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与公共冲突及其治理
2017-05-17常健郝雅立
常健+郝雅立
特邀主持人:常 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语:变革的时代是冲突多发的时期,能否有效地管理公共领域的各种冲突,事关改革的成功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近些年来,对公共领域冲突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治理的研究引起了学界和政界日益广泛的关注。本期“公共领域冲突治理”专栏邀请了三位在该领域深耕多年的学者,他们的文章集中探讨了当前中国公共领域冲突爆发和升级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南开大学常健教授和郝雅立的论文研究了媒体新闻议题建构对公共冲突主体意识结构和冲突过程各阶段的影响,南京大学肖唐镖教授的论文通过案例和数据分析了群体性事件中人际关系对动员方式的影响,对外经贸大学原珂博士的论文探讨了城市社区冲突升级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这些研究为探寻公共领域冲突治理的有效机制和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公共领域冲突治理有着广阔的尚待开发的研究空间,希望借此专栏能够吸引更多研究者关注和参与这一领域的研究。
〔摘要〕 媒体新闻议题具有建构性,使其融入某种特定的态度、立场和主张偏好。影响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主要因素包括商业收益、同行竞争、媒体形象、行业自律、政治考量、行政监管、法治考量等,它们对公共冲突主体的事实认知、情感波动、价值判断和行动意向产生影响。从对公共冲突治理的功能来看,可以将新闻议题建构方式分为“挑火式” “灭火式” “化解式”和“转化式”。为鼓励“化解式”和“转化式”议题建构,不仅应当通过强化规制约束抑制和弱化“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动机,而且需要更多利用横向制约消解“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效果和收益。
〔关键词〕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公共冲突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2-0028-07
媒体的新闻报道内在地具有建构性,新闻标题的不同修辞方式和内容结构的不同安排,都会对受众的认知、情感、评价和意志产生不同的影响。从公共冲突发生和治理的角度来看,媒体新闻议题的建构方式会对冲突主体和冲突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并对冲突治理提供机遇或形成障碍。因此,需要对媒体新闻议题的建构方式及其对公共冲突治理的影响进行具体的分析,鼓励有利于冲突化解或转化的新闻议题建构方式,抑制和消解不利于冲突化解的新闻议题建构方式。
一、 媒体新闻议题的建构性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媒體新闻议题是新闻报道的“宏观结构”。媒体新闻是经由媒体人制作而成,其新闻议题的形成不应被理解为一种纯客观的描述过程,而应当被理解为包含着媒体人主观偏好的建构过程。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使用话语策略,在选取事实、风险解读、人物评判的过程中对某些问题加以凸显,对某种态度加以强化,从而对受众的认知、情感、价值判断和意志形成影响。正如诺曼·费尔克拉夫所言:“话语实践在传统方式和创造性方式两方面都是建构性的:它有助于再造社会本身,也有助于改变社会。” 〔1 〕60
议题建构理论是新闻传播学中M.麦考姆斯议题设置理论的发展。议题设置理论提出,通过议题的图景重现①来预示受众群体“想什么”②,媒介所突出强调的议题会直接影响受众对该议题重要性的判断,使其形成“议题的显著性(Salience)认知”③,议题设置理论认为“新闻媒介的优先议题将成为公众的优先议题”④。朗氏夫妇以此为基础,在对“水门事件”的研究中将其修正和发展为议题建构理论,提出了媒介议题发展成为公众议题的六个步骤⑤,并指出在此过程中大众媒介、政治系统和社会公众进行着复杂的互动与博弈。
朗氏夫妇议题建构理论的重点是媒体宏观议题的建构和发展,与其不同,本文聚焦于媒体新闻议题的微观建构,特别是新闻报道的标题设置方式、事实描述方式、结构安排方式、语言修辞方式对新闻报道内容的影响,以及这些新闻议题建构方式对公共冲突进程及其治理的影响。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直接受到媒体生存环境的影响。媒体的生存环境涉及经济、社会、政治、行政和法律等多个层面中的多重因素(见表1)。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首先受到其经济生存环境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媒体的商业收益和同行竞争。一方面,媒体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媒体在新闻议题建构中需要考虑其商业成本和收益。媒体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社会广告投资,广告商投资的媒介选择主要受关注度的影响,每个媒体人也都要面对流量考评。