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生活与法制的细部体验
2017-05-13程小莹
程小莹
先前所有的游戏,显出无趣与聊然。我曾经坐我们工厂车间的房顶上,晒太阳。看黄浦江上的船,它们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忽然有些伤感,心里为自己难过。像儿时看完了一场打仗电影,大部队转移去了远方,地方部队进山打游击了,老百姓留在漫长的岁月里。
那是1980年代。后来我穿上法院的法官制服,戴上大沿帽的时候,还是这样想起纺织厂的老百姓。1980年代的法院干部,着制服,佩有很大的肩章。还有大沿帽,顶着大国徽。个个像高级将领。这很符合我的心目中“军团首长”的形像。我几乎便是冲着这个去投考法院干部招聘的。我还同时应聘了检察院的招干考试。它们两家都有制服和大沿帽,他们几乎同时要我去面试,并且都给我安排了文秘的工作。在那时,我已经发表小说。我把自己定位为一个“部队文职人员”。也算是圆了一个军人梦。
城市的春季,许多树会散发出松香的味儿;我一直奇怪,这不是松树。就像我不是真正的军人一样,但我照样会散发出军人的气息。我喜欢吃干粮,面包或压缩饼干;喜欢坦克履带碾过的印痕,枪炮发射的后坐力;喜欢将大沿帽压得很低,并且略微歪斜;喜欢坐三轮摩托外出,坐在边上的车斗里,像德军少校冯迪特里斯。
当然,有很多时候,我保持着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公仆”形像,那便是戴一副袖套;一大早拎着暖水瓶去机关开水房泡开水,然后跟着麦克风里的音乐做广播体操;这些都很重要。那种劳动布或再生布袖套,给人一种清清爽爽的劳动者感觉,上班套好,是要做事儿的,下班脱袖套,左边一只,右边一只,两边一拉,一只正好套在另外一只里面。
法院制服带来军队的高贵气质,令人迷醉,但我依然会凝视我办公桌上的几样东西,它们同样使我迷恋,让我经常感受现实生活的朴实和简洁,一种克己奉公,忠于职守,诚恳待人的作风。那些回型针和大头针,用于简单装订文本,很简易实用,它们平时躺在小纸盒里,毫不起眼,也很少生锈,我想,发明这些小东西的人真的很聪明;坐办公室的人还喜欢使用各式各样的瓶子来代替喝茶的茶杯,是一种物尽其用的良好习性,从70年代开始,就有人使用“枇杷糖浆”的药瓶,还有扬州酱菜瓶,都有盖,大小适中;到80年代,是“雀巢”的咖啡瓶。我眼前还有一个塑料文具盒,里面有些红蓝铅笔,圆珠笔和橡皮。我经常会忽发奇想,那些文具,如果在延安时期,那一定是会出现在毛主席办公的窑洞里。还有几个墨水瓶,分别是蓝黑、大红和墨汁,用于书写各种不同的文书;是一种书卷气与正义感。这种感觉对应于我所看到的邪恶,有一种两相抵消的平衡。在法院,我看到许多生活里的罪恶,更需要竖立公平正义。
我在我们法院审判庭的侯审羁押室的墙上,看到有个罪犯用手铐在墙上刻划出这样的字样:嘉兴小黄毛5年。这一定是我们虹口区嘉兴街道的一个罪犯,在自己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后,有感而发;几天以后,我特意又到了侯审羁押室,看到已经有人在“嘉兴小黄毛”边上添了“扁头8年”的字样。同样是用手铐刻划上去的。这两个家伙算是接上头了。
我对手铐是有感觉的。这是我在人民法院里所经历的感受深刻的角色体验。那天,我们要到第一看守所去提一个特大团伙犯罪的被告人,因为人多,便出动了大囚车,还要用三轮摩托开道。我跟着去,在前往的路上,是上班的高峰时候,路上很挤,警车呼啸着,引来路人异样的目光。我特意穿着便服,在去的路上,一个人坐在大囚车里,让人给我上了手铐。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戴手铐。在手铐铐住我的瞬间,我下意识地挣了一挣,但即刻是一种绝望。冰凉的手铐闪着寒光,告诉我一个人的位置差异,告诉我,人在被限制自由后的心理反应,有一种陷落深渊的畏缩感。
路上亮起红灯,许多车停下来了。我看到路人在对我探头探脑,他们用一种惊异的目光对着我,并且将我当作一个“人物”在仰视。他们看到一个庞大的车队在押解我这么一个“罪犯”的时候,我在他们眼里也成了一个“特写”人物。这是最具后现代主义的辛辣玩笑。于是,我竟也可以用一个“人物”的眼光来细细打量芸芸众生。我的眼光一点也没有流露出什么好奇,也没有惊恐和不安。这让外面的人颇感失落。这与他们眼中的罪犯大相径庭。我当然也不能演得太过分,让人民心目中的敌人“气焰嚣张”。我不动声色,毫无表情,看着城市早上市民日常生活的细节。他们骑着自行车,停在路边,一只脚支撑着地面;有个人围着漂亮的围巾,上面却落着一片败叶;一个买早点的家伙和一个小学生撞了一下,一锅子豆浆打翻在地。
这是日常生活。当你忽然感到这一切将真正离你远去时,你会恐惧,战栗不安。
