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体育诚信建设及其启示
2017-05-11袁俊杰侯海波王跃新
袁俊杰,侯海波,王跃新,陈 琳,汪 颖,李 晨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北京100061)
国外体育诚信建设及其启示
袁俊杰,侯海波,王跃新,陈 琳,汪 颖,李 晨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北京100061)
讲求诚信是社会体育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在体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失信问题,引起了国际体育界的普遍关注。采用文献资料、专家咨询、比较分析等方法,研究了国际体育组织和美、日、德、澳等体育发达国家当前维护体育诚信的思路和措施,并结合我国实际,建议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我国体育诚信建设;目前可着重进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人员、扩大宣传教育对象、建立相关咨询和举报机制、加强行业内外组织机构的协同配合等工作。
国际体育组织;体育发达国家;体育诚信
国无信不兴,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体育诚信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一方面在促进思想道德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事关我国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是社会体育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当前在体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失信问题,引起了国际体育界的普遍关注。各国际体育组织和一些体育发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打击失信行为,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育诚信维护机制。
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资料、专家咨询、比较分析等方法,从体育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机构、宣传教育、监察举报机制、奖惩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体育信用服务机制等方面入手,研究分析了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国际网联等国际体育组织当前维护体育诚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体育诚信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加快我国体育诚信建设的步伐。
1 国外体育诚信建设现状
1.1 国际体育组织概况
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领导机构,国际奥委会于1999年3月设立了道德委员会。2015年,道德委员会成立了道德准则办公室,首要任务是通过教育和信息传播等措施预防违反道德行为的发生;同年12月,国际奥委会发布了“奥林匹克运动准则”,定义了各种类型的违纪违法行为、纪律程序的最低标准以及制裁的范围。国际奥委会还创办了“国际体育监测公司”,同300多个合法博彩公司合作监测奥运会赌博活动;同时设立了网络诚信热线,鼓励匿名举报操纵比赛及其他腐败行为,并与国际刑警组织长期合作,定期组织政府、国际组织、博彩运营商等召开研讨会和培训班,分享成功经验。
除国际奥委会外,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也纷纷采取措施维护体育诚信。国际足联先后成立了安全与诚信委员会、道德委员会和安全部,不断提高维护诚信的能力,制定了《纪律准则》《道德准则》和《行为准则》,章程里面也纳入了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条款。近两年,国际足联下属预警系统有限公司(EWS)还与世界知名的体育数据供应商合作,加大维护足球比赛诚信的力度。2008年9月,国际网球联合会与其他网球管理机构共同建立了网球廉政部(TIU),推出了“网球反腐计划”,适用于所有选手和与网球项目有关的人员;2012年6月又公布了反贿赂与腐败行为准则。此外,国际网联还建立了在线交互式视频问答系统,使运动员快速熟悉网球反腐规则和潜在的常用伎俩。在反兴奋剂方面,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于1999年底成立,这是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机构,制定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是反兴奋剂领域第一部具有普遍国际约束力的法律文书。WADA开发了基于网络的数据管理系统,即反兴奋剂运行管理系统(ADAMS),所有处罚结果通过该系统记录在案,并要求在相关网站公示。WADA还和各国政府部门达成协议,彼此共享信息和证据,调查、打击非法药品源头和供应。
1.2 主要体育发达国家概况
美国对涉及操纵比赛的立法主要集中在联邦体育贿赂法中,各州也都制定了州刑法典。完备的罪状规定使非法操控比赛的各方人员产生极大顾虑。职业体育联盟内部各项行为准则和惩罚措施也相当具体严厉,美国橄榄球联盟还特别提出禁止在社会网站和个人Twitter、Facebook账户上透漏联盟不允许公开的信息。美国奥委会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道德委员会,最新的运动员行为规范对体育诚信进行了规制。全美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也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成员高校及其学生运动员等提供了全面的行为准则。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就有意识地在青少年选手中推广和实施体育诚信和体育精神教育。2004年,美国田径协会发起“赢得诚信”活动,深入各地区的学校和社区中心,与年轻人互动,进行远离毒品、健康生活、维护诚信等方面的宣传,获得好评。
德国奥体联于2013年12月通过了《保证体育比赛诚信、持续与兴奋剂和比赛欺骗行为做斗争的决议》。决议指出,在反操纵比赛方面,体育界的主要任务在于预防,未来几年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将加强预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选手的宣传教育,赞成国家建立一个监察、发现操纵比赛行为的体系。2016年1月,德国开始实施《反兴奋剂法》[1],将原先的反兴奋剂条例上升为国家法律,还计划制定《反操纵比赛法》,进行更为详细、明确、系统的规制。2016年2月,德国奥体联聘任了2名律师作为独立的意见调查员,随时受理腐败、欺骗、犯罪、操纵比赛、违反兴奋剂法、性别歧视、性侵等方面的意见和线索。此外,德国各体育社团组织内部在维护体育诚信方面也有明确的、较为详尽的规章制度。
