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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与农业的转型升级
——基于调研案例的分析

2017-06-04唐姝琴胡冰川

上海农业学报 2017年5期
关键词:农产品电商农民

唐姝琴,胡冰川

(1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马鞍山243000;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100732)

随着“互联网+”概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行动计划实际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新经济发展的引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代表力量。互联网正在各个行业颠覆、渗透、融合,推动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而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相对而言仍然粗放低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工商资本的介入程度加深,相关支持政策的推进,传统的农业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问题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从目前全社会“互联网+”的发展来看,认识和理论进步要远落后于实践发展,为探索当前“互联网+”对农业的转型升级,笔者通过对北京、浙江、上海、安徽4省的16家公司的种植、养殖、休闲农业等方面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农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首先介绍“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条件和现状,其次对“互联网+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性分析,再次结合临安的发展进一步说明互联网对农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最后结合“互联网+农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策略建议。

1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条件

农业相对工业、商业等来说属于弱势产业,“互联网+”的出现,让农业这个传统产业有了新的发展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互联网+传统产业”不是简单地接入互联网,而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后,创造新的发展生态,是根本性变革。在一系列变革过程中,要做到互联网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要有客观的发展条件。

1.1 土地流转推动生产规模发生改变

目前我国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互联网融入农业加快了大规模大田作物发展进程。近几年我国土地流转速度加快,2012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 800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21.5%;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2 980万hm2,比2012年增长65.6%,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33.3%。伴随着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始形成,到2015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总量超过250万户。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153.1万家,实际入社农户10 090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42%;规模以上家庭农场达87.7万户;认定各类龙头企业12.34万家,带动6 671万农户。土地流转加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推动农业生产模式改变,也为互联网进一步深入融入农业提供有利条件。

1.2 农村基础信息设备普及程度提高

我国目前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光纤宽带到村”“农村宽带提速”工程等都全面展开[1]。移动网络已覆盖342个城市、2 055个县及90%的乡镇,农村每百户拥有计算机台数由2009年的7台上升到2014年的24台。根据 CNNIC《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截至2016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已经达到7.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1.7%,用户规模比2012年同期增长32%,是2005年1.1亿网民的6.5倍。信息普及率提高的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和公司也在进一步完善有关农业网站,到2014年底,农业部在全国农业系统建设近40条信息采集渠道,部署信息采集点800多个,形成60多个行业数据库。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不仅企业也正在扩展农村信息市场的发展,政府在不断完善农村基础信息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普及速度将加快,为“互联网+农业”发展添加了催化剂。

1.3 商品农业比重逐渐增大

目前,我国的农业形态是传统农业与商品农业共同存在,但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我国目前整个的农业形态正由生计农业向商品农业过渡[3]。商品农业的比重加大表现在:(1)机械化水平高。农业1.0(指在生产方式上人力与畜力手工作业居于主导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占30%左右,主要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农业2.0(以机械化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占60%左右,水稻、小麦和玉米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业3.0(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主要特征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占35%左右;农业4.0(以物联网技术为主要支撑的智能农业模式)占2%左右[4]。(2)生产规模大。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在近10年增长了41%,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专业大户等形式比重逐渐增加,到2015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总量超过250万户。商品农业的比重增加,对于我国农业的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4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素质明显提升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造农业生产经营微观组织,重塑农业农村经济围观基础,是我国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助推整体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互联网+”在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表1是2014—2015年我国本地农民工文化程度变化对比[5],可以看出,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人群逐渐减少,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农民比例在增加,说明我国本地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在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新农人”数量已突破100万人,他们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具备创新思路、发散思维及管理能力,并兼备互联网知识,愿意回乡创业。

表1 2014—2015年我国本地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占比Table 1 2014—2015 China’s rural migrant workers’education level %

1.5 农村金融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2013年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不断增强,农户贷款和涉农贷款分别占全部贷款近七成和1∕3。2012年和2013年试点范围两次扩大后,试点县支行的业务量及利润占全行县支行业务量及利润额的比例从40%提升至80%左右,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改善。政府还降低了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通过不断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逐渐建立起来。根据农商银行发展联盟2016年1月提供数据[6],截至2015年12月末,批准开业的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共计3 676家,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共计2 303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共计1 373家。各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完善,使得农民贷款更加方便,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与活力。

