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失主担责于法无据

2017-05-30张永

公民导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意外事件民事责任限度

张永

失主追小偷导致其死亡,小偷死亡结果与失主的行为没有紧密的因果关系,因此,失主不应该受到法律追究。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显然,法律是鼓励公民抓小偷的,追小偷的行为合理又合法,不应该成为其担责的理由。

对扭送致人死亡的情况,要看行为人的手段是否明显超出了限度,或者扭送过程中有没有故意侵犯对象人身权利的行为,如果没有,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不是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失主的行为没有防卫过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失主追小偷,小偷身亡,应该属于扭送行为中发生的意外事件。把小偷死亡的责任推给抓小偷的人没有法律依据,是不人性化的,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猜你喜欢

意外事件民事责任限度
脑筋急转弯
脑筋急转弯
指责也该有限度
“化学反应的速率与限度”知识与能力提升
民事责任能力问题的探讨
论正当防卫制度中的“必要限度”
“友好专家证人”的民事责任①——基于Pace v. Swerdlow案之分析
论意外事件在侵权法上的抗辩效力
英美法上的说明义务与民事责任(下)
咳停合剂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建立与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