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汪家熔《张元济》一书的质疑
2017-05-03柳和城
《博览群书》编辑部:
笔者三十年前曾得到张树年先生与其他师友指点,开始从事张元济先生以及商务印书馆馆史研究至今,参与编著《张元济年谱》(张树年主编,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并与张人凤合作编著《张元济年谱长编》(上海交大出版社2011年版),另著有《张元济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孙毓修评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及一批专题研究文章。最近读了汪家熔新著《张元济》(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10月版,以下简称汪书),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现就其中几个问题谈谈看法,因都属于张元济先生生平或商务印书馆馆史上的大事,今年正值先生诞生150周年、商务印书馆创办120周年纪念,因此更觉须澄清史实,以正视听。
/考证两个“职衔”/
戊戌政变后,张元济被“革职永不叙用”,自北京南下进入南洋公学任职,并从此定居上海。他在南洋公学的职务究竟是什么?汪书写道:
近年有人说菊老担任南洋公学“译书院长”,还说是据交通大学档案。又见《张元济年谱》云:“李鸿章向南洋公学督办盛宣怀推荐先生。盛因公学译书院缺乏熟悉西文、精通译印事宜之人主持其事,爰通过南洋公学总理何嗣焜聘先生为译书院院长。”并注明出处为菊老“四月三日《复盛宣怀书》”。……(第47页)
汪书认为:“我们知道,菊老在南洋公学译书院,主持全院事务,但他的职务名称是译书院‘总译,并非‘院长。”理由呢?据称受处分者不能享有“长”的名分。“在处分没有撤销前,他可以负责一个机构的工作,但不能有‘长的名分。须知,当‘长是需要‘叙的”。根据何种档案史料?“总译”的文献依据什么,汪书依然不着一辞。
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中有一份张元济写的《南洋公学译书院己亥年总报告册》,称“今年三月,元济受命入院,任总校兼代办院事。力小任重,愧未尽职。”(见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张元济年谱长编》2011年版上册,第83页)因此,准确的称谓叫“总校兼代院事”,并非汪书所谓“总译”。至于“院长”,乃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称谓罢了。
汪书对张元济另一个职衔——商务印书馆编译所长作了更为冗长的“考证”,前后不下四五千字。不便全引,摘几个要点。作者写道:
商务印书馆虽于1902年设编译所,但一直没有所长这职衔。1902年蔡元培因为“墨水瓶风潮”在南洋公学特班下来,张元济与夏瑞芳商量,在编译所拿薪水,当然要有个职务,称“所长”。可见在此之前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是没有“所长”这称呼,这才给蔡元培以所长之职。真正有所长称呼是直到1918年高梦旦干了十年才有“所长”称呼。(第109~110页)
众所周知,蔡元培任商务编译所首任所长一说,始于蒋维乔1936年的回忆,仅为孤证。汪书引了蒋一段话之后,也称仅此缺乏其他证明,这一句倒是实话。接着话锋一转:“这事并不矛盾,商务印书馆有一些拿干薪的和不必上班的人员。他们或在教育行政部门任事,如民元后蒋维乔继续领取薪俸;或者有学问、声望高的人,前期如章士钊,后期加蔡元培等。”(第114页)不错,送薪水、拿干薪是有的,能证明蔡就是所长吗?汪书下面两段话更莫名其妙:张、蔡“两人成进士后入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时蔡是翰林院编修,张仅仅是六品主事签分刑部。所以两位兄弟相称。张、蔡既然是这样的关系,就不可能在同一个单位担任重任的事,谁‘正谁‘副有哪位能摆正、合适呢?”“所以,菊老一开始组织编译所,没有给自己一个‘所长的职称,所以蔡先生来就可以给一个所长的名称,支取薪水……”(第117页)笔者佩服作者的丰富想象能力。兄弟相称的人不能在同一单位担任重任,一定是汪书作者规定的“制度”吧。且不说张元济给别人写信,包括年轻的下属都自称“弟”,就说他与蔡元培等共同创办《外交报》,不是“同一个单位”吗?谁正谁副,在他们身上岂会如此计较?太小看张、蔡二位前辈了!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没有所长,“直到1918年高梦旦干了十年才有‘所长称呼”一说,不知道又出自哪件档案?“1918年高梦旦干了十年”又是怎么算出来的?高1903年底入商务编译所,干了十四五年了!其实,张元济自创建编译所起,就担任了“长”。据涵芬楼“馆长”孙毓修先生1911年起草的《涵芬楼图书借阅规则》,其中第六条:“館中所储精本,为目录所不载者,除由总编译长特别认可外,概不借阅。”(原件存上海图书馆,见柳和城著《孙毓修评传》第104-10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10月)创建于1909年的涵芬楼是编译所的图书室,《规则》所称的“总编译长”当然只能是张元济,与商务印书馆藏《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人员名册》所载张元济入编译所时所在部门为“总编译部”相符。称“所长”无非也是约定俗成与后来高梦旦、王云五的“职衔”相一致而已。汪书在叙及夏瑞芳死后,印有模任总经理,印病故,总经理由高凤池担任,“菊老任经理兼编译所长”(第194页),印病故于1915年,所谓张元济从未担任过所长之说,不是自相矛盾吗?
