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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飒之为萧飒

2017-04-26刘钊君

青年文学家 2016年36期
关键词:特点价值

摘 要:萧飒的成名是伴随着台湾女性文学崛起而开始的,这一时期是女性话语大放光芒的阶段。然而萧飒的小说却擅以男性第一人称来叙述,为男性“代言”;且在女性私语化的倡导背景下,却倾向于对广阔社会的书写,似乎与倡导的潮流拉开距离。本文意在探讨萧飒区别于其他作家和当时潮流的特点所在,揭示出萧飒之所以为萧飒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萧飒;特点;价值

作者简介:刘钊君,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5级现当代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36-0-02

上个世纪80年代是台湾女性文学崛起的黄金时期,《联合副刊》、《人间副刊》在解严后首开风气,允许女作家发表文章。萧飒的创作以此为契机,其早期作品“擅长描述大都市里错综复杂的男女关系”[1],继《我儿汉生》之后,有很大的突破,倾向于对社会问题的描写,艺术上也更为成熟。无论从作品的质还是量上来看,萧飒都是一位很优秀的女作家,由于各种原因她在大陆并不为太多人知晓,很长时间里,我们都忽略了这道独特的风景。

(一)

和同时期女性作家企图建立女性话语不同,萧飒常以男性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写作,展现了男性眼中的世界。这些作品有《雨夜》、《啊!那永远不平的》、《小叶》、《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盛夏之末》、《酒宴》、《尴尬》、《老师!吃饼》等。在一个大力倡导“女性写作”、“女性话语”的时期,萧飒的这类作品似乎不合主流。然而我认为,这正是萧飒的独特价值之所在。

自古以来只有男性为女性“代言”,没有女性为男性“代言”的先例,为何?究其原因,谁掌握话语权,谁就有“代言”的资格。古代的闺怨诗是典型的代表,以女性之口吻,将女性的生活状态、心理描摹得细致入微的,往往是男性作家,这类是最常见、最“传统”的“代言体”。萧飒却打破这一“传统”,以男性第一人称视角进行叙述,这是萧飒的“代言”策略,它从根本上颠覆了男性中心的话语权。那么,萧飒是如何为男性“代言”的呢?他们或者追求世俗的成功,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相互算计、勾心斗角,他们凭着自己的实力,一步一步地向上爬,最终获得金钱和地位(《酒宴》);他们往往有家室,曾经相爱过,终究移情别恋,不忠于婚姻(《明天,又是个星期天》,《盛夏之末》);亦有对女性恶语相向、行为粗暴的男性,甚至出卖色相以骗取钱财者(《小叶》,《爱情的颜色》),在现实的打击下,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追求冒险刺激,挥霍又痛苦,有时又转而施加于女性身上;更有异化者,害死国中女生或强暴邻居少女,是品行最恶劣的(《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失节事件》),然而社会批判的矛头却习惯性地对准女性。这是他们的基本面貌,不难看出,大多都是失败者的形象。他们成为导致女性不幸的外在因素,使女性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更加步履维艰。

有趣的是,这些形象分明流露出作者对男性的失望,然而作者并未在作品中表现出对他们的憎恨,似乎仍有心为他们开脱。萧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去思考其中的原因,其中有不甘心,但更多地是企图寻找解决途径的努力。《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以“我”作为实习记者的视角来观察,听取不同人对这件事的说法,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家属及周围人,从而使得事件超越簡单的是与非,评价标准也变得丰富起来(因为即使是犯罪人一方,其奶奶与父亲对被告的看法亦有天壤之别)。然而作者只是将这些不同的观点罗列出来,供读者参考,并不打算得出一个折中的结论。这是萧飒写作的一个基本态度——客观中立,和她对爱情的观点“关于爱情,不予置评”一致,反映在爱情题材的小说中就有了上面所说的有趣现象。作者为这些失败者“代言”,站在他们的角度,探讨感情破裂的原因,比单方面从女性的角度书写要客观公正,也更接近于真实。这是符合作者的写作理想的。因此,尽管其作品多失败男性,但他们亦有自己的隐衷,而作者就将其挖掘出来。传统的“代言体”一方面揭示了男性的主导权和女性话语的“失语”状态,同时说明了男性有意使这一情况发生变化,转而从女性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而在一个女性话语、女权主义满思潮盛行的时期,萧飒的作品则警惕着我们不要走向另一个极端。作者深知,男女两种力量的平衡和对话,缺一不可,否则女性主义、女权话语将无所依托,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英国著名意识流作家沃尔夫提出“双性同体”的思想,认为“在我们之中每个人都由两个力量支配一切,一个男性的力量,一个女性的力量。……”[2],她认为,这种双性和谐合作是文学创作实现的重要保证,换言之,她否定了性别二元对立的结构,同传统男性中心的唯一标准相对抗。如果我们把萧飒的创作看作一个整体,就会发现,叙述视角主要有三类:女性的“我”,男性的“我”,第三人称的上帝视角,三者交汇成和谐的交响乐曲。萧飒的创作本身及其作品,都很好地实践了“双性同体”的理论,“男性的力量”和“女性的力量”相互融合,互为补充,构成了萧飒整个的创作世界。在《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小说集里,显示出作者明显的女性意识。无论是《啊!那永远不平的》被丈夫抛弃的小女人,《小叶》中的小叶,《小骆先生的一天》里天天吵着要搬出夫家的雅芝,《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里情窦初开的蓝惠如,《迷爱》中的同性恋者谭莹……她们虽遭遇各异,但都反映出社会转型期中的女性问题,显示了作者对都市弱势地位女性的关怀。这些作品与前面的男性第一人称作品互相呼应,互为补充。

