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如何构建工作体系发挥职能作用
2017-06-02张红艳
张红艳
摘 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化国企改革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给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更严峻的挑战,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本文从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出发,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中的实践与体会,分析如何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促进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全面推进国企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工作体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针对国有企业党政组织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也是企业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作用,结合国有企业的特点,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保持工作与时俱进,提升工作质量。
一、建立和完善国企纪检監察工作体系的必要性
(一)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一些效果,但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中央巡视组对国企开展巡视发现的一系列问题,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国企尤为紧迫”;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顶风违规违纪被通报曝光的“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国有企业还存在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因此,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
(二)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泛化,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定位不准确,工作领域过宽、战线过长、精力分散,影响了集中力量抓主责主业,造成职责弱化;二是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不完善,职责不够细化,虽然规定了五项职责,但比较原则,没有细化;三是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工作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加之业务不精通、经验不足、工作被动,实际工作中时感无从下手,对抓哪些、如何抓心中无数;四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很多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把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疏于开展监督检查,不重视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二、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体系的构建与职能作用的发挥
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工作位置处在管理中的“控制”环节,要把握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关系。坚持源头防腐、标本兼治原则,关口前移,系统思考,辨证施治,构建“教育提醒、制度防范、监督纠偏、执纪问责”四位一体共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四个方面的工作相辅相成,注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四个职能同等重要,需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一)抓好教育提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思想根源是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行为的总根源。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结合企业的特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国有企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覆盖面,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持之以恒,形成大宣教格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着力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着眼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关爱、重在提醒,扎实有效地开展谈心谈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正面教育的感染力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潜移默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使廉洁自律、认真履职成为自觉、成为习惯,共同积极营造崇廉尚廉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抓牢制度防范,形成标本兼治的有效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是企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生命线”和“防火墙”。国企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做好企业管理制度的“废、立、改”和“填平补齐”工作,注重防范,保持制度体系的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针对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领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加强制度的落实,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有效执行、落地生根,规章制度的执行坚决严格,杜绝搞变通、打折扣、做选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抓实监督纠偏,融入企业管理发挥作用
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能,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企业经营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的多元化,以及体制、结构的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越来越多,被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已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是大势所趋。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主动接触实际,贴近一线,将监督检查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渗透到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切入点,找准问题及风险点,制定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和完善,起到“把脉治病”或“保健”功效。
(四)抓住执纪问责,惩前毖后形成有力震慑
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权。执纪问责是惩治已然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也是防范未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可以突破传统教育思路的束缚,以案为戒提高教育的冲击力和震慑力。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依规、严格、及时”等要求,规范问题线索的处置,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强化问责工作。保证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对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严查快处,对违规违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
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构建工作体系只是为我们的工作明确一个思路和方向,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立足工作职能,围绕工作体系,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内容,把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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