境优势,再配之以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外部力量支持,形成一整套衰落社区重建以及抵抗风险的治理框架。这种思路有利于探索中国单位制度变迁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辩证意义,也利于我们有效继承单位社会传统,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
关键词:社区抗逆力;单位社区;风险危机管理;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6-0071-10
作者简介:芦 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吉林 长春 130012)
近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巨大的社会转型。我们不能将其视作一段非连续的过程,“单位制度”作为当初重要的工业主义安排以及社会治理体系、形塑中国城市转型和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对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依然意义非凡。与单位制度相伴生的大量单位社区,在转型大潮中逐渐陷入“衰败化”、“杂化”、“贫民区化”,成为社会治理的“真空地带”。现有研究多采取“问题视角”,将变迁后的单位社区视为“非清除改造不可”的城市顽疾,抑或完全依赖行政、公益等外部资源进行支援的“被动社区”。此类“问题式”和“被动式”治理思维带来的是外部改造之后的社区居民原子化严重、参与动力不足等公共性危机。鉴于此,本文尝试运用“社区抗逆力”的思维破解困境,强调从“正向”和“内部”角度摒弃先入之见,挖掘单位社区面对社会转型风险时的自身优势和内在动力,最终与外部的政策支援互相配合,实现城市社区的良性治理。
一、后单位时期单位社区的变迁与困境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深入发展,作为中国特殊社会制度安排和社会结构的“单位社会”,因其变迁过程体现的复杂性、连续性、多样性,成为无法忽视的课题。在当前城市社会中,特别是在一些老工业基地,仍然有大量围绕棚户区产生的拆迁矛盾、贫困问题。大部分棚户区的“原型”是单位时期国有企业职工集中居住的“单位大院”。该词汇是单位时期独有的叫法,其独特之处首先在于其“大”:多由大中型国有企业在城市远郊按照土地单独划拨规划而成,其面积规模较大。更具特色的在于其特殊的“院文化”。“院”是中国古代独特的空间形式,由四周院墙“合围”而成的生活空间也具有浓厚的“家氛围”,成为中国家文化的组成部分。人们在“院”这种传统形式空间内可得到生活、工作所需的几乎所有资源。1以一汽为例,“街坊组成了厂前生活区的基本单位,在总体布局上强调轴线对称,街坊由四条道路包围。住宅沿街周边布置,围合而成一个内部庭院,内部庭院较为宽敞,不受外界干扰”2。“单位”首先是生产组织体系,给予成员以一种“稳定的工作感”;同时也是社会组织形式,以“家”的形式和文化凝聚成员,形成以业缘为基础的“家园感”。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后国企深化改革,作为“单位大院”母体的“单位”本身在性质和功能上出现了变化——行政动员分配体系与经济生产体系分离,社会保障与社会功能分离,组织体系与家文化分离。为此,大部分单位大院尽管仍然保持“外观”上的“大院”,社区内部却出现了困境。
其一,衰败化。棚户区改造仍然是当前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李克强总理2017年年初还在强调,城市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拉动有效需求等发挥着重要作用3。在东北、西北等老工业基地,大量城市棚户区前身为国有企业的“单位大院”。以沈阳为例,“随着部分企业单位倒闭破产或转属转制,其自管的房屋维修责任单位消失,导致房屋年久失修。作为老工业基地,沈阳的弃管小区问题尤为突出。沈阳市城区共有弃管住宅区1502个,占44.4%,人口165.5万人,占总人口的32.7%”4。破产企业本身完全不能维护其基本的公共设施,无法完整提供公共服务,再加上低收入的居民负担不起物业费用,市场化运作的物业公司也不愿接管,导致社区衰败化。
