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沁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思路
2017-05-10吴岗李伟东
吴岗 李伟东
[摘 要] 森林生态资源是沁县地区重要的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对沁县地区农村产业结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业综合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沁县地区林下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期为沁县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 沁县 林下经济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130-01
前言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工程等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沁县林业得到快速发展,森林资源得到迅猛增加。从2008年至今,累计完成灭荒造林面积20万亩,植树2000万株,新栽核桃5万余亩,建成了环城八大森林公园,让350公里公路变成了绿色生态长廊。沁县全县林地面积已达85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42.6%。
1 发展林下经济的意义
1.1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林农增收
发展林下经济,要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沁县发展林下经济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促进林业进行良性循环,缓解林、农、牧争地的矛盾,而且可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长期增收与短期增收的有效结合。
1.2 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沁县林地资源适于发展林下经济,建设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依托大面积的林间空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农的经济收入。不但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而且可以带动交通运输、物质流通、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是推进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1.3 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加快发展林间种植、养殖等模式,将有效提高林地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调动全县社会各界和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资源保护和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一、二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建设,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形成沁县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2 沁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沁县县委政府通过全民大讨论,确立了依托千泉百湖宜林面积广阔又没有工业污染的资源环境优势,确立了建设“北方水城,中国沁州”的发展战略,“修路、栽树、治水、兴教”八字方针,绿化造林被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沁县林业也进入了有史以來发展最快,效果最好的时期。造林绿化的快速推进,彰显了沁县青山绿色的优势,提升了人气,也引来了商机。但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投入如何解决,农民如何增收这样的问题。通过实践表明,如果一味强调生态建设,社会挫伤农民积极性,社会造成后劲不足。因此,在沁县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思想上由单纯强调一种效益转向了生态、社会、经济三个效益并重,以林养林,以短养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工作思路,并且根据沁县正在极力实现的全力打造全国有机食品加工供应基地,休闲度假旅游胜地,生态功能区三大任务,形成了发展林下经济,突出产品绿色有机特色,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工作思路,并且把发展林下经济的成果、效益,打造全县绿色有机品牌所作贡献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使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形成了持续不断的热潮。
3 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其一,规模小、模式少、品种单一。目前沁县发展林下经济只有林下养鸡、养羊有一定规模,但利用林下种植牧草、林苗、药材等作物规模小。
其二,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低。在种养过程中尤其是在养殖方面,大多沿用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科学养殖技术掌握不够,致使养殖成本高、效益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药材模式由于科学水平低下,虽引种移植上万亩,但成活率低,效益差。
其三,资金不足。大多数林农对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启动基金,发展之初就受到限制,规模一直做不大、做强,在发展新模式、引进新品种、发展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条等方面是止步不前。
4 发展林下经济的措施及建议
针对沁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当前国内已有的林下经济建设的思路和成功案例,笔者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和优化。
4.1 深化改革,激活主体
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把全县75万亩集体林地全部明晰了产权,部分农户也拿到林权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广大个体农户真正拥有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由过去绿化造林以政府、集体投入为主变成了以群众个人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缓解了造林绿化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闲置多年的林下土地成为农民发展种养业的广阔天地,增收的主要渠道。
4.2 选树典型,全力推进
通过现在科技和新型媒体的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对林下经济种植、养殖成功案例进行宣传,树立典型。改革开放以来,沁县地区涌现一批优秀造林集体和大户,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他们的林下经济起步较早,收益也很不错。为推动全县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整理典型材料,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播放,并且可以在全县召开发展林下经济流动现场会,推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
4.3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
沁县“林下经济有标准,绿色有机作统领”的口号,引导广大营林户不论用哪种模式发展林下经济,不论是种小杂粮、沁州黄,还是发展林苗、药材、养鸡、养羊都要符合绿色有机的标准。加上沁县沁州黄集团、禾宝中药材公司、佳美食品公司、晋汾高梁公司等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与广大农户签订合同,产品质量高,售价高,效益好,农户尝到了绿色有机的甜头,绿色有机也就成为他们发展林下经济的自觉追求。
4.4 注重科技,加强服务
“绿色有机”的林下经济,必须注重科技含量,加强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组建成立由科委、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牵头的专业技术服务队,定期到各乡镇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引导农民健康发展林下经济,并使各职能部门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农民搞好产销衔接,保证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效益,使林下经济发展可持续。
5 小结与体会
沁县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为农民增收开拓了新的渠道,为绿色有机品牌的打造作出了贡献,为今后的林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后劲。展望“十三五”,沁县已确定了打造全国有机食品加工供应基地,休闲度假旅游胜地和生态功能区的奋斗目标。这个工作目标,赋予了林业生态建设更大的责任,绿化的速度要加快,绿化的质量要提高,城乡的发展要均衡,这就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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