霾不能不治,药不能乱吃
2017-05-30米粒
公民导刊 2017年1期
米粒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西安北郊的城市運动公园旁和凤城九路上的部分餐馆,被要求禁卖炒菜,甚至暂停营业,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而成都防雾霾的高招之一就是“梳篦式”查处、取缔露天烧烤摊点,全市取缔露天烧烤941处。
雾霾成因复杂,炒菜、烧烤特别是一些以煤炭为燃料的餐馆炒菜,其显然也是有“贡献”的。因此,要求餐馆建设烟道,要求烟气等污染物排放达标,类似的检查与执法无可厚非。
但就西安市此次事件而言,所谓“防雾霾禁卖炒菜”更像是个不折不扣的馊主意,既伤“肺”,又伤“胃”。如果只任性地叫停日常的经营,当成是治理雾霾的举措,难免有些开错药之嫌。
60多年前,“伦敦雾霾事件”就是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惨痛教训,近8000人因此而丧生。此后,英国人用了大半个世纪才逐渐恢复元气,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国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治理雾霾的方式值得我国借鉴。
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正在遭受雾霾袭擊,有必要出“重典”来治,而当务之急显然是完善和健全相应的环保法规。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治理雾霾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一方面要依法为节能减排划定法律红线,增加乱排乱放的违法违规成本。
另一方面要斩断地方环保部门乃至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条,依法打击环保领域的“老虎”和“苍蝇”。此外,鼓励民间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应当成为治理雾霾乃至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举措。
雾霾,一定要治理。治霾,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