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度:选民登记一个都不能少
2017-05-30
【新闻回放】
“您好,我是社区的工作人员,今天我们要对区、镇人大换届选举进行选民登记工作。”2016年11月3日,铜梁区巴川街道正街社区工作人员张前荣带着《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来到居民陈芳家里,向她详细介绍了在区、镇人大换届选举中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为切实做好辖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巴川街道正街社区组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走街入户进行选民登记工作,并对所有登记选民进行了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我们都是挨家挨户进行登记,有时候家里没人,一天要去敲好几次门。对暂时联系不上的选民,采取电话访问、亲朋寻找等方式尽量找到户主及人员。”张前荣说。
【工作点击】
选民登记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选举的基础工作,事关公民个人政治权利的行使,以及选举的整个进程和选举结果。
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流动人口选民登记工作情况复杂,难度大。为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根据调研和收集的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了《关于流动人口选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对流动人口选民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登记:
临时来本地或者临时去外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原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迁居外地但未迁出户籍的,或者从原居住地迁出户籍但未在现居住地落户的,在户籍地转移选民关系后可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工作调动、婚迁、求学或持有户籍迁入证等待入户的,在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在本地劳动、工作而户籍在外地的,在户籍地进行登记,在转移选民关系后可在现工作地或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在公租房、廉住房等集中居住而户籍在外地的,有固定的工作单位的可在单位登记,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尊重个人意愿可在户籍或现居住地登记;
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次换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直接予以登记;
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原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选区应尽量查找其下落,并通知其回原居住地进行登记参选,如确实查不到下落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同时,根据指导意见,为方便选民转移自己的选民关系和参加投票选举,各区县乡镇对不能回户籍地参选又不愿意委托投票的选民,户籍地的选举委员会主动确认了其选民资格,及时转移选民关系,并相互探索建立了市内流动人口选民关系转移沟通衔接机制。此外,各区县乡镇还组织人员利用选民信息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了查对,确保选民登记不重、不错、不漏。
而科學合理划分选区,则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又一基础。为利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保证选举成功率,各区县乡镇在选区划分中,尽量按村(社区)等居住状况或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等进行了划分。同时,为方便大家在比较近的距离了解到选举有关情况,在各选区还设立了登记站,便于选民就近登记,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据介绍,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38个区县共划分4744个区县人大代表选区,809個乡镇共划分17646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