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框架设计与路径选择
2017-05-19唐弋夫姚领
唐弋夫++姚领
摘 要:基于构建金融中心的功能性需求,重庆市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应定位为:建设以重庆为核心,辐射西南及长江上游地区,集金融结算中心、金融产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风险管理中心为一体,以集聚与辐射功能为核心,以清算与结算、经济结构调整、价值发现与风险管理四大功能为重点,以金融创新、信息集散、资产重组、普惠金融等功能为补充的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应重点发展要素市场、结算金融、物流金融、直接金融、普惠金融和保险金融;金融中心建设应当选择早期政府主导培育,中期市场推动发展,后期混合驱动成熟的路径。
关 键 词:功能性金融中心;金融功能需求;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2517(2017)02-0024-08
Framework Design and Methods Selection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Functional Financial Center in Chongqing
Tang Yifu, Yao Ling
(Chongqing Xingnong Guarantee Group, Chongqing 401121, China)
Abs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unctional demands for establishing financial cen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financial center in Chongqing should be targeted at centering on Chongqing and radiating Southwest China and upp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integrating the functions of financial settlement, financial industry, financial market, 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centering on the functions of integration and radiation, highlighting the functions of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economic structural adjustment, discovering values, and risk management. The center should also focus its supplementary functions such as financial innovation, information distribution, asset relocation and inclusive finance. The center should highlight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on elements market, settlement finance, logistics finance, direct finance, inclusive finance and insurance finance. The early stage establishment of the center should be primarily guided by the government, middle stage establishment should be driven by the market, and later stage should be driven by integrated forces.
Key words: functional financial center; financial function demand; selection of methods
一、引言
隨着国际分工的深化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国际及地域间金融服务需求推动了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上海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郑旷,2014)[1]。这些实例表明:金融中心是金融活动高度集聚的区域,能够充分高效地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能够极大推动所在城市的经济加速发展(李讯雷,2016)[2]。 从国内外金融中心形成的动力机制来看,金融中心主要有自然形成与政府推动两种发展模式。前者遵循经济决定金融的发展规律,即:经济的高速发展产生旺盛的投融资需求,进而形成对金融的需求,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而促进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典型案例如伦敦与纽约两大国际金融中心。后者遵循政府推动和引导有助于金融体系的超前发展原则,即通过制定金融中心规划、出台优惠政策、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培养金融人才等举措吸引金融机构快速聚集而形成金融中心,进而带动经济发展(王传辉,2000;冯得连等,2004)[3]-[4]。当前,政府介入已经成为推动金融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趋势,根据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披露,截至2016年,国内已有31个城市正在加快推进金融中心建设。
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金融中心构建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反映出金融发展的瓶颈、风险、功能错配等问题(张幼文,2003)[5],这也引发了金融中心的“软件”(金融功能)与“硬件”(金融机构)的逻辑关系问题。在Merton等(1995)提出金融功能论新观点[6]之前,金融功能观是将现有的金融体系视为给定, 进而探讨现有金融体系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效应。新观点与传统功能观点在逻辑推理上刚好相反,认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 随着时间推移和区域的变化,金融功能的变化要小于金融机构的变化,所以应先确定金融体系应具备什么经济功能,然后再去寻找一种最好的组织机构(曾崇山,2011)[7]。