因此,受众本位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导向,吸引关注是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基本动机。在媒介化的社会,受众猎奇、求新的心态在不断膨胀,注意力持续的时间在不断缩短并聚焦至新闻标题。如何根据受众的需要、兴趣、心理、态度等来确定报道的选题、内容、角度、方式,就成为媒介议题建构中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因此,媒介会在新闻议题建构上积极挖掘新的卖点,抓住人们眼球,寻求较高的关注度,提高收视率、阅读率、收听率、点击率,追求媒体商业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商业运作的媒体行业在盈亏衡量的自然考虑下会产生激烈的行业竞争。面对日趋激烈的新闻行业竞争,媒体报道不仅仅要努力“抢”新闻素材,向受众提供独家的新闻事实以吸引关注,还要尽力以独特的文本策略、语言策划、报道视角、思想观点在议题建构上标新立异、独树一帜,力求在众多同行媒体竞争中脱颖而出。
其次,媒体新闻议题建构还受到其社会生存环境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媒体社会形象和行业自律要求。媒体形象是媒体媒介主体在社会信息生产和传播过程中于受众心中有意塑造的基本品相和印象集合。良好的媒体形象有助于形成媒体的竞争优势,意味着社会的承认和受众的接受。因此,媒体在建构新闻议题时会考虑对媒体自身的社会形象的影响。行业自律是媒体人以媒体行业内的行规、行约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行为。媒体的行业自律要求会对媒体形成行业内的约束压力,它要求媒体新闻议题建构要遵从行业共同秉持的职业道德,承担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否则就会受到同业的道德谴责甚至规则处罚,失去同业的尊重甚至在业内的立足之地。因此,媒体在进行新闻议题建构时会考虑行业的自律要求,在用词筛选、角度切入和尺度拿捏等方面自我约束。
再次,媒体新闻议题建构还受到其生存的政治和行政环境的约束,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政治考量和行政规制要求。在中国,新闻传播与意识形态具有密切的联系。无论是官方媒体还是社会媒体,在新闻议题建构时都需要在政治上考虑与执政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尤其是在关乎一些碰触社会底线的敏感问题进行议题建构时,坚持政治正确、顺应主流舆论导向往往是媒体议题建构的第一考虑。与此同时,媒体的运行还会受到政府行政规制的约束。政府通过行政审批、行业许可、文化审查对媒体运行进行监管,违背政府行政规制的要求会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媒体新闻议题建构必须考虑政府行政规制的要求。
最后,媒体新闻议题建构还受到其生存的法治环境的约束,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法律对各项权利的规定、司法部门对侵权责任的判定以及执法部门对法院裁定的执行。媒体在进行新闻议题建构时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在公民对自身享有的法定权利日益明确,司法更加公正,执法日益规范和严格的大背景下,法律考虑在媒体新闻议题构建中的重要性正在不断提升。
上述这些影响因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关系,例如,在商业收益与媒体社会形象之间,在同业竞争与行业自律之间,在商业收益、同业竞争与行政规制、法治约束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相互对立和相互制约关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媒体的新闻议题建构需要在多种因素之间作出权衡。
二、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话语策略与公共冲突的主体意识结构
公共冲突是事关公共利益的社会冲突。通过内涵讯息和外延讯息 〔2 〕的传递,媒体新闻议题的建构会对冲突主体的意识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引发、增强或削弱、打消冲突主体的冲突意愿。正如威廉·加姆逊(William A. Gamson)等人在《媒体形象与对现实的社会建构》一文中所指出的,媒介议题本身具有易建构属性,冲突性话题因其事关公众生活而呈现出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特点而备受新闻媒体用心建构。媒体对于社会冲突的议题建构不仅能够组织新闻生产(即信息告知),而且还能够在竞争性话语空间中影响社会冲突的走向 〔3 〕。一方面,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方式涉及媒体在进行新闻议题建构时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话语策略。媒体新闻议题建构常用的策略技巧主要集中于变换背景、引导想象、渲染情节、凸显后果、贴注标签、隐性评价、归因定位等。另一方面,冲突主体的意识结构主要包括事实认知、情绪波动、价值判断和行动意向四个方面。二者的相互作用如表2所示。
