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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音乐”的核心价值构建探讨

2017-05-31孙佳渌

经济师 2017年5期
关键词:核心价值音乐文化知识产权

孙佳渌

摘 要:互联网增加了音乐的“开放性”、“广泛性”、“及时性”、“共享性”以及“可欣赏性”,因为它的成本比较低,所以音乐传播的平等互动与大众化才得以实现。但是,音乐文化由于“互联网+音乐”具有极大的商业性和大众化,所以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音乐的本质是“互联网+音乐”的发展该坚持的,要把互联网当成一种工具,坚持音乐人本身的主体,坚持音乐的美学本质和文化价值,把属于“互联网+音乐”的价值体系构建出来。

关键词:“互联网+音乐” 知识产权 音乐文化 核心价值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5-040-03

就现在而言,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中一件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在音乐研究方面,有的人认为互联网对于音乐而言只是一种工具,音乐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如何健康发展是很多人感兴趣的理论问题和实践话题。如果对“互联网+音乐”下个定义,那么它应该是在音乐中充分应用互联网,将互联网成果与音乐深度结合,推动音乐的创新发展。

一、互联网是如何+音乐的

现如今,“互联网+音乐”并没有占据音乐发展的主流,想要研究“互联网+音乐”,就要从现实出发进行探讨。本文主要从音乐和互联网方面分别分析“+”的内容。

(一)“互联网+音乐”的平台

传统音乐创作不仅需要一定的空间环境,还需要实物乐器,而在互联网中,有很多音乐素材、构件和表达形式,让创作不止局限于现实,更可以在电脑终端上进行,使得职业作曲家与业余爱好者都可以创作,参与度极高。传统音乐表演对声音录播设备的要求很高,需要在特定的场地和环境下才可以达到。互联網则高度还原了录播设备,使得音乐表演与音乐接受有了进一步的分离。音乐接受变成了随时随地,对音质进行了极高的还原,使其在音乐艺术中有了更高的地位。“互联网+”时代能够不受限制地在网络中获得各种相关资料,也不再像传统音乐创作一样采用“一对一”模式。另外,互联网在音乐领域也有了创新,变成了以音乐创作软件为平台,使得音乐创作者在音乐技巧和互联网技术上都得精通。

(二)“互联网+音乐”的形式

互联网使得音乐消费形式慢慢趋向于数字化,在互联网PC时代,人们主要是利用浏览器将音乐下载到个人电脑上,这时候的互联网与音乐还远远不能称作“+”。后来手提电脑的出现使得互联网与音乐的“+”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有很大的不足。直到无线网络的出现,互联网与音乐才是真正的“+”了,但并没有普及,仅仅限于手提电脑用户。近几年智能手机的出现,才真正推进了“互联网+音乐”的发展,使之“+”上加“+”。

“互联网+音乐”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大数据,它具有去中心化、受众巨大、互动性强等特点,使得传统制造中以音乐创业为主导的模式被新媒体音乐打破。利用大数据,音乐信息能及时得到反馈,人们的审美需求被极大地满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音乐内容都能被数据化,它只有在音乐的控制和预测取向上才能被应用。大数据使音乐开始迎合大众,引领人们的审美得到提高。

至今为止,“互联网+音乐”可以通过app终端播放,网站试听下载和点对点社交传输分享进行传播。其中app是一种播放音乐的软件,依靠网络宽带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出现开始流行。网站试听下载既可以在音乐服务类网站中,也可以在搜索引擎类网站。点对点是通过登陆软件利用人际进行的文件交换技术,人们可以登陆软件,选择自己想要的东西下载,还可以分享自己的资源。

二、“互联网+音乐”中的机会和挑战

一方面,“互联网+音乐”对互联网的内容做了极大的丰富,使它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音乐传播的载体,对音乐多方面都进行了改变,对音乐的时空概念做了颠覆。本文从音乐的角度分析“互联网+音乐”,因为互联网的加入,音乐有什么改变?面临什么样的机遇与挑战?到底是“+”还是“-”?

