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准大法官戈萨奇恪守的底线
2017-05-18周大伟
周大伟
这些人能被提名作为大法官的候选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多年来在各种法官职位上有口皆碑的出色表现;同时,在人情世故与职业伦理可能产生冲突的关键时刻,他们能让前者让位于正义的底线,不惜抗拒权贵并超越个人恩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在2016年突然辞世后,谁将成为新的继任者?恰逢美国总统换届,几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这个问题成为全球热点话题。 如今,这一问题答案得以揭晓。2017年1月31日美国东部时间晚8时,当选美国总统不久的特朗普如约宣布了他将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现任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尼尔·戈萨奇。如果参议院确认,戈萨奇法官将填补斯卡利亚大法官过世之后留下的空缺。“小斯卡利亚”从戈萨奇一份亮丽的简历看,称其为“最佳”并非恭维辞令。戈萨奇现年49岁,在年龄上看,他破了近25年来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最年轻者的纪录。戈萨奇出生于科罗拉多州丹佛市,出身于共和党背景的官僚家庭,他的家族在共和党建制派政治领域中拥有广泛的人脉。他的母亲,是里根时期的环保署(EPA)署长,是美国第一位担任此职位的女性。 戈萨奇本科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获得哈佛大学法律博士学位,并获得牛津大学法哲学博士学位,担任过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的助手。在注重高端经验背景的美国法律界,曾经在最高法院给大法官做过助理的经历,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戈萨奇离开大学校园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十余年,后来成为华盛顿特区一家律所的合伙人。2006年,他得到小布什提名,成为第十巡回法院上诉法庭的法官。作为保守派法官,戈萨奇在法律界声望不菲。有人形容他是已故大法官斯卡利亚的翻版,类似“小斯卡利亚”之称。二人相似之处不仅仅是生性活跃好动,更因为二人都信奉保守的司法理念。戈萨奇和已故大法官斯卡利亚同为宪法文本主义者,在解释宪法时更注重遵从宪法原文和立宪者的本意,不能苟同对宪法做宽泛的解读。来自另类总统的挑战福不双至,世事无常。当人们在祝贺戈萨奇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被提名人时,也不免会为这位年轻的法官今后的职业生涯表示几分担忧。因为,提名他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这位名叫特朗普的美国总统,属于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另类。就在特朗普提名戈萨奇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三天前,特朗普签署了一份“90天内禁止七个穆斯林国家的公民进入美国”的行政命令(下称“禁穆令”),然而,这一“禁穆令”却理所当然地遭到了美国司法的接连抵制。2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他的推特里对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詹姆士·罗巴特发出嘲讽,他写到:“这个所谓的法官的意见,让执法工作无法在我国开展,这太荒谬了,我一定会推翻这个判决!”显然,在情绪化地嘲讽这位法官的同时,特朗普陷入了与美国宪政法律制度相对峙的险境。 随后,当由三位法官组成的联邦上诉合议庭被召集起来审查罗巴特的裁决时,特朗普轻蔑地將他们的慎重思考称为“可鄙的”法律论证,觉得“高中混混也能明白这道理”。 此刻,人们并没有忘记那位自特朗普提名后一直保持沉默的准大法官戈萨奇先生。戈萨奇此刻可以保持沉默吗?当然可以。因为身份敏感,大法官或大法官候选人针对具体个案三缄其口,不轻易流露司法观点和立场,这几乎是美国最高法院所有人的“行规”,美国民众通常会对此表示宽容和理解。然而,特朗普用粗言碎语对法官这个职业群体发出的攻击,超出了具体案件的范畴,此时此刻,他还应该继续保持沉默吗?戈萨奇说,特朗普以“荒谬”的方式形容联邦法官罗巴特的裁决,令他感到“泄气”和“沮丧”。显然,戈萨奇的发声一定会让特朗普也感到“泄气”和“沮丧”。在任何国家,人们都无法抗拒名利的诱惑,人情世故所催生的权衡利弊,事实上每个人都难以回避。这方面,无论哪个种族和文化,都大同小异。被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这对戈萨奇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荣誉,也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同时也给他的家庭成员带来难以估量的荣耀。戈萨奇和他的家人当然会对特朗普总统心存感激。然而,在美国这个司法独立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的国度,一个正直的法官对于任何有损法律的言行能否恪守法治的底线,能否保持一种本能的反感,则是对人性的重要考验。 恪守法律和良知的底线诚然,在美国最高法院200多年的历史中,也曾出现过空前绝后的道德低点。然而,200多年后的今天,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到底是凭什么树立起自己高大公正的形象呢?答案是,他们需要恪守法律和良知的底线。美国最高法院200多年来曲折复杂的历史,让美国民众最终笃信,法律的威信一定是由一个又一个大法官的端正品德以及一个又一个“伟大判例”累积而成。这些人能被提名作为大法官的候选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多年来在各种法官职位上有口皆碑的出色表现;同时,在人情世故与职业伦理可能产生冲突的关键时刻,他们能让前者让位于正义的底线,不惜抗拒权贵并超越个人恩怨。这当然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为了延伸自己当政期间乃至离任之后的政治影响力,美国总统对大法官的挑选、提名、确认,从来就是一个政治过程。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往往分作保守派和自由派,前者倾向于共和党,而后者则倾向于民主党。总统任命法官是因为这些人本身就具备和执政党相同的政治倾向。然而,大法官们有价值取向或者因此获得当政总统的提名任命,就意味着这些大法官需要在总统面前俯首帖耳吗?多少年来,在美国宪政制度这个殿堂里,坐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位子上的人都是哪些人呢?依照弗里德曼教授等人的分析归纳,这些人大致是:头发花白的中老年人(主要指的是男人);毕业于常青藤名校的法学院;有些保守;生活严谨;时常光顾教堂;相信传统的价值观;极为珍视个人的尊严,对权贵毫不畏惧;常常为国家的命运担忧;对社会的动荡心怀恐惧感;家庭美满,儿孙满堂;另外对狗和猫等宠物还不乏爱心,等等。总之,这些人带着让人崇敬的光环。在一个还不尽完美的社会里,如果有可能让这样一些独善其身的人们端坐于芸芸众生之上,享受大法官的终身殊荣,其他民众是不是多多少少会感到一点儿心安理得呢? (摘自《财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