(一) 影响冲突主体事实认知的新闻议题建构策略。在公共冲突中,对事实的认知是冲突主体情绪起伏和形成价值判断、行动意志的基础。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一些策略会显著改变冲突主体对事实的认知,其中最典型的策略包括“变换背景”和“引导想象”。
“变换背景”就是在涉及冲突的事实陈述中,对事件发生的情境和背景作出建构性表述,以此引导冲突主体认知关注点的定位。变换背景的常用策略包括情境预设和去情境化。情境预设策略是通过在新闻报道中对某方面背景情境的重點强调,使得冲突主体将所发生的事件与媒体所强调的背景情境联系起来,从而对事件产生的原因、意义、相互关系形成不同的整体认知。去情境化策略则是将事件脱离开其关系到的社会背景,仅强调事件本身,使得冲突主体无法理解事件产生的前因后果,或是根据自己的经历或想象来补充背景情境信息,从而对冲突事件形成脱离原本情境的理解。
“引导想象”是使受众在心理视像的自动补白过程中自动形成认知和判断。想象产生于媒体建构的社会情境,受众据此情境将自身经验形成的暂时联系进行新的结合,拼凑成具体的冲突情境。正如费利潘德·墨菲(Philipand Murphy)所指出的,“一个问题的事实不确定性越强,就越容易被社会建构” 〔4 〕。媒体通过巧设导入、创设情境、语意省略、质疑发问等议题建构手段,引导受众根据自我想象进行补白,构筑其心理视像,并形成认知和判断。
(二) 引发冲突主体情绪波动的新闻议题建构策略。在公共冲突中,情绪波动会直接导致冲突升级。媒体会采取一些新闻议题建构策略来影响冲突主体的情绪,包括情绪的性质和强度,其中最典型的策略是“情节渲染”和“凸显后果”。
“渲染情节”是在具有冲突性质的新闻事件报道中通过对事件人物形象、动作、语言、表情、工具、环境等进行生动描述甚至渲染,以过程的细节来再现事件情境和过程,调动受众的感官体验,使远离现场的受众也如同身临其境。“要展现,不要叙述” 〔5 〕112是这种议题建构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帮助受众以一种身临其境的在线状态了解事实并参与体验” 〔6 〕,这不仅仅增强了事件的现场感,也增加了其议题的情感含量和情感冲击,易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鼓动起受众的激动情绪。
“凸显后果”是从结果角度进行新闻议题建构,把冲突事件本身当作背景来处理,把冲突结果当作核心要素,凸显甚至夸大冲突所造成的损失或后果,引发受众的激愤情绪。“情感唤起是由人的预期与经历的不一致程度决定的。” 〔7 〕140在后果程度的描述上,常用的手法包括:以形容词进行模糊化的程度性描述,使用“触目惊心” “可惊可愕”等形容词描述冲突后果;以直接性的数据表现冲突结果,给人以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让受众自觉定位冲突的严重程度,想象冲突的残酷性;以副词进行模糊化的程度性描述,利用“至少”“迄今”等词语进行模糊表达,以备随时更新冲突动态。
(三) 影响冲突主体价值判断的新闻议题建构策略。在公共冲突中,价值判断会使冲突主体以事实认知的角度支撑和强化负面情绪,并为行动意志定向。媒体在新闻议题建构中会采取一些策略来影响甚至改变冲突主体的价值判断,最典型的策略是“贴注标签”和“隐性评价”。
“贴注标签”就是用某种特定的评价语词将冲突事件归于某种受众所熟悉的特定社会情境、位置和价值类别,形成理解和评价框架,使受众的视野在阅读过程中只能局限在标签证词设定的评价范围内,难以作出其他评价。标签性词语易于唤起受众的集体记忆,受众在标签性词语的引导下,会依赖于过去事件形成的刻板认知和固化判断来同化新生事件。在这种“结构化”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式的影响下,受众即使存在一定的自由度和能动性,对事件的认知和理解也难以逃离已形成的框架和路径。戴维·巴勒特(David Barrat)指出,标签策略是“对事件进行鉴别,给它们命名、下定义,与其他事件联系起来” 〔8 〕。霍尔等人也指出:“一个事件,只有在为人所知的社会和文化身份的范围内找到位置才能‘有意义。” 〔9 〕148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对受众价值判断的影响并非都是明显和公开的。为了遵守规约,媒体往往避免使用直接性的态度和价值表达话语,经常采用更加隐蔽的“隐性评价”策略。正如怀特(P. R. R. White)所评论的,对事件的性质、程度、价值进行隐性评价是媒体报道的“态度标记” 〔10 〕37-69,其共同特点是“立场先于事实”。隐性评价策略的常用手段主要包括直接唤起、间接激发、间接暗示和间接强化等。“直接唤起”是通过纯粹的信息内容来陈述事实,引导受众根据自己的文化和社会定位作出评判 〔11 〕88;“间接激发”是新闻媒体以其自身立场进行主观表达,推动受众作出对人物、事件的价值判断;“间接暗示”是媒体在不显露动机的前提下,把对事件、人物的评价间接地提供给受众,让其领会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从而对受众的心理和行为施加影响;“间接强化”是新闻媒体以间接的态度表达(支持或者反对)为激发读者作出价值判断、强化情感势能创造条件。“反预期式”的隐形评价在提供信息的同时通过评价的共享和同化,使受众的态度立场不断明晰,情感势能不断增强。当受众的事件预期与其所见所闻高度不一致时,情感就随之被唤起、激发,甚至加以强化。
(四) 影响冲突主体行动意向的新闻议题建构策略。冲突是主体间利益、价值、目标、信念或期望的互不相融而引发的对抗性行动。冲突中的行动意向直接决定了冲突的方式和烈度。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一些策略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冲突主体行动意向的确定,其中最重要的策略是“归因定位”。
