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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发新闻,还是先联系救人
——记者当如何权衡生命与报道之间的关系——以2016年普利策奖“东南亚血汗海鲜工厂”为例

2017-06-05李曼霞

中国记者 2017年4期
关键词:遇难者关怀伦理

□ 文/王 军 李曼霞

·学者界面·基金项目课题

抢发新闻,还是先联系救人
——记者当如何权衡生命与报道之间的关系——以2016年普利策奖“东南亚血汗海鲜工厂”为例

□ 文/王 军 李曼霞

敬畏生命是人性的基石,关乎生命的报道,如若把握得当,能解救生命,如若报道不当,则危害生命。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记者面对先做报道、抢发新闻,还是先联系救人、延迟报道的选择时,如何权衡生命与报道之间的关系。

生命伦理 报道失范 新闻伦理 人文关怀 职业道德

王 军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一、相关事件回顾

美国纽约当地时间2016年4月18日,美联社记者Esther Htusan、Martha Mendoza和Robin McDowell获得2016年普利策公共服务奖,他们揭露了东南亚海鲜食品业中的奴役现象,将两千多名被囚禁奴役的工人从水深火热之中解救出来。事实上,这个重磅新闻原本能够更早面世,但是这四名女记者选择了延迟新闻发布,因为她们考虑到这一系列报道一旦公开,报道中的视频和照片里所涉及的岛上民工的生命很可能会受到威胁。冒着在联系官方救人期间相关消息可能被其他媒体抢先报道的风险,她们依旧选择了推迟报道,先联系官方救人。2015年年初,在她们的协助下,320名与她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劳工得到解救, 3月25日,美联社才发布了这一系列稿件,截至同年9月,已经有2000多名劳工被解救出来。这一系列报道改变了东南亚数千名被奴役工人的命运,推动了东南亚渔业的改革。正如美联社执行总编辑凯瑟琳·卡洛尔称赞她们所说“站出来为没有话语权的人发声,用自己的工具给世界提供信息,实现了纠错的目的。”她们的报道解救了数千人的命运,其意义之深远显而易见。本文着重对此次事件中所体现的生命至上伦理进行讨论研究,并对目前有些媒体存在的报道失范现象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分析记者在具体报道中对生命与报道之间该作何权衡。

二、生命伦理的渊源与内涵

(一)生命伦理的渊源

人类社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描述生命的神圣性,并给予本土化阐释。佛教的戒杀放生,无情有性;基督教的感恩、谦卑、敬畏上帝;伊斯兰教对一切浪费资源和竭泽而渔的行为都予以反对;北美印第安人认为的万物有灵,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等观点无不流露出对生命的敬畏。我们可以很容易地从人类的各个文明形态中找到类似思想。因此,守护生命是人之天性,是一种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是最基本、最深刻的道德要求,它奠定了全球伦理的基石,超越任何国家特权和意识形态。

近代以来,生命伦理以宣言、条目的形式被确立下来。1948年联合国大会颁布《世界人权宣言》,每个人都享有生命的尊严,没有男女老幼之分,也没有宗教、阶级、种族差异,这种人性之神圣是人类共同的承诺,无关是非功过,它是人们理解人类社会的真谛所在。

(二)生命伦理的内涵

生命伦理的内涵即敬畏生命。敬畏生命,指人们在处理一切与生命相关联的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过程中,持有的以敬重生命、珍惜生命、关爱生命为价值评判原则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1]

同时,敬畏生命也可以解读为两层意思:敬重生命、畏惧死亡。人们对死亡的畏惧往往通过对生命的敬重表达出来,敬生畏死是人类最基本的认知和生存情态。在阿尔贝特·史怀泽看来,敬畏生命,意味着对一切生命,不仅指人的生命还包括其他动物和植物的生命,都应该保持敬畏的态度。因为生命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有赖于其他生命和整个世界的和谐。人类应该意识到,任何生命都有价值,我们和它们不可分割。对一切生命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因此,人要有同情心和恻隐之心,要懂得尊重人的生命,重视人类和其他生物的价值,关心人和其他生物的生存状况。

西方生命伦理学奉行五大原则,即公平公正原则、关怀原则、尊重自主性原则、不伤害原则和仁慈原则。[2]

三、媒体报道失范及其原因

(一)失范现象

媒体报道有关失范现象集中表现为:冷漠,将抢新闻置于生命伦理之上,这是一种违背新闻伦理的行为,折射出媒体和记者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甚至可以说缺乏人性良知。

▲ 2014年3月8日,一名MH370机上乘客的亲属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待失联飞机的消息。(资料照片)

2010年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的《挟尸要价》直指金钱至上社会弊端,但另一方面,照片公开时,遇难者家属不忍心看任何相关报道,他们害怕见到自己亲人遗体受难的模样,那对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折磨。尽管这张照片获奖了,但是它给遇难者亲属带去了一定的二次伤害。报道媒体或记者可能会以满足受众知情权为由进行抗辩,受众有权知道这一令人震惊的事实。为了满足人们的知情权就可以不顾报道给遇难者家属带去的伤害吗?存在类似失范现象的外国媒体也有,2012年12月4日《纽约邮报》头版刊登了前一天纽约地铁发生的一起惨案图片,(一名男子被他人推下站台,遭到地铁列车撞击,当场死亡)被受众批评缺乏人文关怀,这种拿生命来消费的行为,极大地体现了对生命的蔑视。

