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感体验 润泽生命 唤醒真情
2017-05-15戴海云
戴海云
古往今来,众多思想家、艺术家、教育家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及价值的阐述给了我们丰富而深刻的启示。孔子认为教育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王国维认为孔子的治学之道就是“始于美育,终于美育”。叶圣陶认为“美育正是帮助学生的美好天性自然生成的最好方式,也是生命质量自然形成、自然提高的最好方式”。教育的过程是实现个体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过程,也是滋养与涵养生命的过程,而美育、艺术教育则重在“呈人之美”和“成人之美”,它要让美伴随人的一生。
音乐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从性质看,音乐不仅仅是愉悦的工具,它还是人性的体现、生命的解码和心灵的呼唤。唯有人类才有音乐,才享受音乐,音乐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不是单纯的音响和符号系统,它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特定的文化特征,可以说没有人文,也就没有音乐。音乐是人类的交流方式之一,个体音乐化的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因此,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音乐教育理应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音乐教育、教学的价值在于让学生通过音乐聆听、音乐表现和音乐创作等活动,充分感受蕴涵于音乐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让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养成对音乐的持久兴趣,学会审美,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音乐通感,是对音乐的综合感知,而通感体验则为儿童和音乐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激发了儿童多感官联通、互助的潜能。
一切音乐体验都和思维连在一起。通感每个人都有,但大多数人却没能有意识地唤起和利用自己的通感。人们在认识世界,感受艺术时,各种感官相通后,才能产生心理层面的通感。通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和感受艺术的能力。音樂通感和修辞学、心理学中的通感,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所区别。在学生感受与体验音乐时,我们应当让他们多感官联动、互助,综合、立体地感受、体验音乐,然后抒发情感、丰富想象、激活思维、表达创意,从而提升审美能力,达成心智和谐。
我们相信每一个学生身上都有通感的种子,但我们也知道这粒种子要想发芽、成长还要靠教师的呵护和培育。教师如果能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恰到好处地调动学生的多个感官,让其获得通感体验,就会使学生变得更加敏锐和自觉,同时也会让他们更具想象力和创造性。愿孩子们能在教师的引导下探寻音乐之规律,融通多感官之体验,感受音乐之美,体验音乐之情。
(作者系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室音乐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