1.6 农村保险覆盖面积逐步扩大

目前,全国共建立农业保险乡(镇)级服务站2.3万个,村级服务站28万个,覆盖全国48%的行政村,协保人员近40万。从保险品种来看,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得到了重点发展,对于农机具、农房、渔业、制种、设施农业等业务也逐步推广。2015年,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已经涵盖15类农作物和6类养殖品种,共计738个农业保险产品,种植业保险在原有自然灾害险种的基础上,增加了旱灾、地震等重大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险种;养殖业保险责任扩展到所有疾病和疫病。保险品种的增加和金额的增长,为农民减轻负担,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农业1.0时代的小农经济阶段向农业2.0转变的后半程加速阶段,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农业由2.0向3.0转变也在加速进行中。互联网正在改变我国农业发展模式,是推动农业3.0和4.0发展的重要工具,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其加速开起我国农业发展的升级新模式,加快智慧农业发展的步伐。

2.1 农业生产智能化

农业机械化改善了传统农业生产条件,解决农业生产的有效劳动问题,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生产智能化则使得农业生产所有要素的构成和匹配得到进一步优化,是对机械化的进一步升级。物联网技术从各个方面彻底改变农产品生产,实现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和精确化。农产品种植过程中,可通过传感器随时采集农业生产信息(光照、温度、湿度等),并进行汇总整合,最后通过系统进行精确地远程遥控处理。如上海科技产业园的大棚草莓种植,通过物联网实现土壤、环境的实时监控,实现水肥一体化和自动化。但物联网的推广,其成本比较高,如其用到的滴灌技术、电子阀门、滴灌水管等都需要进口。

2.2 农业经营网络化

B2B农资电商平台的发展。农资电商平台的兴起,剔除了农资贸易中县级、村级经销商这一环节,为农户带来更优质优价的农资产品[7]。目前的农资电商平台有淘宝的农村频道、京东农村战略、草帽网(第三方农资电商平台)、云农场等。农资产品的在线销售,让农民能够直接从厂家采购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农资,同时还能为农民提供农技服务、测土配方施肥等增值服务。B2B农产品电商平台的发展。据农业部信息统计[8],2016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可望达到2 200亿元(人民币,下同),比2015年增长46%。如一亩田、三农网、沱沱工社等,全国覆盖的大型农产品电商平台,还有各地区针对于本地区范围的地区性电商平台,如北京市昌平的“本农记”,马鞍山的“淘马鞍山”等。总体来看,电商平台的发展有全网覆盖的趋势,最终形成一个如中心地理论的六边形市场区的稳定状态。B2B食材配送电商平台的发展。B2B食材配送平台借助“互联网+”,解决了食材采购商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获得更公正透明的议价权,节省采购人力成本支出等。现在较为知名的食材配送平台有小农女、大厨网、饭店联盟、美菜等。“天平派”也是针对餐饮食材采购供应链O2O平台,2015年1月上线,8月份其日均交易额突破200万元,合作商家突破10 000家,合作供应商突破1 000家。由此可以看出,B2B食材配送电商平台发展的态势,在市场上将逐渐占据重要的份额比例。

2.3 行政管理高效透明

随着互联网与传统农业的融合不断加深,互联网必然会加速向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全方位进行渗透,影响和改变农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依托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办公自动化技术,我国大力发展信息化基础设施,对农业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改革。通过采用网络软件和系统平台,实现数据智能化管理、业务办理自动化、内部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动态跟踪等业务系统信息化功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使政府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等技术,农业信息流动变得更加快捷和高效,带动整个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在“互联网+农业”时代,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大幅提升,信息化管理直面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使权力运作的“自我裁量”和“自我认定”空间大幅减小,使得政府信息化管理更加公开和透明。