/再次否认“立宪图书”/
清末立宪运动中,商务印书馆出了不少相关图书,这些历史事实很多学者都予以肯定。而汪家熔早在《中国出版通史》第7卷中断言:“我们在商务印书馆宣统二年(1910年)七月出版的可供书目《图书汇报》第1期看,商务印书馆没有出过任何讲解书。”为什么呢?作者引录一部叫《清光绪帝外传》的野史里的话,称清廷以“不分满汉”名义,排斥汉族官员,“预示风暴来临。所以虽然要立宪,关于立宪的书籍,从此消失在出版物新书目录中。”如今汪书继续老调重弹。先是否定李新先生《中华民国史》对《东方杂志》是“立宪派的重要舆论阵地”一说,称“这个说法以猫代虎,并不确切”,“过分抬高了《东方杂志》”。又说“从君王专制到君主立宪是政体的变化,菊老是因‘上书妄图国事的‘罪名被革职处分的人,岂能随便公开议论政体。夏瑞芳的文化程度仅相当于中学,在他身上不一定能找到多少政治细胞。”(第169页)汪书也承认《东方杂志》由夏瑞芳发起,“主要是为中日关系”,这不是“政治细胞”的作用吗?菊老不敢公开议论政体,更是信口开河。请看商务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首版的《议会政党论》一书(《政学丛书》之一),译自日本法学士菊池学而著作,其中第三章“国体与政体”,始终环绕“君主国体”“共和国体”“立宪政体”与“专制政体”展开讨论。卷首有篇署名“商务印书馆主人”的序,立场鲜明地抨击专制政体之弊:“秦汉以降,君民斯隔,专制政治,渐趋极轨。草野之士,有是非国事者,则目为大愚;结合政党,尤为厉禁。”要求国民效法日本维新图治,“爰译印之,以待我国民参考,备他日实施宪政时之顾问焉。”“商务印书馆主人”不正是张、夏等人吗?汪书强调《东方杂志》创刊号似乎没有谈论立宪的文章,但是只要翻翻《东方杂志总目》,出版于同一年第1卷第5号(1904年7月8日)有《论中国立宪之必要》,第1卷第6号(1904年8月6日)有《论满洲当为立宪独立国》、《改良地方董事议》,第1卷第7号(1904年9月4日)有《论变法之精神》《论中央集权之流弊》,等等,比比皆是宣传立宪的内容。至于“以猫代虎”之类,显然也缺少依据。
汪书承认上海“立宪研究公会”200多人中,“我们发现有14名会员是商务印书馆资方和高级编辑……这一点似乎可以解释自从光绪三十二年起到宣统三年止,商务印书馆集中出版各类政法书籍的原因。商务印书馆在这五年多中出版各国宪法、宪法介绍、各国民法、刑法、议员制度以及我国咨议局、资政院章程办法的解释以及讲解城镇地方自治的书籍达七十多种,其中《汉译日本法规大全》是80册一部的大书……”(第170-171页)总算承认商务出版过那么多“和清廷做合法斗争”的“各类政法书籍”,但是始终否认“立宪图书”的称谓,不知道意图何在。
/坚称“陈逸卿事件”/
汪家熔早在《中国出版通史》第7卷中,点名批评《张元济年谱》,说编者称夏瑞芳在1910年动用公司公款去炒股票,亏蚀巨款导致变卖公司资产,“此说本是无聊文人‘报屁股文字。其实,所谓1910年‘股票事,是‘陈逸卿事件导致的上海金融危机,夏瑞芳当时的股票买卖不仅没有亏蚀,而且赚了相当大一笔:40多万元”。笔者为《张元济年谱》编者之一,曾刊文与之争辩(见2009年8月12日、11月21日《中华读书报》)。其实,张元济1910年在国外考察时闻讯夏瑞芳卷入风潮,写给商务几位主要成员五通信,就明确指出夏瑞芳与商务卷入风潮的问题。如1910年8月初,张元济在致郑孝胥、印有模、高凤池的信说:“得梦翁信,知沪上钱庄相继倒闭,本公司被正元等家倒欠共有七万之数,为之惊骇不置。又闻粹翁为正元调票,致被波累,有六万之巨。粹翁为人心肠太软,面情过重,因此不免举措失宜,又不肯听弟言提早出洋,致被牵累,殊为惋惜。”(《张元济全集》第2卷,第515页)这几封信早在1990年就于《出版史料》上刊登过。