其二,内部异质化和阶层分化。1998年,国家正式取消单位福利分房制度,居民住宅货币化,单位内部居民也依据个人购买能力开始分化。一部分居民买断单位房产权,有的还购买了其他商品住宅,逐渐搬离原来的单位大院。有学者称之为“过滤现象”,即“以高收入家庭迁居为导向的迁居与住房周转过程”5。实际上,这是一种社区内部阶层分化:一类是居民的“主动过滤”,即家庭通过迁居、更新或改建住房来适应环境变化。另一类是未迁居居民因邻里质量和邻里结构变化导致的“被动过滤”6 。“过滤”之后的单位大院居民可分为:(1)迁居居民。主动迁居居民具有较高的经济能力和社会资源,在其购买新房后,原来的单位房被出租,成為“食租阶层”。(2)“拆迁房食利者”群体。此类群体在棚户区拆迁计划之前几年得到消息,提前购买获得产权,平时出租给外来居民,拆迁时获取赔偿款。(3)未迁居居民。此类居民在单位时期多为底层岗位的工人,收入低,因此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也比较低。(4)外来低收入城市居民。在城乡接合部的单位棚户区,也有部分来自其他拆迁棚户区居民临时过渡居住,他们在房屋回迁之前没有能力住在市中心,只好租住在低租金的未拆迁棚户区。(5)外来农民工。衰败的单位大院的租金相对较低,吸引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该群体在客观上收入较低,缺乏城市居民类似的社会保障。另外,外来农民工在社区内部口碑欠佳,往往被本土居民视为单位大院走向衰败的原因之一,部分本土居民将单位辉煌到衰败形成的强烈落差感导致的怨气撒在农民工身上。两者鲜有互动交往,甚至充满敌意。由此可见,社会转型后单位大院在社会结构方面体现出特殊性和复杂性,其治理思维必定异于商品房社区,须结合实际情况转换思路,实现单位社区的社会治理创新。
二、社区抗逆力:社会风险危机管理视角与社区治理
如前所述,随着单位体制的深入改革,以单位大院为代表的单位社区经历了巨大变迁,除了部队、高校等单位,“单位办社会”的核心功能已在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单位内消失殆尽。故而其职工集中居住的单位大院在社会资源获取渠道、权力结构、居民阶层结构等方面产生诸多变化和困境。在学术研究方面,社会学者多关注于“单位制”的起源、发展进程、价值内涵、组织体系、内部权力结构、整合机制、福利体系变迁等“单位制”自身的问题和特性。田毅鹏较早将“单位制”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以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在的超大型单位社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单位-社区”研究的深层内涵,以破解“单位社会终结”和社区建设等难题1。除此之外,这一领域鲜有社会学者关注。反而是近几年一些人文地理学科与城市建筑设计学科的学者比较关注单位社区变迁。柴彦威早在1996年就强调,单位生活空间是地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并主张中国的单位制变迁是研究中国城市转型的新框架2。一些学者从“空间结构变化”及其社会效果的角度,关注单位社区的变迁,如居民结构、行为方式、社会交往、社区认同等3。然而,地理学科的视野主要从外部的“空间”角度分析,探寻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和具体实践模式。总体而言,类似研究过于着重“问题视角”,从现有单位社区体现出的衰败性、杂化性、异质性等客观属性,直接推论出单位社区治理以及社区认同感下降等方面也出现诸多困境。我们要正视各类困境,但是不宜做道德化的价值判断,而应从积极的方面挖掘社区自身优势,最终从内部解决社区发展的动力问题。
单位社区“客观”变化与社会治理困境之间,应该有一个“中介变量”。笔者认为,单位社区自身具备的一种“内在能力”正是连接二者的第三变量。本文即是尝试运用“社区抗逆力”这一概念框架来分析这种“内在能力”。“抗逆力”(resilience)是指一种反抗逆境的能力,它是工程学、积极心理学以及社会工作的核心内容。其原意是弹性、弹力,引申到心理学上是指个体在处于困难、挫折、失败等逆境时的心理协调和适应能力,即遭受挫折后,能够忍受和摆脱挫折的打击,在逆境中保持健康、正常的心理和行为能力。4此后学者们又分别发展出了“家庭抗逆力”和“社区抗逆力”概念。“社区抗逆力”(community resilience)被广泛运用于社区风险管理、社区灾后重建、社区营造、农村扶贫开发等社区发展领域。其定义为“社区具有的抵挡风险或衰败的能力。该概念与人类生活的不同方面有关,例如物理因素、服务供给能力、个体的社区认知”5。此概念的提出与近二十年来全球风险社会理论以及公共危机管理研究的勃兴密切相关,对于从社会风险角度思考当代中国城乡社区治理思路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与现实意义。