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善论”对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缺失的影响
2017-06-03姬秀娟
姬秀娟
摘 要:“性善论”作为传统儒家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哲学基础,其对皇权伦理思想的强化、人的道德意识的无限夸大以及对社会成员的义利曲解是造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缺失的重要原因。逐步消除这些因素的负面影响,对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快速发展,实现政治文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儒家“性善论”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5-0047-03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文化在民主政治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是两千多年封建帝制的国家,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是封建社会政治文化,这种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而儒家思想的基础是“性善论”,这直接导致中国政治民主的缺失。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过程中深刻解读儒家“性善论”,特别是它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缺失的影响,逐步减少它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负面影响,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性善论”
性善论是先秦儒家心性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后来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哲学范畴,是整个儒家思想的理论基础。从孔子到孟子,其形成有个嬗变的过程。孔子没有明确提出性善论,但其学说中包含着性善论的思想,应该说性善论发端于孔子。孟子提出“四端”说与“尽心”说,是完全的性善论者。孟子首先提出善是人的本性,即“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性之善有“四端”,分别是礼、义、仁、智。“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告子上》)“四端”产生于“尽心”,他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孟子·告子上》)。“孟子所谓的‘性善不是指人天生具有道德观念,而是说人在意识上有向善的要求和为善的能力”[1]。孟子还认为,人还具有恶的一面,原因有二:一是客观原因,二是主观原因,二者之中主观是最重要的,所以应该注重强调个人自身修养,修回善性。在执政的问题上,孟子提出了统治者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应该实行“仁政”,“仁政”要求是孟子“性善论”理论的顶点。
孟子的“性善论”一开始并没有得到统治阶级的完全认可,到了汉代,汉武帝重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理论成为统治阶级的主导理论,“性善论”才逐渐被采用,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人性本善的“性善论”思想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文化民主缺乏的思想根源之一,至今有许多民众的政治意识、方法论、价值观中仍留有“人性本善”的思想,这种政治价值观对当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是不利的。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的缺失
(一)民主的内涵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民”指的是人民,大多数人。“主”指的是主导、管理、统治。民主的原意是由多数人管理国家事务,大家都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在国家大事问题上,多数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古希腊的政治家、思想家伯里克利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权只有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这个国家才能称之为民主的国家,它的政治制度才能称之为民主政治。近代法国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学家孟德斯鸠指出:“共和国的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民主政治。”[2]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制度,是一种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有共同管理权利的人有一定阶级的限制,统治阶级以外的人是没有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利的,他们在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过程中坚持两个原则: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类历史发展到目前为止民主制国家分为两类: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制国家,但是它实现的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具有民主主体的局限性,民主权利的狭隘性,民主内容的不真实性,是虚伪的和不真实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目前为止最高类型的民主,它具有民主主体的广泛性,民主权利的普遍性,民主内容的真实性,真正实现多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是使人民当家做主。
在一个民主政治国家,管理国家事务主要具有三个最基本的原则,首先是少数人意见要服从多数人意见、管理过程公平合理和少数人意见坚持原则。所谓少数人意见要服从多数人意见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就是在民主的前提下,大家都可以发表、坚持自己的意见,但是,为了防止各执己见,形不成决策,必须少数服从多数。管理过程公平合理要求程序正义,就是民主过程必须规范,让人们感觉到民主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这是是否设施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也是能否真正设施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少数人意见坚持原则,应该充分尊重少数,少数也应该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坚持自己的正确认识,整个政治过程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三个原则既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又相互制约,以真正实现民主政治,防止“多数的专制”。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指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中华民族在不同时代的各种政治活动中产生并通过后天学习和社会传递形成的反映客观政治过程的观念意识,它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其所包含的各种政治态度、政治认同、政治共识、政治理想、政治作风和政治价值观念等得到大多数中国人的认同和遵循。主要分为专制主义和德治主义两大类。起源于夏、商、周时代,秦、汉时期形成体系,唐、宋、元、明、清时期进一步发展,近代走向衰落。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封建专制制度很完善,封建主义的政治思想已经形成完整的体系,在中国人的潜意识中已经是约定俗成的定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就是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主义政治文化,儒家思想就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导,性善论也就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起点,它也必然造成中国民主政治的薄弱。
