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仇和
2017-05-18本刊编辑部
检察风云 2017年9期
本刊编辑部
2016年12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433.98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仇和是近20年来中国官员史上最具争议的“明星式”人物。他的改革措施、做事风格和言谈,始终伴随争议。有百姓感激他“铁腕治城”所带来的收效,有人赞同其“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理念。但人们不会想到,仇和“任性”的背后,隐藏着不受监督的权力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