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非市场价值测算与补偿研究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2017-05-12左旭阳
■ 胡 颖/许 可/左旭阳
(1.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耕地保护所,南宁 530029;2.广西国土资源厅审批办,南宁 530029)
耕地的非市场价值测算与补偿研究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
■ 胡 颖1/许 可1/左旭阳2
(1.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耕地保护所,南宁 530029;2.广西国土资源厅审批办,南宁 530029)
文章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研究对象,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三重理论将广西耕地保护的效益界定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采用替代成本法对其生态效益进行测算,测算后得出广西耕地保护的生态效益为351629.8元/hm2;并且依据生态效益计算的结果和广西各地的财政支付能力,在假设补偿年限为30年,享受补贴的耕地一定时期内不会被征收,且现5年补偿标准比前5年多20%的情况下,计算出当前地方政府每年每公顷广西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7082.23元。
生态价值;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耕地保护基金委员会
0 引言
耕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不仅为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必需的农产品,同时对生态以及社会的安定团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然而由于我国耕地所固有的公共物品特性,目前保护耕地仅仅是一种政府强制行为。如何对耕地的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基于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更好更合理地激发各方保护耕地的热情,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传统的经济补偿核算主要以耕地的年产值为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被占用耕地的对象支付土地补偿费,补偿数额为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依据耕地年产值作为占有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方便、简单易行,但与此同时也忽视了耕地的非市场价值,不利于调动甚至挫伤了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因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本文重点以耕地的非市场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基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耕地补偿进行探讨。
1 耕地的非市场价值功能体现
耕地资源的价值按照可否通过市场体现,可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耕地的市场价值(也叫使用价值)是指其通过出售其种植的产品而获得的产出价值。而耕地的非市场价值(也叫非使用价值)是市场交易无法实现却又客观上造福人类的价值。生态经济学理论将非市场价值分为生态价值、社会价值、选择价值、遗赠价值和存在价值等。耕地资源及耕地资源上的附属植被构成一个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服务价值即为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包括减少温室效应、提高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持物种多样性等方面的价值。社会价值则是指耕地资源所产生的提供就业、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价值。存在价值指来源于人们知道某种资源继续存在所体现出的经济价值。遗赠价值是指将某种资源留给后代的经济价值。选择价值是指资源潜在用途未来的直接和间接使用价值。因耕地的选择价值、遗赠价值和存在价值计算主观性太强,本文在对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进行核算时,仅考虑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其中,生态价值主要包括减少温室效应、提高空气质量、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持物种多样性等;社会价值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及粮食安全等。(参见表1)
2 广西耕地非市场价值的测算
2.1 耕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测算
2.1.1 减少温室效应(固碳生氧)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和甘蔗,其中水稻的经济系数为0.47,甘蔗的经济系数为0.3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统计年鉴的数据,2014年全区水稻的单产为5755kg/hm2,甘蔗的单产为73530kg/ hm2。水稻含水率约为0.15,甘蔗的含水率为0.80。农作物生物量的计算公式[2]为:
其中:Q为植物生物量;B为所计算区域的农作物产量;R为主要农作物的经济产量含水率;f为经济系数。根据公式(1)计算如下:
水稻的生物量=5755×(1-0.15)/0.47= 10407.98kg/hm2
甘蔗的生物量=73530×(1-0.8)/0.35= 42017.14 kg/hm2
农作物生物量=水稻的生物量+甘蔗的生物量= 52425.12kg/hm2
