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区域文化影响力:发展现状、提升策略
2017-05-30姜卫玲储颖
姜卫玲 储颖
摘要:在科技迅速发展的当下,互联网已成为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发展的动力源。“互联网+”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不断超越人与人、人与物甚至是人与未来的连接。如何利用“互联网+”思维来推进我国区域文化的传播与发展,使区域文化及其产品具有智慧化、个性化等特点值得研究。剖析当前我国区域文化发展现状,就如何依托互联网来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問题提出具体对策,以期区域文化在“互联网+”开启的新时代中产生更大影响力。
关键词:“互联网+”;区域文化;文化影响力
中图分类号:G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7)06-0117-07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开发迅速带动了区域文化的发展,特别是作为主导的文化产业逐步成为“互联网+”计划的焦点,区域间的文化交流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样性。由于自身特性不同、功能不断变化等特点,区域文化传播在力求体现本区域特色文化的同时,也开始呈现出趋同现象。在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如何既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又能保持区域文化的自身特色,同时积极响应“互联网+”计划,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传播区域文化以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值得深入探讨。
一、文献综述
在2012年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上,“互联网+”一词首次被提出。在易观国际董事长于扬看来,未来各行各业的产品和服务都可以借助互联网特性来进行宣传与发展。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马化腾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议案,提出要坚持以“互联网+”为发展驱动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孙柏:《“互联网+”金融变革与机遇》,《金融博览》,2015年第8期,第38页。“互联网+”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在逐渐走进大众视野,为未来国家各领域发展指明了方向。
黄楚新与王丹认为“互联网+”代表着一种新经济形态,“互联网+”传统产业是外在表现,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是深层目的。对传统媒体转型而言,“互联网+”则是动力、引擎和必要途径。黄楚新、王丹:《“互联网+”意味着什么——对“互联网+”的深层认识》,《新闻与写作》,2015年第5期,第5页。此后,“互联网+”引发了各行各业的持续关注。吴煜琪就当前“互联网+对外贸易”模式发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忧虑与看法。吴煜琪:《“互联网+对外贸易”模式发展分析》,《时代金融》,2015年第11期,第274页。王竹立以“互联网+学校”“互联网+课堂”“互联网+学生”“互联网+教师”为切入点分别从教育角度进行分析。王竹立、李小玉、林津:《智能手机与“互联网+”课堂——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的新思维、新路径》,《远程教育杂志》,2015年第4期,第17-21页。王晶与朱慧颖对近年来医疗市场规模的变化进行深入探析,指出互联网以其特性和技术改变医疗行业的运作方式后会发生的种种情况。王晶、朱慧颖:《“互联网+医疗”重构医疗五大产业链的分析》,《互联网天地》,2015年第8期,第4页。欧阳文风以物联网发展为背景,分析了物联网在湖南区域文化传播中的作用。欧阳文风:《物联网的发展对区域文化传播的积极意义——以湖南为例》,《学术论坛》,2013年第10期,第176-182页。随着“互联网+”计划的不断推广,许多传统行业开始走上产业升级与转型发展道路。
张佑林认为,“区域文化是一个地区的价值观念、精神风貌、行为规范和管理方法等非物质性因素的总和,这些总和最终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张佑林:《区域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29-39页。。针对文化传播方式,徐稳提出“必须加快构建技术手段先进,方法方式灵活,体制、理念、内容新颖,覆盖全球的文化传播体系,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称的文化传播能力”。徐稳:《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文化传播的困境与出路》,《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96页。侯妍妍、李荣菊就新媒体传播对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提出将新媒体作为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侯妍妍、李荣菊:《新媒体传播助推区域文化软实力的提升》,《青年记者》,2016年第8期,第106-107页。孙宜君与王建磊也从新媒体功能的视角,结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指出“通过对新媒体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强针对新媒体资源的适配组合,以技术力量促进资源整合和机构重组等策略,来实现文化传播力的有效提升。”孙宜君、王建磊:《论新媒体对文化传播力的影响与提升》,《当代传播》,2012年第1期,第46页。黄芙蓉从“互联网+”文化产业概念、分类及特点入手,探讨了引领、推动文化产业升级转型、快速发展的优势,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高科技时代特征,提出重构文化产业生态链的发展对策与创新模式。黄芙蓉:《“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与模式创新》,《统计与决策》,2015年第24期,第158-161页。刘星以贵州省为例,以推动贵州省文化产业能够在“互联网+”浪潮中快速发展为目的,就如何借助互联网平台来发展贵州的特色文化产业进行了深度的探索。刘星:《“互联网+”背景下贵州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研究》,《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8期,第58-61页。
