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加强行政单位在物资采购违规方面监管的意义
2017-05-05刘玉
刘玉
[摘 要]以往,我国的物资采购方式落后,随意性大,成为了官员贪腐滋生的温床。“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在采购中屡见不鲜。加强行政单位在物资采购违规方面的监管,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行政单位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行政单位的工作效率和廉洁办公风气的形成。
[关键词]行政单位;物资采购;政府采购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2.258
目前,我国正走在建设节约型、廉洁型社会的道路上。行政单位作为我国公务开支大、关注度高部门,被推到了前沿。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单位大量的贪腐事件被曝光了出来。违规物资采购行为在这些负面事件中名列前茅,所以加强行政单位在物资违规采购违规方面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 我国行政部门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
1.1 行政单位领导采购管理观念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行政单位的领导采购观念落后,存在抵制“政府采购”的行为。针对新出现的“政府采购”,单位领导只是设置了一个部门,搞了一个空架子,做了一个政绩工程。单位领导完全不实施行政单位物资采购的流程。但这里并不是说行政单位没有进行采购,只是在沿用老一套的、落后的物资采购方法。
1.2 个别领导以权谋私,为收回扣,强行采购
部分行政单位对领导的监督不力。[1]很多涉及领导的恶劣违规贪腐事件在形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后,国家才着手处理。监管的滞后性特征明显。其在采购方面的表现就是:某些行政单位的领导,由于收受商家贿赂、吃采购回扣,或者出于人情关系的考虑——照顾亲朋,指定采购商家。审批、招标、入库等环节漏洞。这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采购办公用品价格过高,挤占大量办公流动经费;二是采购商品质量低劣:使用寿命、使用效果都很差。采购的办公用品还没使用就成了废品,造成了采购经费的浪费。
例如,吉林省政府采购科原科长李显增在采购公务用车时,每购一辆车,就收取汽车商家1000元或几千元不等的回扣。这甚至都从采购的“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在这件采购贪腐事件中,同时还涉及采购处原副处长张春山等领导。
1.3 采购质量低劣的物资冒充优质物资
行政部门的采购的商品,具有很强的公有性特征。部分采购员,在其位不尽其职,以“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为信条,以一己之私,违规操作。其具体的表现:一是采购价格低的伪劣办公物资,制造虚假的高价采购清单,赚取差价;二是伙同仓库管理员,在无货入库的情况下,制造假的采购报销单,赚取昧心钱。
例如:江苏省灌南县文化馆原馆长陆某,与供应商合谋,制造虚假的发票,违法坑骗行政单位采购资金。该县民政局副局长李某在采购殡仪馆火化用品时开不实票据的事件。
1.4 私下倒卖、盗卖采购物资现象严重
公货私卖是行政单位的采购过程中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很多采购相关人员,在采购物资的过程中,对冗余或库存过剩的采购物资进行低价倒卖、盗卖。这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并导致行政单位仓库的办公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应对不确定性因素不利影响的能力减弱,公务人员工作效率下降的问题。
例如:中国铁路物质金属部原副部长苑东,在职期间将公家铁轨,低价倒卖给顺达公司,非法获取1078万元。苑东的这种行为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1.5 物资采购量过大,严重超出实际需求
某些行政单位采购员采购物资越多,获得的商家回扣就越多,可以“私化”的财产也就越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采购员在不良商家的蛊惑之下,以各种方式最大幅度地加大了物资采购量。这种行为给采购员带来了大量的不良收入,但是却严重损害了行政单位的利益,增加了行政单位的“无用财产”,加剧了行政单位的资金周转困难。
2 我国加强行政单位物资采购违规管理的方法
2.1 领导要更新观念,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
物资采购是行政单位贪腐行为发生的源地之一,直接关系到行政单位的廉政建设。领导要及时更新观念,把先进的“政府采购”方法全面、深入、全方位、切实地执行下去,而不是把它作为一种政绩工程摆在面上,应付上级检查。政府采购是一种集中采购的行为,有利于行政单位的统一监督管理。
2.2 实行多头监督,培育“廉政土壤”
长期以来,我国的物资采购存在领导“一言堂”的现象。这种采购方法,受个人主观认识的影响较大,易发生物资违规采购行为,滋生贪腐。另外,在违规处罚上,行政单位的管理往往是“谁贪腐,处罚谁”。这种管理方式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不治本的缺点,不能对违规采购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
行政单位要有效治理采购违规,就必须注意培育“廉政土壤”,让违规采购行为失去赖以生存的环境。培育“廉政土壤”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多头监督,连带处罚。行政单位一旦发生采购违规事件,不管采购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参与违规采购行为一律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处罚。二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比如:“五不”:无计划不采购、“三无产品”不采购、规格与清单不符不采购、仓库有库存不采购、无资金不采购。
2.3 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点加强监控力度
我国各行政单位要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资采购贪腐事件的发生,就要狠抓物资采购的易违规、违法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这样行政单位才能对暗箱操作、采购量不切实际、采购物资单价过高及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不足等采购违规事件实施有效、有力的监管。
易發生违规违法物资采购的关键环节包括招标、填单、定价、入库等。招标时,行政单位要做到公正、公平,针对对招标工作实施不利影响的领导或商家要严加惩罚;入库时检查员要才开包装仔细核查所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型号、规格等,做到与清单完全一致方可入库。同时,还要检查物资采购单的合理性,报价单的真实性。
但是加强关键环节的监控,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彻底杜绝违法违规物资采购事件的发生。行政单位也不能忽视对物资采购整个过程的监督。
3 加强行政单位在物资采购违规方面监管的意义
3.1 节约采购开支,提高采購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物资违规采购的监管,可以减少采购资金的浪费。政府采购是一种集中采购模式。商家在统一的平台上竞标。[2]其中,产品价位最低、质量最好、群众口碑最好的商家将成为行政单位的物资供应商。这种采购模式既可以让行政单位以最低价格采购物资,同时又能保证物资的质量。行政单位用最少的资金,购得质量最好的物资,既节约了资金,又提高了行政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
3.2 提高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的力度和采购员的采购效率
在行政单位,物资采购是政府贪腐的主要源地。贪腐不仅可以让官员迷失在金钱的诱惑中不能自拔,而且还极大地影响了行政机关的物资采购。加强物资违规采购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行政单位在物资总量、质量、规格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采购规模大,还能够起到稳定物资市场价格的作用。[2]
加强物资违规采购的监管,使得行政单位的采购不再受到“暗箱操作”的影响,采购员的工作效率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有利于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
以往,我国行政单位的物资采购中经常出现商家行贿、采购相关人员吃回扣的现象。加强了物资违规采购的监管以后,物资采购的整个过程透明化,商家在统一的平台上竞标,杜绝了行政单位领导和供应商家之间的权钱交易。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多头监督,连带处罚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对心有邪念的官商起到震慑的作用,同时还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采购相关人员参与到物资采购的管理中来。所有违规采购行为,都别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
4 结 论
物资采购是滋生官员贪腐的源地之一。我国长期以来落后的物资采购方式,由于基本不受监督,所以出现了某些领导以权谋私,强行采购、采购物质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等现象。行政单位的很多官员就是在这里被自己的贪欲控制,走上了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的不归之路,最终锒铛入狱。加强物资违规采购的管理,不仅可以节约采购资金,保证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符合规定,同时还有利于廉洁高效政府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冯钰琦.采购业务违规、违纪及违法现象的防范与控制[J].商业研究,2011(12):296.
[2]郑荣杰.浅谈政府采购的重要意义[J].辽宁经济,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