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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关于消费问题的思考

2017-05-15姜长青武力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7年5期
关键词:自由市场刘少奇分配

姜长青++武力

[摘 要]

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对新中国的消费问题进行了探索,认为大力发展生产是提高消费水平的基础,而消费对生产发挥着反作用;加大各种形式的经济交流,创办消费合作社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有利于平稳物价;社会主义的分配对消费有着很大的影响;要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使积累和消费保持一个合适的比例。

刘少奇;消费合作社;生产;分配;积累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D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7)05-0008-04

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刘少奇把发展生产力,改变中国贫困落后的任务看作是提高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5月5日,刘少奇在出席华北职工代表会议并作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时指出:“不论公营或私营工厂的工会同志,都须注意,使生产发展,因为只有生产发展了,工人的生活才能提高和改善,不然生活是不能提高和改善的。”[1]此后他提出了用“主要的力量”来发展“生产及其他经济事业”,“使中国逐步地走向工业化和电气化”的号召。他指出,“生产事业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乃是全体人民一切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的基础”。[2]经过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发展,1956年9月27日,党的八大通过关于刘少奇所做的《政治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3]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过程,就是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在发展生产基础上人民消费水平提高的过程。1958年11月5日,刘少奇同林乎加及中共宁波地委负责人谈话时指出浙江工作中一些不够谨慎的苗头,说:“不要把阶级斗争看得过分严重,要反对把富裕农民、小商小贩、知识分子推到敌人一边去的倾向。要大力发展生产,使群众有足够的肉、蛋、油、糖吃,而且要办好公共福利事业。”[4]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阶级斗争问题扩大化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刘少奇在党内较早注意到保护消费者利益,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以刺激生产的问题。1955年12月28日,刘少奇听取纺织工业部副部长钱之光、张琴秋的汇报,提出以下意见:“沿海不进行基本建设,但也不要限死,投资少、回收快、发挥潜力大的,还是可以搞一些。今后纺织机器必须自己做,进口一点做样子是可以的,应当搞一个全面规划,全世界好的机器,都要搜集,都要造出来。节约用棉,必须与提高质量相结合,提高质量是对消费者负责的问题。纺织品和针织品的品种花色要增加。不断增加品种花色,用刺激人民更高的消费欲望来促进生产是进步的。”[5]刘少奇注意到了提高生产水平和工艺以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的问题。12月29日听取轻工业部部长贾拓夫的汇报时,刘少奇进一步提出:“私营企业和手工业中专有一些人研究消费者的需要,想出许多新产品新花样,有些做西装的裁缝,将全世界的西装样本收集来,你要做什么式样,他就替你做什么式样。苏联派人来中国,专学人造花朵、象牙雕刻,而我们一搞社会主义,反而什么都没有了。我们除了学外国的东西外,还应该自己创造新产品。”[6]刘少奇把满足消费者需求和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结合起来考虑,社会主义之所以能战胜资本主义,从根本上是由于社会主义更能适应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更能满足人们多样性的需求。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刘少奇对社会主义的生产和消费关系认识更进一步深入,提出了优质优价,不要欺骗使用部门和消费者的思想。1962年10月20日、22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会,听取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汇报工交口一九六三年计划安排等问题。在汇报到产品质量考核时插话:“是不是从价格上采取一些措施,你提高质量就加价,降低质量就降价,优质优价嘛。你只考核,质量不好也不处分,好也不奖励?每一种出厂的产品,都要搞一个单子,保证什么规格,什么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可以保退、降价、扣钱。每一个厂都要搞这么一些技术措施。不要去欺骗使用部门和消费者。”[7]保护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生产单位重视产品质量和品种,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去生产优质优价的商品。在商品短缺时期,基本上是卖方市场的情况下,提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是有前瞻性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活跃经济,国家实行了四面八方的政策,对此,刘少奇是十分支持的。1949年5月5日刘少奇出席华北职工代表会议,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贺,并作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时指出:“最近毛主席提出要照顾‘四面八方,就是说要搞好城乡关系,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内外关系。这四面八方,统一观点,哪一面或者哪一方照顾不到,就要犯严重的错误。”[8]1952年5月23日,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推迟县区乡的“三反”和中小城市的“五反”的指示》:“由于過去各地‘三反‘五反的影响,使社会经济生活和城乡交流发生了阻滞现象,现在已经进行了‘三反‘五反的地方,正在结束‘三反‘五反,并大力恢复正常的经济生活及城乡交流。对于尚未进行‘三反的县区乡和尚未进行‘五反的城市,中央已决定一律推迟进行,即在秋征以前凡未发动三反的县区乡和‘五反的城市,均不再发动,待今年秋征以后或明年再有步骤地来进行。”[9]在他看来,四面八方与城乡交流,促进了商品与物资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提升城乡消费者的整体福利。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刘少奇对通过自由市场弥补计划经济的不足有着充分的认识。1957年4月27日在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时,刘指出:“社会主义经济的特点是有计划性,是计划经济,但是实际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各行各业、各个方面,有几千种、几万种、几十万种,国家计划不可能计划那么几千、几万、几十万种,只能计划那么多少类,结果就把社会经济生活搞得简单了,呆板了……如何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具有这样几个特点:既有计划性,又有多样性,又有灵活性,这就要利用自由市场。一方面自由市场可以补充当前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我们在经济上搞多样性和灵活性。”[10]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如何发展,刘少奇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1961年3月21日,他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中南、华北地区小组会上讲话:“要领导自由市场,光靠行政办法不行,要采取经济竞争的办法……轻工业品到底是首先供应城市,还是首先供应农村?如果能换到农产品,应该首先供应农村。换到了农产品,也就增加了城市的供应。多拿些轻工业品到农村,就可以收购更多的农产品……自由市场的价格随时涨落,我们也要按自由市场价格的高低随时变动,多少工业品交换多少农产品,可以随时变动。如自由市场鸡蛋涨价了,就多给几包烟,让农民比在自由市场交换要多得一点。这样一搞,自由市场的价格就会跌下来了,自由市场就归国家领导了。”[11]他同时提出经济工作要越做越细,越细越合理,越细越能照顾千差万别,越细越能鼓舞群众的积极性,越能增产节约,而自由市场由于能照顾到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是经济工作做细的一个重要方面。刘少奇认为,为了合理的配置资源,需要的是全国统一的市场而不是分割的局部的市场。1963年2月6日至9日,刘少奇主持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成员和各中央局第一书记参加的会议时,指出:要组织一个全国的市场,不要组织一个地方的市场,全局要照顾局部,局部要照顾全局。组织起来以后地方就没有道理阻止物资出口,这叫做打破封建割据。打破封锁这一条,这回一定要解决,再不要拖拉了。