归因(attribution)是“个体对某一事件或行为结果的原因的知觉” 〔12 〕。“媒体不同的归咎方式会对公众的理解、感知和反应有很大影响” 〔13 〕179-206,“归因定位”是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以自己的认知判断为基础,对某种社会事项或者社会现实进行的因果解释和推论。其具体方式包括:对解决方案的质疑,对可能起因的定位,对主体行为的谴责,对事件情绪的传递,以及对媒体报道的批判等 〔14 〕。它通过对认知的引导、对情感的唤醒和对评价的转变影响冲突主体的行动意向。首先,新闻议题的归因建构通过对事件的因果解释,强调或者模糊部分信息以形成事件的归因倾向,引导受众对新闻事件的认知、理解和记忆。其次,新闻议题的归因建构暗示了事件的起因,确定了事件引发的社会情绪性质及其矛头指向。最后,新闻议题的归因建构会转变冲突主体对事件的价值判断,“面对同一事件,媒体采用不同的新闻归因就会形成不同的报道主题,那么其对事实的选择和描述,对事件的结果和影响的评价都将产生较大的差別” 〔15 〕。事实认知、情绪波动和价值判断三个方面共同作用于冲突主体的行动意向选择,使冲突主体确定自己的行动定位。
三、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与公共冲突治理过程
媒体新闻议题建构会对公共冲突的治理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根据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对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影响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四类:“挑火式”“灭火式”“化解式”和“转化式”。同时,公共冲突治理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潜在期、爆发期、升级期、平息期。各类新闻议题建构方式作用于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不同阶段会对冲突治理效果产生不同的影响(如表3所示)。
(一)“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对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影响。“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夸大冲突性质的事件报道、激发愤怒情绪的情节描述、引发负面评价的价值语词和针对特定主体的归因定位,促使公共冲突爆发和蔓延。社会燃烧理论(social combustion theory)指出,任何事件的产生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燃烧材料,二是助燃剂,三是点火温度⑥。劳资矛盾、阶层分化、贫富差距、城乡分离、区域发展不平衡等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不协调问题是引发社会事件的燃烧材料,一般情况下这些燃烧材料不会自主燃烧,只有在达到了点火温度并施加助燃剂的情况下才会燃烧起来。在很多情况下,从事件本身的关注到对事件原因、参与人员、过程真相、处理结果的关注 〔16 〕,媒体“挑火式”的新闻议题建构方式发挥了燃烧“助燃剂”的作用。在公共冲突的各个阶段,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方式如下:在潜在期,将不具有冲突性质的议题建构成冲突性议题,促使冲突发生;在爆发期,将有关冲突事项的新闻议题建构得更具冲突能量,推波助澜,导致冲突迅速升级;在升级期,将有关冲突解决方案的议题妖魔化,为冲突化解设置障碍;在平息期,将已经平息或解决的冲突事项重新进行建构,导致冲突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二)“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对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影响。“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弱化冲突性质的事件报道、平息愤怒情绪的情节描述、消除负面评价的价值语汇和归于客观的归因定位,抑制公共冲突的爆发和蔓延。其作用相当于火灾中的“灭火剂”。在公共冲突的各个阶段,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方式如下:在潜在期,将具有冲突性质的新闻事件建构成不具有冲突性质的议题,防止冲突发生;在爆发期,将有关冲突事项的新闻议题建构得轻描淡写,抑制冲突升级的能量;在升级期,宣扬有关冲突解决方案对冲突各方的各种好处,促使冲突平息和化解;在平息期,宣扬冲突平息的和平景象,屏蔽有关冲突复燃的各种信息。应当指出的是,尽管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抑制冲突能量来促使公共冲突平息,但如果冲突能量未能得到适当的引导和释放,那么冲突能量的长期聚积就有可能导致更大冲突的爆发,威胁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对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影响。