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偿补课难禁,难题如何破解?
2017-05-16
山西教育·管理 2017年11期
一直以来,教师有偿补课被人们广泛关注。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持否定态度,并始终大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目前以学校名义集中起来补课也已经基本杜绝,但受巨大补课利益的诱惑,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在形式上五花八门,让教育行政部门防不胜防。
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为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6种行为划定“红线”。2016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017年5月下旬,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会同基础教育司、督导局、纪检组组建工作组赴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等6省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调研与督查。督查发现,有偿补课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存在困难。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都针对中小学有偿补课,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视情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开除处分。教育行政部门想方设法采取措施禁止有偿补课,有的实施“连坐”政策,教师有偿补课,校长跟着受罚;有的发现后进行全系统公开曝光、点名批评、取消评优、撤销称号,直至开除。处罚不可谓不严厉,执行不能说不到位。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现象,一方面暴露出现实利益的驱动,部分教师师德的缺陷,未能履行基本职责,另一方面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乏力、惩治的力度太小、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另外,在现有招生考试制度下,学校、家长对应试成绩的期待也无形中助长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教师有偿补课难禁,背后的难题如何破解?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又该如何杜绝此类现象?对此,本刊编辑策划此话题,并特约几位作者笔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