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测度及空间分异研究*
——来自江西省的调查
2017-06-06李练军潘春芳
李练军,潘春芳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 330045)
·结构调整·
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测度及空间分异研究*
——来自江西省的调查
李练军,潘春芳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昌 330045)
新生代农民工是否能够成功实现市民化,不但取决于其市民化意愿,还取决于其市民化能力,两者缺一不可。中国农民工在市民化方面表现出强市民化意愿与弱市民化能力的强烈反差,科学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测量评价,对明晰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现状,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农村退出、城市进入及城市融合等3个方面构建了由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江西省1 056位农民工的实地调研数据,使用层次分析法(AHP),对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及其空间分异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总体偏低,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能力发展不均衡,城市就业能力最强,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次之,城市融入能力最差,受教育程度、工作年限、月工资收入、交往对象、住房类型、土地流转数量和土地征用数量等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偏低的主要影响因素;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大多处于中等水平,存在一定的空间分布差异,除九江、南昌、赣州和吉安等4个地级市达到平均水平外,其他7个地级市都在平均水平之下;大多数地区不同维度市民化能力都趋于一致,发展较为均衡。最后,分别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土地制度和空间分异的视角提出相关对策,认为要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总体市民化能力水平,实现地区均衡,就必须通过提升人力资本,改革城市就业制度,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就业能力;通过提升社会资本,降低城市融入成本,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能力;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退出补偿能力。
市民化能力 测度 空间分异 新生代农民工 江西
0 引言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来自国家统计局的监测调查报告显示, 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9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为1.25亿,约占46.6%,将近达到一半。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和外出目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他们更愿意留在城市,其市民化意愿甚至高达78.5%[1]。但是,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只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动力,农民工能否市民化还取决于其市民化能力,市民化意愿和市民化能力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目前,中国农民工在市民化方面表现出强市民化意愿与弱市民化能力的强烈反差,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有所增强,但总体上依然较低,只是具备了城镇基本生活消费能力,而长久的生活能力和城镇住房消费能力缺乏[2]。科学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测量评价,对明晰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现状,提升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文章以中小城镇居多的江西为例,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探索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实证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能力水平及其空间分布差异,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1 现有研究回顾及评述
近些年来,学者们围绕着农民工市民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更多的关注农民工市民化意愿[3],而对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研究较少。目前有关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研究主要从城市就业能力、城市融合能力及市民化综合能力3个层面来展开。农民工城市就业能力在西方从20世中后期开始被广泛探讨,其关注点从市场与就业个体的供求[4]、就业个体的素养[5]延伸到全面就业能力[6]。随着农民工就业能力问题在国内逐渐受到重视,国内学者不但运用西方就业能力理论对农民工就业能力进行了理论分析[7-8],而且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9-10]。国内学者对农民工融入城市问题也较为关注[11],但很少有涉及城市融入能力的相关讨论。现有的研究普遍认为,绝大多数农民工有着较高的城市融入愿望,但融入能力却严重不足[12-13]。目前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综合研究,主要体现在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分类[14]、能力与意愿关系[15]、影响因素[16]等方面。例如,黄锟[16]通过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性别、受教育程度、外出打工时间、劳动保护状况和土地处置方式对农民工的市民化能力具有显著影响。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来测量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目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民工城市就业能力和城市融入能力的测量方面,还缺乏对市民化能力的综合测量。国内学者不仅构建了农民工就业能力和融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17-18],而且对其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19]。