英国除了通过各项法律法规打击和预防违反体育诚信的行为外,体育主管机构还调动社会资源,与专注体育博彩业十余年的体育诚信监控公司合作,预防和侦查操纵比赛的行为,弥补专业知识和资源的不足。
澳大利亚是专门建立体育诚信管理机构的国家之一。2011年,澳大利亚联邦通过了《关于非法操纵体育比赛的国家政策》,第二年正式建立了国家体育诚信机构(NISU),在全国范围内监管、协调、维护体育诚信,并建立了一个名为“维护体育诚信”的在线学习网站,开设多个网络教育课程。2013年开始实施“运动科学专家行为规范条例”,将适用人群从运动员扩大到了运动科学专家和队医。
日本由于职业体育和体育博彩业较发达,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体育诚信法律法规体系。2014年,日本体育振兴中心组建了“体育诚信部”,下设4个小组,分管兴奋剂、赌球、第三方咨询和体育团体治理工作。2009年,日本反兴奋剂机构与日本药剂师协会合作实施《体育药剂师制度》,实现了日本体育与医药领域的首次合作。同处亚洲的韩国于2016年出台了《职业体育反兴奋剂规定》,更是明确了棒球、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职业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测程序以及制裁措施。鉴于体育暴力事件频发,韩国和日本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2010年底,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出台了《体育领域保护及增进人权指南》,从国家的角度对体育领域的暴力、性暴力、妨碍学习权等侵害运动员权益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标准[2]。此外,日本体育振兴中心还从暴力事件的举报体系入手,于2013年12月成立了第三方咨询调查委员会,建立起“第三方体育咨询调查制度”[3]。
2 国外体育诚信建设的特点
近年来,国际体育组织和体育发达国家在体育诚信方面的努力,主要集中在反操纵比赛和反兴奋剂两方面。在反操纵比赛体系中,将制定行为准则、教育宣传、国际合作、监控等作为工作重点,目前各方进展不一,有些已初见成效,有些正处于搭建框架阶段;而反兴奋剂体系包括了条例、机构、检测与调查、处罚、记录与披露、教育等内容,一整套体系相对完善(图1)。总体而言,国外的体育诚信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图1 国外体育诚信维护流程
2.1 诚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健全
国际体育组织和体育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刚性的制度约束来维护体育诚信,法律法规制定得较为严密,在规制的内容、处罚的范围和力度等方面无不体现出其打击失信行为的坚定决心。在反兴奋剂方面,英国、德国、意大利、挪威等国的法律不仅惩处兴奋剂使用者,而且注重打击整个兴奋剂网络;英国、意大利、挪威等国都将非法制造、贩卖兴奋剂定为违法;德国2016年新出台的《反兴奋剂法》不仅提出将处罚幕后操纵者,对使用兴奋剂选手的处罚也日趋严厉,情节严重者不仅会受到禁赛处罚,还会被判刑入狱。在打击操纵比赛方面,国外一些体育组织不但规定运动员不得操纵比赛和参加相关的赌博活动,而且不得泄露内部消息,并有举报疑似违规行为的义务。体育失信处罚的对象也常常不限于成年运动员,还包括青少年选手。对于操纵比赛未遂者,很多国家和国际体育组织也绝不姑息。
与此同时,国际体育组织和体育发达国家也非常注重对各种审查操作程序进行规制,如《国际体育仲裁院解决体育争议之组织规章》对仲裁程序做了详细规定;新西兰橄榄球协会的《纪律听证规则》详细规定了听证程序和申诉程序,包括举证责任、听证人员构成、办理时限、律师代理、司法审查等具体内容[4]。
2.2 相关管理机构不断强化
国际体育组织、国家体育联盟或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全面协调体育诚信工作,如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107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兴奋剂机构、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及其道德准则办公室、国际网联的网球廉政部、澳大利亚国家体育诚信机构、日本体育振兴中心“体育诚信部”;或设置专人负责听取举报意见、监督规则执行,如美国职业联盟的合规管理专员、澳大利亚单项运动协会的体育诚信官员岗位、德国奥体联和德国足球联盟的意见调查员;同时还设立体育仲裁庭或体育法庭来裁决争端,如国际体育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的体育仲裁小组[5]、德国和巴西的足球体育法庭等。诚信机构或诚信管理专员相对独立,一般与体育无相关利益关联,拥有较大的调查权利,成员涉及律师、前警方调查人员、数据分析师等多个职业,不仅有利于体育诚信管理的独立性,也有利于此项工作的专业化和常态化。
2.3 诚信宣传教育广受重视
国外的体育诚信教育注重前瞻性,都把加强奥林匹克价值观教育、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列为首要任务。宣传教育对象不只限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体育经纪人,还扩大到家人、朋友和任何利益关联方。例如美国、德国从青少年开始进行体育诚信和体育精神教育,培养他们的诚信意识和体育精神(图2)。
图2 国外体育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的内容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有违规导致的危害以及需要警惕和防范的事物,内容生动,紧密联系实际。宣传教育形式多种多样,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方式。例如开办培训班、研讨会;建立网上培训系统;开设咨询热线;制作宣传材料、举办面对面的宣传活动等。近年来,视频体验、APP等特殊工具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能让运动员获得更加形象的认知。例如,国际田联发布了反兴奋剂APP;国际奥委会提供免费的教育视频;WADA创造出一些新工具让运动员体验服用兴奋剂的后果,同时又保证他们不会处于风险中。
2.4 监察举报机制日趋科学严密
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美国奥委会、美国职业联盟等体育组织以及日本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已建立起一套严密有效的举报体系,当事人或知情人可方便地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和欧洲足联建立了体育诚信的预警系统,用于监控异常投注等违规行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国际网联和澳式足球联盟等组织还建立了信息数据库,监管重点人群动态信息。此外,德国、法国、巴西都实行“监赛制度”,定期对足球裁判员进行评估。美国各职业体育组织建有“裁判员年度审查制度”,通过外部机构定期对裁判员进行年度审查。如果年度审查报告显示出某些预警信息,例如裁判员有过高的债务水平或有信用违约记录,就会被严格审查和质询。