三、儒家“性善论”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缺失的影响
(一)“性善论”片面强调德治,阻碍民主法治制度的发展
儒家“性善论”首先强调人天生有善的一面,这种善是人的最基本的潜质,人在本质上都是美好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像孔子、孟子等一样的圣贤,人在一生中需要做的最重要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善的本质通过自我道德修养挖掘出来,所以,每一个社会成员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最为重要,社会也应该大力提倡德治教育,强化社会道德,让社会成员在心灵深处把道德放在第一位。至于社会的法律制度、军队法庭、规范条例则不应该是社会的主流。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儒家“性善论”所强调的通过自我道德修养让自己成为圣贤成了中国社会公认、民众深入人心的道德实践原则。儒家传统的德治理论设想非常美好,但是,这只能是一种“乌托邦”的空想,从实践中看,德治理论存在着实践上的局限性、虚伪性和不可操作性。因为,人本质上并非总是完美无缺的,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就像近代法国著名思想家和政治学家孟德斯鸠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3]。所以,“性善论”片面强调善的一面而忽视恶的一面,在理论上是狭隘的,在实践上必然会造成法治的脆弱。
道德和法律都是社會的管理手段,二者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二者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道德规范的调控作用几乎体现于人们的所有活动领域,既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在有组织的社会活动中,它是一种软约束,主要依靠人的自觉和良心,具有自律性,目的是扬善。法律是为了制恶,它是依靠国家强制的力量,通过制定制度、条例、规范等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以保证社会的秩序。两者所起作用不同,起作用的方式也不一样,不能强调一个否定另一个。只强调道德不重视法律,就不会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不会广泛的宣传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更不会建立健全司法机构来维护法律的设施,法制制度的形成与完善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如果只有法治没有道德,那社会就缺乏情感,也会导致苛政,引起社会的不满,这也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所以,二者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二)“性善论”将“义”和“利”严重对立,导致以尊重个人权利为核心的民主理念和行为的缺失
“性善论”强调重义轻利,反对个人拥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认为利乃罪恶之源,社会应严格控制个人权利,道德的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的精神需求比物质需求更重要,舍利求义,大公无私成为国人的行为准则。像“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成为漫长中国历史中衡量中国公民社会认可度高低的古训,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在这些思想的长期熏陶下,人们都从内心深处觉得有自私欲是见不得人的,是万万不应该有的,自己不是一个正常的、坦坦荡荡的人,是遭人鄙视的,自己是社会的异类,会被人另眼相看,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从统治者到一般老百姓,都极力掩饰自己的私欲,装出一副拥有高尚道德情操和大公无私的样子来,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虚伪和虚假。为了掩饰这种虚伪和虚假,统治阶级大力宣扬君权神授的思想、宗法思想、大一统思想,严重阻碍了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
儒家强调的义利对立的价值要求,压制个人的权利观念,使义务要求变成社会的首要要求,这就同民主社会中以尊重个人权利为核心的民主理念和制度相矛盾,使得社会成员在争取个人权利方面意识缺失,在行使个人权利方面则更处于极端弱势。在社会中,官员的“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自己的财产?”之问,财政公开之艰,城市拆迁之乱,等等,所有这一切其背后都隐藏着民主理念和实践的缺失。
(三)“性善论”主张皇权至上,致使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
儒家思想发展到汉代,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的理论体系形成,儒家学说成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依据,儒家思想的核心“性善论”自然也被统治阶级极力推崇。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二千多年。董仲舒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运用阴阳五行说,形成帝制神学体系,强调神权、君权是上天赐予的,是至高无上的,不容怀疑的,至于父权和夫权则主要是强调男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绝对权利,是对女性的统治和支配,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体现。为了中央集权需要,儒家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为了加强君权需要,提出“君权神授”的政治思想和相应的儒家道德观点。针对土地兼并现实,为缓和地主阶级和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阶级专政,防止社会进一步动乱,防止农民起义,提出发挥儒家的仁政思想,主张限田、薄敛、省役,实行礼义,布施仁德的政策,以德治为主,重视“教化”,主张用仁德代替严刑。
“性善论”被统治阶级利用是其自身的悲哀。“性善论”对皇权一味鼓吹和赞扬使封建统治者对百姓的最基本的生存要求都不顾及,百姓的反抗意识削弱,不敢反抗、害怕反抗,对皇权盲从和愚忠,皇权不受制约。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权利的分立,但是,始终没有影响到的皇权,反而使皇权更加突出。例如,隋唐时期设施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制度,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决策权由中书省掌管,审核权由门下省掌管,尚书省是执行机构,其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政令的执行。三个部门相互制约,防止了宰相权力过大,使宰相的权力削弱了。但这种制度并没有对皇权造成影响,这与“君权神授”、皇帝至善、不会有恶有内在的联系。所以封建社会的法律,不过是权力的玩偶,人们漠视法律,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只有皇权才受到人们的顶礼膜拜。
对儒家“性善论”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民主缺失的研究,主要是希望从传统文化中去寻找我国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不利因素,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西汉以来,儒家思想在传统政治文化中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及中华民族的精神信仰产生了深刻影响,我们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吸取精华弃其糟粕,巧妙嫁接,进而构建多元的、开放的文化系统来为现代文明建设服务,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努力。
参考文献:
[1]马振铎,等.儒家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33.
[2]修昔底的斯.伯罗奔尼撒战争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30.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