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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故事的民族记忆

2017-05-30赵耀文

三峡论坛 2017年2期
关键词:岳飞故事

赵耀文

摘要:“岳母刺字”与“精忠报国”的故事相联系,构成岳飞研究的重要内容,是岳飞忠孝理念的象征,其承衍与流变诠释着宋代以来的忠孝观。“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甚广,各个时期又各不相同,“尽忠报国”到“精忠报国”的演变与“岳母刺字”的故事情节相配合,出现了“何人刺字”及“所刺何字”的争议。后人通过对岳飞故事的建构与解读,遂使之成为民族记忆的重要内容,经久而不衰。

关键词:岳飞;“岳母刺字”;“精忠报国”;故事;民族记忆

中图分类号:J8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7)02-0060-05

近年来,学界围绕岳飞展开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其中不乏对“岳母刺字”这一故事的探讨,研究主要涉及刺字之人是不是岳母姚氏,所刺之字是 “尽忠报国”还是“精忠报国”,刺字寓意何在等诸多问题而展开[1]。“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甚广,影响极大,中国古代戏曲、传奇小说中记载的极为传神,但又各不相同,流传版本众多。笔者通过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对“岳母刺字”与“精忠报国”故事的演变发展加以考辨,以期从民族记忆的视角对岳飞故事与岳飞精神有更深的认识,不当之处,诚请诸位师友指正。

一、岳母刺字:岳飞之孝的建构

岳飞背有刺字的事实,已逐渐为学界所接受。《宋史》卷三五六《岳飞传》明确记载岳飞背上有字,“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2]11393同书卷三八〇《何铸传》中更为详细的指出:“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铸曰:‘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2]11708《宋史》的记载,应当属实,即岳飞背上定然有刺字。

然而,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刺字之事不实。争议的主要凭据即是岳飞死去六十多年后,其孙岳珂搜集整理与岳飞相关的资料,并据此所撰《金佗稡编》中,对刺字之事只字未提。从岳珂的学识,撰述的目的来看,如此重要之事不可能不知,又岳珂对其祖父岳飞多有褒扬之辞,以至于后人据此而怀疑岳飞有“愚忠”的嫌疑。他没有理由将这一表彰其祖父和曾祖母的事迹隐去,如若真有刺字之事,则可以成为岳飞为国尽忠最有力的证据,此书不载,启人疑窦。此外,宋人笔记众多,也不见关于此事的记载。这成为后人对刺字一事的真伪产生质疑的另一原因。

想要厘清刺字之事的真伪,必须从岳飞的人生轨迹进行分析,将其置于北宋末年的社会文化之中去考察。北宋末年,不断的战争与巨大开销使得军饷缺额,这直接影响了宋朝一直以来奉行的养兵政策。以河北诸路最为突出的,因此,河北诸路的官员请求朝廷从陕西募兵来补空缺,如其宣抚司奏曰:“河北诸州军所管正兵绝少,又陕西游手惰民愿充军者亦众,只缘招刺缺乏例物,是致军额常缺。今若给一色银绢,折充例物犒设起发,召募人作义勇,止于右臂上刺字,依禁军例物支衣粮料钱,陕西五路共可得二万人,比之淮、浙等路所得将兵,实可使唤。”[2]4808但是从陕西募兵,无疑会削弱西北地区的防御力量,且所募之人,多市井流氓,难以成军。开封府尹聂山奏曰:“招兵者,今日之急务。近缘京畿诸邑例各招刺,至于無人就募,则强捕村民及往来行人为之。”[2]4809政和元年(1111)的法令有:“立钱监兵匠逃走刺手背法”[2]4814的条文。靖康元年(1126)十月,枢密院又奏曰:“福建路有忠义武勇立功自效取仕之人,理宜召募,除保甲正兵外,弓手、百姓、僧行、有罪军人并听应募。”[2]4810

