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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义对举结构中的构式问题

2017-05-18冀丽昕

青年文学家 2017年12期
关键词:修辞手法语序焦点

摘 要:在现代汉语中,有一类对举结构,它并未使用明示性的词汇手段,而是使用了对举结构,表示某地最具富代表性的是某方面。憑借着强大的能产性和韵律性,成为了人们夸赞地方特色的一种固定构式。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结构虽然与上古汉语中的动补结构和现代汉语中的“在 + 处所”的动后式在外在形式上很接近,但它和后二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本文就试图从此类结构与这二者的差异中,探讨蕴含在此种结构中的独特表意机理。

关键词:语序;焦点;修辞手法

作者简介:冀丽昕,女,山西寿阳人,现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主要的兴趣点为认知语法研究和语用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2--02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大学里,流行着这样一些谚语:典型的如北京地区高校“玩在北大,吃在人大,学在清华,爱在师大”,又如上海地区的“学在交大,玩在上大,爱在师大,住在复旦”。细细研究这一类熟语,可以发现,此类对举式的对举项,都是“动词+在+处所”的构式。而且,虽未使用明示性的词汇手段,但却都明确表达了这样一层极性意义:某地最富有特色的是某方面。[1]

由此,启发笔者思考,这样一种构式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了极性义的内涵?而这种结构方式又会对它有怎样的影响?该极性对举式中的对举项与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表面结构相似的构式在深层构造上存在哪些差异?这些都是本文试图解答的问题。

二、对举结构赋予其极性意义

在日常言语交际中,笔者发现,此类对举结构一般不可以单说,也就是说该类对举式中的单个对举项不能成为句子的直接成分。虽然在实际的交际场合中,如果某人夸赞师大的饭菜质量好,对方可以附和一句“是啊,吃在师大嘛!”但即便如此,听者也能够根据自己的日常经验补足出该对举式中言者没有说出的,暂时缺省的其他对举项。换言之,言者只是临时性地有条件地引用了某一对举式中一部分。

这就涉及到语言的关联理论,语言关联理论告诉我们,听话人会假定说话人设法且成功地表达了具有最大关联性的话语。具体到极性对举结构中,当言者说“玩在北大,吃在人大”时,听者会认为“玩在人大”和“吃在人大”之间是具有最大关联性的。即“玩”、“吃”分别是北大和人大最富代表性的方面。而正是这种对举结构中对举项之间关联性,赋予了其极性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暂时确定,对举这一语法手段,对该构式极性义的获得具有重要作用。

三、特殊语序的影响因素

根据张国宪先生的观点,由于“在+处所”的动后式一般与非重复性动作、非自主性动作和非进行性动作相对应,相应的,“在+处所”的动前式则是与重复性动作、自主性动作和进行性动作相对应。[2] “玩在北大,吃在人大,学在清华,爱在师大”,很明显,该极性义对举结构中“玩”、“吃”、“学”、“爱”,在日常经验和心理识解中,一定是重复性的、自主性的和进行性的。有时虽不是三个性状同时具备,但也一定是符合其中的一项或两项。所以,在理论上,它应该采用“在+处所”动前式才对,但为何这里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呢?笔者总结出了以下三点原因:

(一)对举结构对对举项内部语序的影响

根据刘云先生的观点,对举式对于汉语句法有一定影响。它可能会造成句法功能的增加,形成句法省略,更重要的是造成特殊语序,[3]而且,语序调整之后,对举式从非强制性的转变为强制性的。这也正呼应和解释了上文,此类对举式不能单说,即使单说,也是暂时性的,有条件的。对举式对于句法搭配和语序的影响为本应该是“在+处所”动前式转变为“在+处所”动后式提供了一个可能性的条件。

(二)焦点在尾表达原则对句子线性序列的影响

焦点在尾的表达原则也是该句法格式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此类极性对举构式表意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它并未使用明示性的词汇手段,但却通过对举格式获得了极性意义,从而达到了一种宣传效果,成为夸赞某地特色的一种固定构式。如果说流行于大学校园的这类结构的谚语还带有较强的娱乐性的话,那么“吃在广州,穿在上海,住在杭州,死在柳州”则更具典型性。此类结构正是通过把处所地点置于句末而使其成为了常规焦点,有效地把听者的注意聚集到了句末的焦点,从而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三)修辞要求压倒语法规则

众所周知,汉语表达除了注重一般性的事理逻辑和语法规则之外.,韵律性是其重要方面。又是这种为了达到和谐稳定的修辞要求,甚至压倒了语法规则的约束。所以汉语中的四字格都倾向予“2+2”模式,有的即使从语法结构上来分析是“1+3”的结构,但不管是言者言说时的语音停顿,还是听者的心理识解过程,都习惯于将其切分为“2+2”模式。具体到本文中,以“吃在广州”为例,从语法层面分析,它的确是“1+3”的结构,然而在实际的交际过程中,我们把它切分为“吃在/广州”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此时意义单位和节奏单位还是较一致的。但是“在广州吃”这句话却无论如何都不能切分为“在广/州吃”。

四、特殊语序下的构式的独特性

通过上文陈述,我们知道,该对举式内的对举项,由于对举构式、焦点在尾和修辞要求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形成了一种特殊语序“动词+在+处所”。这种构式的表面结构与上古汉语中的动补结构和现代汉语中的“在+处所”动后式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表面结构相同,并不代表深层结构也一定相同。那么,本文探讨的极性对举构式和后二者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一)对举项内动词的无界化

