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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责任:政协委员剖析“医患关系”

2017-05-11刘志学

中国医药导报 2017年8期
关键词:医患关系医患委员

刘志学

近年来,我国医患暴力冲突呈“井喷式”爆发,2016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引起舆论哗然的暴力伤医事件。为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医患关系也成为近些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3月8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中国医师协会等单位主办的第九届“声音·责任”两会医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如期召开。此次会议邀请了12位代表委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医师协会的相关专家围坐在一起,共同探讨法制社会下,如何预防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等议题,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张澍教授——

相关部门处理涉医案件时

要更有前瞻性

在涉医案件的处理上,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有前瞻性,比如伤医事件怎么快速行动,涉医案件中对医生的入刑慎重处理,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政策和策略上,有关部门尚待加强。

怎样看待伤医事件?医患关系跟社会的人员的关系其实是一样的,这个事情其实是整个中国社会的法制健全的问题,整个国家全民的法制概念和素质的问题,这块需要有整体的提高。如果单一要求医疗行业,可能是不够的。

防范伤医事件,还需要有医疗保障措施,切实解决患者后顾之忧。阜外醫院从三四年前开始提倡意外险,手术患者术前购买手术意外险,五六百块钱的保费,出现并发症,保险公司赔一万块钱,术后三个月之内死亡,赔十万。采取意外险措施后,医院的医疗纠纷大大下降,而且病人很感谢医院。虽然这个措施目前还没有在全国推广,但我认为这也是减少医患纠纷,防止重大事件的一个非常有利的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温建民教授——

建议将被杀害医生定为“准烈士”

希望基层民警也能意识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知道打骂医生、杀医生、在医院烧纸钱的行为是违法的,是要判刑的。

希望检察院以后对涉医违法案件的批捕要快,建议法院专设医事法庭,解决医疗纠纷。

希望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医师协会保障受伤受害医务人员及家属的权利。能否出台一些“意见”、“办法”,或以部门法规将他们定为“烈士”或“准烈士”,对其家庭进行救助。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孙建方教授——

实现分级诊疗要解决资源分配不均

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三甲医院,这对分级诊疗带来先天不利。

三级医疗机构能力很强,因此看病动力很强,无论是疑难杂症还是常见病,都一起看,否则无法保障“基本生存”,因为国家补偿不到位。反过来,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足,动力也不够,竞争格局可想而知。现在的医联体大多是上头往下转,下头往上转是少数。分级诊疗要切实贯彻下去,这些障碍的问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挺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俞光岩教授——

尊医敬医要从娃娃抓起

尊医敬医,营造医患和谐环境,要提高全民素质,这是全民素质问题。涉及到对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德的敬畏之心,这个工作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学开始培养,将其作为社会文明的行为准则,这是一种社会的公德教育。

因此,这是全社会都要关心的问题,包括中宣部、教育部,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的重视,加强德治,才能营造好的社会风气、社会文明。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总医院范利教授——

医患之间一定要做好沟通

国家对涉医违法犯罪出台政策,力度很大。这样的事件出现的原因要从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就是公众的科学素质有待提高。公众需要理解医疗本身就具有风险,医疗技术是有局限性的,疾病的发展是有未知性的;但目前的现状是,患者觉得花了钱就应该治好。如果患者不能理解医学的局限性,就会带来很大的片面性。

医患之间一定要做好沟通。很多医生做很多工作,忙前忙后,但他不沟通,最后病人一看,钱花了很多,病没治好,气就来了。沟通也可以提高医务人员对未来事件发生的警觉性,因为良好的沟通可以让医务人员从病人家属的情绪上预警到将来可能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而提前做好防范。

医疗机构的相应部门应该与医生共同去面对医患关系。除了教育医生有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家属有不良反应,语言激化情况,我们的科主任,我们的医务部相关领导要请病人家属跟你沟通,解释这个过程中我们做了哪些,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沟通能够化解很多矛盾。通过沟通,病人家属才能够理解,原来医生付出了这么多。可是如果你不给家属解释,光看结局,人死了,他能不气吗?所以从领导到医生,都需要有这样的沟通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韩雅玲教授——

要从法律层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最近几年医患关系大大好转。医疗纠纷下降,伤医涉医事件也在下降,但从2016年的报道来看还有暴力涉医,还有医护人员致死,所以还需要进一步重点追责,并且加快处理速度,提高惩治力度。

关于从源头方面化解矛盾这个问题,我正好带来一份政协委员高春芳院长的提案,是关于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问题,我个人觉得很重要。

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没过错,但是病人确实出现伤害行为了怎么办,这种情况现在属于法律的空缺,很不好办。目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病人和医院两方都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来分担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医院没过错也得赔偿。

高委员提案里面提了好几项建议,第一是建立无过错医疗风险的国家赔偿制度,第二是无过错医疗风险补偿机制需要立法,第三是关于无过错医疗风险救助补偿方法的建议。我们希望立法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认可,从法律层面,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第四军医大学赵铱民教授——

建议设立预防机制和

医疗事故保险机制

医院无过错状态下也要赔偿的做法,产生很多严重后果。一方面不公正,医院和医生不能接受,没有责任,硬要赔偿,反而对法律产生了疑问;另一方面助长了“医闹”气焰,无助于长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甚至埋下隐患。