2.5 奖惩并举
国外体育界普遍对失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任何失信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措施,一般的违规在体育内部进行惩戒,通常采取罚款、取消成绩、停赛、不同时长的禁赛、注销资格等处罚方式。惩处对象既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等个人,也包括运动队、俱乐部、中介企业、体育协会、国际体育组织,甚至国家政府。
一些性质恶劣或涉嫌“假赌黑毒”的违规行为,一般由司法介入进行刑事处罚。在这方面,各国规定有较大差异,但都条文明确,处罚力度大。例如阿根廷《发展和促进体育法》“体育犯罪”一章中规定企图以不正当方式取得不寻常成绩,判处1个月至3年徒刑[6];日本的《凯林赛法》等赛事法案规定对比赛中的不诚实行为处5年以下徒刑;德国刑法规定对裁判行贿处3个月至5年徒刑,裁判受贿而吹“黑哨”处6个月至10年徒刑。
为了弘扬体育精神和传播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国外很多体育组织都设立了专门的奖项,树立榜样,通过示范作用提升整个行业的道德水准。奖励一般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以及西班牙、德国等欧洲国家的足球协会均设立了“公平竞赛奖”,美国NBA联盟每年会向NBA联赛中最具有体育道德的球员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此外,还对守法经营、有着较高社会声誉的俱乐部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2.6 协同配合意识日益增强
国外体育行业内部维护体育诚信的合作正在逐步形成纵深体系。以反兴奋剂为例,截至2015年12月,123个国际体育组织、107个国家和地区反兴奋剂机构和37个WADA认证实验室已经使用了统一的反兴奋剂运行管理系统,全球联合行动越来越紧密。在反操纵比赛方面,世界各级体育组织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例如,日本足协与国际足联预警系统有限公司(EWS)签署了合作协议,为日本J联赛提供监控服务。与体育行业外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也在积极展开。例如,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进行反操纵比赛的教育培训和失信打击;与司法机关配合,打击“假球”“黑哨”等恶性违规行为;与合法博彩机构合作,监控异常投注。此外,在有些地区,反对比赛操纵甚至上升到了政府间合作的高度,例如欧洲有关国家共同签署了关于操纵比赛的“欧洲理事会公约”。
2.7 信用服务相对滞后
维护体育诚信需要涉及多方面内容和多个主体,目前国外未见综合性的体育信用服务,只是在某些领域体育信用工作已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例如,一些国际体育组织和职业体育联盟会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有关奖惩结果进行信息披露和记录备案,对裁判员等重点人员设立定期考评机制。而俱乐部、经纪人等企业经济活动违规一般归于社会征信体系,单独的体育征信未有耳闻。澳大利亚《关于非法操纵体育比赛的国家政策》和国家体育诚信机构职责里也没有提到体育信用征信方面的内容。
反兴奋剂体系虽然相对完善,处罚结果通过反兴奋剂运行管理系统记录在案,确立了隐私保护制度,但征信方面也仅是保存和披露处罚结果,远谈不上信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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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我国体育诚信建设的启示
在我国,除反兴奋剂领域在国际反兴奋剂框架下诚信体系相对完善外,其他领域的诚信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有待完善和改进之处。例如,单独的体育仲裁法和体育仲裁机构一直没有建立[7];虽然部分体育协会设有纪律和仲裁内部机构,但无法确保独立性[8];从整体上看,还没有建立起成熟完善的体育法律体系[9];执法监督机制弱化,惩罚力度小,失信成本较低;体育法制宣传不够突出、受众偏少且持续时间较短[10],传统的灌输式、管教式的宣传教育效果不佳[11]。结合我国国情,笔者建议我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体育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应着重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3.1 建立健全维护体育诚信的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是维护体育诚信的先决条件。建议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进一步提高体育治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同时根据国际体育发展新形势,不断建立健全我国体育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从业人员诚信总则,对所有参与体育运动的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实施保障和奖惩措施。保证举报者和个人数据的安全,创建公平有效的调查步骤和快速高效的纪律处分程序。单项协会或联盟则应根据总则进一步制定本项目维护体育诚信的细则,明确行业内部处罚与国家法律的边界,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3.2 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管理,促进体育诚信工作常态化
设立专门的体育诚信管理机构是体育诚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议从国家、单项协会到联盟、俱乐部,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诚信工作网络,根据需要分别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条例起草、宣传教育和防范、协调联动、第三方咨询调查、诚信工具开发、诚信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该机构应保持独立性,成员可以由退役运动员、已经卸任的教练、裁判和俱乐部官员,以及律师、反腐败专家等具有不同专业背景且无相关利益的人员组成。