由此可见,宋代刺字多表示一种刑罚或作为被募为军的标志,战乱之下,军中逃亡数量亦多,加之兵饷不继,缺额人数颇多,因此有“将百姓强刺充军”或“诸军捉人刺涅以补缺额”[2]4818的现象。所以宋代的刺字,是一种带有侮辱性的行为。朱瑞熙先生指出:“宋代继承前代的习俗,在大多数囚犯和军人身上的某一部位刺字或图案。”[3]吴启雷先生也指出:“岳飞之所以选择效用从军,只是不愿意在面部刺字而与囚徒相同。而对于身体其他部位的刺字,也许可以接受吧。”[4]如前所引,从陕西募兵之时,所招募义勇刺字于右臂上,可见,刺字主要是为了防止逃亡以及区分番号归属,但刺于何处,招募之人可以自己决定,岳飞背上所刺之字,当是他从军之时,自愿请人所刺,与岳母姚氏没有联系,所以岳珂书中不载此事,可能是岳珂也认为刺字之事并不光彩,不愿将此事公之于众,才略去不记。但是,岳飞背上有刺字则是不争的事实。

二、刺字情节的演变

刺字情节,说法众多,记载详略有差。宋元以来的传奇小说,剧本则分别有“岳母刺字”和“张宪刺字”的说法,刺字的起因也经历了从岳飞主动请求刺字到岳母要求刺字的演变。

《宋史》所载关于岳飞背刺“尽忠报国”的资料,成为后来刺字故事演变的源头,长期流传,在后人的文学作品中占据一席之地,刺字的故事也散见于古代的戏曲、小说等文学作品之中。正史虽载岳飞背刺“尽忠报国”,但不载何人所刺,这就给文学创作提供了极大的空间,因而刺字的故事情节经历了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愈来愈传神,这也是文人对岳飞记忆的阐释。首先出现的是“张宪刺字”,集中表达了岳飞的的忠义,但是这还不够,后来才出现了“岳母刺字”这一集古代忠孝观于一身的说法,并逐渐流传开来,影响较大。于此同时,岳飞也成为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一支标杆,具备“为万世法”的功能,因此,岳飞故事才被不断建构与阐释,扎根于民族记忆的深处。

岳珂所著《金佗稡编》是研究岳飞最关键的史料。书载:“先臣天性至孝,自北境纷扰,母命以从戎报国,辄不忍。”[5]737可见岳母姚氏只是勉励儿子“从戎报国”,但是否在其背上刺字则不得而知。王曾瑜先生校注此书,并提出他的观点,认为:“岳飞临行之际,姚氏请人在岳飞背上深深地刺上四个大字——‘尽忠报国。这四个字不仅刻在背上,也铭于脑中。”[6]20“岳飞自年轻时背刺‘尽忠报国之日始,一直忠诚地践履自己的誓言。”[7]236王先生进一步指出:“岳母刺字的传说固然感人,大致流传了约400年,毕竟是虚构的。岳母姚氏是普通农妇,依一般情况推断,大约没有文化,不可能刺字。岳飞背上的字,也不知由何人所刺。但岳母深明大义,积极勉励儿子从军报国,则是史实。”[8]可见,王先生对“岳母刺字”一事持否定态度。

吴启雷先生亦认为,“他从军元帅府之后,经过岳飞本人的深思熟虑和慎重挑选后,最终选择了“尽忠报国”四个大字请人刺字在后背上。[4]18吴先生进一步指出:“‘尽忠报国四个大字,除了‘忠之外,其他都是正体字。相对简化字来说已属极其复杂。这样的汉字就是今天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我们都未必能够写周正,更何况一个目不识丁的岳母姚氏呢?”[4]20吴先生甚至都不认为是岳母找人在岳飞背上刺字,而是岳飞从军之后,自己挑选“尽忠报国”四字,请人刺于背上。吴先生此说,似乎更符合历史事实。

岳飞是中国古代备受关注的历史人物,岳飞抗金的故事早在南宋时已经以各种艺术形式在社会上流传。《梦梁录》载:“又有王六大夫,元系御前供话,为募士请给,讲诸史俱通,于咸淳年间敷演《复华篇》及《中兴名将传》,听者纷纷,盖讲得字真不俗,记问渊源甚广。”[9]306此处《中兴名将传》讲的就是南宋的中兴四将张浚、韩世忠、刘琦和岳飞等人的事迹。宋元时期,说书人凭借记忆讲述,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史料。而岳飞的事迹,被说书人添油加醋的加以修改,已經与历史上真实的岳飞相去甚远,然而正是这些讲述,则或多或少的保存了部分基本史实。但说书人是讲述“岳母刺字”还是“张宪刺字”,则不得而知。

