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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物流寄递企业的现状分析及管控对策

2017-06-06胡雪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4期
关键词:物流企业现状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寄递企业作为新兴行业,在传统运输业和邮寄业务的基础上,伴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蓬勃而起,给人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安全监管漏洞、行业秩序混乱、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如何堵塞该行业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新的难点问题。

关键词 物流企业 寄递企业 现状 治安管控

作者简介:胡雪,福建警察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5.189

随着电子商务跟随经济发展迅猛催进的同时,物流寄递企业在传统运输业和邮寄业务的基础上也蓬勃发展起来。该行业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诸如安全监管漏洞、行业秩序混乱,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等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治安管理,堵塞该行业的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以莆田市物流寄递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等进行研究分析,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治安管控措施,确保物流寄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莆田市物流寄递企业基本情况

莆田市背山面海,北依省会福州市,东北与福清县交界,西北与永泰县、德化县毗邻,西南与永春县、南安县、惠安县及鲤城区接壤,共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北岸五区一县,常住人口349万余人,流动人口56万余人 ,土地面积4130平方公里,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物流寄递业相对集中。据统计,截止2017年2月全市物流企业大大小小5000多家,经交通局备案的才10来家,没有从业人员的数据统计 ;全市经市邮电管理部门许可的寄递企业24家、分支机构98个、末端网点214个,从业人员约3936人,未经许可的基本为末端网点,日均业务量高达10万件 。

一是分布。物流寄递企业的总部、分支机构分布在城、县区;其下属分部、末端网点等散布于城郊、乡村、城区住宅小区的周边。二是经营,分国营和民营两种。国营寄递企业有邮政EMS,民营有申通、圆通、中通、汇通、韵达快运等。大型物流公司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布于国道、省道、高速路沿线或者交通枢纽周边。中、小、微型物流企业以个体经营为主。三是经营,物流企业可以不申请经营许可,其承接的业务一般是点对点的运输、托运、交运等方式的大宗物品,而快递企业必须依法申请经营许可,业务一般是封装、署有地址、限制重量或体积的物品,采用送货上门服务,以及上门收件。四是客户来源,物流寄递行业有相对固定的客户,但中小型的物流寄递的客户比较零散。

二、物流寄递企业管理缺陷

(一)行业主管缺失,公安监管缺乏法律支撑

当前,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物流企业的主管部门是交通局,寄递企业的主管部门是邮管部门 。由于有些乡村并未设立邮管局,所以陷入无部门管理的困境。虽然政府已经确定经信委交通物流处作为主管部门,但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扶持项目等等,而物流的治安问题不在其管理职能范围内。此外,管理这个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监管的职责,公安部門未制定物流寄递行业的执法指导,致使公安机关只能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对物流寄递企业执行开包验视、实名登记制度等,无权进行政监管职权,导致监管职能基本是真空。

(二)准入门槛低,秩序混乱引发管理难题

物流公司经营业务可以不需要行政许可,快递公司经营业务只要省级邮政主管部门许可,其下设的分公司、子公司也只需向当地邮政部门备案即可。其次是准入资金很低,经营省内业务只需50万元,跨省100万元,致使大量快递分(子)公司、挂靠(加盟)公司和代办点随处设置。大多数的加盟公司为节约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都是简单租用民房、购置几台电脑、电话和电动车,然后就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就可以营业。某些临时摊点根本没有办理执照,到处打游击,一旦有检查时就玩起“躲猫猫”,根本无法落实管理职能。由于物流寄递业的涉及到铁路、邮政、工商、经贸等多个部门的利益,而各部门都不是直接监管部门,导致该行业管理秩序非常混乱。

(三)从业人员素质低,追求利益无视实名验视制度

物流寄递企业收寄物品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验视,在核对无误后必须加盖验视章或签字确认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从业人员偷懒和素质较低,同时物流寄递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对一线负责收派件的速递员没有进行业务和技能的岗前培训,甚至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导致收件与发件时错误不断。尤其当处理一些违禁品、危险物品时不发及时发现,给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机,还有个别物流寄递企业为了追求利益,非法承运危险物品和违禁品。

三、物流寄递企业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发现,当前的物流寄递企业存在“行业监管滞后、网点无序竞争、治安管控乏力”的现实状况,治安问题尤为突出。

(一)安全防范措施薄弱

物流寄递企业受到利益的驱动,忽视了安全,同时管理松散就容易导致违法犯罪发生,一旦物流企业内部和外部均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和约束机制时,这时是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时机。如果企业内“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安检设备、消防器材都配备齐全的门店相当少时,甚至部分物流寄递企业既无治安保卫人员,又缺乏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防侵入装置等,容易成为不法分子重要的盗窃目标。