根据沈家煊先生的观点,动词所指称的行为动作可以根据人类的心理识解不同而分为有界动作和无界动作,二者的对立主要体现在:无界动作的内部是同质性的,具有可伸缩性和可重复性,而有界动作的内部是异质性的,没有伸缩性,也不具有可重复性。[4]在与上古汉语的动补结构的比较中笔者发现,“子路宿於石门”(《论语·宪问》)和“王坐於堂上”(《孟子·梁惠王上》)中的“宿”与“坐”确实符合有界动作的三个标准:内部的异质性、不可伸缩性和不可重复性,这样的动作都有一个起始点和内在的自然终止点,是一个事件动词。

以“玩在北大,吃在人大,学在清华,爱在师大”为例,该极性对举构式中的“玩”、“吃”、“学”、“爱”,已经不再是事件动词,它已被虚化为了活动动词,没有什么起始点和内在的自然终止点可言,因而是无界的。

这一点,不仅是该构式与上古汉语中动补结构的区别,也是与现代汉语中“在+处所”动后式的主要区别点。

以学界经典例句“小猴子跳在马背上”为例,由于言者对这一事件进行语言再造时,采取了总括扫描的心理识解方式,从而使“跳”这一动作一定具有一个起始点和内在的自然终止点,因而与上古汉语中动补结构中的动词(如“宿”“坐”)一样,同属事件动词,是有界的。

不仅如此,在现代汉语“在+处所”动后式中,动词在意念上一定有一个语义指向,若处于该结构中的动词为及物的,则其语义指向还可能是双向的。但在我们讨论的构式中,这种语义指向却是不存在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该极性义对举构式中的动词,已经不仅仅是被无界化了,甚至是被名词化了,它的体词性色彩更加浓厚,做句子的主题。

(二)与“在+处所”动前式的联系与区别

在本文开头,笔者曾经提到,该极性义对举式中的对举项,在理论上本应采“在+处所”的动前式。然而,不考虑焦点在尾和韵律性的影响,以“玩在北大,吃在人大”和“在北大玩,在人大吃”为例,它们之间是否就完全等同呢?

首先,“在北大玩,在人大吃”这一结构中,“玩”和“吃”虽然具有重复性和进行性,但也一定有一个动作的任意终止点。因而,只要词汇意义允许,我们就可以给它一个时间限定,例如,“在北大玩了三天”。

其次,语序调换之后,对举式已经由原来的强制性的转变为非强制性的,所以,它的极性意义已经被大大削减,甚至完全消失。

最后,就是句子核心的转移。“在北大玩,在人大吃”,我们关注的焦点显然是“玩”和“吃”,“在+处所”只是作为一个事件的背景而存在。但“玩在北大,吃在人大”,根据上文的论证,“玩”和“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无界化和名词化了,做句子的主题。因此“玩”和“吃”之后的“在”的动词性就要明显增强,而介词性则几乎不复存在。因此,“在+处所”成为了句子的核心所在,也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

综上所述,该极性对举式中对举项的特殊构式,虽与“在+处所”动前式存在一定联系,即构式内动词的进行性、重复性和意愿性。然而,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系列的区别,如极性义的表达,动词是否被彻底无界化和句子核心的转移等。

五、该极性对举构式中体现的东方智慧

众所周知,中国文化自古以含蓄为美。在该极性对举构式中,我们深刻的体会到了这一点:该对举构式并未使用明示性的词汇手段,然而却通过对举结构和焦点在尾表达原则的有效利用,同样达到了宣传和夸赞某地特色的目的。同时,鉴于汉语独特的韵律性,使该结构进入了四字格的“2+2”模式,和谐稳定,读来很是上口,又非常简洁,因此便于广为传诵。

总论:

在汉语中,对举结构是一种独特的语法现象,它不仅对意义的表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而且对于语序和句法结构的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外在的结构与内在的意义是和谐互动的。但是外在结构相同并不意味着深层结构的一致,表面结构相同也不代表潜在语义关系的一一对应。事实上,就本文论及的极性对举义构式,与上古汉语中的动补结构和现代汉语中的“在+处所”动后式虽表面结构相似,但就其本质而言,却相去甚远,原因就在于动词的有界与无界的区分,而动词意义与功能的转变,又导致了句子核心的转移。另外,这一对举构式充分体现了不同于西方文化的东方风格与智慧,即以含蓄为美,以和谐对称为美。

注释:

[1]温锁林:《汉语中的极性义对举构式》,《汉语学习》,2010年第4期。

[2]张国宪:《“在+处所”构式的动词标量取值及其意义浮现》,《中国语文》,2009年第4期。

[3]刘云:《现代汉语中的对举现象及其作用》,《汉语学报》,2006年第4期。

[4]沈家煊:《“有界”和“无界”》,《中國语文》,1995年第5期。

参考文献:

[1]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6月4版。

[2]刘鑫民:《焦点、焦点的分布和焦点化》,《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7卷第l期。

[3]刘云:《现代汉语中的对举现象及其作用》,《汉语学报》,2006年第4期。

[4]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第3版。

[5]沈家煊:《“有界”和“无界”》,《中国语文》,1995年第5期。

[6]温锁林:《汉语中的极性义对举构式》,《汉语学习》,20lO年第4期。

[7]张国宪:《“在+处所”构式的动词标量取值及其意义浮现》,《中国语文》,2009年第4期。

[8]资中勇:《现代汉语中的对举结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5年第l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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