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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两代人生育观的变迁及其影响因素调查与分析

2017-05-06宋坤刘晶波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6年7期
关键词:乡村调查报告影响因素

宋坤++刘晶波

【摘要】本研究以一个乡村为样本,采用质化研究方法对村落中三代人中的上两代——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影响乡村祖父母和父母生育状况的因素主要有生育观、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经济因素等。其中,传宗接代的生育观是影响祖父母与父母生育行为的主要因素,而经济因素对父母生育意愿的抑制作用逐渐增强。

【关键词】乡村;生育状况;影响因素;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6)07/08-0070-06

一、问题提出

在一个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中,幼儿祖父母和父母的生育观念及行为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结构及其发展,影响他们养育的方式及第三代的成长。因而,若要探究祖父母和父母对第三代的教养的相关问题,了解他们的生育状况和观念是一个前提。生育状况是人口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关于这方面的文献资料非常丰富,但其中量化研究较多,质性研究较少。费孝通先生基于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调查和研究所写的关于生育制度的专著开启了我国对乡村生育研究的先河。我国也有学者从人类学视角对生育文化、生育观等展开田野研究。本研究采用质化研究的方法比较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行为,并从社会变迁的视角,分析两代人生育观的变化,以全面了解中国乡村居民生育观的变迁。

二、研究方法与设计

(一)研究对象

研究者选取中原地区的一个自然村——宋村为研究对象。宋村有92户人家、300余人口,單一姓氏。据宋氏家谱记载,村庄源于八代以前的宋氏祖先,是从别处迁落于此的。92户家庭中有25户有0~6岁的幼儿,幼儿父母共50人,生于20世纪80至90年代。其中,21户家庭有祖父母,祖母有21人,祖父有19人,生于20世纪50至60年代。研究者以25对幼儿的父母、21位幼儿的祖母和19位幼儿的祖父为研究对象,对其生育状况进行了调查。另外,考虑到村民因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便联络的情况,研究者有选择地在以上家庭中对12位祖母、8位祖父、14位母亲、3位父亲进行了访谈。

(二)资料收集

本研究主要采用开放式访谈法。每次访谈的时间从半小时到2小时不等。访谈地点在被访者家中。每次访谈经被访者同意,对访谈内容进行录音,在访谈结束后对录音进行转录整理。

访谈提纲聚焦在以下问题:首先是针对祖父母的问题:有几个孩子?为什么在有了第x个孩子后又要了孩子?怎么看待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如何看待生男生女?现在对生孙子孙女有什么看法?其次是针对父母的问题:有几个孩子?想要几个孩子?为什么在有了第x个以后不再要了?怎么看待计划生育政策?如何看待生男还是生女?在实际访谈中,研究者以上述问题为基础,根据具体访谈情境和访谈对象进行了追问。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根据访谈收集到的资料,研究者统计了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子女数及性别情况,并从观念、政策以及经济三个层面对村民生育状况及其变迁进行分析和解释。

(一)祖父母与父母生育状况

研究者首先比较了祖父母与父母生育数量以及子女性别的差异。其次,从子女数和性别维度对家庭进行分类,以更直观地看到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数量、性别之间的关系。

1.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数和性别比较

祖父母生育的时间集中在20世纪80~90年代,这一时期在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下,“全国生育水平处在低水平的稳定期,20世纪80年代全国生育率稳定在2.1~2.6之间,1993年的生育率为2.0”。〔1〕研究者所调查的地区属于高生育区,因为生育率明显高于当时全国的平均水平。“自2000年以来,中国人口生育水平又有所下降,全国生育率低于2.0。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育龄妇女生育率已经低至1.18。”〔2〕与全国人口生育水平相比,宋村村民生育水平较高,但也与全国人口生育水平下降的趋势一致。从表1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祖父母生育子女数平均为3.1个,而父母生育子女数平均为1.8个,父母生育水平要明显低于祖父母。从生育性别上来看,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性别比例都呈现出男多女少的情况。