总体而言,“社区抗逆力”在基层社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社区抗逆力”的社会风险管理视角与社区治理。“社区抗逆力”中的“逆”是指“逆境”,具体是指社区所面临的自然和社会方面的风险和危机。因此其前提是将“风险危机”作为切入点思考社区内部的治理创新。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入发展,以“非典”、“甲流”、“汶川地震”、“食品安全”等为代表的公共风险危机,逐渐成为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诚如童星所指出,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相伴生的是一个“风险共生”的社会——历时态的风险类型共时态地存在。“中国存在暴力群体性事件、具体利益冲突、集体性敌视、普遍的社会不满等四种社会矛盾形式,并形成了金字塔形的社会矛盾冰山结构。”1可见,对于社会治理创新,社会风险危机防范与治理视角的重要性已日益凸现。而“社区抗逆力”的提出则是社会风险危机研究“精准化”和“微观化”的体现。随着社会“精准治理”提上议事日程,作为社会风险危机管理、防范工作的“前沿阵地”的社区,其内部的居民主体面对社会风险危机时,在认知、行为、家庭、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产生了哪些变化?居民自身在哪些方面做了哪些努力?又在哪些方面仍需外在支援?此外,社区内部的社会资源结构、权力结构、公共性结构又应如何调整来对抗社会风险危机?这些都是我们应深入挖掘的问题。将“社区抗逆力”运用到社区治理有利于将社区类型化,尤其是将研究和监测重点更集中于面臨较大社会风险的社区(如低保户聚居社区、企业破产社区、连片特困山区),实现社区治理资源优势配给和精准治理。此外,“社区抗逆力”将社区置于一种特定的“风险情境中”思考社区治理,其中涉及到的社区公共危机评估和预防等,可能是普遍意义上“常态社区研究”所忽略的内容,有助于我国社区治理研究和实践朝着精细化和科学化之路发展。
其二,“社区抗逆力”的内部性与社区内生性发展。随着当代中国社区治理的深入发展,“内生性”问题日益成为促进社区治理的关键性因素。正如田毅鹏所批评的,近年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一种以形式化、展示化为特征的“展示性治理”,即在政府行政力量与居民自治组织非均衡的互动中出现的一种与真实治理过程、真实社会状态相脱离的状态2。与之相反,“社区抗逆力”框架带来的是一个重视社区内部优势能力建设的全新视角。其特点在于一种内在的“集体能力和公共性”,即“社区抗逆力着重强调面对风险时能够作出应对的集体性本质,以及当地群众吸纳资源,并能团结一致进行合作的能力”3。首先,其假设就聚焦于社区内部资源和居民能力。“假定人们会在风险中做出理性的决定,依据现有的信息和时间,人们会收集汇总必要的资源,寻找减轻灾害的信息。”4其次,社区抗逆力的组成内容具有内生性。现行国际通用的几类测量标准和工具都聚焦于社区内部的主体性以及主体之间的关系结构。如,联合性社区抗逆力评估体系(The Conjoint Community Resiliency Assessment Measure),包括领导能力、集体性效果、事前预防、社区依赖性、社会信任5;农村社区抗逆力评价指标,其测量维度为社会网络和支持、积极的心态、学习、早期的经历、环境和生活方式、基础设施和服务、目标、经济创新和多样性、正视区别、信仰、领导力等6。可见,社区抗逆力强调挖掘社区内部的集体性优势,其本身也强调一种社区的“内生性发展”,也应是社区多方合治的重要前提,只有社区内部自身具有活力的主体性能力和社区自组织动员和权力结构,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与外在的政府,市场进行共同治理。
三、单位社区的“社区抗逆力”结构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如前所述,“社区抗逆力”的独特之处在于提供一个注重“内生性”和“情境性”的全新视角,来审视基层社会治理的內部动力和动态机制。单位社区亦是如此。目前学界大多从“问题视角”出发描述单位社区的变迁带来的“消极后果”,并提出一些“补救性”建议。但是当研究者深入单位社区领略到居民的生活智慧之后,方知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和平面化,而是需要我们多尝试从“社区抗逆力”角度看待单位社区自身所具有的内生优势,并加以激活,减少社区治理的形式化和行政化。笔者在参照“综合社区抗逆力评估”(CCRAM)、“改善社区抗逆力工具包”(Community Advancing Resilience Toolkit)、“社区灾难抗逆力评价指标”(Community Resilience to Disaster)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社区的特殊性,尝试构建出一个“单位社区抗逆力结构”,包括一些能够体现单位社区抵御社会风险危机的各类因素和具体化指标。(参见图1)