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大多围绕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传统产业如何更好发展的论题作了相关研究,对于区域文化软实力、文化产业竞争力研究较多,而对于区域文化影响力的构成要素、“互联网+”与区域文化相结合的成果以及如何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研究相对较少。总体上,研究不够深入,视角不够多元。
二、当前我国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迅猛,但内容渐显同质化、空心化
“互联网+”计划的逐步施行为区域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因此,区域文化影响力的提升必须要充分挖掘所在地区所独有的特色文化。但是,目前我国区域文化的同质化与空心化问题尤为严重。文化领域所处的市场仍未规范,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划与管理,使得文化市场被各个区域分割。假使一个区域开发并发展某个文化产业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他区域便会立刻效仿,这样就直接导致了文化產业结构上的趋同现象。当政府围绕某一文化产业出台了扶持鼓励政策,一些地方部门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就会出现文化产业发展忽视资源禀赋的“大跃进”现象。比如,近年来各地动漫基地和影视基地盲目扩张,重复建设,浪费了宝贵的经济资源。此外,一些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近,消费水平与产业结构相似的区域也很容易形成文化的同质化,从而忽视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区域文化资源的差异特色。
区域文化传播不仅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也要借力于媒体传播。在泛娱乐化的今天,许多媒体和企业只是为了一味迎合受众需求,甚至是格调不高的需求,不管文化品质、内涵如何,只是一味迎合市场。市场要什么,就传播什么。过分追逐文化经济价值,任凭市场呼风唤雨,将导致区域文化内容的空心化。大量粗糙、庸俗文化出现,低俗、夸张的文化产品使部分区域文化甚至丧失了基本的文化传承与价值导向功能,广为社会诟病。此外,缺少对优秀区域文化资源的挖掘与提炼,致使优秀区域文化不能较好呈现。互联网发展带动了信息传输技术的发展,这使我们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进行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与信息处理,一旦某种低俗文化进入市场,其结果可想而知。
(二)投资与消费全面增长,但遭遇人才与技术瓶颈
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下,区域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8898亿元,比2012年增长84.7%,并且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但是,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移动互联网变化太快,每个区域文化产品与业务思路都希望是面向新环境而产生的。很多区域在文化方面还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信息化成本也是一项沉重负担。“互联网+”要连接不同行业、不同需求、不同特征,这就需要大量技术人才对市场和用户进行精准分析与多维思考,这在当下“互联网+”与区域文化的发展进程中是极为欠缺的。为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各区域内或多或少出现了文化产业聚集现象,但产业链缺乏上下游企业的支撑,缺少平台服务意识,大多都只是昙花一现。由于这些文化产业的资金设备投入不足与技术人才缺乏,一些产业在运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物联网时,其功能远未能得到充分整合与利用,“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等尚未充分显现。
此外,“互联网+”对于基础设施要求很高。当前,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与一些发达国家尚存在一定差距。有调查研究表明,经济条件、科学技术较为欠缺的中西部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往往较低,缺乏对于整个文化产业走向的把控能力。因此,在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进程中对于互联网方面的人才与技术要求是极高的,对于资金需求也是极大的,而这些在当前运用互联网来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进程中都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三)文化跨区域互动初显规模,但“圈地”乱象频生