2.祖父母与父母生育行为的家庭分布情况

通过对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数和性别的比较,可以看出父母生育子女数比祖父母少以及在生育性别比例方面男多女少的共同特征。接下来,对祖父母家庭和父母家庭按照生育子女数和性别进行分类,我们更为直观地看到了子女数与性别分布的家庭差异及其中的关系。

表2显示,祖父母生育子女数从2个到5个不等,但没有独生子女。其中,生育2个子女、3个子女和4个子女的情况较多,生育5个子女的祖父母有1对。从子女的性别来看,在所调查的21户祖父母家庭中,大多数家庭都是有儿有女的,但儿子数量要多于女儿,每户家庭至少有1个儿子,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的家庭有14户。

表3显示,父母生育子女情况是,25户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有6户,多子女家庭有19户,4个子女和5个子女家庭已经不复出现。独生子女家庭中有5户为1个男孩,1户为1个女孩。在多子女家庭中,拥有2个子女的家庭有17户,拥有3个子女的家庭仅有2户,大多数家庭有2个子女。从生育性别来看,在25户家庭中,仅有3户家庭没有男孩,其余家庭至少有1个男孩。从生育子女性别的排列看,头胎是男孩,再生二胎的有7个家庭;头胎是女孩,再生二胎的有10个家庭;前两胎是女孩再生三胎的有2个家庭。头胎女孩、生育二胎是男孩的家庭中,有2个家庭流产过一个女孩。

比较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数及性别情况,我们可以看到,首先,父母生育子女数少于祖父母,家庭类型转为以2个子女为主。其次,祖父母与父母生育子女性别比例为男多女少。再次,每对祖父母至少有1个儿子,多数父母家庭也至少有1个儿子。

(二)祖父母与父母生育状况的影响因素分析

研究者从生育观、计划生育政策以及经济因素三个层面来分析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状况。首先,生育观直接影响祖父母和父母的生育行为。其中,传宗接代、社会竞争、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是祖父母生育行为的主要动机,而父母生育观主要体现为传宗接代以及满足情感需要。其次,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抑制了祖父母的生育子女数,对父母的影响较小。再次,经济因素逐渐成为制约父母生育子女的因素之一。这三个层面的因素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变化,并相互作用、共同影响了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状况。

1.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观

生育观为人们对生育问题的基本看法和态度,主要包括人们对生育动机和意义、生育意愿、生育时间和方式等的看法。在此,我们以生育动机为主来比较祖父母与父母的生育观。

关于生育动机有不同的分类,贺雪峰将其分为传宗接代、社会竞争、养儿防老、天伦之乐四种类型。龚维刚将生育需求分为“价值主导型”以及“功能主导型”两种需求。价值主导型受传宗接代等信仰层面因素影响,功能主导型则受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享受天伦之乐等因素影响。〔3〕李银河将生育的动机分为物质动机和精神动机两类。物质动机包括生育的直接经济效用以及养老保险效用。精神动机包括满足成就感、传宗接代和满足亲子感情。〔4〕本研究认为祖父母和父母的生育动机主要体现为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社会竞争、养儿防老、亲情需要的满足等五个方面。祖父母持以传宗接代、社会竞争、养儿防老为主的传统生育观,而父母延续了传宗接代的观念,抛弃了社会竞争、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并表现出顾及自身和家人情感需求的倾向。

(1)祖父母的传统生育观

传统生育观是建立在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体制、父系社會中家族制度的基础之上所形成的历史久远、根深蒂固的生育观,主要体现为传宗接代、多子多福、村落社会竞争、养儿防老等观念。其中,传宗接代的生育观是单系继替的家族制度最直接的体现。村落社会竞争促进了家族势力的发展。养儿防老的思想奠定了代际养育与抚养模式的基础。这些观念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中,维系着家族制度长期稳定的存在。