“单位社区抗逆力”是指单位社区抵御和适应单位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的能力。单位社会转型风险危机特指以国有企业为主要代表的单位在市场化过程和社会化功能剥离之后,企业衰落、破产带来的社区衰败风险以及群体性事件等公共危机。关于其破解之道,以往的单位社区治理研究强调从外部的社会保障和政府、社会合治等角度进行思考,却似乎忽略了单位社区内部在单位时期业已形成了一种怎样的结构,这种结构的优势何在,内在结构的哪些方面能用于抵御外在社会风险。只有对以上优势有所认识才能“里应外合”,结合外在的政府和制度力量,使单位社区渡过难关。笔者认为单位社区自身在长期单位体制的深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单位抗逆力结构”,其结构内容大致有三:
第一,“单位人抗逆力”是构成单位社区抗逆力的主体性内容。“单位人”是单位社区独特的主体。在以往单位社区治理研究中,单位社区居民往往被泛化为一般的城市居民,而对其独特的“单位人”特性着墨不多。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很多单位社区居民表示自己“认真地过日子”。在他们口中再也平常不过的“过日子”,实际上与其在单位时期形成的积极、踏实的工作生活态度以及严密的组织纪律性存在密切联系。尽管在单位衰败后,人们表面上好像丧失了以前工作的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但他们坚持认真“过日子”本身就是面对工厂倒闭、下岗、社会地位下降等逆境所产生出的一种“单位人抗逆力”。
(1)风险应对能力。这是分析“单位人抗逆力”的首要因素,关键在于分析单位人是否具有“正向定义风险”的方式。积极心理学之父赛里格曼(Martin E.P. Seligman)将其分作时间、范围、个体三维度的正向解释归因1。依据这一解释,我们对“非典”事件的调研发现:在时间维度上,具有乐观态度的人认为“非典”只是“突发、暂时”的风险,并不会将其夸大为一生的磨难;在范围维度上,认为不是所有方面都遭受“非典”的破坏,甚至将其视作增强邻里互助、提升团结感的契机;在个体维度上,也不会把“非典”期间被隔离归因于个体因素。也就是说,积极态度不会过度夸大公共危机的影响,而是重新审视自己和家庭的优势,积极采取策略应对风险。
(2)社区认同感。在职业、身份、文化等方面拥有较强同质性的单位社区,浓烈的“家园意识”往往使其有别于一般的商品房社区。从“家”的角度来看,大型企业单位在单位时期通过“家属革命化”或“子女顶替”等方式,将整个家庭吸纳到单位之中。以家属大院为标志的单位社区除了是封闭的空间集合体之外,还是一种充满“家园感”的社会空间。一方面,居民共同遵守社区规则是社区认同感的重要体现。社区认同感自身不仅指涉共同居住的物理空间,还指涉空间内部的主体之间自觉不自觉地遵循一系列共同规则。其中,“共享规则”最具代表性。在计划经济时期,单位社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按照平等原则分配给每户居民,大家都可以共享诸如澡堂、医院、幼儿园、供暖等社区内部的公共资源。此外,居民还共享着一种集体行动规则,即集体仪式化的行动方式。例如集体早操、集体劳动、集体学习等,这些都是让大家无意识地整合在一起的日常生活规则。“这种‘稀里糊涂聚到一起描述的实际上正是单位成员日常的交往互动仪式,长期的集体化情境,这一情境使人们无意识地聚到一起,……单位在意识形态层面力图实现生产、生活和政治的统一,也正因为这种统一性,个体的多重生活世界高度重叠在单位这一场域之中,个体的身体、情感、认知高度卷入于单位的集体化情境之中。”2这种共享规则不是外在的强制约束,而是一种内化为单位人内部的集体惯习。这种惯习在单位制度式微后的衰败社区内部也并非马上烟消云散,在社区遇到诸如下岗浪潮、棚户区拆迁、火灾等公共危机时,居民仍然遵守集体商议、集体募捐、互通消息等集体共享规则。另一方面,维护社区公共利益也是社区认同感的重要体现。这一指标主要体现在居民私人利益与社区利益的关系,以及两者矛盾时居民的态度等。在认知方面,具有较高社区认同感的居民会将私人利益视为社区公共利益的有机组成部分,自身私人利益的获得建立在社区共同利益得以维护的基础之上。在行动方面,具有较高社区认同感的居民会积极主动号召,并组织动员集体资源开展维护社区利益的集体行动。