元白朴著《精忠旗》时,其第四章《岳飞涅背》则明确记载岳飞要求张宪在其背上刺字,以表自己的报国之志。[10]虽未言明所刺何字,但“张宪刺字”的故事当源于此。明嘉靖年间,熊大木受人所托,改编《精忠录》而成的通俗演义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中,首次出现岳飞刺背的具体情节,乡间好汉邀岳飞一同入山为寇,岳飞“乃令人于脊背上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以示不从邪之意。”[11]此书不载刺字人姓名,但是却明确指出所刺之字就是“尽忠报国”。况且,熊大木著述此书时,前七卷确实是“以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12]为著述原则,那么就更为接近史实,即岳飞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字。

明朝冯梦龙所著《精忠旗》之《岳飞刺字》一节对刺字情节的渲染更是有独到之处,当岳飞听张宪说到金人攻陷京师,二帝北去,下落不明的消息时,遂发出了“文官爱钱,武官怕死”,“百年江山,毁于一旦”的叹息,随即便叫张宪在其背上刺字,所刺之字便是“尽忠报国”。现摘录如下:

岳飞强忍悲痛,擦去眼泪,然后解开衣袍,露出脊背,对张宪说:“你拿刀来,在我背上刻下‘尽忠报国四个字。”

张宪拔出刀来,噙着眼泪在岳飞背上刻了四个大字。一时间,岳飞背上皮开肉裂,鲜血淋漓,令人侧目。

岳飞忍着疼痛,对张宪说:“你再将醋墨拿来,染黑刻字,以免褪色。”

张宪不敢违抗,一一照办。涅背完毕,“尽忠报国”四个字黑中透红,竟像墨玉一样光彩夺目。

岳飞明确表示,他执意刻下这四个大字是要“唤醒那些忘君背主之人,洗心革面,励精图治,同仇敌忾,保我宋朝。”可见此时仍然尚未出现“岳母刺字”之事。

朱国祯作《涌幢小品》卷二〇《岳武穆》载:“方伯颜至下屯。其夕月明。忽大风雷震电。伯颜知有异。起立账外。勒兵防变。见四山旌旗闪烁。皆作精忠字面。伯颜曰:‘是矣!此岳公护本国,现灵异也!”[13]467高宗曾经赐岳飞一面旗帜,号为“精忠旗”。正史有载:“平李宗亮。赐金蕉酒器。讨虔寇。擒彭友等。平固石洞。入虔州,斩十大王等。擒高聚。擒张成。召赴行在。赐袍、带、鞍、马、弓、箭等,赐宸翰‘精忠旗。除江西沿江制置使。”[5]197后来,岳飞在作战过程中,曾把岳字旗和精忠旗同时竖立在战场上,“飞张岳字旗与精忠旗金兵一战而溃”[2]11383“及展‘岳字帜与‘精忠旗示之,虏众不战而溃”,[5]285此事依据便是高宗赐岳飞精忠旗之事,然而没有记载刺字之事。

由此可见,直到明末,“岳母刺字”之说尚未出现,而岳飞涅背,“张宪刺字”则广为流传,被众多文学之士纳入文学题材之中。至于背上所刺之字,则为“尽忠报国”。“岳母刺字”故事情节的出现则是在清代,并在戏曲与文学作品之中流传开来。

清代剧本《精忠》:“老妇人刺字,岳夫子把家离。”[14]6清代中叶流行于北京的秦腔剧本《回府刺字》中,岳母所刺之字又成了“忠孝保国”,“祖先堂与儿背后刺上四字,‘忠孝保国忠孝自心。将字刺在儿身后,免去为娘一重心!”[14]65清虬髯白眉子撰《调精忠》:“况背后高高刻字‘精忠报国。”[14]121《如是观传奇》记载也大致如此相同。清朝马如飞《南词小引·岳武穆》:“慈母背间亲刺字,一生忠勇有谁同!”[14]4《夺秋魁传奇》第四出《刺字》(又叫《慈亲刺背》)岳飞奉命去打探二帝消息,母子话别时,岳飞主动提出刺字的要求“孩儿欲将‘精忠报国四字刺入皮肤”[14]13现摘录原文如下:

