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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背景下立法报道的创新
——从两会民法总则相关报道说起

2017-06-05文/陈

中国记者 2017年4期
关键词:三审总则全国人大

□ 文/陈 菲

依法治国背景下立法报道的创新
——从两会民法总则相关报道说起

□ 文/陈 菲

立法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职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在媒体对全国两会的相关报道中,对于民法总则的解读报道较少,即使是为数不多的几篇解读报道,淹没在众多的提案议案的简单展示中,也略显势单力薄。就此,本刊特约请新华社一直从事法治新闻报道的作者撰文,探讨新形势下做好立法解读报道的感受与体验。

民法总则 解读报道 民生视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我国立法工作按下“快进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审议的法律案数量不断增多,仅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就制定法律8部,修改法律27部。这些法律很多具有标志性意义,涉及到社会每个成员的利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这些法律法规的解读报道,让更多公众深入了解法律制定过程,更好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是从事法治新闻报道记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结合报道实践,作者认为做好立法解读报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从民生视角审视法律案,努力做好“民生法律新闻”

民生视角永远是关注度最高、最能抓住眼球的角度。法律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国家制订法律是对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在报道过程中,应以贴近百姓的民生视角关注法律修改制订给社会发展、特别是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

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这部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书”,关系到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方方面面权益,可谓和百姓距离最近的一部法律。在解读这部法律过程中,我们多次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权威法律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采写了《六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吗?——民法总则草案七大看点解析》等稿件,这些稿件从百姓视角出发,对胎儿权利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老年人监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和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内容予以充分报道,受到用户和读者的广泛采用和关注。

慈善法是2016年全国人代会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公众最关心的就是如何让慈善组织受到监督,慈善活动更加透明,社会各界的捐款得到有效使用。基于这些问题,新华社连续播发了《善款如何才能“放心捐”?——聚焦慈善法草案》《以法律之名重塑慈善公信力》等数篇系列稿件,这些稿件全方位解读了慈善领域热点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直击热点焦点问题,助推舆论和立法良性互动

当前,我国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步伐不断加大,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越来越注重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各方声音。审议法律过程中也会吸纳不同意见,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条款作出修改调整,使各方利益群体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能够寻求共识、达成平衡。这些立法争议本身就是新闻,只要把握准确,完全可以进行报道,并能体现我国立法过程的民主特色。

以2016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资产评估法为例。这部法律从2012年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到2013年8月草案提交二审,时隔两年后又提交三审,到最终审议通过历经4年多。法律迟迟难出台,其根源就在于“多头管理”局面难以打破。新华社记者抓住问题关键,长期关注立法进程,采写了《资产评估法,在争议中期待三审》《资产评估法草案启动三审多处修改贯穿简政放权改革精神》《资产评估法草案历经十年迎来四审》《资产评估法来了,如何护卫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系列稿件,充分报道了法律修改过程中立法部门、行业协会、资产评估公司以及专家等多方观点,较好把握了各方利益的平衡表达。

再以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为例。这个修正案草案拟一揽子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修改。但一审、二审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社会有关部门机构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争议也比较大。最后,“三法变两法”,在其他两部法律修改交付表决的情况下,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暂不交付表决。2016年10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最终获得通过。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营利民办”。对于这些调整,采写记者予以了长期关注,并着眼于我国教育的长期健康发展,播发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改作出重要调整“三法变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拟暂不付表决》《修法对民办教育影响几何?》等稿件,凝聚了社会共识,有效引导了社会舆情。

□ 2017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副主任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李鑫/摄)

三、解读报道也要“接地气” 让读者看得懂喜爱看

立法解读报道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报道,前提是要读懂法律,特别是一些关键的法律术语,应该查阅权威资料,准确掌握其内涵,防止在报道中出现硬伤。同时,新闻报道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能够传递新闻信息,满足受众的基本信息需求,语言风格上应该准确、简洁、鲜明、生动。

今年全国人代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过程中,新华社播发了不少“接地气”的解读报道。在《民法总则说的都是咱家的事》评论稿中写道:我们中国人常说,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民法总则是国家大法,更是咱们每个家、每个人权利的保护法。在《那些结在你心头的“疙瘩”都解开了吗——聚焦民法总则草案中的“民生情怀”》一稿中,稿件用“老无所依”有望破解,检察官不必成“老娘舅”;别拿村委会不当法人,也别拿小孩子不当回事等活泼的语言,阐述了这部法律带来的变化。这些稿件从标题的拟制到内容的表达,更加贴近日常生活,读起来形象生动、引人入胜。

立法解读报道既专业又不乏生动活泼,就需要记者在平时加强法律常识学习,并通过大量的采访积累专业知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每部法律草案时,都会对法律制定修改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出说明。这些权威说明,也是记者做好解读报道的基础,给报道提供了丰富的素材,需要仔细研究。但如果仅局限于编发说明的内容,就容易让报道面面俱到,缺少深度。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深入采访法学领域、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借助专家的力量来帮助我们更好了解专业问题。(作者是新华社国内部中央新闻采访中心记者)

编 辑 陈国权 2468711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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