从“互联网+”计划的提出并开始施行,互联网产业经历了从分散到联盟再到建立公共平台的过程。互联网在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中的模式也是如此。互联网产业需要进步、改造、融合与协同。依托互联网发展区域文化自然也需要跨区域间互动与融合,互相之间构成一个协调、总括、连接的大区域,共同促成文化大繁荣。当前,各区域间互动日益频繁,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较为棘手。同质文化资源遍地开花,重复开发利用,或者同一资源主体多地区恶性竞争等现象频发,各区域不断涌现文化“圈地”乱象,一时间导致全国各区域项目遍地。
以名人文化资源为例,一些区域挖掘地方文化名人资源,开发名人故居,确实是对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这是值得肯定的。但现实是,历史文化名人的“争夺战”简直已泛滥成灾,组织专家论证、编辑出版文集、借助大众传媒造势,紧接着便马上开发项目以宣传这一名人文化。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别的区域与该区域的名人文化有了冲突,彼此没有任何退让,都以“最正宗”自居。目前国内这种案例实在是不胜枚举,彼此争斗,重复建设,投资浪费。比如,曾一度甚嚣尘上的“曹操墓之争”,河南认为曹操墓就是西高穴大墓,河北认为应在河北境内,安徽又提出亳州已有公认的曹操家族之墓,一时间纷争四起。再如李白、曹雪芹、朱元璋等名人故里之争,这本是学术界的探讨与交流,最终却都沾上了“铜臭味”,演变成一场场闹剧。这里显示出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国家政策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对于运用互联网传播与发展区域文化过程中人性化、精准化等方面也考虑不够,因此,这样搭建起来的文化平台依旧无法实现互联互通。
三、“互联网+”背景下区域文化影响力提升策略
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亡则国家亡。“互联网+”对于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域文化影响力提升的主导方向是明确竞争优势的立足点。要想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首先要思考并解决的便是挖掘凝练出本区域特色的文化精神与价值,明确要建设怎样的一种精神文明,这是“互联网+”区域文化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一)凝练区域文化精神,增强区域文化自信
一个区域的精神文明其实就是这个区域人文特色的真实表现,它反映了某一特定时期各个区域发展的精神源泉,并且对该区域的其他文化还起着一种重要的指引与具体导向作用。如新时期“包容天下、崛起江淮”的淮安精神;“敢闯敢创,守诚守信;敬贤敬业,博学博爱”的江苏精神;“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首都精神……这些关于区域精神的界说都是各区域在历史长河里通过不断摸索逐渐形成的,随历史变迁也在发生变化和不断地更新。同时,在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进程中,应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夯实区域内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宣传区域精神文明,使之家喻户晓,以此加深区域的文化价值厚度,区域居民的精神品位也会因此得以提升。所以说,不管是“互联网+”,还是其他新技术,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始终要放在首位,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本质上就是为了人民,使人民群众体验到丰富而独有的文化生活,保障他们基本的文化权益。
互联网具有传播信息快的优势,“互联网+”与区域文化的结合具有“加速度”特点。这种“加速度”不仅局限于传播速度,还加快了区域文化的生产速度、更新速度以及转化速度。首先,许多区域因无法适应这一速度而放弃“互联网+”思维,使大力发展“互联网+”区域文化的区域与这些区域之间的差距越来越悬殊,直接导致区域文化自信的缺失。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因其经济条件与江苏南部城市差距较大,发展观念有些守旧,文化自信一度缺失。事实上,无论是周恩来、韩信等名人文化,还是“以水为魂”的运河文化,亦或是正在筹建中的西游文化,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都将成为淮安城市发展的新名片。因此,与时俱进、时创时新、增强区域文化自信是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的基础。其次,“互联网+”的“加速度”使文化一度成为了一种快速消耗品,间接导致了文化缺乏一种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内容支撑。江苏南部地区虽然发展迅速,但可能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逐渐忽视了文化本身的价值观念。为形成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文化格局,就需要更加重视并加强区域文化内容的价值,加深区域文化底蕴,并做好区域文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传播互联网文化积极的价值观念。最后,为响应文化强国战略,各区域应跳出“框框”,摆脱单一思维,为不同年龄层、不同行业的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要引导群众树立起文化自信,坚持正确精神价值观念,不断推进区域内精神文明进步,培育健康的区域文化。
(二)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实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