2.4 信息服务灵活便捷

“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使得农民获取农业信息的方式更加便捷。12316“三农”热线是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统一专用号码,主要是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等全方位的基本信息服务。目前12316已经成功植入各乡镇的信息服务站和区域农技推广站。不同的地方政府也相应地发展与本地相适应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当地农民提供帮助,如:马鞍山农业信息网;浙江农民信箱农业咨询服务;山东农业网等。与此同时,企业也在不断完善市场布局,挖掘农村市场潜力。2014年,马云全面启动了“千县万村”计划,正式推出专属农村的交易平台,投资100亿元,建立1 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同年,苏宁表示在2015年建设1 500家乡村服务站,并要在5年内建立10 000家苏宁易购服务站,覆盖全国四分之一乡镇,深入全国乡村。目前来看,这些电商平台在农村渠道下沉面临很大困难,但是在客观上对“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与信息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3 “互联网+农业”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的到来虽然使一些传统农业问题得到改善,但是不能简单地认为,“互联网+”从本质上颠覆农业的发展变化,传统农业问题还需要其他手段共同去解决,互联网不能解决所有农业问题,而且“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

3.1 农村高素质劳动力缺乏

发展“互联网+农业”,前提是需要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了解并接受互联网。在中国部分地区,“互联网+农业”还没有得到普及,农民并没有从当前“互联网+农业”发展中获得明确收益,在观念上并未形成明显冲击和影响,拥抱互联网的意愿不够强烈、对于农业中运用互联网仍然由顾虑。因此,农村缺乏既具备相关信息技术和操作能力又具备一定经济常识和市场知识的专业人才,做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这不仅是“互联网+农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当前整个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问题。

3.2 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完善

基础设施的完善是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9]发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6月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31.7%,仍然有近70%的农民没有利用互联网。“不愿上网”和“不会上网”仍是农村人口上网的主要障碍,68.0%的农村非网民因为“不懂电脑∕网络”不上网,10.9%的农村非网民认为“不需要∕不感兴趣”而不上网。而且在互联网普及相对较高的农村,在农业生产上互联网的利用率极低,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比较困难。

3.3 食品安全监管滞后

监管在“互联网+农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目前“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互联网+食品”行业制度相对于“互联网+”的发展滞后,相关立法还没有全面完善,各个监管机构责任不明确。互联网平台跨越区域和空间的限制,传统监管无法跟上节奏,鱼目混珠真假好坏难辨,这种情况使得“互联网+农业”发展初期产品的信任度不如传统农业实物。

目前市场虽然已有贴有追溯码的食品,但追溯食品“遮头盖面”“鱼目混珠”,让消费者难以辨识。目前主要存在乱贴溯源码、贴原产地码、溯源二维码只为吸粉等现象。溯源信息不全面、更新不及时、产地农残信息缺失,是这些溯源最常见的问题。

3.4 金融服务供给不足

虽然目前银行已经开始了金融机构的创新,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开展村级互助基金、小额信贷,资金互助社等形式,但是,受区域、资源、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制约,这种监管层主导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并没有很好地改善农村金融问题,农村金融依旧存在产品种类单一、供给不足等问题。当前农村金融服务还满足不了“互联网+农业”发展需要。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数据[10],截止2015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26.4万亿元,在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中占比达28.1%;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中国农村中16.8%的人认为需要钱,56.8%的人表示资金很紧张,而农户认为农村贷款不便利的占69.6%;与之形成印证的是,《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数据显示[11],截止2014年底中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为19.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不到23%,农村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仅为54%。这意味着农村缺乏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也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仍具非常大的拓展空间以及吸引力。

4 临安调研案例分析

临安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市,拥有国家级生态市、中国山核桃之乡、中国竹子之乡等称号,自然环境是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先天的优势。当地丰富的特产:山核桃、竹笋等农产品,它们耐储存、不易损坏的特性极其适合长途运输。电商的到来,使得当地的销售方式有很大的突破,通过平台,村民们把本地特色的农产品销往全国。农村电商的兴起,是临安“互联网+农业”的系统工程,是通过电子商务激发农村生产、消费和创新能力,即开发利用农村资源、促进农业增收、农产品进城,同时拉动农民消费。目前,临安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场倒逼、政府推动、大众创业”的电商发展模式。

4.1 临安发展“互联网+农业”基础条件

一直以来,临安“三农”发展普遍面临“小农户”与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难、创业就业难等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政府的推动,有效解决了发展瓶颈的制约,并取得很大提升。互联网在临安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

