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及其现世延用
2017-05-30司文一李智环
司文一 李智环
摘要:怒族作为一个山地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生态文化。文章根据田野资料及相关的文史资料,从生计方式到传统文化对怒族先民的生态智慧进行归纳总结,并指出其内在所隐含的理论依据。最后通过对先前和现在生态环境和治理方式的比较,来突出怒族地方性生态知识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可采纳的建议。
关键词:怒族;传统文化;生态智慧;现世延用
中图分类号:G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615(2017)04-0112-04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7.04.024
怒族是云南省怒江和澜沧江两岸的古老居民。怒族自称“怒苏”(原碧江县)、“阿怒”(福贡县)或“怒”、“阿龙”(贡山县),他们大多数居住在怒江两岸海拔1500米至2000米的山腰台地。在怒江地区的长期生活经历以及多元宗教文化的影响下,怒族人民自身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地方性生态学知识,这套知识体系不仅维系着怒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直至今日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怒江的生态平衡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笔者通过本文将梳理、归纳怒族传统生计方式和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并分析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现世价值。
一、怒族传统生计方式中的生态内容
怒族人世世代代传承的生计方式和民族文化中随处可见其先民对大自然的崇拜和妥善利用,这里笔者将介绍一下隐含在日常生活中的怒族生态智慧。
1.生计方式中的“开源节流”
怒族从采集——狩猎向斯威顿经济转化的整个过程中,“开源节流”的生计方式如数家珍,甚至有些行为活动持续至今,对其民族聚居地的生态维护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虽然刀耕火种的生计方式一直被环保界人士所诟病,但怒族先民在这套生计方式下所衍生的生态智慧证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首先怒族人砍树只限在宜种的火山地进行“刀耕火种”,从不去砍伐不宜种粮的高山森林;并且砍树之前必须对山神树神进行祭祀,已征得神灵的同意和庇佑。其次,为保证土地肥力,火山地要在初秋树叶未落之前砍树,避免因树晒不干造成的燃烧不彻底;并在播种前十天左右才开始烧火山地,烧后的二三天,怒族会趁着地温高,草木灰未流失的时候点播庄稼。在整个“烧地”的过程中,怒族人不仅会小心避免伤及树根,并在种植四五年后还要丢荒,让杂草树木重生,利于恢复肥力,再次利用。这些看似为忙于生计的技巧,实则为怒族人保证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良计。
怒族怒苏人的采集文化中也体现出怒苏祖先们对植物有意识保护的措施。相传有怒苏先民在知子罗村看到一个全身深绿色的神灵寝卧在核桃树下,这颗核桃树后来便被视为神树,只能通过祭祀神灵后才能捡收成熟核桃。另外,怒苏人尤为保护果树,通常是树木自然老化不结果才得以砍伐,包括漆树、核桃树、鼻涕果树等。并且野外的根类块状野佐食也会被怒苏人加以保护,在五六月春荒时节采挖时,通常把其根部埋入土中,以便来年能够继续采摘。
怒族的狩猎文化中更是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生态伦理。怒族人每次猎杀野牛是在月明星稀其成群结队去喝卤水的時刻,在猎杀时要避免伤害头牛,不仅可以避免牛群的集体攻击,而且可以防止牛群慌乱后的相互顶撞、踩蹂、死伤无数。由上可看出怒族祖先在长期狩猎的过程中总结了一套“绿色”的狩猎文化,有效遏制了族人对大自然的索求无度。
值得一提的是福贡怒族的历法,它将一年划分为12个月,一个月30天,其中七月、九月是人的命月,不能砍木材,也不能做家具,否则,伐木者及其家属可能有不测。此种伐木禁忌体现了怒族人“开源节流”的生态思想,为防止水土流失和乱砍滥伐所带来的民族灾难做出了先兆性的预防。