“孩儿欲将‘精忠报国四字刺入皮肤:一则以报君父恩,二则少誓不从奸贼之意。母亲意下如何?(老旦)我儿,你力行忠孝,所志何患不就,何必刺字;毁伤身体,恐非孝道!(生)母亲,忠孝本乎一体;我本取志立名,非自毁身。想当今呵!……母亲,待孩儿脱下衣服,跪在堂前,把花针与孩儿刺成‘精忠报国四字便了!”

在第十三出《鸣冤》一折中,因岳飞在擂台上打死小梁王柴贵,朝廷降下圣旨要把岳飞明正典刑,岳母姚氏去理刑张世麟处鸣冤,再次提到了岳飞背上刺字之事:“我孩儿虽是武夫,颇有忠孝之心,却将‘精忠报国四字刺入皮肤。”[14]33第十四出《解释》中,姚氏按照张世麟的建议,前往法场,向宗泽诉冤,又一次提到了背上刺有“精忠报国”四字,结果宗泽被其忠义所感动,竟下令当场释放。[14]36

清朝戏曲中虽出现了“岳母刺字”的情节与刺字为“精忠报国”的流传,但是并未定型,直到钱彩著《说岳全传》时,把“岳母刺字”的故事情节刻画的更为深刻,钱彩一改以往作品中岳飞自己主动刺字以示报效国家的情节,变为岳母要求刺字,从母亲教育儿子角度出发,强调岳母教子有方的同时又体现岳飞的孝亲观念,更把“精忠报国”的精神与孝悌观念相结合,才使得这一讹传几成确论。由于《说岳全传》别出心裁,以其通俗的语言,契合了社会大众心理的思想,且有利于倡导古代忠孝观念,故而版本众多,流传广泛。这使得“岳母刺字”为“精忠报国”之事影响更加深远,后来“岳母刺字”故事曾以多种地方戏的形式流传,如京剧、川剧、秦腔、河北梆子、滇剧等。[15]202陶君起在《京剧剧目初探》中就记载有数种京剧“岳母刺字”的演法。或写宗泽死后,杜充代帅,岳飞愤而回家,母亲责以大义,刺字于背以坚其心;或写王佐与岳飞结交,劝投杨么,岳母知而刺字。剧目尚有川剧、河北梆子、秦腔均有《岳母刺子》、《交印刺字》、滇剧《南楼刺字》。[15]204这与《说岳全传》对故事情节的构造与完善恐怕不无关系。

总之,刺字情节经历了由简到繁、由微至著的过程,从宋元以来的传奇小说,剧本记叙的“张宪刺字”到“岳母刺字”,情节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充实,而刺字的起因也经历了从岳飞主动请求刺字到岳母要求刺字的演变。这一定型与《说岳全传》关系极大,此后的戏曲,小说基本上沿袭了钱彩的创作,将“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以讹传讹,几成定论。同时,岳飞故事被不断的构建,以岳飞为题材的艺术作品日益出现,对“岳母刺字”与“尽忠报国”进行新的阐释,这充分说明后世的岳飞记忆,是将岳飞故事与现实价值和民族理想结合的表现。

三、“尽忠报国”与“精忠报国”