“橡皮股票”风潮是20世纪初发生在上海的一场金融风潮,波及之广,影响之大,空前绝后。以英国兰格志公司为代表发行的“橡皮股票”,坑害了中国无数股民。据估算,外国冒险家们利用这次风潮从中国夺去的资金达规银几千万两之巨。然而汪书用了相当长的篇幅,重弹老调:“夏瑞芳在1909年春天在股票买卖上因为橡皮股票大跌,他卖空而赚了40多万两银子”等等。接着讲起40万两银子有多重、值多少钱,橡胶树怎样流出树汁,怎样制成汽车轮胎,解决了汽车硬轮坐着颠簸不舒服,怎样因此有了大规模橡胶种植园以及种植园的股票上市,等等,如同向小学生上课那样。兜了一个大圈子,才说到“上海发生了陈逸卿事件”(注意!依然回避使用“橡皮股票风潮”字眼),又给读者上起股票常识课。作者还说:“有位报纸补白家郑逸梅在他的《书报话旧》里说夏瑞芳玩股票亏了,说他卖掉了商务印书馆的房子抵债。郑逸梅的话自然是无中生有。”(第190-192页),无引文,无篇名、页码。查遍《书报话旧》全书,并无类似话语,连“橡皮股票”四字都未出现过。无中生有。其实,夏瑞芳与他的亲信沈季芳投资宝兴公司(为解决商务职工住房的房地产业)借了正大钱庄巨款,正大因陈逸卿的橡皮股票亏蚀而倒闭,夏早先赚的40万两银子,到头来有去无回。沈季芳被道台衙门抓去,为了赎人还债,夏瑞芳除了把宝兴公司的房产拿去抵押,还不得不动用商务十万元钱去填补空缺。
辛亥前的“橡胶股灾”造成的影响是深远的,最终被放大成颠覆性的财政危机,给刚刚兴起的上海和江浙工商业带来灭顶之灾,也让原本对清廷还抱有希望的江浙工商界产生了强烈不满。然而,汪书定位为“陈逸卿事件”,又称夏瑞芳与商务卷入“橡皮股票风潮”,只是“因市场疏通性短缺导致经济损失”(汪书附录《张元济年谱简编》1910年条,第348页)而已。这不是严谨的学术态度。
汪书公布了两件夏瑞芳写给张元济的文字。一件写于1910年8月28日給正在国外的张元济的信,一件写于1911年农历四月初的便条,都涉及他的股票买卖、宝兴公司亏蚀等经济事项。作者自谦“或有转录错误和标点点误,乞谅”(第192-193页)。然而出自何处?原件由谁保存?只字未提,更未公开原件手迹。照汪书体例,引文哪怕一行半行也都注明出处。夏当年写给张的信件,长长两页,却无一句交代。还有几次爆料夏瑞芳玩股票赚了40万两银子、“牛皮纸口袋”里高凤池致张元济的信,作者称藏于上海新闻出版博物馆。对于以上几件文献的来历,为何如此讳莫如深?笔者希望公布手迹,交代清楚来龙去脉,以还历史真相。夏瑞芳留下的手迹极少,对研究夏的生平和商务历史,极为重要,这两封信以前也没有公开发表过,商务馆史的研究者几乎没有第二个人见过,因此开诚布公地说明文献之所在,公布手迹原件的照片,让学界受益,也是作者应有的责任。
顺便指出,汪书说张元济入股商务,再次重复《中国出版通史》第7卷里的想当然的逻辑思维:“当时的社会习惯,只能是菊老找夏瑞芳”(第83页)。请看:1903年2月15日张元济在一封致梁鼎芬的信中写道:“惟自客岁辞退南洋公学译书院后,复为友人招办编译之事。近已启馆……”(《张元济全集》第3卷,第230页),张元济《东方图书馆概况·缘起》这样很经典的文献中也说过“夏君招余入馆任编译”(《张元济全集》第4卷,第392页)谁找谁不是明摆着的吗?