我国现有碳排放交易市场共7个,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湖北、天津、重庆。不同碳交易市场碳排放的价格有所不同。因广东与广西地理位置相邻,且气候等各方面条件各方面均很相似,故本章在计算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农作物吸收C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时选取广东碳排放交易市场2014年的均价作为碳排放的价格(Pc=44.28元/吨)[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氧气单价为500元/吨。
计算生产C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的公式如下:
计算吸收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的公式如下:
公式(1)、(2)中:Qc为农作物吸收CO2的量,Q0为生产O2的量,Q为植物生物量,VC农作物吸收C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VO为耕地农作物生产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
按照公式(2) 和公式(3),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农作物吸收CO2和生产O2的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分别为:
2.1.2 提高空气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农作物吸收空气中污染物的数据难以获取,借鉴马新辉等著《城市植被净化大气价值计量与评价—以西安市为例》里的参数作为广西耕地农作物吸收空气污染物的数据,旱田吸收各种污染气体量为SO2:50kg/(hm2·a);HF:0.43kg/(hm2·a);NOx:33.5kg/(hm2·a);水田吸收各种污染气体量分别为SO2:45kg/(hm2·a);HF:0.57kg/(hm2·a);NOx:33kg/(hm2·a)[4]。将水田作物和旱地作物对污染物吸收的均值作为本文计算的参数。耕地吸收污染物气体量(Qs)为:SO2:47.5kg/(hm2·a);HF:0.5kg/(hm2·a);NOx:33.25kg/(hm2·a);净化SO2、NH化合物和HF的单位成本(PS)分别为0.6元/kg、0.6元/kg、0.9元/ kg[5]。由此计算得广西农作物吸收空气中污染物的生态价值(V2)为:
V2=Qs×Ps=0.6元/kg×47.5kg/(hm2·a)+0.6元/kg×0.5kg/(hm2·a)+0.9元/kg×33.25kg/ (hm2·a)=58.73元/hm2
2.1.3 涵养水源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均降水量为1583mm,全区径流系数为0.53[6]。耕地涵养水源的经济价值为涵养水源的量与影子工程替代价格的乘积。当前,我国每建设1m3库容需投入的成本费为1.23元[7]。根据公式:
其中,a为当地的径流系数,R为降水量,P为1m3水的成本单价。
测算后,广西耕地涵养水源的生态价值为V3= 0.47×1583×1.23=915.13元/hm2。
2.1.4 保持水土
保持水土的经济价值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避免表土损失的经济价值;二是保持土壤肥力的经济价值。
2.1.4.1 避免表土损失的经济价值计算
耕地土壤保持量等于潜在土壤侵蚀量减去现实土壤侵蚀量。由于广西同西南地区土壤条件基本类似,故基础数据采用西南地区的数据,潜在土壤侵蚀量为182.53t/hm2·a,现实土壤侵蚀量为25.44t/hm2·a[8]。耕地土壤保持量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Ac为土壤保持的量,AP为潜在土壤侵蚀量,Ar为现实土壤侵蚀量。
按照式(5)测算后,广西土壤保持量为157.09t/ hm2·a。
单位面积耕地资源减少表土损失价值计算公式为:
Vds=Ac×B/(0.6×10000×P) (6)
其中:B为土壤容重,广西取值为1.29t/m3;Ac为土壤保持的量,计算为为157.09t/hm2·a;P为单位耕地年平均收益,按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平均收益为13200元/hm2;
依据式(6),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面积耕地资源避免表土损失价值为:V d s=A c×B/ (0.60×10000×P)=321.49元/hm2。
2.1.4.2 保持土壤肥力的经济价值计算
耕地上的植被对于土壤肥力的保持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防止了土壤中的营养物质尤其是氮、磷、钾等物质的流失。我们假设按照一定的化学过程,土壤中的磷和钾可以转换为过磷酸钙和氯化钾,则可以以过磷酸钙、氯化钾的市场销售所得作为保持土壤肥力的经济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Vfl为保持土壤肥力的经济价值,Ac为土壤容重,Qi表示某种营养元素的含量,Si为某种营养元素转换为化肥的转换系统,Pi为某种化肥的销售价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显示速效磷和速效钾的平均含量分别为19.59mg/kg、65.82mg/kg。速效磷折算成过磷酸钙的系数为5.13,速效钾折算成氯化钾的系数为1.82[9]。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过磷酸钙市场价格为880元/t,氯化钾市场价格为2300元/t。则计算后广西保持土壤肥力的经济价值为:
Vfl= ∑ Ac× Pi× Qi× Si= 1 5 7.0 9×8 8 0×1 9.5 9×5.1 3×1 0-6+ 157.09×2300×65.82×1.82×10-6=13.89+43.28= 57.17元/hm2
2.1.5 保持物种多样性
耕地资源对于保持物种多样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这部分的价值无法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基础数据进行核算,故在Costanza等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单价指标修正法来测算耕地资源对于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娱乐方面的价值。谢高地等的计算结果显示耕地资源保持物种多样性的价值为628.2元/hm2。公式为:
Vi=(Bi/B)×Vi(8)
根据王万茂等人的研究,B值为10.69t/hm2,广西壮族自治区Bi值为19.09t/hm2。根据式(8)可得到广西耕地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服务价值为1121.83元/hm2。
2.2 耕地社会服务功能经济价值测算
2.2.1 耕地社会保障价值的计算