首先,祖父母生育的男性偏好体现出传宗接代的思想。生育是家庭的基本功能,“在乡土社会中,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向的。而这一社群的结合就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5〕生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家族的延续。而家族的延续主要依靠新生命的诞生,“以延续祖先的生命”。〔6〕如果没有了传宗接代的新生命,家族即断了“香火”,“死去的祖先便无人供奉,活着的人既愧对于祖先,也愧对于后人”。〔7〕基于家族本位的思想,生育儿子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是一个农民重要的人生目标。

其次,村落社会竞争是生育多个子女的因素之一。家族的延续不仅仅体现在纵向的代际继替和传承,也体现在家族势力的壮大,在以血缘、亲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熟人社会中,个体往往在与他人的攀比中生存,生育亦如此。关于生育行为,村落社会竞争的结果有三种情况,一是与多数人一致,二是子女较少,三是子女较多。在上世纪80年代,祖父母生育子女数集中在3~4个,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从众心理,个体与村中其他人保持一致,获得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如果儿子少或没有,不仅愧对整个家族,也失去了在村落社会中的“面子”。没有儿子的羞耻并不会像其他社会活动一样很快消逝,而是会伴随着整个人及其家庭的一生,甚至影响后代的子孙。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生产劳动方式体现了男性劳动力的优越,男性在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家族势力的代表,家庭中儿子越多,家族势力就越大,儿子少的家庭则可能会因势力弱而受到别人的欺负。

再次,养儿防老的思想是个体本位生育观产生的基础。传宗接代与社会竞争的出发点是家族利益,养儿防老则是基于维护个体利益的观念。费孝通认为,传统家族的代际养育与抚养关系是一种“反馈模式”,它区别于西方的“接力模式”,强调父母与儿女之间相互付出的责任。养老不仅是一种现实的生活需求,也被纳入到传统家庭伦理中,是晚辈孝道的主要体现之一。

最后,多子多福的观念满足了祖父母的精神需求。在传统社会中,人们不仅希望能够生育儿子以传宗接代,而且期望子女越多越好。以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多子的重要性,家庭中男性劳动力的增多可使家庭的收入增多。一方面,多子象征着家族的繁荣和自己生育能力的荣耀;另一方面,多子意味着自己在年老时可以享受到更多子孙的孝养和疼爱,以满足儿孙满堂、尽享天伦之乐的精神需求。

(2)父母生育观的转变

传宗接代、村落社会竞争以及养儿防老的思想都是基于传统乡土社会中的家族制度而产生的。在社会以及家庭变迁的背景下,父母的生育观较之过去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

首先,传宗接代的思想依然是决定父母生育性别偏好的主要动机。先进的医疗技术让生育从自然选择变为人工选择。这就更导致生育性别比失衡。如果头胎生育了男孩,生育的理想已经基本实现,但多数家庭还是会生育二胎。从父母的生育行为以及生育意愿可以看出,“不生儿子不罢休”的观念依然普遍存在。在25对父母中仅有3对父母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们表示“为了要儿子还会继续生”。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影响下,虽然多子多福的观念已经转变,村民的理想子女数以及实际生育子女数都显著减少,“至少有一个儿子”的观念是在政策抑制下村民所坚守的原则之一,这一原则究其实质是传宗接代的家族思想。在宋村,家庭代际依然以父子为轴心,具体体现在“在婚姻中是男娶女嫁,在代际传递上儿子是继承人,在姓氏上表现为随父姓以继承父方的血脉”。〔8〕父母劳动方式的转变、家庭结构从大家族到核心家庭转变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父系”的社会特征。他们依然继承上一代人的养育观念,为养育儿子而辛苦劳动。另外,这也是父母受祖父母观念的影响所致。

