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级管理中“奖”与“罚”的实践误区透析
2017-05-30陈雪峰田夏彪
陈雪峰 田夏彪
[摘 要]“奖”与“罚”是教育者在小学班级日常管理中常用的两种手段,但在当前的实际运用中存在诸多误区,表现为奖励重“量”轻“质”、重“外”轻“内”和惩罚重“戒”轻“育”、重“堵”轻“导”等现象。这与当前学校教育机制不够周全,奖罚欠缺制度保障;教师的班级管理能力结构单一,奖罚手段缺乏育人性;社会功利化导向严重,奖罚环境条件恶劣等问题紧密相关。应采取健全学校的奖罚机制、合理制定校规班纪,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促其灵活掌握奖罚技巧,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积极创设良好的奖罚环境等措施,提高“奖”“罚”的实效性。
[关键词]小学班级管理;奖与罚的实践误区; 评价机制;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 G45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7)10-0024-04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7.10.005
“奖”和“罚”是小学班级管理中的常用手段。正确运用“奖”与“罚”措施,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正确的班级舆论,对树立良好的班纪、班风,引导班级管理走向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小学班级管理中,教师在运用“奖”“罚”手段时,存在着一些误区,不利于班级建设,更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高尚人格与道德情感的养成。
一、“奖”与“罚”的实践误区
小学阶段是儿童生理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健全人格的关键时期。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班级管理中运用“奖”与“罚”手段有着充分的必要性。《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奖励和惩罚”的阐述是:“奖励是对学生或学生集体优良的思想品行给予肯定和表扬,惩罚是对犯有错误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处分。奖励和惩罚都是思想品德教育的手段,有助于激发学生的荣誉感,有助于他们分清是非,明确努力方向,发扬优点,改正错误,也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1] 可见,“奖”和“罚”是教育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激励手段。然而在现实小学班级管理中,却出现了“奖”而不“进”“罚”而不“改”的现象。
(一)奖励的实践误区
1.奖励过程中重“量”轻“质”,致使“奖”而不“励”。奖励是一种有效的班级管理手段,它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使学生产生愉快的情绪体验,感受成功的喜悦,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然而,过多的奖励是否真如设想的那样有效,起到“奖”而就能“进”的效果?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过多的使用奖励会使学生对奖励产生心理依赖。例如课堂上,教师为调动学生回答问题的积极性,会用一些新奇的奖品来吸引、激励学生。许多学生在拿到奖品后,会时不时地拿出来玩弄一番,并与同桌分享讨论,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奖品上,并没有起到促进其认真听课、积极思考的作用。教师本想用奖励的方式激发学生表现得更好,但过多地使用奖励手段却使学生对奖励产生了依赖,行为表现越来越不自觉。另一方面,不必要的奖励会弱化学生的学习动机。学生如若没有在内心形成自发学习的动机,教师就不得从外部施以激励,以推动学生的学习活动。倘若学习活动本身已经令学生产生兴趣,此时再给学生以奖励,其结果只能是是弄巧成拙,不仅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反而会降低学生原有的学习热情。总而言之,频繁使用奖励会强化学生对奖励的需求。需求动机循环往复,最终剥落种种奖励的外壳之后,剩下的仅仅只是学生为了获得奖励的欲望动机,“奖”不再会发挥“励”的作用。
2.奖励过程重“外”轻“内”,致使学生被“奖”而不“进”。奖励可以增强学生的认知与是非辨别能力,能够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好的、值得赞赏的行为,是对学生行为的一种正面肯定,有助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社会学习理论的奠基人班杜拉曾指出:“教育主要通过奖励来促成改变。让人完成合适的反应从而得到满足,是一切对人的控制的基本定律。”[2]运用奖励促进学生的学习是小学教育实践中常见的现象。然而,当前班级管理中教师及学生不自觉地将重心放在奖励的物质层面,出现了“奖”而不“进”的现象。教师对物质奖励产生依赖,试图通过物质奖励在行为上控制学生,如“某教师要求学生阅读规定的课外读物。只要学生阅读了规定的读物,就会得到一份精美的礼物。这其实就给予了学生暗示,即他们的阅读只是为了换取精美的礼物。参加活动的学生都倾向于选择字数较少、内容简单地的书籍,浏览完一本匆匆就转向另一本。阅读的乐趣和价值完全被忽略了”。教师并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只是告诉学生只要要读完课外读物就可以获得奖励,无形中忽略了阅读的效果,缺少对学生阅读价值的深入分析及评價。总之,使学生仅仅为了得到物质奖励而改变其行为,这并不具有任何价值。