萧飒娴熟自如地运用男性第一人称写作,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同时期女性话语的回应与反思,一方面她为男性“代言”,消解了两性二元对立的状态,站在男性的立场去思考;另一方面,她客观上实践了“双性同体”的思想,但并未把女性话语作为唯一的标准,而是较为客观中立的。正如沃尔夫所言,“最正常,最适意的境况就是在这两个力量一起和谐地生活、精诚合作的时候”[3],萧飒的创作便是这样一种理想型实践。

(二)

陈芳明在《台湾新文学史》中说道:“(萧飒)可能是朋辈中以笔干涉现实最多的女性作家。”[4]。解严后的最初十年,台湾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正经历重大变革,同时也产生了不少问题。萧飒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这些作品所涉及的社会问题有:对大都市弱小女性的同情、青春期孩子教育、社会阶层分化、同性恋、婚姻问题等等。在这些作品中,一以贯之的是作者客观、理智的立场。

在叙述者的选择上,萧飒独具匠心。《我儿汉生》如果不通过母亲的观点,便达不到反讽的效果;《小叶》如果从小叶本人,或莉莉、汤尼的视角,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刘智原的夸张语言掩饰不住他对小叶的怜爱,但由于他无法明白小叶的真正感觉,读者对小叶的同情反而更加深刻。旁观者的视角在萧飒那里,用得尤为自然熟练。在《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这篇小说中,“我”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实习记者,发现在事件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原因,每一位当事人的亲属,都有不同的说法。少年犯的奶奶不相信孩子犯了罪,说孩子平时听话孝顺,而他的父亲却说他从小不学好,偷东西打架,品行低劣。被害的女孩父母的说法和老师的说法也不同。俨然成为多声部的大合唱,类似于电影《罗生门》里面的情节。尽管说法各异,但作者并不采取介入的方式,指正每一个人的漏洞。而是用一种半透明的方式,通过少年犯话中的细节去摸清事实真相,不予置评,让读者去评判。

在其写同性恋的作品《迷爱》中,“我”同样是这场悲剧的旁观者,也是谭莹和林芝明爱情的见证者。然而“我”却是理智客观的,“我”分析了两种爱情,一种是谭莹式的“回肠荡气,生死相许”的同性爱,一种是“快乐,有秩序”的平凡人的现实异性爱,“我”是遵循后者的。两种爱情的结局,一个是自杀的悲劇,另一个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浪漫爱情,但也算得上踏实幸福的生活。叙述者“我”在其中的立场,虽然朝向主流的一方,不认同谭莹式的爱情,但仍给予足够的同情,也给予读者思考和选择的自由。需要注意的是,同性恋题材在当时还是少见的,作家有意突破这一禁区,显示出革新的勇气,也为后面作家书写这一题材提供了借鉴。

因此,尽管萧飒小说对社会现实的干预较多,但其立场是客观中立的,而不是有意地介入。且在言说方式上采用半透明叙述,给读者留下思考和选择的自由,叙述从容委婉,风格清丽脱俗,透着女性作家特有的敏感细腻。

萧飒是台湾文学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以客观中立的姿态区别于其他女作家。她擅用男性第一人称,为男性“代言”,且在小说中以客观中立的立场干预社会现实,这些都体现出非女性话语的特质。然而,越是超性别的,才越能凸显其真正的文学价值。这正是萧飒作品的意义所在。

注释:

[1]张系国,《死了一个国中女生之后》(萧飒著)“序言”,台北洪范书店,1986年.

[2][3]沃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三联书店,1989年.

[4]陈芳明,《台湾新文学史》,联经出版社,2011年.

参考文献:

[1]萧飒,《爱情的颜色》,<台>圆神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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