3.3 扩大宣传教育的对象,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宣传、教育工作是维护体育诚信的思想基础。建议对我国的体育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完善的人员保障和资金支持,实现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使体育诚信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注意不断丰富体育诚信宣传教育的形式,加强宣教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宣教对象方面,也应从成年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扩展至青少年以及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的家属、朋友和其他利益关联方,帮助大家增强诚信意识,建立起自觉抵御失信行为的防线。
3.4 采取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失信行为
3.5 逐步在体育行业建立信用体系
由于当前体育行业内诚信缺失的形式和主体不同,各领域的行业规则也存在差异,因此应根据各领域的具体特点,制定针对性强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建议先从国际体育界信用评估方面进展相对较快的裁判员等重点人员入手,尝试建立信用体系,同时配备完善的奖惩机制,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守信者享有竞争优势。对于不具备建立完整信用体系条件的领域,建议先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同时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根据体育行业各领域的不同情况,依法收集、整合、披露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失信案件的调查和严惩屡犯提供依据,为人员的选派及合作方的选择提供参考。
4 结束语
目前国际上普遍将维护体育诚信作为优化体育发展环境、提高体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各国际体育组织和主要体育强国普遍重视,并携手共同行动。在维护体育诚信时,很多国际体育组织和体育发达国家并不限于简单地处罚,而是注意标本兼治,联合体育行业内各级组织及行业外各类机构,从政策法规制定、机构和人员设置、宣传教育、监督、调查、惩处等多个维度采取积极措施,初步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体育诚信维护机制。
我国在推进体育诚信建设时,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统一认识,创新思路,从当前的突出问题入手,争取早日在基础法律法规和一些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逐步使讲求诚信成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自觉行动,从而推动我国体育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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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长寿
Enlightenm ent of Establishm ent of Sport Integrity in Foreign Countries
YUAN Junjie,HOU Haibo,WANG Yuexin,CHEN Lin,WANG Ying,LIChen
(Sport Information Center,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 of China,Beijing 100061,China)
Compliance w ith integrity is the basis on which all social activities go smoothly.At present,due to various factors,there have been problems of dishonesty during the process of sportactivities,which has aroused w idespread concern in the international sport circle.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expert consulting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have been applied in this study to research the thoughts andmeasures of international sportorganizations and countries advanced in sport(e.g.the United States,Japan,Germany and Australia)tomaintain sport integrity.In consideration of China’s actual situation,it is suggested thatwe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sport integrity system in China step by step.The priorities have been proposed as follows: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setting up specialized adm 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or personnel;expanding the targeted subjects of public education;constructing related mechanism of consultation and reporting;strengthening coordination w ithin and outside the industry.
international sport organizations;countries advanced in sport;sport integrity
G803
A
1004-0560(2017)01-0043-06
2016-12-16;
2017-01-24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2262SS15149。
袁俊杰(1974—),男,副研究员,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