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在此次事件中,一些媒体对着遇难者家属集中采访,用相机和麦克风对着痛苦家属的画面不在少数,这对受害者家属来说不仅是一种打扰,还在不断地提醒着他们的悲痛。是否真有那么强烈的必要性“迫使”媒体非得这时候进行报道?同年,2014年12月31日发生的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复旦大学一名女生是遇难者之一,2015年1月1日两家知名报社发表了关于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遇难者的人物报道。其中一家媒体报道标题为:“复旦20岁‘才女’外滩踩踏事故中遇难”,并在文中引用了遇难者在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专业以及喜好等个人信息;另一报纸则以“遇难者XXX”为题,力图还原踩踏事故发生现场。随后一些网络媒体转载了前者报道,并配以遇难者的照片。媒体的这些举动引发了复旦大学校友们的抗议,进而发生了“媒体人”与复旦大学校友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使用社交网络发布信息是否符合新闻伦理?未经家属同意而擅自发布遇难者死亡场景是否合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生命何其宝贵,难道在悲剧中失去生命的遇难者,还无法唤起争先报道的媒体记者对生命的尊重吗?这未免太过让人心寒。

2015年歌手姚贝娜罹患乳腺癌去世,她热心公益事业,临终前作出捐献眼角膜的决定。某晚报三位记者伪装成姚贝娜主治大夫的助手进入太平间拍摄,此事一出引起网络热议,绝大多数是对记者的批评指责,舆论的一边倒证明公众没有办法接受这种违背新闻伦理和职业操守行为的存在。究竟是怎样一种念头竟然驱使一名新闻工作者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以至于引发网络对媒体记者的“人性大拷问”,难道这样一种念头,竟比他人的生命尊严还重要?任何媒体在进行报道时都不应忘记该有的底线:尊重生命,尊重死者的尊严,同情甚至怜悯死者的亲人,避免“二次伤害”。

上述种种,均是报道失范的表现,将报道置于生命之上,折射出的是媒体的傲慢和对逝者的不尊重。在媒体竞争激烈的时代,记者为了能够在同类报道中拔得头筹,常常忽略了一些最基本的元素:最初的基本的作为人的良知,作为记者的职业操守,作为新闻工作者应当坚守的社会责任。

(二)媒体报道失范原因

媒体报道失范的原因简而言之,是在新闻报道时盲目追求利益和时效性,忽视了最基本的生命伦理。

1.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功利”高于“公益”

媒体是社会的守望者,扮演着为公众监测周围环境的角色。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当面对利益诱惑时,一些社会责任意识薄弱的媒体和记者会将媒介伦理、职业道德抛诸脑后,急功近利、不择手段。淡忘自身的社会责任。

2. 缺少人文关怀,未能换位思考

在媒体报道无所顾忌地将遇难者的个人信息或照片曝光时,可曾思考过遇难者的亲人朋友看到报道时的心情?不懂得尊重生命,怎会得到受众的尊重?

3. 触碰伦理底线,违背良知,忘却职业操守

在上述某些极端事件中,无论目的还是手段,都让人无法理解。追根究底,是违背了良知和职业操守。

四、对有关“血汗海鲜工厂”报道记者行为的思考

(一)波特图示分析

波特图示(Potter Box Model)由美国哈佛神学院拉尔夫·波特博士于20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它将道德分析的四个维度纳入其中,即定义、价值、原则、忠诚。在这里,可以借助一个从“波特图式”改进而来的分析在“东南亚血汗海鲜工厂”报道中四名女记者的选择。

首先,为该事件下定义。东南亚的海鲜业里,存在着各种虐待奴役工人的现象,之前虽有零星报道,但却无确凿证据。美联社4名女记者决定去调查此事,她们花了一年多时间深入东南亚调查,收集掌握了各种证据,照片、视频、行船记录……这些资料整理成报道发表必将使得东南亚海鲜业的不良现象受到世界关注。

其次,确认事件价值。这一系列报道真实反映了东南亚海鲜业里鲜为人知却极不人道的一面,报道中反映的残酷事实正在发生,一旦发表必会引起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和热议,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追求最高新闻价值的代价极有可能是牺牲他人生命;若选择兼顾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确保渔民安全之后再有发表,便意味着一定程度降低真相的价值……

再有,提出道德原则。几位记者体会一个普通人,一个渔民,被曝光后可能受到的危害。选择最大程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最后,选择忠心。4名女记者选择忠于生命为先,宁可被其他媒体抢先报道,也选择先联系政府拯救那些为她们提供证据的小部分劳工再进行报道,以免报道出来后他们的生命受到威胁。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能够清晰看到,美联社这4名女记者以关怀之心,遵循着生命至上的原则,选择将生命置于报道之上。她们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社会责任担当以及对人性良知和职业操守的坚守。

(二)彰显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自觉意识的提高。人文关怀,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观照,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人文关怀的核心是尊重人、关怀人、强调人的价值,主张以人为本,关怀人的生存状态和权益。这4名记者不为一时的轰动效应而抢发头条,而是顾及幸存者和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在确定其受到保护时才大胆披露,在报道中挖掘人性坚强的闪光点,唤起公众面对磨难的勇气和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时机和事宜的选择彰显出报道中的人文关怀精神,值得学习借鉴。(作者王军是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李曼霞是武汉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本文是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融合环境下传媒法规与伦理研究”〈项目编号10BXW016〉成果之一)

【注释】

[1]夏东民、陆树程:敬畏生命观与生态哲学,江苏社会科学,2008(6).

[2]刘英:论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的本土化要求,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12(4).

编 辑 文璐 wenlu@xinhu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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