如杨军昌教授所言,“当代民族生计方式的最终目的就是使特定的生计方式在对自然环境的应对中实现该民族对生存与发展所需能量的获取,并实现生计的可持续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怒族人的一系列生态伦理文化是在与周围生态环境不断接触后留下的智慧结晶,是怒族人民得以长久居住在怒江地区的生存技能,其内在所折射出的朴素而深刻的“绿色”思想,不仅维系着怒族人的传统生活,也对现代社会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参考。
2怒族原生宗教与仪式活动中的生态理念
在其他宗教文化传入怒江地区之前,怒族人民把对自然的强烈依赖感和恐惧感演化成了自身的原生宗教信仰。怒族人民坚信万物有灵,世间万事万物都存在其灵魂,山上之花草树木是山神的须发汗毛,鸟兽则是山神饲养的牲畜,甚至五谷杂粮皆有灵魂。故怒族人民在进行任何活动前,都要事先通过祭神的方式来征求相关神灵和鬼的同意。
神话传说。怒族很多神话传说中也渗透着其生态理念。相传水神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住在水的源头,时时掌管着水的清洁,这才使得怒族人有干净的可饮水。若水被随意弄脏,水神将降罪于人。
祭神之词。怒族神歌《如为》祭词“先祭尊敬的谷神/先贡尊贵的粮灵……动物是怒人的良友/植被是怒人的益友/……怒人要珍惜动物/怒家要珍爱植被”中可看出怒族人为了得到神灵的恩泽,有意识地对生态环境进行节制性的开采和保护。这种理念还体现在祭米斯神(山神)时祭师的祭词中,当家人生重病时,怒族人将请来祭师祭米斯神,祭词中提到“这个病人不是砍树人/……杀狠安(野牛)的人不是他/杀起扒(岩羊)的人不是他/……不要让他再受罪/不要让他再受苦”。这种与神的互惠性交换中很好的维护了当地生态环境的平衡,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带来的自然灾害和生态失衡,不得不佩服怒族先民世代调适的生态智慧。
图腾信仰。怒族的图腾文化中也体现了怒族人敬畏生命的生态理念。福贡和泸水的怒族都有着一个共同的族源传说,相传远古时代天降群蜂,歇在怒江边的拉加底村,后与蛇交配(或与虎交配),生下怒族的女始祖茂充英。茂充英长大后与虎、蜂、蛇、麂子、马鹿等动物交配,所生后代子女繁衍,即成为蜂氏族、虎氏族、蛇氏族、麂子氏族、马鹿氏族,这就形成了怒族人的图腾崇拜。这些动物不仅成为了各个氏族的标志,也作为保护神被其氏族人们敬仰、保护。
丧葬仪式。怒族是爱土和护土的民族,在历史上怒族人民创造了护土的火葬文化,土葬的历史不过“百年”。因此,《怒族简史》有这样的文字记载:“……碧江的怒族在数十年年多实行火葬,不垒坟……。”《碧江县志》也有类似的文字记载:“怒族在历史上盛行火葬,以干柴焚尸,不垒坟,不扫墓,火葬场至今尤可辨认。土葬历史不过百年左右。近代有扫墓和修坟的习惯。”怒族人传统的火葬习俗有效的避免了怒江两岸土地资源的浪费,时至今日仍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如上所述,怒族人原生宗教和仪式活动中的生态观在诸多方面可见证,这些对本民族发展和生态环境关系的巧妙和谐处理无不体现出怒族先民的智慧,并且在漫长的岁月中已内化为怒族人的社会规范和文化自觉,对于本民族的长久发展起到了显著的功效。
二、怒族生态智慧的特点
1.与“神”相伴相生
托马斯·F·奥戴和珍妮特·奥戴·阿维德曾提到“宗教是人们适应吉凶祸福的最基本的机制。宗教的作用即在于帮助人们去适应偶然性、无能为力和匮乏这三个残酷无情的事实。”怒族人的原生宗教信仰是其先民创造出来用以适应怒江生态环境的产物,同时也是为了谋求民族自身生存和发展而对自然规律的一种摸索和遵循。除了原生宗教,怒江独特的生态环境后来也容纳了多元的宗教信仰,都将其为“我”所用。怒族人将生态和宗教巧妙的糅合在一起,利用宗教手段对不利的生态行为进行了钳制,这种生态观被点滴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保证了其民族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
2.规范约束性
怒族人民世代相传的这套地方性知识体系中,处处彰显着先民们“未雨绸缪”的生态观。不仅反映在采集、狩猎文化中,甚至其娱乐方式、历法中也有体现,“绿色”环保观念正是通过这种无孔不入的方式,潜移默化的塑造着怒族人的性格,也促使他们能够实时谨记先民教诲,不敢也不会做出有违生态和谐的行为,从社会规范到一种文化自觉,怒族人的生态观对怒江地区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发挥了其不可小觑的作用。
3.环境适应性
怒族的传统文化本就是为了适应怒江地区山地环境所创造的,作为一个山地民族,生计方式上所表现出的生态观将这一特征显露无疑。一方面在采集植物时,为来年仍能吃到这类植物,细心保留其根部;另一方面,狩猎时遵循节制性原则,确保猎物能够保持稳定的数量;同时,即使在刀耕火种的生计方式下也对森林的破坏率降至最低。另外正是由于地理环境所造成的交通不便的限制,怒族人民形成了自己的生态医疗体系。福贡县老姆登村的“怒苏人”便在漫长的历史中慢慢习得了辨别草药的能力,虽然有些草药人们并不知道其准确的名字,但人们牢牢记下了其功能。村中有人生病时,便会上山采摘草药的成熟部分用来治疗,并细心保留草药的根茎。以上种种表现出怒族先民对山地环境的文化适应,并演化出一种持久的张力,同时其可操作性也使得当地族人能够长期应用到生产实践活动中去,从而形成了怒族独特的山地民族生态文化。
