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2017-05-30
公民导刊 2017年9期
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拟被追责
中新网·8月1日
近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继续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当前,老年人“黄昏恋”并不鲜见,但解决办法与化解纠纷的手段颇少,留下了诸多隐患。
对此,修订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不仅如此,修订草案還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订草案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还作出诸多修改,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宜居环境建设、医疗健康保障等多个方面。
如,修订草案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