如前所叙,岳飞背有刺字,而刺字之人难辨,但所刺之字为“尽忠报国”当无异议,为何会有“精忠报国”一说,改“尽”为“精”又有什么深刻的时代内涵与精神追求蕴含其中呢?这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宋史》所记岳飞背上之字为“尽忠报国”,[2]11393同书《何铸传》中亦指出:“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2]11708元代戏曲中虽有刺字一说,但不记何人所刺及所刺何字。明初的剧本《岳飞东窗破虏记》中虽有“精忠报国”的表述,但是和背上刺字之事无涉。[16]94明成化时姚茂良《精忠记》传奇,嘉靖时《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冯梦龙《精忠旗》传奇等,都无“岳母刺字”的故事流传,但岳飞背上之字为“尽忠报国”,未见“精忠报国”。清初不仅改“张宪刺字”为“岳母刺字”,更改“尽忠报国”为“精忠报国”。清抄本《如是观传奇》、钱彩《说岳全传》才编写了“岳母刺字”的故事,而清朝朱佐朝在《夺秋魁》中,“精忠报国”六次出现。这与时代的变迁与民族精神的变化有莫大的关联。值得注意的是,在清代曾出现过背刺“忠孝报国”的说法,清代流行于北京的秦腔剧本《回府刺字》中,“祖先堂与儿背后刺上四字,‘忠孝保国忠孝自心。将字刺在儿身后,免去为娘一重心!”[15]65这无疑是从“尽”到“精”演化过称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即强调“忠孝”合一的观念。

清代的戏曲、小说中,“岳母刺字”与“精忠报国”占据了主导地位,清初戏曲《夺秋魁》、《如是观》、小说《说岳全传》,皆有岳母刺“精忠报国”于岳飞背之事, 《说岳全传》中不但细化了“岳母刺字”的情节,而且使得“精忠报国”的说法定型。

“精忠”取代“尽忠”,张永和先生认为,“尽”与“精”发音相近,在南方人口中是分不太清楚。而传奇《倒精忠》和小说《说岳全传》的作者均非中原人。在戏曲中,“精”较“尽”发音容易,且响亮,又意义相同,故此便延续下来不再改变。[17]董寅生先生亦持此论,他说“尽”“精”二字发音相似,不容易分清,于是,岳飞背上的刺字也渐渐地被误传成了“精忠报国”。[18]因发音的不同而导致的错讹,在某人某地可能是确实存在的,然而就全国范围以及南方北方,汉族满族各民族的学者均是因音误而致错,则似乎让人难以相信。

“尽忠报国”变为“精忠报国”,实是将二事合一事。史载岳飞背刺有“尽忠报国”,但事实上还有高宗御赐岳飞“精忠”旗之事,“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2]11381高宗赐旗是表彰岳飞之举,手书“精忠岳飞”也是希望岳飞“精忠报国”,这与岳飞背上有“尽忠报国”看似冲突,其实并非如此,岳飞背上刺字,高宗可能并不知情,而且为人臣子,只能追求“尽忠”,“精忠”二字,岳飞本人恐怕不会对自己有如此评价与期许。后来出现“精忠报国”,恐怕是把刺字与赐旗之事合二为一的结果。

“每个历史时期都存在如何叙述和培养当时所需典范人物的问题,典范人物的地位与形象也会随不同的时代氛围和人群的需求,被不断评论、想象和塑造。”[19]“精忠”取代“尽忠”,固然有音节相似的原因在内,但确是有隐蔽的深层历史文化内涵的作用。一般而言,“精忠”代表的是以帝王为首的外界评判,如高宗赐旗为“精忠”旗,“尽忠”则更多的代表了岳飞对自身行为的期许。岳飞纵然无愧于心,实现其自身期许“尽忠”,但这是不够的,时代的变化需要岳飞的表彰作用,因此,以帝王言行为代表的官方评价、社会评价则会拔高历史人物的地位与作用。有明一代,士大夫认为时局与南宋颇为相似,故而大力表彰岳飞,对岳飞的赞扬达到了高潮,甚至于神化,封其为“三界靖魔大帝”。正如朱步冲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岳母刺字”是岳飞传说中彰显其“忠义”价值观的核心情节,何人所刺,何时所刺不再重要。[20]重要的是一种精神追求,饱含着深深的母爱与期盼,道德力量超过了历史事实,这既是岳飞故事的民族价值,也是世人对岳飞的民族记忆。

