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改革探析
2017-05-30邓鸿许冬颖
邓鸿 许冬颖
(中山大学 药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摘 要:文章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模式、导师遴选与考核方式、学生毕业考评体系的改革,建章立制,完善了培养方案及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同时与生物医药骨干企业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紧密结合,按照新药研发技术链,形成并创新了产学研相结合的药学高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专业学位;培养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5-0020-03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reform of the selection of professional graduate degree admissions mode, the selection of the instructors and the evaluation methods and students' graduation evaluation system, this thesis establishes and completes the training program and the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close cooperation with the biomedical backbone enterprises training base and following the chain of new dru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his thesis establishes a new applied talents training mode in which the industry, university and research are combined.
Keywords: professional degree; educational system; establishment
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新药研发、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及监管等环节。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与管理药学专门人才已成为生物医药行业的急切需求。我院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应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为目标,在培养与教育过程中,深刻把握专业学位硕士与科研型硕士在培养模式的不同,制定区别的招生制度,培养方案,及培养质量考核体系[1]。
为了满足医药领域对应用型药学人才的需求,本药学专业学位硕士按照新药研发技术链的各个关键共性环节,覆盖药物研发及产业化链条的各个主要环节,充分体现出药学专业学位的特色,按照药学应用人才的特点与培养规律,设立了5个培养方向,包括临床药学、药物评价、药物质量控制、化学与生物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工程。每个方向由著名专家教授担任方向带头人,并由教授、副教授组成方向导师小组,与生物医药企业紧密合作,产学研结合,联合培养市场急缺的高级药学专业应用型人才。
一、与相近学术型学位的差异性
针对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中山大学药学专业学位课题体系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在保证学生获得药学专业完整系统的基础知识上,根据专业方向的设置,加强对学生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着重突出了专业实践类课程,课程设计结合了新藥研发和注册及临床药学应用的实际需求,结合了药学行业的需求及发展的需要。如在药剂学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学过程中,将其中涉及到的相关物理化学知识、生理学知识等有机结合起来讲授,而未独立开设物理学、生理学课程;临床药学方向加强了学生在临床医学和药物合理使用等方面的知识;药物评价方向在新药研发和注册标准、评价体系的GLP管理和SOP规程等方面设立了课程;化学与生物制药工程方向加强了对新药的成药性评价及先导化合物知识产权策略。另一方面,适当增加应用型社会药学课程,完善学生的相关知识结构,强化学生与相关人员的交流沟通能力,为今后从事的药物研发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培养单位指定的实践单位在校外合作导师为主校内导师为辅的指导下进行实践学习,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习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实习实践期间,各方向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集中考查或考试作为中期考核,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重新延期考核。
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 设立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委员会,统筹把握药学硕士教育工作发展的方向,制定重大教育发展规划。定期召开药学硕士教育管理委员会会议,紧依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政策及药学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的风向标,及时讨论药学硕士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制定相关决策,保证研究生培养的顺利进行。
2. 设立了药学专业硕士培养指导委员会,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和论文标准,成立由药物评价、药物质量控制、化学与生物制药工程、药物制剂工程和临床药学5个培养方向带头人和联合实践基地高管、专家等兼职导师组成的专业硕士指导委员会,制定相应的培养与评价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成果与学位论文评价标准等。
3. 设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设立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教学管理制度的拟定及日常管理服务,执行药学硕士教育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确保各方向培养方案及考核评价制度的落实。
三、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制订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职业导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分类培养。以相应行业领域对高层次应用人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要求为依据,制定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职业导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全面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行业专家论证。
课程内容要强调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基础课程与应用研究的有机结合,充分体现课程训练的职业性和实践性。大力加强了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重视运用实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研究、模拟教学等,改革创新教学形式。在课程建设中,坚持了校企(行业)结合、产学结合,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课程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的专家、骨干参与授课或开设专题讲座,将专业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引入课堂。
1. 在教学方面,结合学校每学年对研究生课程进行的课程评教结果,及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方式及内容进行调整。规范课程成绩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课程成绩录入及成绩单归档。
2. 在实践方面,依据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以实践考核表的方式评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完成情况,由校外、校内导师针对学生实践学习情况,共同给出评语、意见,最终由校内导师把关是否给予学生考核通过。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完毕,在所修学分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方可申请答辩。考核细则如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2011]34号文)的规定[3],制定本细则:
(1)考核目的
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加强药学专业硕士人才的培养。
(2)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分。
笔试侧重考查研究生对本研究方向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面试侧重考察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新知识、新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专业英语水平。
(3)考试组织形式
各方向负责人为考核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考核各项事宜。