但是,尚没有学者通过构建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来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能力进行综合测量,部分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评价散见于农民工市民化水平的测量研究之中。张建丽等[20]构建了市民化指标体系,通过修正的市民化进程模型,对大连市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水平进行了测量,并用5个具体量化指标来测量市民化能力,得出了大连市市民化能力高于市民化意愿的结论。刘松林[21]构建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指标体系和测度模型,对2012年全国和各地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水平和差异进行了测度,并用3个具体指标来测量市民化能力,也发现其市民化能力高于市民化意愿。而在一些其他相关研究中,对市民化能力的测量则更为简单。例如,徐建玲[15]以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收入与城市居民同期的收入水平之比来衡量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结果发现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活能力仅仅是市民的一半左右; 周蕾等[2]以农民工在城镇的生活消费能力和住房消费能力来反映其市民化能力,研究发现大部分农民工都具有城镇生活能力,而与之相比的城镇住房消费能力却要低很多。
以上学者的研究对于我们构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测量指标体系,并进行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但我们也可以看出,现有的研究只是选取少数几个指标来测量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尚没有建立系统综合的测量指标体系,因而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同时,现有的相关研究主要从城市进入和城市融合2个角度来展开的,鲜有考虑到农民工市民化的农村退出能力,而农民工土地退出也受到一些重要因素的影响[22]。因此,该文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构建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综合测评体系并进行实证研究,是对现有研究的一个有益补充。
2 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来源
2.1 构建思路与指标体系
该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德尔菲专家咨询法来构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指标体系。大量研究表明,农民工市民化需要经历从农村退出、城市进入以及城市融合3个环节。该文认为,与农民工市民化3个环节相匹配,农民工应该在每一个市民化环节都具备相应的市民化能力。因此,农民工在农村退出环节,应该具备土地退出补偿能力,即通过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土地征用以及宅基地的流转等方式,剥离与农村土地关系并获得补偿收益,从而使其成功退出农村进入城市的能力。农民工在城市进入环节,应该具有相应的城市就业能力,即通过获得技能和动力支持找到和保持现有工作,并随环境变化而实现工作转换的能力。在城市融合环节,农民工应该具备城市融入能力,即在进入城市并获得稳定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身份、生活方式以及文化认知等方面的调整融入社会,逐渐被城市所接纳,同时建立自我身份认同,成功转换为市民的能力。
根据以上构建思路,并反复征求专家的意见,该文构建了一个由3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包括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指标,下设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和宅基地流转等3个二级指标; 城市就业能力指标,下设工作搜寻、工作保持和工作转换等3个二级指标; 城市融入能力指标,下设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和政治融入等3个二级指标。同时在二级指标下设立了20个三级指标,基本能够涵盖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各个方面,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测量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三级指标(权重)指标具体测算土地退出补偿能力A1(0.23)土地流转B1(0.54)C1流转数量(0.65)全部流转=1;部分流转=0.5;不流转=0C2流转价格(0.35)很满意=1;满意=0.75;一般=0.5;不满意=0.25;很不满意=0土地征用B2(0.29)C3征用数量(0.65)全部征用=1;部分征用=0.5;未征用=0C4征用价格(0.35)很满意=1;满意=0.75;一般=0.5;不满意=0.25;很不满意=0宅基地流转B3(0.17)C5流转数量(0.65)全部流转=1;部分流转=0.5;不流转=0C6流转价格(0.35)很满意=1;满意=0.75;一般=0.5;不满意=0.25;很不满意=0城市就业能力A2(0.36)工作搜寻B4(0.42)C7受教育程度(0.75)大专及以上=1;高中及中专=0.75;初中=0.5;小学及以下=0C8信息渠道(0.25)以城市亲友为主=1;以农村亲友为主=0.5;依靠自己=0工作保持B5(0.35)C9工作年限(0.60)5以上=1;3-5年=0.75;1-3年=0.5;不足1年=0C10失业次数(0.40)没有=1;1次=0.5;2次=0.25;3次及以上=0工作转换B6(0.23)C11职业技能(0.55)高级=1;中级=0.75;初级=0.5;无等级=0C12家庭支持(0.45)较大=1;一般=0.5;没有=0城市融入能力A3(0.41)经济融入B7(0.55)C13月工资收入(0.34)3000以上=1;2000~3000=0.75;1000~2000=0.5;1000以下=0C14月消费水平(0.10)2000以上=1;1000~2000=0.5;500~1000=0.25;500以下=0C15住房类型(0.31)自购房=1;租房=0.75;住亲友及单位宿舍=0.5;工棚及其他=0C16参加社保(0.25)2种及以上=1;1种=0.5;没有=0社会融入B8(0.31)C17社会接纳(0.44)很友好=1;友好=0.75;一般=0.5;排斥=0.25;很排斥=0C18交往对象(0.56)城市人=1;同乡=0.5;其他=0政治融入B9(0.14)C19工会参加(0.63)已参加=1;未参加=0C20党团参加(0.37)已参加=1;未参加=0
2.2 指标权重和具体指标测算方法
该文采取层次分析法(AHP)和专家打分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相应的权重,采用“1~9”标度表,计算出各级指标权重,并用一致性指标计算公式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如表1所示,各指标权重计算出来之后,各层次检验CR值均小于0.10,通过检验,说明各专家在判断过程中逻辑一致。
