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问题与实践举措分析
2017-04-29刘畅
刘畅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随着“互联网+”应用愈加广泛,这也带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进程。但当今我国现行互联网金融体制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造成监管滞后、监管重叠、监管真空现象,提高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隐患。因此,如何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找出新的发展路径,是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从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则制度中问题作为出发点,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规则 实践举措 问题
一、 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机制
虽然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但其立法、监管层面却相对滞后,使得制度与市场脱节,无法有效的监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在我国当下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中,并未设有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监管机制,互联网金融得不到法律的支撑,进而使得互联网金融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活动,需要保障投资者的个人权益,并且还要建立相应的网络安全体系、信息保护体系等;另一方面,一部分互联网金融监管条款都带有宣示性,这些条款中没有明确对违规人员的惩罚机制。导致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流于表面,无法发挥实质性作用,不利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与控制。
(二)缺乏相应的诚信制度
现如今,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中还没有正式归纳到征信系统中,例如一些小额贷、P2P信贷平台还在征信体制之外,并未实现征信系统使用与信息共享。导致金融机构无法确认借贷人的信用情况,进而造成坏账现象发生,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隐患。同时,很多自发性组织或市场化金融共享平台,他们的信用程度无法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自身因素
互联网存在开放性与隐匿性特点,很多不法分子能够隐匿身份在互联网金融中获取利益。这也导致现如今我国互联网金融中出现大量的犯罪行为。其主要表现在:第一,非法集资行为,很多非法人员通过网上金融项目吸取社会资金,如P2P何众筹模式等。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这就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稳定性。第二,由于互联网金融中信息过于繁杂、庞大,很容易成为非法分子洗钱工具。由于当今虚拟货币形式朝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使得其中成分或类型极为复杂,不法人员将非法获得的资产投入到互联网金融中,之后再“合法”取出,进而达到洗钱目的。第三,支付层面的风险,在进行支付、清算资金的过程中,会造成一定比例的资金沉淀。如果这些沉淀资金被金融企业挪用、开发,会造成大量的支付风险。第四,资金风险。由于互联网自身就存在诸多风险,在互联网安全管理中存在诸多漏洞,很多黑客攻击、病毒破坏、網络诈骗等现象频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资金损失。
二、推动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发展的重要渠道
(一)加强互联网监督立法工作
首先要对融资平台风险防范、保障投资者个人利益等方面进行监管。通过法律对P2P提出了明确规定与标准,例如及时披露信贷条款、禁止不公平交易、采取相应的洗钱措施。通过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督立法工作,能够让互联网金融活动做到有法可依。降低互联网金融中的安全隐患,让互联网金融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法制化,并且能够优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保障投资者的个人利益。同时,要完善相应的惩罚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问题,进而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二)构建完善的金融监管机构
从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分析,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如美国的两级多头监管机制。通过借鉴国外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够让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更加完善,实现互联网资金动态监控,进而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通过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措施,能够对互联网金融教育活动进行监控,避免网络犯罪现象发生,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进而保障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能够良性运转,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提高投资者的安全意识
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不能只依靠国家、政府来完成,想要保障监管机构的有效性,必须要发挥社会群众的作用,让金融企业与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监管工作中,加强投资者的自律、自治行为。通过个人投资者努力,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进而确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形成行业规范制度。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投资者与受益者,必须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鉴别能力,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金融交易能够顺利进行。想要切实提高企业、个人投资者的安全意识,需要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宣传工作,发挥引导作用,让广大投资者认识到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并找出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措施,进而构建一个既安全、又高效的金融安全平台,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保障我国金融领域能够长足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我国金融行业也呈现出线上、线下双向模式发展。但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还存在诸多漏洞,为了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能够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必须要完善监管法律、建立有效的监管机构、提高投资者安全意识,进而降低互联网金融投资风险,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参考文献:
[1]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3):119-121.
[2] 李有星,陈飞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 [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4):96-97.
[3] 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 ———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5,(4):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