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税收职能站位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2017-06-05汪彦复
◎汪彦复
提升税收职能站位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汪彦复
盘锦市地税局树立讲诚信就是生产力,软环境就是竞争力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地税局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大力提升税收职能站位。本文阐述了盘锦市地税局积极推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举措,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为盘锦市营造了便捷高效、合法规范、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盘锦 地税 营商环境 依法治税
一、优化纳税服务软硬环境实现便利化
盘锦市地税局按照盘锦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要求,紧紧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全力推进服务转型升级,提升完善服务措施,探索创新服务形式,满足了纳税人的正当需求,促进了投资和服务便利化,营造了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1.稳步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落实。通过召开业务协调会和岗责流程优化座谈会等形式,实现前后台税收业务的顺利衔接;推行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联合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实现国地税业务“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逐步使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成为联合对外提供办税服务的场所;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免填单服务、提醒服务等特色服务,尤其是对开业登记办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的开具、契税缴纳等四类涉税事项实行“免填单”服务,提高了办税效率,方便了纳税人;完善纳税服务公众号的功能,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拓宽信息查询范围,实现信息共享。
2.实现办税服务再提速。开展“一窗式”办税,将涉税审批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扩大了即办范围;推进涉税业务区域协作,在部分县、区实行“同城通办”,方便了纳税人;完善多元办税,推进自助办税服务;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开通“网上办税服务厅”,有效解决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的难题,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全天候办税。
3.扶植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QQ群和送政策上门等渠道,全方位向纳税人宣传和解读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对符合优惠条件但实际未享受减免的企业下达书面通知,告知企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积极推动“银税互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银税互动”联席会议制度,尤其是抓好在全省首创推出的“税商贷”项目落实,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资金不足或融资难的问题。2016年,盘锦市共办理“税商贷”业务798笔,发放贷款4542万元。2017年,盘锦市局将继续加大该项目推开力度,持续实现三方共赢。
4.完善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盘锦市地税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全市纳税人信用分类监管和奖惩联动的实施意见》,同时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纳入到盘锦市政府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实施联合惩戒的范围,实现了地税系统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政府的联合惩戒首次对接,并与国税局联合评出纳税信用A级企业264户,使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结果更具有震慑力和约束性,给地税的征管工作增加了新的抓手,营造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氛围。
5.做好税收政策保障。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盘锦经济振兴紧密结合,制定出台《盘锦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25条具体指导意见,主要包括:转变观念打牢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基础、政策扶持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规范执法创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建立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健全机制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等内容,切实解决干部工作中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税收执法不规范、优惠政策不落实等影响营商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盘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划做到常态化
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盘锦市地税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地税系统“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分解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清楚,营造了合法规范的营商环境。
1.扎实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1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管理,既简政放权,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好发挥税务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注重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任务,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税收管工作之中,提高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对已取消和下放审批权后续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对已下放和取消的涉税审批事项能够做到不截留、不变通、不走样,不搞变相审批,对保留的涉税审批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2.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市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遵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地税系统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思想,几年来,企业共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费近3亿元,仅2016年,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就业、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减免税款60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涵养了地方税源。2017年,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更有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有效促进新动能增长和培育新税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推进减税降费上取得更大实效。
4.做到规范执法。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环节,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并在期限内主动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5.统一执法尺度。全面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三、发挥稽查打击震慑作用坚持法制化
依法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净化税收法制环境就是对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好保护,也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之一。盘锦市地税局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税务稽查由“打击型”向“服务型”转变,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1.积极组织企业自查。进户稽查前,通过采取召开企业自查动员大会、进户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纳税人对其缴纳税费情况自行检查,给予纳税人充分改正机会,减少违法风险,助推税务稽查由“打击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以便更好服务纳税人,保障纳税人权益。
2.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及时转发省局相关文件,对随机抽查范围、标准和形式进行明确,确保随机抽查有章可循、执法必严;统一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建立市级重点税源税务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风险点提示信息,建立异常对象名录库;根据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的要求,建立市级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对省局随机抽查选取的23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在分配案源时,改变以往的分配方式,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根据企业行业类型、申报纳税额度等要素打包分类,针对稽查执法人员的业绩能力和业务特长进行随机选派确定,防止了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最大程度避免“暗箱操作”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
3.加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落实总局“黑名单”公布管理办法及联合惩戒措施,组织联合惩戒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逐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与国税稽查局积极协调,按照国地税征管合作规范的要求,通过相互提供企业涉税违规信息、联合稽查等措施,推进国、地税对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
目前,辽宁省已经把2017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地税局已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说明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抓手和突破口,盘锦市地税系统将以此为契机,打造全省一流的投资服务环境,促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坚决打赢这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加快盘锦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盘锦市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司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