(3)公共参与行为。参与是体现个体抗逆力的最佳形式。其核心是“把知情、参与、表达、分析、决策、管理、监督等权利交给当地人民,由他们发挥主导作用,……在表达、分析、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开发潜力,培养能力,互相学习、自我教育,组织起来、合作行动”3。具体到单位社区,薄大伟(David Bray)认为单位与个体之间并非简单的庇护与依赖关系,强调中国单位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单位体制和单位社区再生产出一种不同于西方集体与个体二元对立的主体性模式,即一种“集体权力规训”与“个体主动参与”兼而有之的“集体取向的主体性”4。换言之,单位人一方面看似“被动”地吸纳进以单位为载体的政治动员、生活管理、经济保障体系之中,但另一方面却“主动”参与到生产和政治中去。单位和单位社区成员拥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性,主动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集体讨论、知识竞赛等活动。“政治学习经过不断的重复已经内化为职工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了生活仪式的一种,……单位成员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统一的价值认同,进行了价值的集体化过程”。5这种政治参与传统一直延续到后单位时期,一些单位社区内的老党员、老职工虽然在学习内容上早已不是以前的“毛主席语录”,但却延续了集体讨论社区事宜、集体维护社区治安与公共设施等高度组织性的政治参与惯习。典型的案例为笔者近几年持续调研的长春市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的“单位人再组织化”模式。面对破产单位的“弃管”社区,社区居委会激活“单位人”的组织动员传统,帮助居民“自救”,主动于2003年接收了194名企业退休的职工和党员。对这些老职工、老党员设岗定责,将其纳入到社区治理体系之中。此后,还以这些人为主体设立了监督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议事会、自治管理委员会、联合工会等社区管理的自治组织。另外,还组建了以老职工、老党员为核心的志愿者服务队伍。这种“单位人再组织化”的社会效果明显,也将社区内的租房群体也拉入到志愿服务中来,重塑了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了社区的组织化和社会联结。1可见,“单位人”在后单位时期依然保持着关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参与传统,这是我们在思考老旧单位社区如何重建时不能忽视的宝贵遗产。虽然不能让单位社区完全恢复到单位辉煌时的社区状态,但是“社区抗逆力”视角并非简单让社区恢复到风险之前的状态,而是重新恢复到一种“新的平衡”。2换言之,重新激活单位社区内部的“公共参与传统”,将成为建构“单位社区抗逆力”的关键性环节。
第二,社区内部环境是构建单位社区抗逆力的基础所在。如前所述,“社区抗逆力”的目标是让社区恢复一种新的平衡,即个体与社区之间重新形成一种平衡关系。因此,除了“单位人”主体性,单位社区自身内部环境也应是社区应对风险时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家庭抗逆力”和“分权与动员结构”是测量社区内部环境应对风险能力的两大重要指标。
(1)家庭抗逆力。对于具有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来说,家庭是社会结构至关重要的部分。美国华裔哲学家杨效斯一语中的:西方社会结构只是“个人-社会”的两级模式,而中国的社会结构呈现出独特的“个人-家庭-社会”多级模式3。因此,单位社区的抗风险及其治理问题仍然少不了家庭的因素。在风险管理和社会工作领域,关于抗逆力的研究也逐渐从“个体”转向为“家庭”,出现了“家庭抗逆力”的概念,指以家庭为单位的一种应对与适应性的过程。具体言之,“家庭过程可以影响危机事件的发展,所有家庭都有巨大的抗逆力潜能,可以通过鼓励其尽最大努力和强化关键运作过程,来使其潜能最大化”4。以家属工、子女顶替制度为代表的单位体制独有的“单位家庭化” 更适合运用“家庭抗逆力”框架来分析其在应对危机时的积极作用。其核心在于一种特殊的家庭全员动员机制。