在金融功能论新观点的启发下,以及基于国内已有的香港、上海、北京、深圳“四大”大型金融中心,它们或在区位上、或在经济上、或在行政上具有先天优势,且已建设成型,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国内更是处于绝对领先地位的现实背景下(姚领,2010)[8],重庆从功能的角度,提出要打造一个与国际金融中心、大型金融中心辐射全球或辐射较大地域范围不同,仅限于本行政管辖范围(逐步扩展到西部乃至整个长江上游地带), 且仅具有综合性金融中心单一或部分功能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杨继瑞,2015)[9]。2017年1月发布的《重庆市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指导思想与目标,并就构建金融核心功能体系、 今后的重点和任务做出部署。这意味着重庆金融中心建设思路越来越清晰,其方向、路径、原则内容也将越来越完整。但是,当前学界尚未界定功能性金融中心内涵,操作层面也未厘清, 重庆究竟需要按照什么样的原则确定,建成后的金融中心应具备哪些功能,以及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应遵循什么樣的思路进行顶层设计?这几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制约功能性金融中心的顺利构建,以及建成后的金融中心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内涵界定
为尽可能准确、 科学地界定功能性金融中心, 本文先将其分解成功能、金融功能、金融中心三个部分加以理解。
所谓功能,简单理解就是功效、效用、效应、效能或作用, 是指对象能够满足某种需求的一种属性。凡是满足使用者需求的任何一种属性都属于功能的范畴。 功能的实现条件是要有合适的载体,但功能与功能载体在概念上有分有合, 麦尔斯(1947)在创立价值工程时提出“物品只是功能的载体,只要功能相同,载体可以替代”。
关于金融功能,以亚当·斯密、李嘉图、穆勒为代表的学者认为金融有信用媒介和信用创造两大功能,Gurlly和Shaw认为金融的主要功能是中介功能,Goldsmith认为除了中介功能外还有动员储蓄的功能,内生金融经济增长理论强调金融具有提高储蓄率、储蓄向投资转化比率、资本配置效率等功能(白钦先等,2006)[10]。目前,便利支付结算、促进资金融通、降低交易成本、改善信息不对称、转移与管理风险是公认的金融五大基本功能。
国内外学者主要从资金枢纽、金融市场、金融地理等视角界定了金融中心内涵。公认度比较高的定义是:金融中心是指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或城市聚集了数量众多的金融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巨量的资金,金融业高度发达,具有较强的资金吸引和辐射功能, 成为资金融通和资金集散的枢纽,金融影响遍及某一地区、某一国度甚至全世界[2]。 金融中心本质上是承担金融中介功能的载体,是高效高质配置金融资源的场所,是“中介的中介”。
综合功能、金融功能、金融中心定义,本文将功能性金融中心定义为:金融机构规模集聚、金融市场较为发达、金融服务高质全面、金融信息传递畅通、资金流转自由高效,但仅具有某一或某些综合性金融中心功能的城市或地区,也即此类金融中心仅具备满足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某种或某些金融功能需求的属性。同时,功能性金融中心应具有以下五大特征。
1.功能导向性。这是功能性金融中心最本质的特征。与构建普通金融中心不同,功能性金融中心遵循的是先提出金融功能需求,后根据功能需求提出打造思路、模式和路径。从功能需求导向的角度,来研究金融中心构建需要的条件、建立金融中心战略方向与举措,无疑准确性、适用性更高。
2.中小层次性。与国际金融中心、大型金融中心辐射全球或辐射较大地域范围不同,功能性金融中心由于系地方政府基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打造,一般辐射范围仅限于本行政管辖范围,且功能性金融中心往往仅具有综合性金融中心某一或部分功能,进而决定其层次不会太高。
3.政府主导性。金融中心形成的模式主要有自发形成、政府主推以及两者结合型三种。由于功能性金融中心系各地基于发展需求提出、打造,其建立初期必然需要由政府主导推进。
4.种类多样性。功能性金融中心仅具有综合性金融中心某一或某些功能,而不同的功能组合将形成不同类型的功能性金融中心。且金融中心的功能越多,金融中心的层次就越高,反之亦然。
5.发展扩张性。与普通金融中心类似,功能性金融中心前期聚集与辐射范围主要限于本地区,但随着当地经济、金融、社会不断发展,其升级遵守“自发形成”模式,也即是功能将不断完善、辐射范围将逐步扩大、发育程度将不断成熟。
三、重庆具备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条件
金融中心的顺利形成由是否具备深厚的金融中心文化、强力的金融中心政策、明显的区位比较优势以及快速发展的金融产业等因素共同决定。目前来看,重庆基本上满足构建金融中心的这四大基本条件。
1. 重庆拥有深厚的金融中心历史沉淀。重庆拥有百年金融文化, 抗战期即为中国金融中心。从西南地区第一家银行濬川源银行1904年3月在重庆打铜街成立,到抗战爆发后大批银行从外地陆续迁到重庆, 截至1942年9月重庆银行总数达53家。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时, 全国国统区共有416家银行,重庆就占15%。沪港沦陷后,重庆成为大后方惟一的外汇交易和管理中心。 当时银行向重庆集中,也向外扩展,形成了以重庆为中心,以国统中心为活动范围的金融市场和金融网络。它代表中国民族金融资本的主体,是中国金融业的核心[11]。
2. 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系中央部署。早在1994年10月, 江泽民同志就提出将重庆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西部金融制高点”。2007年“两会”期间,胡锦涛同志参加重庆代表团讨论时提出“314”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出努力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 在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务院又进一步强调要把重庆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 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 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和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将重庆定位为: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西部创新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从“抢占西部金融制高点”到“建立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再到“建设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 表明中央对重庆构建金融中心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且定位愈发精准,构建思路、构建模式愈发清晰。也正是得益于不断推进金融中心的建设,重庆金融业得到迅速发展,金融竞争力得到明显提升,区域性金融中心也已基本成型。根据CDI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CFCI)① 披露:重庆金融中心综合实力排名已由2009年的第21位上升至第8位,且近4年来稳中有升,地位基本得以巩固。在与长江上游区域的其他省市相比,重庆与成都的金融中心综合实力相当,且领先于武汉、西安、贵阳、昆明等竞争者。