“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理性分析的事件报道、启发积极情绪的情节描述、引发正面评价的价值语汇和指向冲突化解的归因定位,促使公共冲突的化解。其作用相当于消除引发火灾的“燃烧材料”,去除火灾的隐患。在公共冲突的各个阶段,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的方式如下:在潜在期,将发现的具有公共冲突苗头的新闻事件建构成常规性意见分歧议题,理性分析分歧的性质,促使和平解决分歧;在爆发期,理性表达冲突各方的诉求,寻找导致冲突爆发的主客观原因,使冲突能量得到适当释放,减弱冲突升级的能量;在升级期,积极寻找冲突各方的利益共同点,促使冲突各方建立互信,共同寻找冲突解决方案,促使冲突化解;在平息期,着眼于冲突各方的关系和解与信任重建,使冲突化解局面得到巩固。与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不同,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有几个明显的优势:第一,它使冲突能量得到理性释放,弥补利益表达“堰塞湖”的缺陷,起到了“社会安全阀” 〔17 〕26-34的作用;第二,媒体承担了冲突管理中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可接受性及能力、技巧、经歷的第三方角色〔18 〕194,成为公共冲突化解的“助推者” 〔19 〕;它使冲突各方的意见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各方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考虑,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冲突化解方案更容易为冲突各方所接受和遵守,使得冲突化解局面能够得到长期维持。对于非制度和结构性缺陷引发的孤立性公共冲突,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能发挥最佳的媒体作用。然而,如果导致公共冲突的原因不是孤立的事项,而是与制度或结构上的缺陷有密切联系,那么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在解决冲突方面就有些力不从心了。
(四)“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对公共冲突治理过程的影响。“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是通过理性深度的事件报道、启发探索精神的事件分析、引发深入思考的价值语汇和指向导致冲突的结构性原因的归因定位,促使公共冲突能量转向结构调整和制度改革。与灭火式和化解式新闻议题建构不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不是要抑制或消除冲突能量,而是要利用冲突能量的“火势”来消除或改变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结构性因素。与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不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的目标不是要导致破坏性的社会后果,而是要将冲突能量导引到建设性的方向,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开拓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在公共冲突的各个阶段,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的方式如下:在潜在期,积极寻找和发现具有公共冲突苗头的新闻事件,将其建构成深度分析议题,指出其对社会构成的潜在威胁,引起有关各方的警觉;在爆发期,理性分析导致公共冲突的结构性原因,使冲突能量引向需要变革的事项;在升级期,积极利用冲突能量,鼓励冲突各方共同探索可行的变革方案,促使变革发生;在平息期,着眼于变革后出现的新问题,聚焦于弥补变革方案的不足,使变革成果得以巩固和完善。从冲突转化理论的角度来看,冲突是一种机会,“如果予以建设性治理便会成为变革的正面的和建设性的力量” 〔20 〕。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正是要利用冲突能量的正面功能,将冲突过程作为社会自我学习、自我进化、走向成熟的机会,使冲突促进社会发展和变革。
四、 创造鼓励有利于冲突化解和转化的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制度环境
如上所述,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会助燃公共冲突,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会压抑需要释放的公共冲突能量,而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会促进公共冲突的化解和结构性变革。那么,应当如何创造条件来抑制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鼓励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呢?