应用百分位数法确定具体指标测度标准值,即在计算某指标各个不同百分位数分点值的基础上,采用以某些特定的百分位数值的方式来划分评价等级,并赋以适当的分值。定量指标依据100%、75%、50%、25%和0%分位值来划分,分别赋值为1、0.75、0.5、0.25和0。所有赋值均在0~1之间,对不同具体指标可以进行不同分位赋值,如对于工会参加分别赋值1和0; 对于土地流转数量分别赋值1、0.5和0; 对于受教育程度分别赋值1、0.75、0.5和0; 对于失业次数分别赋值1、0.5、0.25和0; 对土地流转价格分别赋值1、0.75、0.5、0.25和0; 等等。
2.3 数据来源
该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及政府支持政策研究——以江西为例”课题组进行的全省实地调查数据。该文主要研究的是以中小城镇作为流入地的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因此调查地点是中小城镇居多的江西省各县市,调查覆盖了全省各地区,除了11个地级市外,每个地区还随机抽取若干县进行调查,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萍乡市和鹰潭市各抽取1个县,其余地区各抽取4个县,共计29个县市。调查对象为1980年以后出生16岁以上在打工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共填写问卷1 200份,剔除不合格样本后,有效问卷1 056份,有效率为88%。
3 实证研究结果分析
利用调查数据,根据市民化能力测量指标体系,该文对江西新生代农民工总体市民能力和各地区市民化能力分别进行了测量,以考察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总体特征和空间分布差异特征。
3.1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总体特征分析
表2 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分类测量结果 %
表2反映了江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总体特征和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能力特征。从表中可以看出:
(1)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总体偏低,处于中等水平。新生代农民工总体市民化能力得分为0.501,处于半市民化能力水平。作者曾经对江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进行过测算,发现其总体市民化意愿水平为0.65,说明江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高于市民化能力,市民化进程更多地取决于市民化能力。该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0.4与0.6为分界点,将市民化能力分为低、中、高3类。从表中可以看出, 43.4%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都处于中等水平,将近占到一半; 而高市民化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最少,仅占到27.1%。
(2)不同维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发展不均衡,存在较大差异。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就业能力最强,达到0.596,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次之,达到0.478,城市融入能力最差,只有0.430。从不同维度市民化能力的发展程度来看,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土地退出补偿能力和城市就业能力以“中高”水平为主,“低”市民化能力农民工最少; 而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能力则以“中低”水平为主,“高”市民化能力农民工只占19.4%,不到1/5。考虑到专家对三维度指标的评分中城市融入能力权重最高,达到0.41,因此该文认为,城市融入能力较低是新生代农民市民化能力偏低的主要原因。
(3)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偏低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受教育程度、工作年限、月工资收入、交往对象、住房类型、土地流转数量和土地征用数量。调查结果显示,从城市就业能力来看, 91.3%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在高中以下,其中69.5%的农民工在初中以下, 45.6%的新生代农民工打工年限为1~3年, 3年以下的农民工占一半以上,说明新生代农民工总体上受教育水平不高,且以打短工为主,影响了其城市就业能力。从城市融入能力来看, 82.2%的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在3 000元以下, 55.2%的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交往对象是同乡,而只有10.3%的新生代农民工交往对象为城市人,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多以租房为主,自己购房的新生代农民工只有18.1%,较低的工资水平、社会资本和住房条件,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能力。从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土地流转和被征用数量都较少,只有9.6%和3.1%的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全部流转和被征用,而部分流转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工也只占到38.7%和26.4%,不到新生代农民工的一半,这削弱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退出补偿能力。
3.2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空间分异结果分析
表3 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空间分异测量结果
南 昌景德镇萍 乡九 江新 余鹰 潭赣 州吉 安宜 春抚 州上 饶L0.5320.5180.3590.6180.4660.4390.6430.5890.5260.3750.467E0.6580.5260.4570.6020.5780.5780.6150.6190.5390.5930.511I0.4860.4510.3560.5320.4240.4300.4130.4360.4070.4620.419C0.5590.4930.3930.5770.4890.4850.5390.5370.4820.4890.463 注:L为土地退出补偿能力,E为城市就业能力,I为城市融入能力,C为总体市民化能力
表3反映了江西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空间分布差异和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能力特征。从表3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大多处于中等水平。除萍乡市为0.393小于0.4以外,其余于10个地区市民化能力均在0.4~0.6之间,处于中等水平。在11个地区中,没有一个地区在0.6以上,达到高市民化能力,说明江西省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总体上还处于偏低水平。