(二)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渠道

由于物流寄递企业的开包验视、实名登记等制度并未完全实施,不法分子则利用这一漏洞,将部分价值高的货物偷窃后将迅速销往异地。另外,不法分子则通过夹带、伪装等形式,非法贩运禁寄物品,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危害。然而,随着互联网日益成熟,网上购物、交易成为时潮,不法分子则利用网购、寄递行业监管的漏洞、盲区,非常便利实施犯罪活动。2013年4月本市发生一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113万余份假发票由寄递渠道发往全国各地。2016年全年全市共查处非法寄运枪支6支,枪支零部件4000多件,子弹110发,气枪铅弹57000多发 。

(三)监督措施落实乏力

公安机关对物流企业的管控要求遵守“100%开箱验收、100%实名登记”;寄递企业遵守“100%开箱验收、100%实名登记、100%通过X光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但落实程度不理想,仅实名登记这一项都难以落实。细析原因,主要是对当前经济形态的恐惧,相当一部分寄件人是出于害怕被侵犯知识产权和自我保护的原因,收件方则为了留住客源,赢得利润,也尽量避开实名登记。连顺丰、EMS等正规的末端网点都对实名登记置若罔闻,更何谈小门店和流动摊点。因此,公安机关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监管措施根本就没得到落实,导致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四、物流寄递企业的治安管控对策

面对存在诸多隐患的物流寄递企业,如何有效地对该行业进行全要素管控,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更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已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新的难点问题。

(一)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力求监管有法可依

目前,公安机关对物流寄递企业监管唯一的依据是《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缺乏管理力度。因此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切实将物流寄递企业依法纳入治安管控范围进行监管,依法督促该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的企业通报主管部门依法取缔,2016年全市已关停无证企业3家,责令停业整顿2家,查封非法营业网点200多处,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本市物流寄递企业的管理 。

(二)部门明确职责,行业形成监管合力

由于物流寄递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职能部门多,治安管控形势严峻等因素,建议由市党委政府牵头,细化邮政、工商、交通、经贸、公安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大平台、大数据、大机制、大队伍、大服务”的信息服务综合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并共享。同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理清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各司其职,达成合力监管共识。公安机关内部也应成立物流寄递渠道治安管理协调小组,把相关警种部门如治安、刑侦、技侦、反恐、禁毒交警、消防、派出所等的职能明确,定期会商,形成整体合力。严格落实监管倒查制度,把物流寄递行业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形成对该行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落实物流监管制度,坚决堵塞监管漏洞

要求物流企业严格执行“100%开箱验收、100%实名登记”,要求寄递企业也严格执行“100%开箱验收、100%实名登记、100%通过X光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禁寄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检查甄别和控制,严防禁寄物品、違禁物品以及危险物品藏匿、夹带于普通货物进行寄递。对无法确认是否为禁运物品(如粉末、机电装置、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则不予接收。物流寄递企业收运、收寄物品时,要认真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及交运物品的相关信息,对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一律拒绝收运、收寄。

(四)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物流寄递部门要全面地掌握物流寄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违法犯罪的风险认识,并强调新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防范措施。2016年该市公安局已经成功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从业人员458名,实现了寄递企业安全员100%持证上岗,业务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

(五)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把稳阵地管控

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是全面开展摸排,掌握物流寄递企业的基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登记造册;进行分类管理等。把物流寄递企业列为治安重点单位进行管理,协助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意识防”等措施,尽可能在行业内部设置信息员,便于及时发现和掌握收寄件人的动态信息 。建立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对在职人员和拟录用人员要进行网上核查比对,发现有侵财型犯罪前科人员,建议企业予以清退或不予录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查处和打击物流寄递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尽可能通过多渠道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从而把稳阵地管控。

因此,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现状分析与管控对策的研究,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行政监管;健全行业规范,有效堵塞物流寄递行业的监管漏洞;加强阵地管控,积极预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物流寄递业在健康、安全的轨道上持续发展 。

注释:

数据来源莆田政府网.

数据来源莆田市交通局.

数据来源莆田市邮电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订.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第2条.

《扎实推进寄递安全监管工作报告》2016年12月.

《浅谈当前寿县物流寄递业现状及管理对策》寿县综治办2015年12月.

熊纬辉、徐彬.“互联网+”背景下物流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治理对策研究.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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