3. 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比较优势明显。从行政地位看, 重庆市系中西部地区惟一的直辖市,政治地位高,行政管理层级相少,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全国“1+3+7”自贸区试点省市,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改革开放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从地理优势看,重庆承东起西,沟通南北,东连湖湘,西出川峡,南达云贵,北上中原,是“一带一路”的核心节点,是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是撬动大西南发展的重要门户。从区位交通看, 重庆是长江经济带与西部地区的连接点,构建起了航空、铁路、内河港三个交通枢纽、三个国家一类口岸、三个保税监管区“三个三合一”开放平台,形成了以长江黄金水道、渝新欧国际铁路等为支撑的开放通道。从经济基础看,重庆2016年GDP达1.76万亿,比上年增长10.7%[12],连续增速领跑全国,这无疑将成为建设金融中心的强劲推力。
4. 重庆金融产业蓬勃發展, 功能不断完善。一是总部金融发展迅猛。 重庆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1500家,形成了集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等类别的“全牌照”金融体系。 二是资金融通规模增速快。“十二五”期间, 重庆新增社会融资总额2.1万亿, 同比增长40%。三是金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重庆已建成要素市场14家,形成了资产、商品合约、权益类3个交易板块,37个交易门类,“十二五”期间累计交易量已突破2万亿,2015年交易量达9919亿。 四是金融结算功能逐步强化。目前重庆基本形成了离岸金融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电子商务结算、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要素市场结算五大结算模式。其中,离岸金融结算达3687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已超5000亿元, 跨国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达1541亿元。 五是保险业务增长较快。2015年保费收入514亿元,是2010年的1.6倍, 年平均增长9.9%; 保险赔款及给付220.19亿元,是2010年的3.5倍,年平均增长28.8%。六是普惠金融发展位居全国前列。重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达100%,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34家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达240亿元。 截至2015年,重庆涉农贷款余额4377.2亿元,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5068.2亿元, 近5年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13]。
四、重庆构建金融中心的功能需求分析
重庆志在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创新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决定其需要金融功能的强力支撑,但显然与其战略定位相适应,其对几大金融功能需求的紧迫度、深度广度不一。本文认为,重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决定其金融功能需求种类及需求程度(核心是集聚与辐射、清算与结算、经济结构调整、价值发现与风险管理五大功能), 而金融功能需求种类及需求程度决定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思路与层次。反之,功能性金融中心通过发挥金融功能,服务和促进重庆若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金融功能需求——功能性金融中心三者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可用图1表示。
(一)集聚与辐射功能
金融中心功能与非金融中心功能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金融聚集与辐射功能。任何层次的金融中心首先应具备聚集和辐射功能。集聚功能(或称效应极化) 主要是将金融资源要素向金融中心聚集;辐射功能(或称扩散效应)主要是将金融资源要素向金融中心外围转移。 两种功能作用方向相反,一般地, 集聚功能突出体现在金融中心构建初期,辐射功能体现在金融中心发育较为成熟的后期。
集聚与辐射是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需要的基础性、根本性功能。重庆实施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创新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战略,首要任务是吸引市内及周边、国内及国外的金融资源,向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集聚,进而助推都市功能区经济金融发展,形成一个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增长极)。
国家发展重庆,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发挥其战略支点作用,辐射带动西部地区、长江上游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发展,实现“由点的发展带动面的发展”,进而实现东、中、西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重庆自身也旨在通过都市功能区发展,牵引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快速发展,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提升重庆经济社会影响力、渗透力。
