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文件提要
2017-06-07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人命关天,安全至上。必须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7〕6号)[2017年3月7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全面准确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要求,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就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有关事项作出6点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严防煤矿超能力生产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7〕5号)[2017年3月6日发布]
【内容提要】
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逾越“红线”的表现行为之一,是企业违背安全生产科学规律、导致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规行为之一。历史上的教训和近期个别煤礦发生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表明,超能力组织生产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严防超能力生产引发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通知要求:一,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二,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三,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7〕32号)[2017年3月6日发布]
【内容提要】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指协调〔2017〕8号)[2017年3月2日发布]
【内容提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月2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就有关工作作出4点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5号)[2017年2月28日发布]
【内容提要】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两起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2017年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2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唱天下”KTV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24日在考察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各环节各方面,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做好5点预防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7〕1号)[2017年2月20日发布]
【内容提要】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为动力,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8号)[2017年2月13日发布]
【内容提要】
2013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每年的具体安排,持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大检查、大治理并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夯实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7年2月至11月开展专项治理验收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7〕8号)[2017年1月20日发布]
【内容提要】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开展以来,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得到应用,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得到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相应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单班入井超过千人的矿井,生产系统复杂,采掘工作面数量多、作业用人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为推进矿山企业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减少井下作业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开展千人矿井科技减人工作,制定本方案。
最新公布的安全生产标准目录
GB 51179-2016《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
GB 50359-2016《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JGJ 160-20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
CJJ 68-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JJG 1133-2017《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检定规程》 编辑 王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