(二)惩罚的实践误区
1.惩罚重“戒”轻“育”,致使学生受“罚”而不“改”。惩罚是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并使其受到约束,从而使其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惩罚仅仅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真正的目的。在现实的中小学班级管理活动中,教师实施的惩罚教育却出现了重“戒”轻“育”的现象,为了惩罚而惩罚。一方面,一些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惩罚时,使用了伤害学生心灵的“刑具”,如部分教师常常用讽刺、挖苦、嘲笑等方式批评学生,使学生的内心受到伤害,感到无地自容。此类惩罚不利于学生的发展,不能促使学生产生道德自勉的动力,惩罚效果低下。另一发面,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或是变相体罚。部分教师对于行为举止差的学生采用罚站、罚跪或者打手心等方式进行惩罚,这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会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在班级管理过程中,教师对待犯错误的学生,既不能放纵不管,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将其“扫地出门”,这样做会使惩罚失去教育的意义,甚至会造成加严重的后果。
2.惩罚重“堵”轻“导”,以致学生受“罚”而不“悟”。惩罚是一种常见的教育手段,是强制性纠正学生各种行为问题的举措。有效的惩罚能对学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使其明白什么事情是错误的、是不应该做的。“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去再犯。”[3]不难看出,惩罚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问题之所在,唤起学生的良知,而非仅仅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对学生进行说理疏导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现实中鲜有教师对犯了错误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而是通过一些制度禁令对学生进行防堵。如有学校在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破坏了公物,评比时要对班级扣分,但学生仍在自己的课本、作业本甚至是课桌和板凳上贴满了大头贴、卡通图片,乱写乱刻、乱涂乱画现象屡禁不止。许多教师绞尽脑汁想办法、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但效果却都不佳。众所周知,大禹治水的成功经验是引水疏河,而鲧治水失败的教训让我们明白了洪水不能堵的道理。同样,在班级管理中,对于学生所犯的错误,教师宜疏不宜堵。“堵”和“导”都可以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导”的有效实施能达到促使学生“悟”的目的。
二、误用“奖”与“罚”手段的原因
(一)评价机制不够健全,奖罚缺乏制度保障
“当下我国的教育评价标准单一,‘唯分数化现象严重,无论是对学生的评价还是对教育质量的评价,都单一地指向考试成绩。”[4]确实,当前我国中小学校普遍以应试教育为主,以分数、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等级优劣的标准,重教书、轻育人,很多学校和教师仍然在片面地追求分数、升学率。这驱使教育部门和学校将教学质量放在了首位,教育部门奖励考试成绩优异的学校,学校奖励考试成绩优异的班级和教师,教师则势必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惩罚学业落后的学生。在这种评价体制下,教师只会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认为只要学生的学习成绩好、考试分数高,学生违反纪律或者存在错误行为都无足轻重。因此,更多的学生会因为学习成绩受到教师的奖罚,而只有少数学生在德育方面有了表现突出才能得到老师的偶尔关注。这将不利于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人格及高尚道德情感、意志、行为的形成。片面极端的应试思想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奖罚领域的局限性。因此,学校理应转变应试教育观念、完善评价机制,对学生实行科学的评价,以多元化的标准替代单一标准,不再只看学生的成绩。
(二)管理手段单一,奖罚措施缺乏育人性
班级管理能力是小学教师重要的专业素养,然而当前实施的教师职前、职后培训更多关注的是学科教育与教师的专业素养,忽視了对教师班级管理能力的训练。这致使教师在班级管理中采用奖罚手段时缺乏育人性。一方面,小学教师只专注于自身所任教学科专业知识的研究与学习,忽视了对教育学、教育法、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解与学习,导致教师不能合理使用奖罚手段。一部分教师仅凭自身经验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奖惩,奖惩的随意性很大。另一方面,教师的教育观念滞后于时代发展,尽管“以学生为本”、赏识教育等新理念已倡导多时,但仍有一部分教师信奉师道尊严,认为自己是绝对的权威,学生必须唯其命是从;教师教育观念落后、缺乏民主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奖罚的实际操作经常出现误差,未能起到“奖”而“励”“罚”而“改”的作用。