其次,村落社会竞争、多子多福与养儿防老的观念逐渐弱化。一方面,生育子女不再成为人们可炫耀的资本。开放与流动的乡村社会为农民,尤其是年轻人提供了多元的价值观以及多样化的劳动形式,经济收入、文化程度等成为衡量村民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另一方面,在代际抚养与赡养失衡的情况下,养儿防老对于父母而言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易”,“父母投入多,回报少,个人本位的成本效用逻辑在这里完全失落了”。〔9〕代际倾斜是转型期社会出现的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养儿防老的思想因家族伦理的保障还能让人信服,但祖父母曾经坚定的思想遭遇了现实的严重打击,代际关系从“反馈模式”转变为“接力模式”,年轻父母将生活重心转向抚育子女,新的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出现也分担了家庭养老的重担,养儿防老观念对生育行为的影响逐渐弱化。多子多福在父母眼中已经转变为“多子多愁”,因为多子意味着更高额的经济投入,而回报却不大。

最后,生育是为了满足父母自身以及家人情感需求的观念逐渐形成。祖父母在生育子女时,很少考虑情感因素,父母则逐渐看重子女和家人的情感需求。其一,生育子女能够给父母带来亲子情感体验,获得人生满足感。其二,父母生育子女可满足祖父母的情感需求。在多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常年不能陪伴老人的情况下,年迈的老人希望自己身边能够有人陪伴,如果能够有孙辈环绕膝下,那么晚年生活则不再无聊和孤独。“生育也有解决孤独感的作用,这种愿望甚至关系到祖辈的人生目的。”〔10〕其三,父母生育两个子女是为了避免独生子女的孤独。如果说生育儿子就算完成了生育的主要任务,那么生育二胎则主要出于对孩子情感以及教育的考虑。以满足孩子情感需要为目的的生育观体现出成人对幼儿成长过程中同伴交往的重视。为孩子生育弟弟或妹妹不仅可以让孩子摆脱孤独,满足亲情的需要,更可以通过与弟弟或妹妹的相处,使孩子形成一定的交往能力和责任感。

2.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村民生育子女状况是个人生育动机与计划生育政策相互抗衡的结果。从生育现状来看,计划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祖父母的生育行为。随着村民生育子女数的减少,物质生活相对富裕起来,以“罚款”为主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父母的影响逐渐减弱。

(1)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初期对祖父母影响较弱

上世纪70年代我国政府倡导“晚、稀、少”的生育观念,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1980年中共中央就新时期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发出了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明积极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11〕这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开端。由于最初的计划生育政策只是一种倡导,在执行力度上并不强。上世纪80年代初,村委会主要以宣传、教导、检查、罚款等方式来贯彻计划生育政策。自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列为国策后,计划生育政策成为强制手段。

以传宗接代、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为主的传统生育观是促进生育行为的主要动机,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外在强制手段对人们的生育观产生了强烈的冲击,但也导致了人们产生与政策抗衡的本能选择。

计划生育政策中的罚款措施导致祖父母生育子女时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也导致了他们巨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因为这种罚款是在村民生育后执行的,因此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反而让有的村民在生育子女后想方设法逃避责任。与坚定的生育观相比,他们宁愿付出物质和精神的代价。但与20世纪50~70年代农民通常会生育5~6个子女相比,祖父母的生育意愿和生育子女数已经有所减少,不可否认,这实际上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2)上世纪9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对祖父母影响的强化

20世紀9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越来越严格,从只进行育后罚款到采取罚款与孕检并重的措施。这一措施从事先和事后两方面严格控制了人们的生育行为,频繁的孕检以及更重的罚款成为很多农民难以抵抗的巨大压力。在20世纪90年代,祖父母生育子女数多为2个,他们的生育意愿已有所下降。

(3)近几年计划生育政策对父母生育行为影响的弱化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的生育意愿普遍降低,人口生育率呈现稳定的低水平,国家逐渐放宽了对于计划生育的要求。1990年《××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到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业人口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上,并有4年以上间隔时间。2002年《××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女方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28周岁以上者除外),可以生育二胎。但基层权力机关普遍并未执行上级政策,他们对于生育二胎的家庭(无论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一律收取一定数额的罚款,从而将生育二胎“合法化”。

