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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卮言

2017-04-27吴志亮

名作欣赏 2017年11期
关键词:养父玉兰余华

⊙吴志亮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 401120]

《许三观卖血记》卮言

⊙吴志亮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 401120]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文学创作立场由“先锋”转向“世俗”后的重要收获之一。小说主要通过“卖血”这一事件,展现了社会底层民众的生存状况以及他们的主体特质,可谓是一部思想内涵十分丰富的小说。本文着重探讨了小说中“卖血”行为所隐含的讽刺意味,养父身份导致的许三观形象的两极化倾向以及作者对于苦难生活中人性美的展现。

《许三观卖血记》“卖血”行为 许三观形象 人性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文学创作由“‘先锋’转向‘世俗’”后的重要收获之一,曾和其长篇小说《活着》共同入围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之列。自1987年初发表《十八岁出门远行》始,余华的文学创作便摆脱了早期唯美化的倾向,表现出自觉的先锋意识,人物形象趋于符号化,故事背景常常处于模糊状态,在叙述内容上热衷于“死亡与暴力”的书写,等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余华开始将目光转向世俗,“人物开始了奔跑”,故事背景渐趋明晰,小说的叙述语言也更加贴近人物形象本身,此时的“余华充分意识到了人物自身的价值,使小说叙事明确地回归到生命内在的丰饶性上,从而回避了创作主体对人物形象的过度干预”。“余华曾用一句非常形象的说法来表达这种写作状态——贴着人物写”,《许三观卖血记》就是这种“贴着人物写”的写作状态的有力诠释。小说主要通过“卖血”这一事件,表现了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的主体特质,可谓是一部思想内涵十分丰富的作品。

一、“卖血”行为的讽刺意味

《许三观卖血记》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而“卖血”行为在作品中是极具讽刺意味的。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孕育了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文化传统,即所谓在没有父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是无权去做出损害自己“发肤”的事情的,如果我们这样做了,则可能意味着我们在间接地伤害父母而常被社会视为不孝。“卖血”更是如此,就单个生命主体而言,按照村里人阿方等人的观点,血液是力气的代表,而且要比肉里的力气值钱得多。而当许玉兰得知许三观卖血抵债时,她便对许三观响亮地说着:“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了。”就整个民族而言,血液象征的是一个民族历经千年而流传下来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而血液的流淌则象征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的不断延续。所以就“卖血”行为而言,许三观出卖的不仅仅是自身的血液,更是对我们民族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的出卖,他们出卖了所谓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文化传统,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的延续在他们身上或许也被有意无意地终止了。

在小说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第一次(第一章),从四叔和桂花她妈等人那里了解到“卖血”的意义,后与阿方、根龙第一次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与许玉兰组建家庭;第二次(第十一章),因为一乐的“壮举”,许三观不得不卖血来弥补;第三次(第十五章),强奸林芬芳后为补偿她而卖血;第四次(第二十章),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粥后,许三观决定为改善家人的生活而卖血;第五次(第二十六章),为改善一乐在下乡期间的生活而卖血;第六次(第二十六章),为请二乐的队长而卖血;第七次(第二十七章),为了给一乐治病而卖血未果;第八次至第十二次(第二十八章),为了给一乐治病而连续五次卖血。通过对许三观每一次卖血目的的梳理,我们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卖血”是为了让生命在苦难的历史长河中得以短暂的延续,是为了在浩瀚的宇宙中让各自的生命主体善始善终。他们是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独特群体,而他们延续生命的方式更是独特的。

在许三观的世界里,“卖血”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卖血”行为本身又是对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的某种意义的出卖。换言之,许三观的生命最终得以延续是以对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的背离为基础的,即只有当他们背离了所谓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文化传统,背离了所谓的血液里流淌着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等的种种观念时,他们的生命才能得以延续,这是极具讽刺意味的。

二、养父:许三观形象的两极化倾向

许三观形象的塑造明显地体现了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一种创作立场。20世纪90年代伊始,余华的创作立场开始转向真实的民间,作品中开始出现了真实可感的人物形象,开始“贴着人物写”,而“贴着人物写”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许三观形象的两极化倾向被真实地展现了出来。

许三观形象的两极化倾向主要是由他为一乐养父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和所有中国人一样,他生长在拥有数千年文化积淀的社会环境中,所以其性格难免要受到种种文化传统的限制。当许三观得知一乐的真实“来源”时,他显得非常的愤怒,他感觉自己替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以后可能还要继续白养下去,他感觉自己做了九年的乌龟……于是,他对许玉兰实施家庭暴力,他也学许玉兰要“过节”,什么事情都不做,一回家就要享受。当一乐为了帮助两个弟弟而打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来索要医药费时,许三观便让许玉兰与一乐去找何小勇。到后来似乎越来越离谱,他竟然对摔断腿在家不能动弹的林芬芳实施强奸,并且去卖血为林芬芳买补品以示补偿。更让读者觉得心痛的是,作品中许三观一再强调,他卖血的钱可以花在自己身上,可以花在二乐、三乐的身上,有时也可以花在许玉兰身上,但就是不能花在一乐身上,于是,在作品中我们又看到了如下的场景,“文革”期间,在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以后,许三观决定再去卖一次血,然后全家准备去胜利饭店吃一顿好吃的,而这一趟饭店之行是不包括一乐的,一乐有的只是五角钱换回来的一个烤红薯。在三个孩子中,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但是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为什么会如此的近乎残忍呢?症结就在于一乐的非己出,就在于自己是一乐的养父,即一乐是何小勇与许玉兰的孩子,而非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孩子。在这个拥有数千年文化积淀的社会环境中,许三观对待一乐的态度是一种文化状态,这种文化状态所阐释的是血缘对于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意义。我们不能对许三观有过多的指责,因为他的身上所体现出的这种文化状态所代表的已不只是某一生命个体的偏执,他代表了我们民族中的绝大多数人的偏执,甚至是整个人类的偏执。