中国人口多,主要是农民多,底子薄是中国建国前后的一个基本国情。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增进人民的消费水平,提升人民的福利。刘少奇强调要组织消费合作社,以此来保护和增进消费者的利益。1949年5月3日,刘少奇与华北供销合作总社及其所属各地合作社干部谈话时指出:“城市的消费合作社,要有单独的系统,不要与供销合作社混同……现在主要是办工厂、机关、学校的消费合作社,开始不要办得多了,市民的消费合作社,有力量也可以办。消费合作社的业务,要看社员需要什么,合作社能办什么,而且又合算,就可以办。消费合作社把货物批发回来卖,也就是集体购买后再卖给社员,它代替商人,避免中间剥削,货物价钱便宜。这样,合作社就有很大的平稳物价的作用。”[12]1950年5月20日就供销合作社免除商人中间剥削问题致信薄一波和刘澜涛,他指出:“创办合作社的目的——供销与消费合作社的唯一的目的,就正是要在这些具体的商品交换行为中,不假手于商人,而由消费者和小生产者自己联合的行动,免除商人的中间剥削。合作社的正当利润不能说是商人的中间剥削,是无须解说的。”[13]1951年9月,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合作社问题的决议(草案)》,指出:“中国的合作社运动,是从经济上和政治上继续改造旧中国和建设新中国的一个伟大的动力,合作社制度开始成为中国一种新的日益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基本任务,一方面是农民把自己当作主产者组织起来,推销除自己消费以外多余的生产品,并供应自己所需要的生产工具及其他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是农民把自己当作消费者组织起来,供应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共产党应积极赞助农民组织供销合作社,并在工作中把群众的切身要求与党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远大目的密切结合起来。供销合作社就必须采取和商人完全不同的方针,直接地完全地对社员负责,全心全意地为社员办好供销业务。”[14]9月29日刘少奇写成《论合作社问题(初稿)》一文。文章指出:共产党积极赞助并领导农民组织供销合作社办理自己的供销业务,因为这不独对农民有很大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工人阶级与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也有极大的利益。因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能够发展全国的物资交流,把多数以至全体农民吸收到合作社的组织中来,使合作社成为国营经济与广大农民小生产者之间密切结合的纽带,使国营经济与合作社能够掌握大量的物资,进行有组织贸易,对市场实行决定性的领导,因而使农民和国家能在一定限度内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刘少奇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对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决。1957年3月24日刘少奇在湖南省干部会议上讲话,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分配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反映了生产力跟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反映了上层建筑跟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两个矛盾是永远存在的,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还存在。在私有制度的社会里,这两个矛盾主要表现为阶级矛盾;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社会里,这两个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内部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上确立起来了。“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了,分配问题就大量地、突出地产生出来了。”5月,刘少奇指出:“分配得不妥当也不行,工人、农民分配不当,就要闹事。非生产人员多,分配得多了,工人不满意,这种不满意就表示分配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起阻碍作用。”[15]