医患矛盾源头在哪儿?源头是要建立预防机制和合理的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保险机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法治智慧的体现。这种机制就是建立良好的、稳定的、可信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全世界都证明了的一条最重要的解决医患关系的基本解决方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教授——

尽快出台“基本卫生法”

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提出了“科技强国”战略,我们能不能也提个“卫生强国”战略呢?当然,这就需要有法制的保障。建议尽快出台“基本卫生法”,把所有的法律法规做明确规定,对医疗机构的功能,对患者的权益以及政府的投入等,都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医院副院长姚树坤教授——

医生必须了解自己的使命

作为医生,我们必须要了解自己的使命。我自己的定位是:第一位是医生,虽然目前也在做一些管理工作,但我的大量时间精力还都是在治疗患者上。每个月门诊患者都会超过300人次以上。所以,在这方面我还是呼吁每一名医务工作者,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是什么。

我认为一个优秀的医生由三个要素构成,第一是高尚的医德,第二是精湛的技术,第三是高超的艺术。三者缺一不可。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林绍彬教授——

医疗保险要强制推行

医疗保险要想落实必须强制推行。目前虽然不少地方都在开展,但力度明显不够。在这方面,政府应该将此作为考核当地党政干部的标准之一,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医疗保险的落实。

此外,“互联网+医疗”近年来发展迅猛,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但还缺乏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希望全国人大能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出台一个条例,让“互联网+医疗”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

不能让大医院成为“巨无霸”

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强调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这是医改非常重要的举措。医联体构成要体现分级诊疗,要把我们的医疗体系扁平化,基层兜底,要使更多的县医院增强实力,而不仅仅是国家中心、国家级中心或者省医院,决不能让大医院变得越来越像“巨无霸”。如何让基层医疗机构更强,这是建立医联体非常重要的初衷。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多部门人士联合发声

医患关系既是整个社会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之一,同时也带着医疗行业的特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仅仅是医疗卫生部门内部的事务,同时也需要相关部委的全力支持。

据记者了解,此次座谈会参加人员涵盖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等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边清江出席并发言。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在发言中把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所开展的大量工作凝结为“一二三”——

一是指“一个平台”:依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形成12个部委的联动机制,这是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一个重要平台。平安医院建设已经纳入到了平安中国的建设当中。

二是指“两手抓”:一手抓打击涉医违法犯罪,遏制暴力伤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另外一手抓医疗纠纷的预防、化解、妥善处理,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

三是指“三治”:第一是加强法治,把伤医扰序犯罪的行为列入到刑法打击和调整的范围,而且各地加大执法力度;第二是完善机制,完善医疗纠纷的三方调解和三方赔付的机制,建立分级诊疗的制度和全民医保体系,改善医疗服务,增加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第三是加强德治建设,对医方来讲,要强调医乃仁术,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对患方也要宣传和弘扬尊医敬医社会的氛围。

她表示,医患纠纷与涉医违法犯罪三年来呈“双下降”趋势。她介绍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制度政策、实施专项行动,开展督导考核等多项措施,全国医疗纠纷和涉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风险隐患明显减少,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三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郭燕红还介绍说,2016年,全国医疗纠纷总量10.07万件,比2015年下降6.7%;涉医违法案件4037件,比2015年下降14.1%。第三方人民调解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主渠道。全国有7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为处理、化解医疗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在发言中表示,坚决对涉医犯罪“零容忍”!他介绍道,人民法院一直发挥着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涉医犯罪,审理了一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院打砸扰序的犯罪案件。在依法惩处涉医犯罪的同时,人民法院切实做好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0833件,其中调解结案6489件,撤诉3572件。“涉医犯罪成因复杂,治本之策在于综合治理。刑罚是一种后置措施,是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但绝非唯一手段。”马岩表示,今天会议的主题非常好,“人文关怀与法治智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确实既需要人文关怀、以人文关怀为本位,又需要法治智慧、以法治智慧来保障。

“今天的会议的名称为‘声音·责任,看似简单的两个词,寓意非常深刻。”马岩说,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等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挑战的是人类良知和底线,毁掉的是人民健康这一社會根基。因此,从法院的角度讲,强调依法严惩涉医犯罪,对涉医犯罪“零容忍”,就是我们向社会发出的“声音”、传达的信号;服务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重要使命。这就是人民法院的“声音”和“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在发言中表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对重大涉医案件,坚持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精干力量办理,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进一步加强与卫计委、公安部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侦查取证等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基层办案人员培训,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边清江在发言中介绍说,公安部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多发势头。2016年7月部署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止目前共破涉医刑事案件662起,刑事拘留687人,查处治安案件3047起,治安处罚2542人;稳控扬言伤医人员1842人,及时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911起。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会同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几项工作: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涉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强化安全指导、严密防控措施,构建医疗机构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强化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衔接,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声音·责任”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连续第九年召开,在今天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层面,公检法的四位厅局长与各位委员一起交流,委员的真知灼见,国家高法、高检、公安部、卫计委局长们的通报令人感慨和激动。

张雁灵说,医患关系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综合的问题,需要依靠法制、机制来维系。医患关系和谐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就像盖一座大厦,有各种结构,医生和患者是柱子,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是楼顶,是上层建筑,用法制维持着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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