耕地社会保障价值的基础为满足农民失去土地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故将农民的养老保险作为耕地的社会保障与就业价值,养老保险的计算基数为最低城市保障金。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平均生活保障金各个区域有所不同,这里将全区平均值240元/人·月作为计算养老保险的基数,农民月保险费领取标准为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规定的每人每月75元。根据统计年鉴的数据,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男女人口平均比例为111.84∶100。投保年龄按30岁算,养老金的获得方式完全为投保,根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费率计算,男性保险金为23112.3047元,女性为23671.627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耕地面积统计,全区耕地面积4413035.36公顷,2014年广西农业人口为4022万,人均耕地面积为0.11hm2/人。
计算耕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活保障价值公式为:
公式(9)、(10)中:Ya为人均社会保障价值;Aa为人均耕地面积;Yam、Yaw分别为平均年龄为a时男性、女性公民保险费缴纳金额基数;ba、Ca为男女占总人口的比例;Mai、Mao为农民月保险费领取标准和月保险费基数。
计算出单位面积耕地资源基本生活保障价值为66410.04元/hm2。
耕地作为农户的主要生产资料,农户如果失去耕地相当于工人失去工作。故本章在计算耕地的失业保障经济价值时,将广西最新的失业保险标准Pb作为耕地失业保障经济价值的计算基数。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失业保障经济价值为失业保险标准与人均耕地面积的乘积。则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Vs为耕地失业保障经济价值;Pb为失业保险人均标准;N为人均耕地面积。
测算后,广西耕地失业保障经济价值为1043元/ hm2。
2.2.2 耕地资源粮食安全价值测算
耕地资源的粮食安全价值也是耕地社会服务功能经济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将广西新开垦耕地投入资金作为广西耕地资源的粮食安全价值。目前广西土地开垦费收费标准为水田30元/m2、旱地20元/ m2,取平均值25元/m2,即250000元/hm2。
表1 广西耕地保护非市场效益的经济价值测算结果
2.3 测算结果及补偿标准的确定
经测算得广西耕地保护非市场效益为351629.8元/hm2。(参见表1)
耕地补偿主要是补偿耕地的非市场价值,补偿对象为地方政府和农户,对于农户的补贴主要由地方政府来进行。因土地法规定农村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故假设补偿年限为30年,享受补贴的耕地一定时期内不会被征收,且现5年补偿标准比前5年多20%,则当前地方政府每年每公顷得到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7082.23元。
3 对广西耕地经济补偿的思考
3.1 构建的原则
针对现有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中主观性太强,缺乏科学的补偿原则和测算标准的问题,广西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构建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谁受益谁补偿原则。耕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保护耕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目前状况是进行耕地保护的个人、集体尽了耕地保护的义务却没有获得耕地保护的全部收益。耕地保护的热情很有可能会因此受挫,未履行耕地保护义务的受益者应该向为耕地保护做了牺牲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适当的补偿,即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构建补偿机制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一视同仁,并保障实施过程的透明化,既保障耕地保护效益提供主体的利益,又不损害耕地保护收益主体的利益。
(3)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指在资源限制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建立也应在充分考虑现有资源限制的基础上,同时考虑经济发展的需求、环境保护的需要,保障人类的粮食安全。
3.2 补偿的主体和补偿对象
依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广西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主体为:享受了耕地保护的效益却未尽到耕地保护的责任的地方政府或者个人。在公共财政途径下,耕地保护的补偿主体首先是地方政府,其次是社会组织及公民。
广西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对象主要为:尽到了耕地保护的职责却没享受到耕地保护的效益的地方政府、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3 耕地保护补偿方式和管理
为确保广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高效运转,需建立以下四条保障措施。
(1)各级地方政府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自治区和市分别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自治区耕地保护委员会对市级耕地保护委员会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各级耕地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各地耕地保护目标并监管耕地保护基金的使用。耕地赤字的县或异地占用方需要缴纳耕地保护基金。耕地盈余的县市或异地补充方则将得到耕地保护基金的补偿。
(2)建立考核台账,结合土地调查和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统计,查清各地耕地保有量等状况。
(3)年度考核阶段,由耕地保护委员会测算耕地保护目标和现状,核算各地耕地赤字或盈余情况,确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并核算资金拨付方案。
图1 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