(2)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存在一定的空间分布差异。江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最高的地区为九江市,达到0.577,而最低的为萍乡市,只有0.393,两者相差为0.184,总体相差不大。在11个地区中,只有九江市、南昌市、赣州市和吉安市等4个地区达到0.5的平均水平,而其他7个地区都在平均水平之下。
(3)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不同维度市民化能力水平有一定差异,但总体较为均衡。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土地退出补偿能力、城市就业能力和城市融入能力极差分别为0.259、0.201和0.130,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大多数地区不同维度市民化能力都较为一致,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就业能力最高,其次是土地退出补偿能力,城市融入能力最低。只有九江市、赣州市和抚州市略有不同,九江市和赣州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最高,城市融入能力最低; 而抚州市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能力要高于土地补偿能力。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该文运用江西省11个地级市及29个县市实地调查数据,通过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了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及其空间分布差异。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总体偏低,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能力发展不均衡,城市就业能力最强,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次之,城市融入能力最差,是致使市民化能力偏低的主要因素; 各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水平大多处于中等水平,无论是总体水平还是不同维度的市民化能力水平,都存在一定的空间分布差异,但均较为均衡。
根据上述实证研究结论,该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提升人力资本,改革城市就业制度,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就业能力。一方面,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学历层次和职业技能,实现人力资本的积累,提高其就业能力,为他们进城并融入城市提供最基础的保障。另一方面,改革城市就业制度,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公平,全面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搜寻能力、工作保持能力和工作转换能力。第二,提升社会资本,降低城市融入成本,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能力。一方面,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资本,巩固已有的同质性初级社会资本,发展新型的异质性次级社会资本,加强内部社会支持网络建设。另一方面,改革住房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建立合理的住房与社会保障体系,降低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成本,提高其城市融入能力。第三,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退出补偿能力。改革和完善基于土地承包权和物权的农地产权制度、农地流转制度、农地征用制度和宅基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民工合法的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和宅基地流转收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退出补偿能力。第四,适当实行政策倾斜,消除空间差异,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的地区均衡。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能力最差的萍乡、上饶、宜春等地区,可以适当时行政策倾斜,在城市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消除其市民化能力空间差异,努力实现地区均衡。
[1] 刘传江, 徐建玲.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武汉:人民出版社, 2008
[2] 周蕾, 谢勇,李放.农民工城镇化的分层路径:基于意愿与能力匹配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 2012, 9: 50~60
[3] 罗其友, 张萌,郑华伟.经济发达地区城郊农民市民化意愿调查与思考——以江苏省溧阳市为例.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5, 36(1): 71~78
[4] Anneleen Forrier, Luc Sels.The conceptemploy ability:acomplex mosaic..Int.J.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2003,3(2):102~124
[5] Mel Fugate,Angelo J.Kinicki and Blake E.Ashforth.Employ ability:A psycho-socialconstruct,its dimensions,and applications.Journal of Vocational Be-havior,2004,65:14~38
[6] Ronald W.Mc Quaid, ColinLindsay.The Concept of Employ ability.Urban Studies,2005,42(2):197~219
[7] 张新岭.农民工就业能力及其开发刍议.人口与经济, 2008, 2: 23~27
[8] 罗恩立.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问题初探:一个分析框架.经济问题探索, 2010, 3: 70~74
[9] 李后建, 卞小娇,尹希果.农民工个体因素对就业能力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金融危机影响下返乡农民工的调查.农业技术经济, 2010, 3: 62~70
[10]陈至发, 张玲,郭如平.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及个体差异研究.调研世界, 2014, 6: 36~40
[11]吕凯.现代化视野下农民工融入城市研究综述.当代社科视野, 2013, 7(8): 66~71
[12]张学英.关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能力的研究.贵州社会科学, 2011, 7: 79~82
[13]侣传振, 崔琳琳.农民工城市融入意愿与能力的代际差异研究.现代城市,2010, 1: 43~46
[14]王竹林.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9
[15]徐建玲.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度量: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农业经济问题, 2008, 9: 65~70