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近年来,临安市政府以山核桃品牌作为引领,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临安电子商务科技园、跨境电子商务园、中国坚果炒货食品城“两园一城”,以及淘宝临安馆,初步形成“市场倒逼、政府推动、大众创业”的临安电商发展模式。线上平台搭建,重点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带动电商发展,全市共有淘宝、天猫、京东、一号店、苏宁易购等各类网店(不包含微店)3 600余个。目前,全市已有340家企业入驻阿里巴巴产业带,243家企业入驻临安馆。2015年,临安市淘宝镇有4个,淘宝村14个,农产品网销额达25亿元带动了农民就业1万余人。电商发展打开了农产品的销售市场,进而带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近年来,坚果炒货和竹笋加工企业逐渐形成了一个体系,并研发相关技术的专利,吸引外省坚果和竹笋运送到本地加工。到2013年有竹笋加工企业185家,山核桃炒货加工企业257家。

土地流转速度加快。根据2014年临安市政府工作报告可知,2013年临安市规范流转土地(林地)1 333.3 hm2,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3亿元。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不断推进,2015年临安新增土地(林地)规范流转664 hm2、林权抵押贷款1.1亿元(2016年临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临安市颁发了全省首本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政策的施行,完成土地确权任务,土地成为可以抵押贷款的资本,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速度。

农业服务的加强。目前已建成运营临安市级、清凉峰和白牛村等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电商代运营、策划、摄影培训等公共服务。截至目前为止,建成淘宝村和赶街村级服务站点196个。2014年、2015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200多期,受培训人员达到18 000人次。2015年,浙江农林大学共对接帮扶农村网点2100余人,帮助注册各类网点400余个。政府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电商培训、运营网络策划、扩大网销半径、形成品牌效应。

4.2 白牛村案例与启示

临安借助互联网电商发展,加速了“互联网+农业”成果转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仅使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在一定程度也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网店展示特色农产品优势,有利于引入流量,产品价格也变得透明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优势吸引各销售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推动农产品网络交易等,有利于形成“互联网+农业”农产品“三流(即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合一”的运营体系[12]。电商的出现,使得农产品、消费者、农业劳动者等农业经济要素得到有效配置,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有利于人才回流到农村,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对于农产品互联网电商发展,白牛村发展具有一定代表性,被誉为中国“淘宝村”。在2012年白牛村农产品年销售额达到7 300万元,2013年销售额1.5亿元,2014年销售额达到了2亿元。白牛村快速发展有几个因素:首先,白牛村的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好。白牛村位于02省道边上,交通便利降低运输成本,周边山林地较多,山核桃资源丰富;其次,电商起步早,农民的觉悟高。2007年在电子商务不被多数人接受的时候,村民们想到了通过电商来销售农产品,通过刻苦积极学习,农民更好掌握电商运作;再次,成效好。在农村,模范带头作用对农民来说比较直观,影响力也比较大,初期电商发展的高利润让村民看到甜头,进而带动整个村发展电子商务;最后,政策支持,政府扶持。政府对农村电商大力发展,实现村中网络全覆盖,农民解决仓储问题得到改善,彻底解决部分农户资金问题,还在村里成立集展示、体验与服务为一体的电商服务中心。

白牛村电商发展给当地村民带来好处的同时,对其他地方山区农业、特色农业触电也有示范作用。对于较为落后地域,政府在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当地农民农业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帮助当地村民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并通过电商平台,打开地方大门,把当地有特色的好产品销售出去,提高农民收益。

4.3 临安发展“互联网+农业”存在的问题

“临安模式”已经成为一个典型,但是其仍然存在“互联网+农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产品附加值低。临安目前主销的山核桃、竹笋等以初级产品为主,就近销售为主,产业链较短,农民收益不高。

二是农村信息资源比较分散。智慧农业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对农业信息进行综合管理,然后根据分析再为农民提供相关信息,然而我国涉农的管理、服务部门较多,农业相关信息收集、管理整合较为困难,散乱信息削弱政府处理能力;农村获取信息渠道单一,信息共享不畅,流通传播受阻严重影响临安农产品对其他市场的供应输送,也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节生产政策达到利益最大化。