(二)清算与结算功能
重庆实施内陆开放高地、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发展战略,以及作为中新第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运营中心、第三批自贸区试点和拥有“两大保税港”的城市,决定其将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更深、更广地融入全球经济。因此,必然产生巨量的离岸金融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结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等金融结算需求。清算是结算的前提,两者相依相生。重庆金融中心应具备强大的金融清算与结算功能。
(三)经济结构调整功能
重庆作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供给侧改革的“标杆”,正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转型升级中,需要借助金融中心较完善的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信息、资金条件,以及金融系统执行宏观金融政策,使支柱、优势、基础产业能够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核心是筹资与投资服务), 落后产业因得不到有效金融服务而自然“消亡”,进而实现产业“优胜劣汰”,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四)价值发现功能
重庆构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 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然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 而价值发现是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基础。因此,需要金融中心借助自身信息分析与处理上的优势,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领域的分散决策。例如,生产厂商与家庭进行资产配置和消费储蓄决策时,需要参考金融市场提供的利率和资产价格,同时,利率和资产价格也是生产商进行投资项目选择和启动融资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风险管理功能
随着重庆市场化进程加快, 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市场主体、金融机构、政府等参与方拥有大量的金融资金、金融资产,需要借助功能性金融中心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组合来识别风险、预测风险、管控风险、化解风险、规避风险,进而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亚洲金融危机、美国金融危机等均证明经济发展需要稳定的金融环境,因此,重庆构建的金融中心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功能,能够降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爆发的概率。此外,随着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借助保险等风险管理手段,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当然, 重庆构建的金融中心除需要上述五大功能外,还应具备金融创新、信息集散、资产重组、普惠金融等功能,只是短期内迫切程度较五大功能略轻,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金融不断深化,对这些功能的需求将逐步旺盛。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功能系统没有列出一般研究所提出的金融中心应有投资与筹资功能, 主要原因是本研究虽然没有直接将投资与筹资功能列入功能体系,但是集聚与辐射、经济结构调整等功能均是在投资与筹资功能的基础上实现的,也即本功能系统已暗含投资与筹资功能。
五、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框架设计
(一)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
白钦先等(2006)在论述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时指出,各种金融功能不是杂乱无章地堆砌在一起的,而是处在不同层次上并且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联系, 根据这些功能所处的不同层次,把金融功能划分为4个具有递进关系的层次: 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衍生功能。同时,他们认为金融功能演进即是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即是金融发展[10]。据此,本文认为,重庆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应定位为:建设以重庆为核心,辐射西南及长江上游地区,集金融结算中心、金融产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风险管理中心為一体,以集聚与辐射功能为核心,以清算与结算、经济结构调整、价值发现与风险管理四大功能为重点,以金融创新、信息集散、资产重组、普惠金融等功能为补充的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如图2所示)。 以金融快速发展助推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创新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中心城市战略的实现,进而增强重庆在“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中的战略支撑、对外窗口和辐射带动功能。
(二)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建设重点
基于建设金融中心的功能需要,重庆应集中力量重点发展要素市场、结算金融、物流金融、直接金融、普惠金融、保险金融,打造一个具有自身特色、与周边省市功能互补的金融中心。
