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思考
2017-05-28潘智强
潘智强
摘 要:我国的木材战略储备,主要依靠国有林场,在广西,国有林场的面积有限,在广西区政府的部署下,自2002年以来国有林场大量国有林地租赁给外企,手中掌握的国有林地资源已很少。林地资源是国有林场生存、发展的根本。因此,国有林场在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同时,在我国现阶段木材需求量日益增加的现状下,为缓解木材资源危机的现象,国有林场单位应该发展国有林场以外的造林策略,本章就以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的模式,来进行战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广西;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战略思考
中图分类号:S7-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532028
前言
植树造林,是我国一直以来提倡的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广西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开辟的绿色航道,国有林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创新为支撑,发挥林业专业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场外造林,作为植树造林的一种方式,林场的主要特点是经营性造林,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并改善了人们生活的环境,比如净化空气、防止水土流失等。广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给林场的建设提供了天然的有利条件,其树木主要是以桉树为主,随着国家由于生态环境的重视,野生的植被(即林场以外)受到的国家的法律政策的保护,不得肆意砍伐,因此,为了协调植树造林以及开发林场效益,在国有林场以外场地租地造林是一个重要的林场发展策略,文章就此战略进行相关的思考和探讨。
1 广西国有林场场外租地经营状况分析
广西处于我国南方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终年气候温暖,日照丰富,并具有充沛的雨量,而且土壤类型有红土、赤红以及砖红等,这些条件都有利于开发和经营林产业。广西国有林场的发展,随着当地政府的重视,已经吸引了许多国内外企业对于广西林业上的投资,使得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的主观有力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国有林场超脱场界向县乡镇村租赁荒山,承包造林,各单位注资几千万乃至上亿元,造林数0.67万hm2,几乎成了国有林场多体制外的第二林场。比如在广西,高峰林场、博白林场、七坡林场等国有林场已经成功的发展了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政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促进了自身林场的发展,也使得广西集体林业得到了高速发展。
2 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意义
2.1 提高自身效益
在我国保护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发展新能源林业大方向政策的影响下,国有林场经营中的经济效益层处于递减状态,林场中大部分员工的工作量较少,员工的薪酬福利自然不高,严重的国有林场进行了裁员政策。通过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可以带动当地相关人员的就业,给林场员工的薪酬福利带来了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
2.2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在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战略思想影响下,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例如在某一个乡镇,年轻强壮的劳动力大部分选择了外出打工,乡镇大部分为中老年,劳动力不强,使得各自经营的土地收入效益不高,通过国有林场的租地造林,可以使得乡镇的土地利用得到最大化,同时相关的乡镇还能得到租地的费用,在国有林场的影响下,实现当地的经济效益合理发展;在林木出售的过程中,还可以提高当地的知名度。
2.3 提高当地的生态效益
一般情况下,国有林场进行场外租地,选择的地块为边、远荒山,通过国有林场土地整改技术,可以使得租地的土地价值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在租地进行造林,给国有林场和租地方带来经济效益;通过租地造林,改善了土地环境,防止了水土流失,涵养了水资源,科学的保护了生态环境,这种情况下,使得当地的生态效益得到了一高,还符合国家的生态环境相关政策。
3 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造林的战略出现的问题分析
3.1 租赁利益问题
首先在国有林场进行场外租地造林时候,对于相关方的利益政府保障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在制定出一定的租地政策,当地的土地拥有者与林场签订合同之后,发展其林业的经济效益较高,加之社会各方涌入的地位和个人越来越多,农民的市场意识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资料的利用价值不断增强,林地租价会攀比走高,由最初的8元/667m2/年租价飙升到80元/667m2/年不等。并想法在合同执行的周期,對国有林场进行合同终止,以及租地费用上涨问题,这就使得在经营过程林场需要处理的工作繁多。在当地由于国有林场实行统一的土地租赁,一些不怀好意的势力或者个人就强行阻扰林地的经营,会反复提出不同形式的补偿。比如以占用本地土地为由索要赔偿费用,或者是在林木运送的途中,进行过路费的征收,甚至是在林场出售的时候,地方势力或者人员进行售价的阻挠。无钱满足他们的愿望木材也就变成死财,林场资金不能及时走着循环、转换变现可能出现双亏。
3.2 当地政府部门问题
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战略,这不仅是林场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对于林场发展的支持,比如,国家在林场场外租地造林中,给予了相关的征收税费减免,这使得在租地造林当地的政府部门出现不支持现象,当地的政府是需要高税收来增加财政收入的,由于相关政府的扶持,使得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不配合、不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战略,这就出现了在林场去政府部门办一些相关采伐、检疫等手续时候,故意增加费用,以及拖延时间,不许原木销售出境,只能县内销售或销售给当地加工厂,即便允许对外销售,也要交付100~200元的费用。
3.3 林场自身方面的问题
在开展的场外租地造林中,需要对于负责场外租地一切相关的技术、设备、资金进行安排,这就使得一些负责场外租地造林的员工身上有很大的压力,就资金这方面来说有点需要进行个人抵押贷款,从某种角度来分析无论是引资还是员工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国有林场进行场外租地时候,由于租地地块不等不达到完全的集中,使得在管理的过程中,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增加管理成本。林地分散,人力有限,许多林地分布在多个县、乡,不连片。造林战线长,路程远,要设立林管沾、建立瞭望台不容易,所以,护林防火工作难度大、成本高。还有就是一些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使得场外租地造林的林质量不能得到完全的保障。
4 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战略的具体方案
4.1 合理分配林农利益,解决租赁矛盾
在广西,国有林场进行场外租地造林出现的时间较为长,在一开始时候,给予场外租地拥有者的费用相对较低。随着租地的时间推移,以及租地市场的发展,一直采用最早的模式将会无法满足于土地拥有者的利益需求。具体的解决方法可以是,使用合作的模式,让租赁地块的拥有者参与到场外林场的经营中,并采用场外林场经营财务公开的制度,使得租赁地块的拥有者对于林场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并根据科学的政策,与租赁地块的拥有者签订合同,实行联合经营模式或者单租模式,再或者是即租赁又参与经营模式,让租赁地块的拥有者在场外林场的经营中,全方位的了解和参与到林场工作中,依据按劳分配进行薪酬的划分,加强与租赁地块拥有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4.2 提高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并给于扶持政策
国有林场的宣传部门,要对于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思想进行大面积的宣传,国家政府在内部相关的部门进行思想意识的加强,并利用财政政策,对于当地政府基层部门进行扶持,帮助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工作的发展;当地的政府部门要对于场外租地造林相关工作的支持,并成立一个工作小组,保护林业市场。比如,在场外林场进行一些手续办证时候,开设绿色通道,在林木运输的过程中给予监督保护措施,使得当地政府参与到场外造林的工作中;当地相关的林业政府部门要对于林业生产、经营技术的帮助,保证场外租地造林的生产、经营技术。
4.3 加强自身林场综合实力
国有林场在发展场外租地造林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科研技术投入,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学习,并成立专业的场外租地造林技术部门,在现有的林地资源上努力提高单产效益。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增强控制力度确保林地质量;完善管理机制,在原有的管理基础上,加大对于场外租地造林地块设计规划管理,然后是优化在场外租地造林财务和销售方面的管理,控制成本,规避风险;加强对于人员的管控,引进复合型科技人才。培训指导场外租地造林的员工,尤其是进行联营管理的人员。
5 结束语
分析和讨论了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场外租地造林的战略措施,希望相关的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可以积极的进行场外租地造林管理工作,对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解决,促进国有林场的发展,为广西国有林业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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