a.笔试:各方向导师分别组织命题小组,出题内容由各小组决定。题型为论述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笔试形式为开卷。
b.面试:由包括研究生导师和记录人在内的共3-5人组成面试小组。考生就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由考核小组成员就案例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广泛提问。并如实记录提问和回答情况。
c.申请学位资格考察。
(4)存档材料
应用能力测试各类材料将归档保存,具体包括学生成绩表、考卷、考生答卷,面试记录表等。
3. 在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方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依托于中山大学药学院建立,目前相关的管理機构主要是药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把握药学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的发展方向,制定重大教育发展规划;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学校学位办的指导下,开展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录取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教学管理制度的拟定。
为了更好的组织管理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与评价,为了使药学专业硕士导师聘任、考核与管理有章可循,我学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如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与培养制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与助学金评选制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与答辩制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就业跟踪制度等[4]。
4. 实习实践环节。实习实践环节继续致力于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药物研发(R&D)所需专业指导原则、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药物研发工作的能力,达到专题负责人(SD)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例如新药评价的研究,特别是药物安全评价研究,需严格遵循GLP规范,在国内顶尖的3个新药评价中心(出具的资料均得到美国FDA及中国FDA的认可)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所有学生均参与了多项一类新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三年来,这种合作形式的培养研究生模式的受到国内同行及业界的称赞,培养的学生备受欢迎,成为国内药物安全评价领域的潜在主力。
在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培养方面,积极承接国家临床药师存在较大缺口的需求,依托药学院紧邻中山大学附属医疗机构的优势,充分利用医学院和8所附属医院现有的临床药师资源,进行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工作,要求床内科各专业科室各轮转1年时间,参与临床查房、药物治疗方案制定、提供药物信息、开展药物临床评价研究等。同时,联合各医院协同完善临床药师相关制度,在制度上建立完善的临床药师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模式,以文件形式明确临床药师人才专业背景职业定位和在临床的专业地位,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主要工作内容,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的主要方法。
为促进实践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在药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基地负责人、基地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形成《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原则》,针对实践基地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生活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应指导原则。为规范实践基地管理,保障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培养质量,学院与各合作医院联合制定《临床药学专业学位实习性课程工作手册》。为了考核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情况,制定了《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实习实践考核表》,采用学生自我总结,校内外导师评价的形式综合考核研究生实践学习情况,以此为依据给出专业实践学分。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体系建设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注册与申报、生产与技改、推广与流通、临床药学服务及药品监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学位论文可以是针对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研究或调研报告等,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药学硕士学位论文应由2-3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评阅人要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求由3-5为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研究生学习完毕,在所修学分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学位专业技能考核方可申请答辩。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 至少有一项专利申请公开,并且除导师之外申请人于本专利排名第一。
2.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家正式学术型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研究性文章。
3. 获得执业药师等一项药学相关行业资格证书。
4. 参与制定一项药学相关行业或企业标准。
5. 主要参与新药申报材料研究报告,申请人于本研究报告中的作者名次排名前三。
五、改革成效
近5年来,我院按照药学应用人才的特点与培养规律,形成具有应用药学特征的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质量评价与保证体系。组建了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团队,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
目前,药学专业学位形成明显的特色,覆盖药物研发及产业化链条的各个主要环节,充分体现出药学专业学位的特色。药学专业硕士导师团队包括院内导师和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兼职导师。导师团队成员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为培养高质量药学应用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毕业情况方面,我院毕业的药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广受业界好评,供不应求,就业率达到100%,起薪也高于同水平学术型硕士,就业率为100%,有42.9%的学生毕业后前往医药企业工作;46.4%的毕业生选择各大医院药学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审中心就业;10.7%的毕业生选择高校教学、管理岗位。32.1%的毕业生顺利留在硕士培养阶段的实习单位就业。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充分肯定了毕业生的工作能力。
六、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院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但仍有许多方面存在不足,比如部分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传统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化。在教育管理制度方面尚未足够细化,管理存在偏差。个别导师没有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在教育管理上存在偏差,将学生全部在研时间放在企业培养,忽视对学生的指导;或要求学生全部在研期间留在院内学习,忽视对其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同时,中期考核评估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校外兼职导师队伍建设方面,院外兼职导师身份得不到學校承认,导致指导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积极性较低,不利于引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向培养学科应用型人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别敦荣,赵映川,闫建璋.专业学位概念释义及其定位[J].高等教育研究,2009(6):52-59.
[2]李姚矿,程维纬.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模式探索[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7(3):63-69.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Z].[2011]34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