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社会敏感事件的分寸“拿捏”
2016-12-05许永华黄守红
许永华++黄守红
【摘要】面对社会敏感问题,媒体应当肩负起向民众传递事件真相的社会责任,同时要拿捏好报道分寸,既要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满足民众知情权,同时还要努力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
【关键词】媒体 社会敏感问题 两难处境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以往在高速发展掩盖之下的一些社会敏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舆论“喉舌”,是沟通政府和民众的桥梁和纽带。客观、真实地报道社会敏感问题,及时、准确地将社会敏感问题反映给政府,从而推动社会敏感问题的解决是媒体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然而,社会敏感问题容易引起群众心理紧张,媒体若过分渲染,报道不当,很容易将社会敏感问题无限放大,加剧社会恐慌,甚至造成社会颓废感弥漫,从而削弱社会凝聚力,并造成部分民众丧失改革的信心和发展的动力。有鉴于此,媒体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往往在及时、客观报道的社会责任与保护民众心理承受能力的权衡中陷入两难境地。
媒体应对社会两难问题的传统机制
在计划经济时代,媒体在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管理模式下,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喉舌和宣传工具。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元主体,主要凭借行政手段,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机制下,政府作为全能政府,主导社会的一切事务。在政府主导、管理一切的时代,政府与媒体之间显然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上下级关系。媒体本身就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喉舌,仅能发出党与政府的声音。在当时,媒体与政府之间完全是一种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在各级政府看来,既然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舆论喉舌和宣传工具,那么媒体在处理一些敏感社会问题时自然应当服从政府的报道指令,在报道时间、报道内容、报道选题和报道方式上完全服从于政府的媒体政策和宣传计划,而不得对社会敏感问题随便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只能按照政府的要求发出政府需要的声音,做到以正面报道为主,“帮忙不添乱”。
在民众自我意识尚不够强烈的年代,即便出现一些社会敏感问题,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也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使问题的敏感度相对降低了很多。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媒体机制下,媒体一旦遇到关乎全局稳定的社会重大问题,只需要等待上级的宣传政策乃至宣传内容,而不需要代替政府发出自己的声音,只要等待指令,发出政府想要发出的声音就足够了。
媒体在当前社会敏感问题应对中陷入两难处境
社会敏感问题矛盾性强,涉及面广,利益指向性非常明确,且在多种矛盾的交织下,问题尖锐而隐蔽,极易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因而,媒体在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往往难以把握传播分寸,稍有不当,便容易造成社会恐慌乃至社会秩序动荡。然而,如果媒体对此不予报道或歪曲报道,此类问题往往也会被国外媒体或网络媒体披露出来,而且往往以谣言或扭曲的形式呈现,其造成的社会恐慌和社会压力反而比客观报道事实真相更严重。例如,2008年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发生后,我国政府最初选择封锁消息,本意是防止事态扩大以免外媒借机炒作。消息不畅导致民众陷入恐慌,对事件的关注欲望反而更趋强烈。于是,像BBC这样的一些外媒开始张冠李戴,肆意抹黑中国政府,极力渲染事件的暴力程度和恐怖程度,给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事实证明,媒体如果集体失语,会导致政府失去了澄清事实真相的最佳时机。可见,对于社会敏感问题,媒体一旦应对不当,其产生的社会危害很大。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加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和自我意识不断觉醒,往往会对那些关涉自身利益的社会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导致一些问题更容易卷入社会舆论的中心,并产生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当媒体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一方面要面对来自政府的压力,因为社会敏感问题的实质在于政治敏感,即政府担心此类问题遭曝光后,可能因其涉及面广、矛盾性强、指向性明确而造成社会秩序失范、民众恐慌乃至社会动荡。对于此类事件或现象,政府往往要求媒体或讳莫如深,或谨慎报道。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媒介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受众为中心的发展趋势要求媒体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及时、准确、客观地将社会敏感问题公之于众是媒体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因此,媒体一旦对社会敏感问题退避三舍,事后往往需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和公众质疑。于是,面对社会敏感问题,媒体往往在报道与不报道、政府压力和民众质疑、渲染过当和披露不足乃至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的艰难权衡中陷入两难境地。
媒体面对两难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才是妥善应对之道
面对着各种社会敏感问题,媒体应当肩负起向民众传递事件真相的社会责任,同时要拿捏好报道分寸,以免因超越民众的社会心理承受能力而导致社会恐慌和秩序紊乱,既要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满足民众知情权,同时还要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改革开放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
第一,既要将社会敏感问题公开化、透明化,同时要适度把握报道力度。面对社会敏感问题,媒体应当坚持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的报道原则,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以适应网络时代和全球化时代特殊的媒体环境。同时,当面对某一具体社会敏感问题时,媒体还应该拿捏好信息公开的力度,把握好信息公开的时机,并对信息公开可能引起的社会反响作出事前评估。媒体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既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报道原则,及时、客观地澄清事实真相,同时还要避免过度关注和舆论渲染造成问题的舆论性放大,从而出现媒体事实大于客观事实并造成民众心理恐慌的误导报道。
第二,既要关注国家政策大局,还要将其融入社会敏感问题的细节报道之中。媒体面对具体的社会敏感问题时,不要过分渲染和简单归因,要做有针对性、可读性并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报道,避免盲目追求轰动效应,浮光掠影,不问实际。此外,媒体报道还要讲究技巧,不能听到什么就说什么,一定要立足大局对问题信息进行筛选,剔除可能引起负面效应的事件信息。在遣词造句上,都要万般斟酌,切记因不当报道而造成社会颓废感加剧,削弱社会凝聚力。
第三,既要端正报道目的,又要追求科学有效的报道效果。媒体在进行社会敏感问题报道时,应当明确其主要目的不是推倒一切或将事件指向者打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而是要通过媒体公开和舆论教育,促进其虚心接受政府、媒体和民众的三方监督,从而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及时更正错误,解决问题。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的报道中,一些媒体坚持平衡报道和客观报道,既起到了教育企业,鞭策其改正错误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尽可能降低了对企业造成的次生伤害。因此,企业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一定要号准事件脉象,恰当切入问题实质,把握政府和民众关注的交集。同时,施药要稳妥贴切,既要客观真实,还要拿捏分寸,留出余地,以免将敏感问题关涉者逼入本不该有的绝境,不给其留出改过自新的机会。
总之,媒体面对社会敏感问题时,必须明确:批评问题和揭露问题不应是关注问题的本然动机;在顾全科学发展大局的同时,推动问题的解决才是妥善应对之道。在网络媒体异常发达的现代舆论环境中,有许多媒体敢于正视社会敏感问题,然而,有智慧的媒体必然更加看重应该如何加以更好地解决社会敏感问题。因此对于社会敏感问题,批评、曝光绝对不是媒体社会责任的最终体现,如果不考虑事件的大局效应,不针对问题实质提出切实解决之道,这种批评和揭露除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吸引公众眼球的轰动效应外,完全无法体现出媒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全局的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三亚学院)
【注:本文系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编号:HNSZ2016—41)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①杨莉、任淑秋:《试谈新闻宣传与社会心理承受力》,《理论观察》,2000年第1期。
责编/潘丽莉 宋睿宸(见习)
美编/宋扬 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