我们将身为养父的许三观对待一乐的种种“劣迹”视为一种文化状态,乃至文化偏执,但是作为养父的许三观也表现出了慈父的温情与令人感动的一面。作品第二十一章指出,当一家人准备去胜利饭店改善生活的时候,许三观却用五毛钱无情地将一乐打发出去买红薯吃,于是在第二天早晨,一乐喝完玉米粥以后便离家出走去“找爹”了,紧随其后的便是许三观如何找到了一乐,又如何将他背起来到了胜利饭店。除此之外,许三观一路卖血救子的叙述更是整部小说的高潮。一乐在“文革”下乡期间患上了肝炎,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先是到处借钱,后来便一路卖血赶到上海。通过这些叙述,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另一个与前文完全相反的许三观形象。这次他的身份好像不再是作为一乐的养父,而是作为一乐的亲生父亲,甚至于比亲生父亲更伟大。换言之,此时作为维系人类关系重要纽带的血缘已失去了其传统的效力而走向无意义。

所以,我们认为,许三观形象在作品中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化倾向。身为养父的许三观,他的确带给了我们许多感动,但是其形象出现的前后矛盾也是显而易见的。当许三观得知一乐非己出时便做出种种非人父所应有的行为,但后来卖血救子的行为又使他成为一位仁父;他一开始枉为人父,但他最终又成了一位称职乃至伟大的父亲。

三、苦难生活中的人性美

在文学世界中,很多作家都非常热衷于“苦难叙述”这一永恒的主题。在他们的作品中,苦难本身或许并不是叙述的中心,中心往往在于表现苦难生活中人的生存状况以及人性的变化。《许三观卖血记》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值得欣慰的是,苦难的生活与失当的社会秩序并没有泯灭许三观的人性之善与美的一面。许三观的生活状况是不幸的,是充满苦难的,而在与苦难生活斗争的过程中,许多人性不良的一面纷纷“登场”,这在许三观这一中心人物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即如上文指出的他的养父身份所蕴含的文化偏执就是这种不良人性的有力明证。而这些所谓的不良人性的存在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一是基于许三观所处的文化语境,二是基于现实的苦难生活,二者共同使得许三观表现出了种种近乎无情乃至荒唐的言行。但是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苦难生活中的不良人性绝对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唯一内容,有时甚至仅仅是作为一种陪衬。

纵然许三观这一人物形象有其历史局限性,但是在他身上我们还是看到了很多人性光辉的一面——人性的善与美。尽管一乐非己出,许三观对一乐表现出了种种不尽如人意的言行,但就其终极意义而言,许三观仍然不失为一位伟大的父亲。而这种伟大父亲形象的确立也是由其对一乐无私的爱所体现出来的,可谓是“败”也一乐,“成”也一乐。尽管许三观一开始不愿意为一乐承担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但最后还是去卖血了。就其“卖血”的动机而言,他可能仅仅是为了取回被方铁匠抄走的家什,让家重新像个家,但其动机所产生的实质效果却远不止于此。作品中真正体现许三观人性的至善与至美的一面是从一乐生病开始的。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先是从三乐那里“借钱”,后来又找到方铁匠、何小勇的女人,接下来许三观便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并不显得“孤独”,因为一路上他得到了许多人的关怀。林浦的居民为他送上热水,在百里,路人将他送进旅馆,六十多岁的老头让自己的猪仔为他暖脚以及后来来顺、来喜兄弟的一路照应。由此,《许三观卖血记》似乎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更是关于一位普通人父“卖血救子”的感人画卷,其间穿插一群熟悉的或陌生的人对于这位“卖血救子”的人父的关心与帮助,从而使得这幅画卷所展现的人性美的光辉更加丰满,也更具真实感与说服力,为作品的苦难叙述增添了无限的温情。

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叙述中,余华是无法回避的焦点作家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他以先锋文学积极探索者的姿态登上中国文坛,与马原、格非、洪峰等作家共同开垦着中国先锋文学的沃土。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甚至在更早的时候,他们中的大多数却突然弃“土”而逃,试图另辟更具潜力的“森林”。余华便在他的“森林”里为我们讲述了一个独特群体“卖血”的故事,这就是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作品只有十七万字,却包含了十分丰富的思想内涵。在作品中,我们不仅感受到了“卖血”行为所隐含的独特的讽刺意味以及养父身份导致的许三观形象的两极化倾向,我们更感受到了作者在“苦难叙述”中对于人性美的展现。

① 温儒敏,赵祖谟:《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4页。

②③④ 洪治纲:《余华评传》,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5页,第107页,第110页。

⑥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作家出版社2011年版,第85页。

作 者:吴志亮,文学硕士,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与外国文学。

编 辑:康慧 E-mail: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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