4.“礼物”流动性
人类学者莫斯曾在其《礼物》中指出,人们最早与之具有契约关系的一类存在者首先是亡灵和诸神,并且人们相信要向神购买,神会以应有代价回报所献之物。怒族先民在仪式过程中,通过献祭的形式取悦神灵,并且向神灵“告知”心中所愿,这种契约关系的确立一方面是祈福禳灾,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在向生态环境不断索取的过程中得到神灵的谅解。每年三月在春忙播种之前,为了期盼大丰收,原碧江县的怒族每年会举行如密清节。这一节日举办的最初意义,便是为了祈求神灵降福免灾,并且保障怒族人的生活富足安康。祭师的祭词则将人与神灵的互惠共生关系阐述的淋漓尽致,其中提到“先祭高山的树神/先祭深谷的岩神/树神保佑怒寨平安/岩神保佑怒村安宁”,这类祭词更是“赤裸裸”向神灵展示了自身对“礼物”的期许。值得肯定的是,怒族先民在整个礼物流动的过程中,极为珍视并索取有度神灵回馈的“礼物”,一方面出于每次向自然索取都是自身献祭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担心“礼物”的不对等交换将触犯神灵。这有效的约束了怒族人的行为活动,并且这种约束力更具有力道和持久性。
三、怒族传统生态智慧的现世延用
怒江1946年(民国35年)的督导记载表中写道:“怒江两岸,丛山绵亘,森林茂密且林木种类繁多。树龄数十年乃至数百年不等,均系原始天然林。”历史上的怒江,其森林覆盖率高达50%以上,生态处于良性循环之中。且因为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滋养了诸多动植物的生长,怒江也被冠以“天然基因库”、“自然博物馆”、“南北动物的走廊”等称号。如今,怒江地区有两个村落上榜“中国最美乡村”,一个是福贡县的老姆登村,另一个是贡山县的秋那桶村,这两个村落最显著的相似性在于都是以怒族为主要人口。以老姆登村为例,如今的生计方式中都渗透着“怒苏人”浓厚的生态思想,该村所有的作物种植均为绿色生态种植,不施肥打药。同时所有的家禽、家畜从来不用饲料喂养,而是用玉米、菜叶饲养。可见,怒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智慧在历史长河的生态建设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怒江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一直都有着怒族人的不懈努力与坚持。
但是近几十年来,受政治和现代化等因素的影响,怒江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改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改变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文化调适。但是当生态文化调适变成只是一味迎合经济发展时,生态环境的破坏就变得不可避免了。1950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怒江地区为追求经济的飞速发展,引进一些不合时宜的种植方式和作物。当地政府尝试用“先进的技术”改变当地“落后民族”的经济,却无功而返,并且生态环境遭到了接近毁灭性的伤害。近年来,当地政府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投入巨资并积极采取退耕还林等措施进行抢修和恢复。
杨庭硕教授曾指出:“地方性知识规约下的社会行动,同样会具有至关重要的自主运行和综合作用秉赋。这就使得有利于生态维护的社会行动一经正确启动,即使没有外力支持,也能自行运作,综合发挥多种作用,不断地收到生态维护效益。”地方性生态智慧的收集和采纳不仅会节约生态环境修复的成本,而且这套因地制宜的方式还会提高生态维护的效果。地方性生态知识本就是结合了怒族人的宗教信仰和其先民的实践成果,对于当地百姓来说具有更高的认可度。同时因怒族人的生态理念一直广泛存在于先民创造并流传至今的娱乐方式、历法和信仰等中,遂其中的生态观唤起度更高。若想真正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首要与最重要的考虑便是因地制宜的采取相应措施,并不是千篇一律的高投资、新技术,适当发挥当地怒族人生态技能的优势,创造出它应有的现世价值。
怒族传统文化中所传达的生态文化不仅能支撑怒族走到今天,更是能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焕发出其该本该有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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