[16]黄锟.城乡二元制度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实证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 2: 76~81
[17]高建, 张同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量化评价体系的构建.西北人口, 2013, 2: 99~109
[18]陈俊峰, 杨轩.农民工融入城镇能力测评指标体系研究.城市问题, 2012, 8: 58~63
[19]张蕾, 王燕.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水平及类型分析——以杭州市为例.农业经济问题, 2013, 4: 23~28
[20]张建丽, 李雪铭,张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与空间分异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 3: 82~88
[21]刘松林, 黄世为.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指标体系的构建与测度.统计与决策, 2014, 13: 29~32
[22]许恒周, 殷红春,石淑芹.代际差异视角下农民工乡城迁移与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推拉理论的实证研究.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3, 33(8): 75~80
THE MEASUREMENT AND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OF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CITIZENIZATION ABILITY IN MEDIUM AND SMALL CITIES*——SURVEY FROM JIANGXI PROVINCE
Li Lianjun, Pan Chunfa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chang 330045, China)
Whether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to become citizens depends on not only the willingness of being citizen, but also the ability. There is a strong contrast between civil wishes and weak people ability in the citizenization of china′s migrant workers. 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ability of migrant workers. This paper constructed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migrant workers citizenization ability from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withdrawal of the rural areas, the entry of cities and urban integration. Based on field survey data of 1056 migrant workers in Jiangxi province, it constructed 3 first level indicators, 9 two level indexes, and 20 three level indicators, analyzed the level and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medium and small cities by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migrant workers ability was generally low and unbalanced. The ability of urban employment was the strongest, followed by land withdrawal compensation ability, and the city′s integration ability. Educational level, working age, monthly wage income, communication objects, housing types, the number of land transfer and the quantity of land requisition were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which caused the low citizenization ability. The level of the migrant workers ability had some spatial distribution differences in different regions. Finally, this paper put forward the policy sugges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capital, social capital, land system and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including enhancing the human capital, reforming the urban employment system, enhancing the capacity of urban employment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reducing the cost of urban integration to enhance the capacity of the workers into the city, and reforming the rural land system to enhance the ability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citizenization ability; measurement; spatial differentiation; new generation migrant workers ; Jiangxi
10.7621/cjarrp.1005-9121.20170127
2015-08-11 作者简介:李练军(1974—),男,江西宜春人,博士、副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Email:lilianjun3813@sina.com *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中小城镇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与政府扶持机制研究——以江西为例”(12YJC790095); 江西农业大学创新基金项目“江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影响因素及政府支持政策研究”(CX11JJ05)
F323.6; F299.2; F224
A
1005-9121[2017]011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