(一)互联网对音乐特征的“+”

“互联网+音乐”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在传统音乐时代,音乐并不被人广为流传,它只被少数人欣赏。而网络音乐正是打破了这一局限,使音乐在社会活动中更加深入,还使音乐受众的主动性以及音乐群体的互动性得到提高,让每个人对音乐的热爱不再只是局限于梦想。“互联网+音乐”还具有平等性、互动性与大众化。传统音乐时代,音乐具有权威中心,而互联网的出现则弱化了这些音乐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平等性”。音乐传播的互动性得到提高,使得创作者、传播者、欣赏者之间更加被连在了一起,音乐批评的大众化问题也是互动性的一种,网络平台以及广泛民众的参与所形成的“草根化”就被包含其中。而大众化则为民众争得了一席话语权。还有“互联网+音乐”的及时性与低成本。利用互联网,把音乐活动变得随时随地,其及时性让音乐传播降低了对传播载体的依赖,成本大大降低。

不得不提的是“互联网+音乐”的共享性与可欣赏。传统音乐时代,音乐接受受到很大程度上的控制。而自从把互联网融入音乐中后,音乐越来越脱离控制,音乐的可欣赏性随之加强,也越来越符合现代音乐大众化的审美。

(二)互联网对音乐价值观的“-”

互联网的出现对音乐同样提出了很大的挑战。首先,互联网和音乐是不同领域各有千秋的两个产业,它叠加了两个产业的商业共性,使商业影响力得到提高。而用户的点击率直接决定了音乐网站的兴衰,音乐制作人为了满足潮流而工作,失去了原本对音乐的标准。而它又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形成了恶性循环。其次,互联网对音乐的发展使得传统音乐日渐土崩瓦解,而互联网上的音乐信息过杂,存在审美取向及表达方式方面的不足和缺陷。

三、“互联网+音乐”与音乐价值坚守

互联网对音乐的影响很大,既能提供前景,也能带来挑战。

(一)坚持音乐本质和核心价值

互联网虽然很方便,能够随时随地获取音乐资源,可它无论如何都无法取代在音乐中的相关人员,互联网无法改变音乐的核心。音乐的本质在于其美学和文化价值,这就对音乐创作者做出了极高的要求,不能为娱乐潮流诱惑,要坚持能够反映时代,鼓舞人心的音乐作品,然后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提高人们的音乐文化素养。互联网时代,音乐人对音乐本质和价值内核的坚持,就是在坚守音乐和音乐人的主体性。当然,某些时候音乐制作人并没有坚持自己的内心,这使得网络音乐很多被恶俗化。但真正优秀的作品有利于青年音乐人和青年音乐受众的艺术素质的和艺术品位得到提高,并且在制作和传播音乐的时候,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个社会人,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所以积极推动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还需要依靠大家拿生活中的点滴创作。

但“互联网+音乐”从本质上说也是音樂的一种。当然,互联网只是音乐发展的工具,但它同时也是必不可少对音乐起着辅助作用的。但在这个世界上,互联网永远都替代不了音乐创作中音乐人对其投入的感情,代替不了这些音乐作品产生的文化价值。即使在互联网的操作下,音乐人也得创造出高雅的音乐,使人民的音乐素养得到提高,为社会提供正确导向。

(二)“+”互联网要以音乐为本职

创新是推动“音乐+互联网”发展的不竭动力。利用互联网发展“互联网+音乐”当然很好,但坚持音乐本位才是最重要的。以音乐为中心做好“音乐+互联网”,如果其边界和模式还不清楚,那么加强音乐交流和研究,可以统一看法然后采取措施。

(三)建立“互联网+音乐”的良好环境

网络音乐日渐恶俗,所以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网络音乐的管理,让音乐真正造福于社会。建立高职院校原创音乐平台,可以让同一学校的音乐爱好者进行交流,有利于高雅音乐的诞生。我们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利用其进行宣传,加强国际交流,分享彼此的音乐经验,来实现音乐交流和进步。“互联网+音乐”使得传统音乐有了很大的改变,它使音乐的开放性和广泛性得到增强,通过低成本的平等互动体现了大众化、及时性和共享性。一方面,互联网与音乐的组合具有极大的商业性,对音乐文化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音乐”中,音乐人与音乐受众的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如果网络音乐可以在人文审美的精神殿堂站住脚,那么它就是成功的。我们应该积极接受音乐的多元化,以批判的眼光对其进行思量,只吸取其积极价值,使其在大众生活中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音乐文化。

参考文献:

[1] 徐卓.“互联网+”时代“艺术与科技”专业的挑战与机遇[J].浙江传媒学院学报,2016(2)

[2] 李姗.关于“互联网+”音乐的思考与探索[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

[3] 王麒宇.浅析互联网信息技术对高职院校音乐教育的影响[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5)

[4] 金萍华,芮必峰.“身体在场”:网络交往研究的新视角[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10)

[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发(2015)32号)[Z].2015.3.31

[6] 杨郁.建立原创音乐系统平台促进大学校园文化建设[J].音乐时空,2013(20)

(作者单位: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舟山 316000)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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