单位与一般性工作组织最大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全面而深刻的归属关系,集中体现在通过子女顶替、家属工等方式,全面动员单位成员家屬进入工厂附属的集体企业工作,从事一些辅助性工种或者后勤服务性工作,被称为“家属革命化”。这种模式并非简单的雇佣关系,而是一种父爱主义式的规训与甘愿相统一的社会整合模式5,其中形成的家庭全面动员方式至今仍然意义非凡。除了增强家庭的物质保障之外,更为重要的在于一种情感动员基础上的身份实践。以家庭妇女为主体的家属工大多从事苦脏累等辅助性工作,在工资收入福利上不同于正式工,但是他们依然“甘愿”从家庭走向工厂。其原因在于一种身份的转换。“成为‘家属工对于绝大多数妇女来说,失去的只是束缚她们的枷锁,获得的是与男性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大都有一种‘解放的体验。从单纯的‘持家人向更为重要的‘养家人角色的转变,让这些女性在看到自身社会价值的同时也认识了自己新的家庭价值,这种双重解放的体验使她们更加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建设国家的热潮中。”6显然,这种“身份解放”体验能够成为一种抗逆力因素,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上“当家作主”的高峰情感体验。这种体验可以让人克服同工不同酬、临时工、社会保障缺乏等困境。因此,我们在思考一些老旧单位大院面临改造拆迁等大事件时,是否能够让社区居民的全体家庭成员都有一种“身份转换”体验,成为棚户区改造之后社区重建的关键。往往是一些棚户区改造之后回迁社区公共服务后续保障不足,社区就业结构未能得到改善,重新出现“楼房棚户区”,使得居民仍然具有“底层身份”,而非一种阶层跃升的体验。笔者在近些年对于棚户区的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回迁社区中家庭在公共活动的参与不足。有的居委会的经验是“尽量多开展儿童活动,因为吸引儿童就能充分动员父母及其老一代在内的全家成员参与”,但仍然是“权宜之计”,关键在于“身份实践”,这才是动员家庭、克服危机的重要因素。
(2)社区分权结构。在风险应对方面,社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等级关系程度,及其权力和责任的分散和动员灵活性,都是影响社区抗逆力的主要因素,被称之为社区分权结构。原因在于,“在社区抗逆过程中,不需要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因为在环境迅速变化、信息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力资源的即时应对能力,而这些能力在分权结构下更易获得”1。具体到单位社区,分权结构分散灵活的典型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在单位房、城中村、商品房混杂区域所开展的“清河实验”。即,对原有的居委会进行改革,在不改变目前社会组织结构和治理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在社区中选举社区居委会“议事委员”。这一举措是在承认原有的基层自治组织的基础上扩大其成员,增加其作为法定自治组织的代表性。其中一个试点选取的是曾为单位大院的毛纺南社区。居委会主任是原毛纺企业的工会主席,居住在本社区,社区内的物业公司也是老毛纺厂的物业公司,并且物业经理也是本社区居民。实验的过程证明议事委员在选举和后期参与社区提升的过程中确实有很强的积极性、参与性和代表性。经过两次民主协商讨论会,议事委员共收集了74条热心居民对于社区如何提升的意见建议。此外,改组后的居委会在组织居民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对如何科学、民主地使用社区公益金进行充分讨论,从街道层面出发,规避风险,通过群众制约保障公益金的使用过程科学合理化。在讨论中,解决和建立起居民议事协商机制、议事规则,提高居委会的议事能力2。可见,毛纺南社区实际上呈现出“社区居委会-议事委员-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的“四方共治”治理结构。此类结构能够有效促进社区内部不同身份的居民参与,精准评估居民的多元需求,灵活应对社区内部逐渐杂化、分化带来的潜在危机。因此,这种多元共治的社区自然具有较强的社区抗逆力。