1.发展要素市场。高水平建设全国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 发展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交易市场,争取设立一批新型交易市场,吸引各类资产、商品、权益等要素在渝交易, 实现各类要素价值发现。充分利用重庆地方特色资源,积极开拓地方要素市场,实现本土化服务,同时将现有的、暂未做大的小型要素市场进行改造升级, 打造成为服务区域、辐射全国的要素市场,乃至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金融要素市场。
2.发展结算金融。快速发展离岸金融结算、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结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金融要素市场结算等金融结算,建设跨境金融结算高地。短期内,重点是发展加工贸易离岸金融结算中心、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中心、电子票据交易结算中心、银行间业务结算和清算中心等各类结算中心,推广全程货押融资等创新产品,提供覆盖境内外全链条的离在岸一体化服务,提高离岸金融跨境结算便利度。
3.发展物流金融。依托“两大保税港”、中新合作项目、“渝新欧”、自贸区等优势,鼓励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大力开展物流结算金融、 物流仓单金融、物流授信金融等,做出重庆物流金融特色与品牌。
4.发展直接金融。辅导、推进一批企业到深交所、上交所以及港交所、纽交所、新交所等国内外主板市场上市,借助国内外资本力量做大做强。支持一批成长性企业到新三板、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发挥OTC小微企业培育摇篮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规范治理管理,实现股权流转与融资。做强基金市场,引导各类企业通过公募、私募的方式,募集发展资金。通过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5.发展普惠金融。促进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优势互补,积极发展地方新型金融机构体系,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增强对科技、消费、创业创新等领域的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充分调动、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引导各类型机构和组织结合自身特点, 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机制建设,发挥各自优势,为所有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
6.发展保险金融。立足“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求,以打造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为抓手, 以建立巨灾保险分担机制、探索保险资金创新运用试点、建成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目标,加快建设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六、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路径选择
从伦敦、纽约、新加坡及香港等世界第一梯队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经验来看,均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抓住了机遇,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国际性金融中心,差别在于动力起源。伦敦、纽约、香港更多遵循的是需求路径,即:经济发展→金融业需求与发展→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家性金融中心→国际性金融中心,动力起源是经济发展,依靠的是经济的推力; 新加坡则是遵循金融制度刺激→金融业发展→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经济发展的路径,动力起源是政策支撑,依靠的是政府的拉力。但是到了中后期,两种模式的区别、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几乎不能明确区分,政府拉动中需要市场起基础性决定作用,市场推动中需要政府完善监管,“该出手就出手”。 目前四大国际金融中心均由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向更高层次、更多功能方向推动发展。
参照伦敦、纽约、香港自然形成与新加政府推动两种金融中心形成模式经验, 结合重庆实际,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早期,应当采取政府主导推进模式,强力推进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建设中期,随着功能性金融中心逐步成型, 政府应当逐步将“主导权”交还市场,发挥市场在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力量促进发展。建设后期,随着金融系统(包括不限于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工具体系、金融资源体系、金融人才体系)日趋发达、复杂,此时,又需要政府加大引导、监管甚至风险救助力度,此阶段要由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混合驱动,做到相互补位、共同促进。
(一)建设早期:政府主导培育
在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的早期,重庆市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吸引力度、商业环境、金融部门发展、金融基础设施、人力资源以及声誉等条件,与其他城市相比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且有的条件甚至相对逊色。在面对周边地区成都、西安、武汉等地均在大力推进或者旨在建设金融中心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创造极具比较优势的吸引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来渝集聚,进而逐步形成“1+4”功能体系。
(二)建设中期:市场推动发展
通过早中期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推行适度金融监管等举措,吸引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快速集聚,金融业不断繁荣和充满活力,金融中心的功能体系逐步彰显,金融中心逐步成型,此时金融业对市场机制会产生较高需求。因此,应遵循金融中心动力机制演化规律, 逐步将金融中心完善任务交还市场,由市场机制的不断强化, 促进金融中心完善成熟。政府应当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对阻碍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政策、体制、机制等及时予以更正完善。