1958年3月2日刘少奇在中共山西省委召集的座谈会上发言,指出:“思想上的落后和保守,以及有些规章制度不合理,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要发展生产力,第一是要做好人的工作,目前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劳动制度、劳动组织的改善;二是生产关系的调整;三是政治思想教育以及技术教育。在生产关系中,当前主要是解决分配问题。分配不合理,就会引起交换、消费的不合理,就会出问题。特别是在所有制问题解决后,主要注意力应集中在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当前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党如何领导企业。管企业不能见物不见人。管人,这一观念很重要,因为构成生产力有三点:第一是生产者;第二是协作(生产是社会性的生产,孤立的人不能解决问题);三是生产资料。人如果不高兴,彼此不协作,就没有干劲和创造性,也就不会爱护公共财产。”[16]

1959年11月13日,刘少奇在学习讨论会上发言:“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所有制问题;二是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三是分配问题。”这次发言中他还有针对性地提出:“先进的生产关系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这一提法是不对的。生产关系跑到生產力的前头,没有基础了,就会破坏生产力(如1958年的刮‘共产风,就会破坏生产力)。”[1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如果分配关系没有搞好,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水平,反而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刘少奇认为:“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分配的原则是按劳取酬,公平合理。如果不按劳取酬,不公平合理,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按劳取酬贯彻得比较好,分配得公平合理,大家满意,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8]

1965年9月10日刘少奇同周恩来、邓小平等听取物资管理部部长袁宝华汇报物资管理改革工作。在汇报到物资工作的方针方法时说:“物资工作就是个市场,是生产资料的市场……物资部的工作一定要和生产结合起来,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会反过来影响、限制、促进生产的发展。有时分配对生产要起决定性的促进作用。”[19]在他看来,合理科学的分配一方面能直接促进群众消费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又能从促进生产发展,增加整个社会的产出水平而间接提升群众消费水平。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这和中国当时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积累少、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农业国是有一定冲突的。重工业具有投资大见效慢等特点,为了发展重工业,势必扩大积累,但在国力薄弱的情况下,这又不可避免地挤压消费。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党和政府一直在为合理地解决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问题而进行多方面的探索。

刘少奇认为积累和消费保持平衡和适当的比例是国家发展和物价稳定的重要条件。1956年12月29日刘少奇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报告1956年国家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情况。发言时说:“整个情况是我们的步子跑快了一点,明年要稍许慢一点,稳当一点。我们总的方针就是:国家要发展,物价要稳定。只有稳定了物价,才能保持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本问题是积累和消费要保持平衡,保持适当的比例。”[20]刘少奇1957年3月提出:“要很好地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工人与农民的消费比例、国家预算的分配比例,以及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投资比例、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比例等全社会中的分配问题。”[21]这几种比例关系,都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比例关系,妥善处理好这几种大的分配关系,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刘少奇还提出要调整政府预算以使积累与消费保持一个合理的水平。1958年6月5日他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在讨论《国务院关于改进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时指出:“税收是国家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经过政府的预算进行分配,分配的大项是两个:积累和消费。国防费、行政费,这是消费中两笔最大的开支,我们现在力求节减国防费和行政费,这两项费用一节省,生产性的积累就多了。教育费算在消费里了,实际上教育费的大部分也是积累,多办学校教育小孩子,小孩子多读一些书,将来他搞生产就能搞得比较好。教育是百年大计,也是一种积累,是生产后备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22]

由于大跃进的失误和“左”倾思想的错误指导,中国经济经历了严重的困难。为了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正确地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1962年1月27日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向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作报告,指出:工农业生产的计划指标过高,基本建设的战线过长,使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消费和积累的比例关系,发生了严重不协调的现象。这初步指出了国民经济发生困难的一个方面的重要原因。实践在深化,认识在提高,同年6月3日刘少奇会见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志明。在谈到中国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时说:“工业搞多少,文教事业规模搞多大才适当?在这方面,几年来我们已经认识到要看农民能拿出多少商品粮食,才能确定可以搞多少工业和文教事业……计划经济中的第一个比例即是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比例。这个比例要适当。多少人从事农业,多少人从事工业、文教有个比例关系。”[23]刘少奇虽然提出了问题,但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党内“左”的思想的不断发展,他没有能够就这些问题继续探索,不能不说是历史的遗憾。

总之,刘少奇的消费思想,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又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消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大部分时间是处于短缺經济,卖方市场条件下,刘少奇的消费思想超越了当时的经济环境,从而具有长远的历史作用和现实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3][4][5][6][7][8][9][10][11][12][13][14][15][16][17][19][20][21][22][2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下)[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207.375.443.349.350.399.206.296.399.509.205.252.286-287.401.418.468-469.625.382.391-392.425-426.556-557.

[2][18]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3-4.303-304.

作者武力系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姜长青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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