如第一部分所分析的,媒体新闻议题建构会受到经济、社会、政治、行政和法治生存环境的深刻影响。因此,应当从媒体的现实生存环境入手,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如表4所示),提高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充分抑制其动机和效果;同时,提高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使其动机获得充分鼓励。
(一) 强化媒体行业自律,抑制媒体间恶性竞争。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重要经济动机,是获得商业收益和赢得同业竞争。如果在行业竞争中任凭那些偏好“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媒体肆意妄为,甚至在行业中做强做大,那么就会鼓励媒体行业没有底线的恶意竞争。因此,应当细化行业自律规范,强化行业内的相互监督,对采取“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媒体形成同业压力,甚至业内生存危机,以此来抑制媒体的“挑火式”议题建构。同时,媒体行业协会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媒体的“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在业内树立这些媒体的正面形象,使它们成为业内同行效仿的楷模。
(二)强化对媒体的社会舆论监督,鼓励媒体树立对社会负责的正面形象。媒体新闻议题建构的直接目标,是获得更多受众的关注。一些媒体为了提高受众对媒体的关注度,采取“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方式,断章取义、夸大歪曲,甚至编制和散布谣言,唯恐天下不乱。因此,应当建立对媒体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对“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各种手段进行揭露,使其媒体形象受损,公众信任度降低,无法再吸引受众的关注度。同时,对采取“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的媒体要树立其正面形象,促使其信任度提升,从而能吸引更多受众关注。
(三)严格对媒体的行业规制,加强政府对媒体违规行为的监管。政府对媒体的行业规制应当将媒体新闻议题建构方式纳入监管范围。监管部门应当深入分析“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各种手段及其特征,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具体规制,并建立相应的监察机制,使“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无处安身。同时,要防止对“灭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过度依赖,容纳化解冲突和转化冲突能量的各种方式,使“化解式”和“转化式”新闻议题建构获得更大生存空间。
做到以上几点,还需要完善媒体侵权的相关立法,依法惩处媒体的违法侵权行为。“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的许多手段会侵犯冲突当事方的各种法定权利和合法利益。应当结合“挑火式”新闻议题建构手段的侵权特征,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对违法侵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保护冲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 释:
①W.李普曼(Walter Lippman,1992)在《公众意见》一书中提出了“新闻媒介影响我们头脑中的图像”的思想。
②伯纳德·科恩(Bernard Cohen)1963年在《报纸与外交政策》一书中,提出论断:在多数时候,媒介在告诉他的读者该怎么想时可能并不成功;但是在告诉读者该想些什么时,却异常有效。
③M.麦考姆斯(Maxwell Mocombs)和唐纳德·肖(Donald Shaw)于1972年《舆论季刊》上发表论文《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作用》,提出假设:大众媒介通过日复一日的新闻选择和发布,影响着公众对于什么是当天最重要的事件的感觉。他指出,在媒介和公众的议程之间,存在一种因果联系,即经过一段时间,新闻媒介的优先议题将成为公众的优先议题。
④M.麦考姆斯(Maxwell Mocombs)和唐纳德·肖(Donald Shaw)于1972年《舆论季刊》上发表论文《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作用》,指出,在媒介和公众的议程之间,存在一种因果联系,即经过一段时间,新闻媒介的优先议题将成为公众的优先议题。
⑤议题建构的过程总结六个步骤:报纸突出报道某些事件或活动,并使其引人注目;不同种类的议题需要不同种类、不同份量的新闻报道,才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处在关注焦点的事件或活动必须加以“构造”或给予一定范围的意义,从而使人们便于理解;媒介使用的语言也能影响人们对一个议题重要程度的感受;媒介把己成为人们关注焦点的事件或活动与政治图景中易于辨认的次级象征联系起来,人们在对某一议题采取立场时,需要一定的认识基础;当知名且可信的人开始谈论一个议题时,议题建构的速度会加快。
⑥参见牛文元:社会燃烧理论与中国社会安全预警系统(研究纲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社会变革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研讨会,200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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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