(4)建设项目报批阶段,如需要实现跨县域或者市域异地占补,则由耕地保护委员会测算需要补偿的资金,并核算资金拨付方案。
3.4 补偿基金的来源及运行模式
补偿基金主要来源于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优先从各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异地占补需要缴纳的补偿费用中扣取(参见图1)。
自治区耕地保护补偿基金由自治区一级的耕地保护基金委员负责收缴和支付。其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①自治区财政下拨;②耕地赤字市上交的未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补偿金;③异地占补占用方缴纳的补偿金。补偿基金通过财政转移将补偿基金分发给耕地保有量盈余或异地占补补充方的市耕地保护基金委员会。
市级耕地保护基金由市级耕地保护基金委员会负责收缴和支付。其来源途径有两种:①自治区财政拨付;②耕地赤字的县区缴纳的补偿金。县与县之间补偿基金的流动主要通过市级耕地保护基金会来调配。
补偿具体通过以下两类情况得到体现:
一是在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的情况下,主要通过公共财政的途径。即将耕地保护资源与本辖区耕地最低需求之间进行对比,当耕地资源小于耕地最低需求时,视为耕地赤字区,在耕地保护机制中其地方政府应作为补偿主体。当耕地资源大于耕地最低需求时,视为耕地盈余区,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中其地方政府应作为补偿对象。
二是在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时,主要通过市场途径解决。通过市场途径补偿的主体与对象就是达成交易的双方。例如某一行政区域在支付代保费的条件下,委托其他行政区域在当地划定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或基本农田代为进行补充、保护。这里委托方就是补偿的主体,受托方就是补偿的对象。
4 结论
(1)通过替代成本法测算得到广西耕地保护非市场效益为351629.8元/hm2。以此为依据计算出广西耕地补偿标准:假设补偿年限为30年,享受补贴的耕地一定时期内不会被征收,且现5年补偿标准比前5年多20%,则当前地方政府每年每公顷得到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7082.23元。
(2)为确保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正常运行,各级政府需组织成立耕地保护委员会并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耕地保护委员会负责建立各地耕地资源考核台账,并对下一级政府实施耕地保护年度考核。
(3)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异地占补需要缴纳的补偿费用。自治区耕地保护基金主要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和耕地赤字市上交、异地占补占用方的补偿金。市级耕地保护基金主要来源于省级财政拨付、耕地赤字县上交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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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market Value Calculation and Compensation of Cultivated Land—A Case Study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HU Ying1, XU Ke1, ZUO Xuyang2
(Bureau of Land and Resources Planning of Guangxi, Nanning 530029, China; 2.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Guangxi, Nanning 530029, China)
Based on the triple theor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benef i ts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Guangxi are def i ned as economic benefit, social benefit and ecological benefit respectively. Then, the ecological cost is estimated by alternative cost method, which means the ecological benef i ts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in Guangxi are 351629.8 yuan / hm2. Assuming that the compensation period is 30 years, the cultivated land will not be levied for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the annual compensation standard is 20% more than the previous fi ve years, we calculate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ecological benef i ts calculation and the fi nancial payment capacity of Guangxi,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current standard is 7082.23 yuan per hectare a year.
ecological valu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economic compensation; committee of farmland protection fund
FF301.1;F062.1
A
1672-6995(2017)04-0061-06
2016-08-21;
2016-09-12
胡颖(1986-),男,河南省新县人,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耕地保护所助理工程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土地管理可持续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