第三,社区储备资源是单位社区抗逆力提升的有效保障。在面对自然风险和公共危机时,往往考验的是社区内部资源的储备能力。一方面,物理性公共资源的储备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有诸如公共礼堂、公共通道等足够大的公共空间,供人群疏散和临时避难,社区是否备有应急物资等。另一方面,社会性公共资源的储备情况。除了自然性灾害,社区还会遇到社区杂化、社区整体经济不景气、居民冷漠化、社区原子化等公共危机,考验的是社区内部是否有一种良性的公共性结构;是否有完善的公共活动空间开展公共活动;是否建立自助性和志愿性组织,在政治、文化、经济方面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帮助;是否有社区精英、社区积极分子等储备人才。例如,前文提及的长山花园社区,在拥有威望的老党员、老职工的带领下,实现了居民的“再组织化”,组建了以老职工、老党员为核心的文体协会、司法协会等12支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达452人。此外,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该社区于2015年率先在长春市为社区老人建立“遗嘱库”,针对一些老人突发死亡后的遗产纠纷案件,社区居委会还将“巡回法庭”请到社区,通过现场开庭、现场举证、现场宣判,帮助老人及其亲属妥善解决遗产继承难题。“遗嘱库”、“巡回法庭”等都是老旧单位社区克服企业破产带来的一系列冲击,重建社区和谐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储备资源。
第四,外部支持是构建单位社区抗逆力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自从“社区抗逆力”的提出和发展以来,似乎也有学者批评该视角过于聚焦于的社区“内生性”,但是在新自由主义深化的一些发达国家,以及一些现代化基础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原本就缺少结构性资源的弱势群体,很难动员内部资源形成有效的应对危机能力。为此,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的Lowe等人提出了“新内生性发展”(Neo-endogenous development)概念:强调内外资源的结合和平衡,既要强调本土能力建设,同时也要认识到国家及其他外在因素的重要角色;不仅包括外在与内在主体的协商型政治以及区域改造,还涉及到制度能力建设,以及国家应负有的责任和相关保障1。
具体到单位社区,正如薄大伟所揭示的,单位社区的和谐治理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性与主体性平衡的状态,即“单位人”积极参与生产和政治主体性离不开外部集体性的制度保障与互动。单位社区抗逆力的实质就是指在经受到自然灾害、企业社区转型等风险和公共危机之后,单位社区在外部制度保障与内部主体性之间重新建构出一种均衡关系。一方面,外部的“政府抗逆力”成为构建平衡关系的必要前提,主要分为直接、间接两种。“政府直接抗逆力”指公共产品供给的方向直接指向个体和社区:政府直接增量个体生计资本(如发放各种补贴以及完善福利制度),通过增强社区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计状况。“政府间接抗逆力”是指公共产品供给方向指向脆弱性环境本身,通过降低脆弱性对居民的冲击程度,间接地增强居民的抗逆能力2。脆弱性是指社区面临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贫困问题。因此,政府的公共责任实际上是“点面结合式”的抗逆能力。“点”指的是针对即时的贫困风险分配公共资源,“面”指的是风险之前的综合预防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风险之后的后续发展性的公共服务。对于单位社区来说,政府抗逆力的方向主要是针对单位社区的“衰败预防”与“棚户区改造后的后续重建”问题,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防止“弃管”现象发生,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后的回迁社区的后续公共设施建设。更为关键的是,改善社区就业结构,加强对于再就业社区居民的追踪监测,完善其工作福利,防止即使工作仍然贫困的“工作贫困”的发生。另一方面,单位社区的外部支持除了政府力量,还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联动机制。对于单位社区来说,“三社联动”中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都是外在陌生的,一些单位衰败社区居民甚至对自己的社区居委会都不信任,认为居委会不再是为单位职工利益福利着想,而是关注于外在的市场赞助和行政上的展示性政绩。