(三)建设后期:混合驱动成熟
从伦敦、纽约、新加坡及香港全球四大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现状来看,均是依靠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同时,从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只有让“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有机配合、相得益彰,才能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金融资源、金融人才进一步集聚于重庆,并在长期作用过程中,不断形成持续性的累计循环效应, 进而促进金融功能不断完善,不断朝更高层次的功能性体系迈进。此外,经过早期初步形成和中期发展,此阶段金融系统已经较为庞大,金融创新活跃,同时金融系统也日趋复杂,风险源也日益多元化, 对政府和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此阶段,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的开放度、自由度,更大力度、更大限度地激發金融创新, 为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基础环境,通过市场机制的优化吸引金融机构、 金融资源、金融人才的进一步集聚,进而获得更加稳固、更加优质、不断扩张的资源,并通过金融中心的功能发挥,推动实体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金融监管、金融体制的灵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如抓住金融发展机遇,完善金融发展规划,加强日常风险监管,对于系统性风险予以救助等,为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牵引指导”、“保驾护航”。
七、当前重庆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的举措
1. 坚持政府主导推进。重庆建设功能性金融中心过程中, 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在金融中心形成初期,政府应通过成立专门的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机构来组织领导与协调。重点是围绕强化金融功能,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增强金融资源集聚辐射能力, 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从相关政策制定、立法、金融系统完善和信息流通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渝中半岛、江北嘴等金融核心区聚集,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安全稳健的金融机构体系,最终成为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实体。
2. 完善金融配套机制。 一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程,依法保护金融资产、维护债权利益,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追偿清收不良资产、不良贷款,减少或避免损失。健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二是健全社会中介体系。大力发展和引进知名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 助推全市建立统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规则,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三是建立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相对固定的金融信息沟通交流模式, 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共同规范彼此在对方设置网点的企业的市场行为,同时,逐步建立金融机构体系共同关联企业的信用数据库,从而共同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四是建立区别于其他行业和产业,符合现代金融运行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在渝各类金融机构逐步建立完善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绩效薪酬制度)和具有震慑力的约束机制(责任追究制度)。
3. 提升综合经济实力。经济发展程度决定金融中心建设程度,只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才能最终支撑起繁荣的金融中心。 金融机构是否来渝聚集,归根结底还是要由重庆经济发展现状和前景决定,只有稳定的经济增长才能推动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只有长期的经济发展才能使功能性金融中心兴旺发达、逐步提升影响力和渗透力。在中新合作项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等系列叠加机遇下,重庆应积极引入国外大型集团和跨国公司, 同时关注中小企业、农业的发展,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支撑,服务业为引擎,全面提升经济的综合实力。
4. 打造金融人才队伍。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需要金融人才的支撑。 一方面要通过优越的工作环境、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完善的保障与福利制度, 全力吸引一大批高层次金融人才。另一方面要通过鼓励金融企业内部培训、 市内外高效培养等举措,全面提升已有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金融创新能力,以适应重庆构建功能性金融中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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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龙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