“互联网+”计划中“+”的既然是传统产业,那么“互联网+”区域文化中,区域文化同样可以作为一种资本来形成地方的文化产业。根据各区域不同发展背景以及经济、政治等发展条件来形成特色的地方文化产业,这是将区域文化资源转变为资本的重点。所谓特色文化是指“在一个区域内外影响较大、与其他区域相比具有独特或比较优势的文化”。周婷婷:《区域特色文化产业集聚的特点及其培育策略》,《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年第23期,第38页。区域中独有的特色文化资源是各区域发展文化产业的奠基石,文化产业特色也来源于这种文化的特色,使这种特色文化发展壮大为市场的主流文化,赢得最大范围的文化认同。根据资源和外部环境开展相应的传播活动,这些区域特色文化带来的优势就会逐步转化成影响力,由此实现经济与文化有机融合,这也是发展壮大区域经济的必经之路。
区域在清楚认识并挖掘到自身的特色文化资源之后,互联网便是激活这些文化资源的工具。这不仅能提高区域文化价值,又能不断增加“互联网+”文化产业深度。文化产业不仅涵盖文化,同时还涵盖创意和科技。互联网平台效应和激励机制在这时候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区域文化产业就是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文化资源价值树立起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不断深化互联网与区域文化合作,拓展区域文化市场领域,增强群众对区域文化自信与自觉,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从而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与此同时,大数据和虚拟现实技术将传统的资产大数据化,完善和创新区域文化体验,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文化产业的附加值。
(三)培养新兴技术人才,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与技术是利用互联网传播区域文化的决定性因素。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作为创意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集内容、创意、设计、技术等多种才能于一身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并且在产业发展进程中,需要不断推翻传统思维,熟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科技技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文化产业的有序进行与发展,激发出文化活力,形成开放、多元互动竞争的格局,有效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
推进“互联网+”计划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创新连接起来,大数据技术是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为基础的高新技术,可提供信息存储、运算分析与精准预测,提炼、挖掘数据背后的价值,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程序化平台,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当下人们的兴趣偏好,有效捕捉、存储大量变化多端的终端数据”,马化腾:《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82页。结合区域文化特色元素,进行内容创作、生产与创新。著名的苏州园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完成了园林内部全方位的数据采集、全方位实时记录、全方位监测预警的目标,自主开发了“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信息管理和预警系统”。敦煌莫高窟在2006年也通过互联网技术对60个开放洞窑的环境变化进行实时感知监测,并以此来研究游客活动对洞窑环境的影响。这些都标志着互联网发展的智慧化与智能化趋势,而要想达到这种智能化的传播,创新技术与培养人才是必要条件。
(四)推动文化跨区域互动,实现共建共享
“互联网+”中的“+”本身就是一种跨界,既是变革与开放,也是融合。“互联网+”时代,各行业利用科技力量向大联盟、大融合、大平台方向发展。以互联网思维传播区域文化,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在文化与消费者之间搭建一种互动、体验、共享的平台机制。”曹休宁、颜泉泉:《“互联网+”背景下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现代经济信息》,2016年第21期,第477-478页。区域文化互动本质是资源整合与共享以达到区域间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美国经济学家胡佛說过:一个区域,它之所以成为一个区域,就在于区域内有一种认识到某种共同区域利益的一般意识。“区域利益的一般意识”可以看作是区域的一种无形但强大的凝聚力,是区域形成与不断发展的基石,是区域内部结构和功能的体现,是一个区域的共性文化。区域具有一定的等级体系,一个小山村、一个城市、一个大的经济带甚至一个国家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区域。由此可见,文化跨区域互动发展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共同利益的一般意识”基础之上的不同等级的区域间合作与发展。