因此,外在支持不仅仅停留“在外部配置好”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期望实现“自动对接”,而是需要是一种真正的“联动”,即目标明确、权责分明、交叉互动、互为依托的关系。目标明确强调的是无论有多少外在主体,都要和社区内部的居民和组织的目标达成一致,即促进居民的生计发展、社区重建。权责分明是“三社联动”的重要前提。正如徐选国、徐永祥所强调,“‘三社联动是在政社分工与团结机制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外在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参与社会建设,促进政府与社会力量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双重目标过程及其实践逻辑”3。具体而言,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社会工作组织等主体都有各自的分工职责,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部的日常行政管理服务;社会组织聚焦于外在公益资源的整合和对接社区;社会工作组织负責运用专业性知识恢复和激活居民的公共参与传统,三者不能“过度嵌入”,否则会破坏各自的专业性和公益性。交叉互动、互为依托是指社区居委会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组织提供内部资源和介入场域,社会工作帮助社区居委会运用优势视角、参与发展等理论知识积极挖掘其内部优势资源,社会组织帮助其链接社会的公益力量,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反过来立足于独具中国特色的单位社区,为促进社会组织的公信力提升,以及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技巧的本土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总之,“社区抗逆力”的概念框架在当今充满复杂性和多元性的中国转型社会背景下,不再只是“社区内部发展”的问题,而是一个内外平衡互动共同作用的动态性社会治理框架。
四、结论与讨论
20世纪90年代以降,中国单位体制产生急剧变迁,给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带来挑战,特别是在老工业基地,大量单位大院的衰败演变为城市棚户区,成为城市社会治理难点。然而,历史的变迁逻辑总是“变”与“不变”的互动新生过程。面对单位社会转型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人们关注单位社会“变”的同时,还要转换思路,聚焦于单位社会“不变”的因素;关注外在国家与社会联动的同时,也要将目光聚焦于社区内部本身“不变”的方面。为此,本文尝试依据“社区抗逆力”的概念框架,从“社区风险管理”角度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逻辑。该视角在风险共生的特殊背景下讨论社区治理创新的可行性,从“社区内部”入手,强调单位社区自身具有潜在的抵御风险危机的能力,具体表现在风险应对能力、社区认同感、公共参与为代表的“单位人抗逆力”,以及具有较强的家庭抗逆力和分权结构的内部环境优势,最后配之以政府抗逆力和“三社联动”的外在支持,形成一个分析和监测“后单位时期”如何使单位社区再生出一种集体制度保障与“单位人”主体性平衡的理论与操作性框架。这种考察有利于探索中国单位制度变迁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辩证意义,也利于我们有效继承单位社会传统,构建中国特色的本土性治理模式。当然,本文只是抛砖引玉,还存在诸多值得推敲之处。例如单位社区的类型化问题——并非所有的单位社区都经过衰败过程处于贫困状态,如高校家属区、部队大院、机关家属大院、央企大院等暂时看不到衰败社区的迹象,这就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细化、整理、归类,不同类型的社区结构,其相应的“社区抗逆力”结构和标准也自然存在差异。这将是我们未来研究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薛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