/妄议《衲史》“佞宋”/
《百衲本二十四史》是任何一部张元济传记都绕不过的话题。
张元济在国家民族危亡、中华传统文化岌岌可危之际,担当起艰巨的修史工程,收集起如此众多宋元珍本,可以说同持枪战士保卫祖国疆土一样令人敬佩。历代修史都是皇家动用全国的力量,在皇朝鼎盛时期所做的大工程。而张元济以一人一己之力,带了一个小工作班子,1932年商务被日军炸毁以后,人手更是困难,在商务的全力支持下才得以完成,其艰苦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张元济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其学术成果主要就是《衲史》,而院士是经过当时国内顶级专家们投票评选才选上的。
汪书说到《衲史》,不提它的历史意义,却首先引用傅斯年批评《衲史》采用黄善夫刻《史记》“三家注”本的一封长信,强调“三家注合刻本可能存在的瑕疵”(第278页)。然后才说到《衲史》的准备、版本的调换与《校史随笔》,其中突然又夹杂这样一段话:
一个出版机构,除非它有特殊任务,作为商业机构,商业利润是首要考虑的。……殿版《二十四史》自乾隆朝完成后,一百多近二百年在读书人手里用满坑满谷来形容并不为过,如果印《二十四史》没有特色,就很难有单独的销路,所以要有奇招。这就是以古本相号召。但古本按原貌影印,才不失为古本;改动古本,成为不伦不类,或是成一败笔。(第282-283页)
对于傅斯年的质疑,张元济早就有了回答。学术上有不同看法,本属正常,张元济费尽心血搜罗古本,决非“以古本相号召”,为了“单独的销路”。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作者这些话语的主观猜测成分。
说到宋刻《五代史记》脱字改正,汪书引用张一封信中的话:“此为保宋刊之声誉,免外人之指摘起见。”(第284页)如此写道:
所選母本不是全精,不能全超过所批评的殿本,但“为保宋刊之声誉”(!)保一麻沙本的声誉而改动,问题就比较大。是为古人掩饰,佞宋。自然麻沙本亦有精刻。(第284页)
又批评张元济:“因为‘为保宋刊之声誉,《衲史》所附校勘记一反通行习惯,不是指出本版之具体缺点和改正或应改正各字,而是批评殿版之疵戾及表明‘百衲本所采用母本之好。这就对读者在读本版时缺少帮助而‘迷于所向了。”(第285页)
其实《校勘记》明明对所选古本讹谬之字,都一一指正,并非仅“批评殿版之疵戾”。当年校史处成员、文献学家王绍曾先生在整理《衲史校勘记》(此书已经出版)时,强调“所改之字,均一一见于校记”,汪书武断地称“实在是不据事实!”“《百衲本二十四史》的《校记》是绝不能公开的,……”“原因很简单——刊发了校勘记,就把宋本的毛病——公之于众,如何能‘为保宋刊之声誉[而]免外人指摘!”(第285、286页)
评价张元济先生刊印的《衲史》,首先要充分肯定其重要的学术价值。“佞宋”自有其道理,在藏书史、版本学史上钱曾、黄丕烈、顾广圻等无不重视宋本。特别是如果《衲史》配合《校勘记》,我们可以把《衲史》视为一个校勘精良的读本。70年代中华书局点校二十四史,将近一半采用《衲史》作为底本并借用《校勘记》作参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描润、改字本是古籍整理中通行的办法,一般都在校勘记中说明之。从许多文献中可知,张元济对于《校勘记》早有整理刊印的计划,限于当时局势与本人年龄等因素,耽搁了下来。《衲史》并不十全十美,批评指正也无不可,但断章取义妄议张菊老为商业利益而“佞宋”,显然不是科学作风。
围绕《衲史校勘记》整理印行,十几年前汪家熔先生就曾借与王绍曾先生商榷,极力贬抑《衲史》的学术价值和张元济在校勘学上的重大贡献。称张不会同意公布《校勘记》,又说原商务校史处负责人蒋仲茀50年代整理过《校勘记》,是王先生编出的“神话”。他一再声称殿本《二十四史》好于《衲史》,武断地说张元济所用的底本南宋黄善夫刻本比殿本差。九十高龄的王绍曾先生为此撰长文予以反驳。今天汪书继续重复其陈词,只能表明自己之浅薄与无知!我希望关心《衲史》的朋友,读一读王绍曾先生《目录版本校勘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月版)中的相关文章,可以明了不少史实和做人做学问的道理。
综上所说,汪书问题多多,应当加以纠谬,免得误导读者“迷于所向”。
(作者系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史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