随着村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收取罚款不再像过去一样可以成为抑制村民生育行为的有效手段,计划生育政策也不再成为影响父母生育意愿和行为的主要因素,但村民的生育意愿在不断降低,生育子女数也在不断减少。这一变迁的主要原因是30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影响所致。村民们潜移默化地将传统的生育观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融合成了现在的“一儿一女”生育意愿。

3.经济因素

(1)经济因素对祖父母生育行为的影响微弱

在20世纪80~90年代,祖父母养育子女的投入非常少,而子女的经济效用却非常明显。“多一个孩子不外乎多添一双筷子”,对于自给自足、依靠耕种生活的农民来说,养育子女只需要吃饱穿暖即可,吃的粮食来自自己耕种的土地,穿的衣服也通过自己纺纱织布手工制作,小孩子大多穿的是大孩子的旧衣服。另外,就教育投入而言,许多孩子入学很晚,一般7~8岁才入小学,而未到初中,多数人即辍学。其他投入如零花钱之类是可以略去不计的。唯一让祖父母投入较多的是计划生育罚款。这些罚款金额虽说对于祖父母来说是很重的,但祖父母宁愿缴纳罚金也不愿改变多子女的生育意愿,因此,这也证明计划生育罚款的作用是有限的。

与之相反,子女的经济效用却非常明显。有了弟弟妹妹,大孩子就能够分担父母一部分的生活重担,15岁以后就可以帮助养家糊口。因此,从幼儿成长早期来看,祖父母的投入较少,而经济效用却较明显。

生育行为源自人们生殖的本能,“生育并非经济行为,它具有不计较经济得失的性质”。〔12〕因此,无论是计划生育的罚款,还是家中的缺吃少穿,并不能有效抑制村民的生育冲动。

(2)经济因素成为影响父母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

现阶段,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养育子女的成本也逐渐增加,经济因素逐渐成为抑制父母生育第三胎的主要影响因素。父母认为不能再生第三个子女的原因主要是“生得起,养不起”。多数父母提及,经济压力主要体现在养育子女的投入上,其中包括日常的吃穿用开销、幼儿的零花钱、幼儿园的学费等。幼儿零花钱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家庭支出。一位幼儿母亲说:“半年两个小孩花销要一万多,而我们夫妻俩半年才挣三四万块钱,养育孩子的投入占了所有收入的三分之一。”此外,父母还需要为儿女将来成家做准备。在当前农村男多女少,劳动力外流,消费水平和攀比意识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为儿子娶媳妇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家中有两个男孩的父母,他们表示压力比一儿一女更大。

父母对子女的经济投入越来越多,子女的经济效用却越来越低,从当前的代际倾斜关系来看,父母对于养育的投入是一种“投入多,回报少”的不平等交易。当然,尽管经济因素对农民生育行为的影响呈现增强的态势,但与传宗接代的观念相比,它依然是次要因素。只有当幼儿母亲已经生育了儿子并且已经生育了二胎之后,经济因素才成为母亲不再生育的主要原因。

四、结语

通过对村落中祖父母和父母两代人生育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本研究发现,父母生育子女数普遍少于祖父母,两代人生育男孩数皆多于女孩。影响祖父母和父母生育行为的因素主要可以从观念、政策以及经济三个层面来探讨。其中,祖父母秉承传宗接代、社会竞争、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为主的生育观,父母延续了传宗接代的生育观,但社会竞争、多子多福、养儿防老观念逐渐被抛弃,满足自我和他人情感需要成为父母的重要生育观;计划生育政策对祖父母和父母生育行为的影响从强到弱;经济因素对祖父母和父母生育行为的影响则从弱到强。

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生育文化在两代人身上既体现出传承也发生了变迁,它在无形中影响着人们关于养育和家庭的觀念,也构建出了不同的家庭和社会结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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