(三)功利化倾向严重,奖罚缺乏政策保障
社会是教育的大环境,对教育起着指引和推动的作用,因此社会应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良性环境。当今社会的功利化倾向日趋严重,教师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对奖罚手段的运用深受其影响。一方面,社会的功利化风气浓重,如对“名校”“ 尖子班”出台奖励政策,在小升初考试中对考试成绩优秀班级及个人进行奖励,而对于考的差的班级及“拉分生”则进行各种“改进”“冷处理”,类似举措将使学校越来越片面地追求分数、升学率。另一方面,社会很少关注学校班级管理中有关问题解决方式的改进,只简单地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判学校及班级的教学效果。
三、消解误用“奖”与“罚”手段的对策 (一)健全奖惩的科学机制,合理制定校规班纪
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教师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是在学校的大环境中进行的,学校对奖惩教育的态度决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否合理运用奖惩手段。因此,学校应科学合理地制定校规班纪,为教师合理行使奖惩权提供依据。首先,校规班纪的制定要考虑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的权益,要以教育为最终目的,以实现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为判别标准,而不能背离教育的本质去控制学生。其次,应通过校规班纪明确奖惩的范围,即什么样的表现受到什么样的奖励、违反什么规定会受到怎样的惩罚等。奖惩务必遵循教育性、合理性及公正性的原则,引导学生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再次,班规班纪是在校规之下具体到每个班级的具体规范要求。在制定班规班纪时,要通过民主的渠道广泛征集学生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其功效。
(二)促进教师提升综合素养,掌握奖罚技巧
教师作为教育的主导力量,能否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合理并及时地运用奖罚手段,责任重大。因此,为增强教师在班级管理中有效使用奖罚措施的能力,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社会和学校要给予教师足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促使教师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经验,不断更新教育管理理念,掌握教育规律、学生的身心特点,科学合理地行使奖惩手段。其次,教师在运用奖罚手段时,务必做到奖罚分明,奖为主、罚为辅,并尽量做到罚之有度。再次,教师须熟练掌握奖惩技巧,做到奖罚方式因人而异。例如,奖励学生时,可以给奖给女生一些精美的励志画册、音乐器件等,而对于男生则要多一些活动性的奖励。
(三)转变教育价值观,创设良性的奖罚环境
教育是一项复杂的育人活动,其有效运行不仅仅局限于学校的教学活动,只有学校和社会形成教育的合力,才能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因此,社会需要转变功利化倾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首先,社会应从更高的层面看待学校对学生进行的奖惩教育,彻底改变以奖罚作为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手段的思想。其次,引导社会舆论,倡导“以人为本”的奖惩教育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衡发展的人才,学校实施的奖罚不应仅仅停留在学生的智育方面,而应贯穿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领域。再次,社会应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真实信息,引导民众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和奖惩观,正确认识合理实施奖惩手段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143.
[2]赵丽霞.“强化”理论及对当前教育改革的启示[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4):20.
[3]夸美纽斯.大教学论[M].傅任敢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215.
[4]胡锐.当下的应试教育[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4.
(责任编辑:刘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