世界博览会是当前国际区域之间进行文化交流与互动的形式之一,也是一个文化跨区域互动发展的典型例子。在世博会上,来自国内外各个区域的参展者们向其他区域展示文化、科技产业方面的成果,以此来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这就形成了一种“共同利益的一般意识”。如果说世博会打开了各国各区域互动交流的新窗口,那么,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变革与发展,移动终端“掌上世博”的出现则是探寻窗外风景的新型“望远镜”。2014年12月,上海后世博研究中心成立“掌上世博”,并在2015年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上成功应用。这是国内第一个以世博品牌来进行线上场景“再造”与品牌宣传推广的互联网服务平台,用户可通过平台实现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找展观展”。目前,“掌上世博”已在客户端、微博、微信等端口完成了全网覆盖。它利用“互联网+”思维,开创了“互联网+”行业升级创新和跨界合作的“双线模式”,将各种呈现方式和VR技术运用到文化、科技展品的全景展示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将国内外不同区域间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各具优势的文化内容汇聚到一起,使得各个区域之间的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形成一个优势互补的状态。这对于文化的跨区域互动、共建共享具有重要作用。除世博会外,许多传统会展由于资金不足、场地限制、呈现方式的局限性等原因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与收益,类似“掌上世博”的平台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无论是小型会展,还是大型历史文化旅游区的宣传与再现,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线上直播+线下开展”,特别是随着VR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这种“数字化战略”模式无疑为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
“跨界融合是‘互联网+的特质之一,在‘互联网+背景下,文化跨区域互动是顺应当前我国区域文化空间布局现状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区域布局中客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符合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资源配置来看,推动文化跨区域互动,能够实现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文化资源互补与共享,调动起文化产业组织和人员的创造性。”《特色文化产业:新常态下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2016年3月25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325/15/31721317_545162967.shtml,2017年9月15日.达成共享是文化跨区域互动发展的目标,包括文化资源共享、文化消费市场共享等。互联网始终是达成共享的基础,最大化地利用区域内部的文化资源,获得最大化的成效与收益,最终达成收益共享。合作共享带来的必定有竞争,文化跨区域互动还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间竞争与合作,做大总体规模,从而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实现多赢互利。
在信息资源越来越丰富、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的信息化社会里,我们通常习惯于共享,却缺乏一定的共建意识。同时,在文化跨区域互动与发展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等的缺乏都是一个又一个的关卡。面对这些关卡,一些企业选择联合共建,如阿里巴巴投资《北青社区报》、收购《南华早报》、腾讯入股财新传媒等。当然,除了区域文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共建,更需要区域人民与企业共建,互联网在这里就成为了区域文化交流互动的信息平台和人、财、物的集聚平台,“众筹”“众包”“众智”等也成为区域文化传播和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人才以及创意的重要支柱。“互联网+”不但改变了区域文化的传播模式,更颠覆了一整条文化产业的生态链,催生了新的发展业态。一些文化众筹载体与文化众筹平台纷纷出现,如京东众筹、淘宝众筹为区域间文化传播与发展提供了资金链,影视众筹、旅游众筹也都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些平台间的交流与共建都将成为未来“互联网+”背景下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凭借“互联网+”的助力,只有加强区域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才能塑造出和諧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陈相雨、王丹:《大众传媒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定位和实践路径》,《阅江学刊》,2015年第2期,第96页。这种跨界不仅是对区域文化外在模式的颠覆,更是对文化产业组织内部系统的颠覆。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区域间壁垒,实现生产要素共享,解决区域文化传播与发展进程中的短板,充分发挥各个区域特色文化优势,优化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布局结构,使区域与区域间经济、政治、文化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
目前,“互联网+”计划已深入到全国各区域各行业,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市场产生的同时,区域文化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运用好互联网与移动通信先进技术,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区域特色文化资源,是区域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消除行业壁垒的现实需要,更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设前瞻性基础设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