我在法院里,内心经常揣着诸如此类的另类体验。那种了解犯罪,分析犯罪,惩罚犯罪的严密逻辑,细致推算;在烦杂繁复的民事纠纷里,观察到的人心叵测,使我像一名研究犯罪学的初涉此道的学者。有的罪犯是把我想都没有想到的事儿做了,这不算稀奇;让我更深思的是,有的罪犯是把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儿做了。他们在这点上,是比我更有勇气呢,还是更神智无知?我把这些只对自己说,说得自己也听得出那声音是沙哑的。检察官和法官并不会为我和其他疑犯的沙哑的声音所动。我静静地听着刑事案的被告在说话。直到现在,我觉得罪犯在法庭上说的话,是人相对真诚的话语。他们说出自己对女人的看法,对金钱的看法,对权力的看法,对罪错的悔恨,对此,我无法做到无动于衷。
所有的犯罪其实都有智慧和勇气在里头。在80年代,我所看到的刑事犯罪案件多为偷皮夹子;偷马路仓库的钢筋;私刻公章,制造假合同,诈取货款的货源,是虚拟的抢手货ABS塑料粒子、钢材、水泥、澳毛,那须得将自己包装一下,也就是一套西装,家里装个电话,算是很像模像样的;有手機、呼机的,非得是港商;一个传呼电话,将在家里的人骗出来,然后罪犯登堂入室,那盗窃的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须得将目标至公用电话间的距离行程计算得精确无误;是丝丝入扣的,速战速决。狭路相逢勇者胜,打架斗殴必须有将对手往死里打、压倒一切、无往而不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气势,这是心理上先压垮对方的精神力量;坦白的盗窃、贪污、行贿、受贿的数额和刑期成正比,坦白得越多,罪行越重,刑期越长;已经敲定的事实不要死不认帐,趁早坦白从宽;人际关系是一张张无边无际的网,要想接近目标可以在这张网里找到曲径通幽。
我体验着犯罪的气息,有一种被风干的感觉。有时候,我的心像一块化石。
很坏的人被铐在警车里。这人是真正的坏,杀人像杀猪一样。这人是要被枪毙的。
杀人的场面总要比一般的事儿来得惊心动魄。所以吸引人去看。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一有枪毙人的公判会,是要例行公事的。我要写公判会宣传材料,写大会简报,收集各种反映,表示“人心大快”之类。
但我更加注意看人之将死的表情,神态是各异的,其言也善。我经常会和法警在一起,陪坐在死囚边上,得跟死囚聊天;送这家伙上路,这一路上,也怕他生事儿,便尽可能地顺着他,比如,有个家伙在路过徐家汇的时候,提出要看看“万体馆”,警车便往天钥桥路兜一圈,也算了了他最后的心愿。最多的是,那人噜哩罗嗦,反反复复地说同一件事儿,反复是一句话,诸如“我的小侄子,老乖的,我就想他”。还得给他抽烟,给他点烟,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个时候,再去想人生,都是晚了。
我在想,再有几支烟的功夫,这世界上,便没这个人了。这个人活着,对社会没带来什么好处;把这个人弄死,对社会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在这个生死关头,我这个旁观者也会弄得糊涂起来。反正,这个世界里,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其实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变故。即便是一个路人,也看不出枪毙另一个人,对自己究竟是好事儿还是坏事儿。既没有大快人心的场面,也没有人会来劫法场。我们全副武装,全是为了摆摆样子。我抬眼望去,日头正高。只有大太阳是一个永恒。
有一个死囚,刚才到了公判会的会场后门,从囚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扭了脚腕,现在,脚脖子红肿起来,他在用上了手铐的手在揉,一面叫疼,汗水從他的额头上流下来。看上去他疼得蛮厉害的。
我边上的一个法警说:“我有张伤筋膏,一贴,会好一点。”说着,从自己的裤袋里摸出一张伤筋膏来,扯下来,敷在死囚的脚脖子上。
这一幕让我时时记起。有一种东西被感动起来。其实,这个脚脖子扭伤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人,不要说脚脖子有点疼,一枪嘣了也是活该。况且,不等这张伤筋膏的止痛效果完全起作用,那人也被毙了。我后来问法警:“他死也要死了,你再给他贴这张伤筋膏有什么用?”法警似乎想起了什么,答:“那个时候,我倒没想到他是个要死的死囚。不过,他是受伤了,看上去还是蛮痛的。我觉得我口袋里正好有一张伤筋膏药,就给他用一下。一张伤筋膏嘛。”
从任何意义上说,救死扶伤是人道的。对一个即将被处死的罪犯实行一次人道的“扶伤”,可以说是将人道主义体现到了极至。不经意,我身边的法警做到了。法警是没有想得这么多的,不过如果我现在想来还是无动于衷的话,那是不对了。我在那时候感到,我们可以感动的事儿,已经越来越少了,于是,便连感动的感觉,也在被淡忘,习以为常的是麻木和无动于衷。人道主义在我们这儿,在生活里,在文学里,有过一阵被遗忘,后来在恢复,在那个时候,文学理论上称之为“人道主义的恢复”。
1980年代,我便经常在生活里,小说里,探究这些人和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