三是过度经营,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近些年山核桃、竹笋等迅速发展,农民们以种植热销产品为主,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山体自身环境,导致物种多样性下降,水土流失严重,损害当地人民长久利益;而且,由于当地核桃、竹笋等比较有特色的农产品给农户带来可观的利润,长期使得种植品种趋同,容易产生恶性无序竞争。农民们没有科学的种植政策指导,很难具有科学发展的意识,一旦热销产品积压,销售停滞,农民再改种其他经济农作物时,土壤和生态环境已遭改变,大大降低土地生产率。

四是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与多数地区存在问题一样,农村农民接受互联网发展受到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接受互联网的速度比较慢,再者互联网市场发展变化快,农民们跟不上发展节奏走在前沿,互联网市场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会给农业生产带来阻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降缓“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但临安有较多成功的案例,消除农民接受网络的心里障碍,激发农民学习、运用互联网的情绪。

五是发展规模不大。目前临安多数农民经营还是以家庭为主,发展也太分散,规模提升难度较大;当地生产合作社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将单个农民经营户的农产品进行整合集中,集约管理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大增强对农产品需求供应的稳定性,提高农产品收益,减低滞销风险。

4.4 可行的建议

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需要不断地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发生的问题。针对临安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尝试与更多平台合作,拓广产品销路;(2)创建数据中心,提高信息收集和应用水平;(3)提高村民生态意识,避免盲目种植;(4)地方政府作好引导,提高产品研发水平和长效市场机制;(5)加强经营者之间的合作,特别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电商中的参与,提高生产者组织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5 “互联网+农业”农业转型升级的策略

临安面临的问题,同样也是我国互联网农业发展面临的部分问题。为了更好的促进“互联网+农业”切实落实,政府、企业和社会要协力助推,真正地开启中国农业升级转型的变局,加速农业标准化、智能化、动态化的农业新时代。

5.1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

发展“互联网+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是基本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互联网营销的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农民采用网络销售渠道,扩大农产品电商的销售范围。同时,还需要提升各类涉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的开发,使农民愿意而且能够简单方便的从互联网上获取相关的信息,以实现利用率和网络覆盖率成正比[13]。建立起国家农业大数据应用及研究中心,建成一个覆盖农业大数据采集、加工、储存等全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服务于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5.2 加强新职业农民培育行动

“互联网+农业”的落实,离不开新型职业农民,它们是实现“互联网+农业”的人才支撑。中国农村有其独特价值观和其生态系统,因此要借助农业组织的形式加以引导,同时政府应该不断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构建工作,如:建议进一步普及12316平台的建设、积极研发智能终端上的在线课堂等,打造“互联网+”的虚拟网络教育培训良好环境,最终构建出一个移动化、智能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5.3 更好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

互联网的到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问题。农产品监管要从食品安全的源头上进行管控,更要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监管。政府应及时回答广大消费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处理手里案件举报投诉、听取有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转播有关信息。另外还可以建立第三方权威的检测机构,对于检测机构,政府要承担监管托底的责任,同时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安全法规,完善农产品安全政策。

[1]李国英.“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链及商业模式解构[J].农村经济,2015(9):29-33.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 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6-08-20].https:∕∕wenku.baidu.com∕view∕893aa7cba5e9856a561260f7.html.

[3]胡冰川.开放条件下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势、目标与策略[J].理论学刊,2016(4):67-73.

[4]袁晓庆.“互联网+”农业助推农业走进4.0时代[J].互联网经济,2015(10):9-10.

[5] 国家统计局.2015 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EB∕OL].[2016-08-20].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04∕t20160428_1349713.html.

[6] 农商银行发展联盟.农商银行社会责任报告(2015)[EB∕OL].[2016-08-20].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6-03-29∕docifxqsxic3577218.shtml.

[7]张宇萍,韩一军.国外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理论及经验[J].世界农业,2007(5):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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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6-08-20].http:∕∕www.cnnic.net.cn∕.

[10]中国银行业协会.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EB∕OL].[2016-08-20].http:∕∕bank.hexun.com∕2016-03-15∕182769015.html.

[11]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中 国 农 村 金 融 服 务 财 务 报 告 (2014)[EB∕OL].[2016-08-20].https:∕∕wenku.baidu.com∕view∕8ce1271a3186bceb19e8bbf4.html.

[12]周洪梅.上海推进“互联网+农业”的思考[J].上海农村经济,2015(9):19-22.

[13]靳青,杨英茹,郭利朋,等.“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策略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6(4):3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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