杭州的岳飞墓前,刻有明人洪珠的榜书“尽忠报国”。显然历史事实并未因音讹而埋没,“精忠报国”的出现,时代与政治赋予的力量要超越其他因素而推动故事的演变。明清以来,政府与民间着力构建岳飞的“精忠”,这是社会与时代的需要,已与岳飞自许的“尽忠”不同,更侧重于强调为人臣者对君王和父母的“忠孝观念”,正如明神宗所塑造的“精忠贯日,大孝昭天”之岳飞。[21]

综上所述,“岳母刺字”也好,“精忠报国”也罢,显然已经背离了历史事实,但仍旧在广为流传,这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民族的需要。吴启雷先生认为此种故事流传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对于岳飞忠义许国的认同以及岳母以身垂范教导儿子民族大义的钦佩和景仰。”[4]实际上,“岳母刺字”与“精忠报国”,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符号、文化符号,同时也是一个精神符号,事情的真伪不再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时代的价值日益凸顯,这种精神深深地融入民族文化之中,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忠报国”有着历史的真实性,而“精忠报国”是人们追求的境界,是时代赋予的内涵,有着理想的真实性。用克罗齐的理论来说,就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注 释:

[1] 目前关于“岳母刺字”与“精忠报国”的论述,主要有王曾瑜、史冷歌:《岳飞:无可置疑的民族英雄》,《文汇报》2015年4月10日;王曾瑜:《岳飞背刺“尽忠报国”和岳母刺字的传说》,《文史知识》2007年第5期;吴启雷:《“尽忠报国”与“精忠报国”》,《国学》2013年第11期;朱步冲:《岳飞:从英雄到神话的演变》,《国学》2013年第11期;董寅生:《岳飞背上刺的并非“精忠报国”》,《文史博览》,2012年第12期;李泽翔:《岳飞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年;王振东:《试论岳飞形象的演变:以国家与民间的互动为中心的考察》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包绍明:《岳飞故事的流传与演变(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唐海宏:《岳飞戏曲演变考述》,《四川戏剧》2015年第3期。其他学者论述,此不一一列出,以上诸文虽有涉及此二事,但除王曾瑜先生与吴启雷先生外,对此多是一带而过,故而有再探讨的必要。

[2] (元)脱脱等撰:《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

[3] 朱瑞熙:《宋代的刺字和文身习俗》,《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1期。

[4] 吴启雷:《“尽忠报国”与“精忠报国”》,《国学》,2013年第11期。

[5] (宋)岳珂编:《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王曾瑜校注,中华书局,1989年。

[6] 王曾瑜:《尽忠报国——岳飞新传》,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

[7] 王曾瑜:《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8] 王曾瑜、史冷歌:《岳飞:无可置疑的民族英雄》,《文汇报》,2015年4月10日。

[9] (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二,收于《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

[10] (元)白朴著,陈圆改编:《精忠旗》,山西古籍出版社,2010年。

[11] (明)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见于刘世德、陈庆浩、石昌渝主编《古本小说丛刊》(第38辑),中华书局,1991年。

[12] 石昌渝:《从<精忠录>到<大宋中兴通俗演义>》,《文学遗产》,2012年第1期。

[13]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二〇《岳武穆》,中华书局,1959年。又收入顾希佳:《中国古代民间故事长编·明代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

[14] 杜颖陶、愈芸编:《岳飞故事戏曲说唱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15] 陶君起:《京剧剧目初探》,中华书局,2008年。

[16] 王季思主编:《全元戏曲·岳飞破虏东窗犯》,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

[17] 张永和:《满腔热血 几声控诉——主说<岳母刺字><满江红>》,《中国京剧》,2015年第9期。

[18] 董寅生:《岳飞背上刺的并非“精忠报国”》,《文史博览》,2012年第12期。

[19] 何玉红:《岳飞崇祀与抗战宣传》,《光明日报》,2015年3月25日。

[20] 朱步冲:《岳飞:从英雄到神话的演变》,《国学》,2013年第11期。

[21] (清)卢菘修、江大键、程焕纂:《乾隆彰德府志》(卷二二·《艺文·明万历加封帝号敕》),《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南府县志辑》(第21册),上海书店出版社,2013年。

責任编辑:黄祥深

文字校对:向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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