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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短章三题

2017-04-25胡金城

北极光 2017年2期
关键词:旗袍柿子姐姐

胡金城

寒冬里的温暖记忆

冬天吃冻货。当下正值隆冬时节,小城里满大街都是卖冻货的。无论水果店,还是蔬菜店,窗子外面大都堆放着一摊子、一摊子的冻梨、冻柿子。而且无人售货,叫卖声是从音箱里传出来的。顾客挑来拣去装满一只塑料袋子,拎到店铺里面过秤交钱就可以了,便宜得很。东西买回家是不能着急吃的。先倒进盆里再放上凉水,泡上大约一个小时,表面就会结一层薄冰。将冰碴磕打掉,里面便是软软的梨或柿子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大爱吃这些东西了,但还是常买些回来给家里人吃。每当这时,总会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我的姐姐,此生此世唯一的姐姐。

在我的记忆中,姐姐永远定格十六、七岁的模样,典型的上世纪中期的少女形象。脸很白,眼睛很大;两根辫子一前一后的搭在肩头;爱笑,一笑起来就会出现两个酒窝;只是嘴唇发紫,这大概就是她心脏有病的表现;因为穿了母亲用夹袄改作的棉袄,本来清瘦的姐姐倒显得有些胖墩墩了。母亲说亲妈絮的棉袄都厚实,棉花放得多。是的,我的棉袄也挺厚。那时候,母亲给一家布鞋店纳鞋底,没日没夜地忙,是姐姐照看着我这个似懂事非懂事的弟弟。记得姐姐常摆弄一种“花撑子”,绣完花儿让我辩认哪朵是月季,哪朵是玉兰。姐姐还常摆弄一种叫作“香纸”的卡片,带香味的,上边有人像也有歌曲。就是在这“香纸”上,她指给我认识了一代女神王丹凤,还教我学会唱“小燕子穿花衣”。诚然,让我记忆最深的,则是姐姐给我买的冻梨和冻柿子。

那个时代物资匮乏,但冬天里还是有卖冻货的,我家前面的街口上就有卖冻梨和冻柿子的。母亲给了钱,姐姐拉着我跑到街口上,挑上四、五个冻梨,拣上三、两个冻柿子,装进一只布口袋,回家后倒进凉水盆子里泡着,慢慢地等着化开。这情景在我的记忆中常常出现。冻梨和冻柿子化好后,母亲推说怕凉不吃,姐姐懂事也吃得很少。冻梨只吃一个最小的,冻柿子只切一小块含在嘴里。其余的全都给我。渐渐地我也懂事了,有好吃的让姐姐多吃。可她接过去还是给我藏起来。那时候,我家的家境似乎比一般人家强些,但日子过得还是很紧巴。如果母亲不给钱,既使姐姐领我从街口走过,也不会去买叫卖中的冻梨、冻柿子,而且看也不看。这是母亲告诉的,不买的东西不瞅,免得生馋虫。

其实,姐姐很爱吃冻梨冻柿子。只是因为东西少,就尽着我这个弟弟吃。姐姐心疼我,我也忘不了姐姐。在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感恩的是母亲,然后就是姐姐。我读小学的时候,姐姐就结婚了。每到冬天,我都向母亲要几回钱,到街口买些冻梨冻柿子,放在仓房里,一个不动,留着姐姐回来吃。姐姐很少回娘家,我就在放假时给她送去。先是给姐姐,后是给她的孩子。每当我去送东西的时候,姐姐总是说别再买了,还得向妈要钱;等以后你自己挣钱了,再给姐买也不迟。自己挣钱!这是我在那个年龄最大的期盼。挣钱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给姐姐买好多东西,何止几个冻梨冻柿子?

姐姐的心脏病越来越严重,不得不经常住医院。1970年初冬,她又住院了。我问躺在病床上的姐姐想吃什么,她挪动青紫的嘴唇一个一个的吐出几个字来,说是想吃冻梨冻柿子。那时刚下头场小雪,冻货还没有上市。我跑遍全城只买到两串糖葫芦。可是女医生不让吃,说是心脏病患者忌吃凉的。不久,姐姐走了,还不到30岁,她那仅有8岁的女儿给她梳了最后一次头。姐姐走后,母亲哭坏了眼睛,神智恍惚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我强忍失去姐姐的痛苦,帮着照料她抛下的孩子。

转眼几十年过去。姐姐若在世,该是古稀之年,已经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了。可她走的太早,终没有花到我挣的钱,没有吃到我用自己的工资给她买的东西。这对我不能不说是一桩憾事。有姐姐的日子真好,那缺少物资的年月并不缺少亲情。姐姐和我还有那些冻梨冻柿子的故事,给我在严寒的冬季里留下一段永不抹灭的温暖记忆。

秋光中的那份优雅

立秋之后,从乌裕尔河上游飘来的风有了些许凉意。该是又到了这座边城里的人们更换衣着的季节。前些时候还在衣橱里束之高阁的旗袍,不经意间成了小城女子们身上的最佳时装,也成了小城男人们眼中的流动风景。而牵引和拉动这股子“时尚风潮”的自然有她。年长的叫她“旗袍大姐”,年轻的喊她“旗袍阿姨”。

女人与美是不可分离的,若不然怎么会有美女这一称呼呢?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敢美是女人的胆量,会美是女人的素质。这位“旗袍大姐”或者称为“旗袍阿姨”,就是一位爱美、敢美而且会美的女人。她天生得前凸后翘的旗袍体态,她和旗袍结下了姊妹般的不解之缘。旗袍因她穿了而显妖娆,她因穿了旗袍而显妩媚。在同样年龄的女人中,她被视为“女神”。有人说她像林青霞,但比林青霞清秀;有人说她像赵雅芝,但比赵雅芝丰满。

旗袍是她的至爱。只要打开家里的衣橱,就能看到20几件不同款式、不同花色的旗袍。有传统的也有改良的;有绸缎的也有丝绒的;有素淡的也有艳丽的;有印花的也有绣花的。每天早晨,她都要在穿衣镜前站上10几分钟,转过来,扭过去,更换着身上的一袭袭旗袍,直到满意为止。旗袍让她穿出一个女人的矜持之美,旗袍也让她穿出一个女人的“野性”之美。直立的衣领约束着脖子,而大腿却从高高的开叉处解放出来。

她,总要给人一种美的感觉,所以不打扮停当是不会见人的。当她走下楼梯,走出门口,走在小区内的水泥路上,总会吸引来羡慕与赞美的眼光。人们所瞩目的,除那一身旗袍还有那一头乌丝。或云髻高卷,或长发飘逸,或梳成一个粗粗大大的麻花辫儿,轻松的搭在肩头。还有那一双美足,或金红色或银灰色的高跟儿鞋,时紧时缓地敲打著平滑的路面,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声响。时尔再擎一顶阳伞,或执一柄团扇,或挽一只手袋,真不知她是从哪里来的。好像是从影视剧的剧照中走来,好像是从时装表演的展台上走来,又好像是从戴望舒笔下的《雨巷》里走来。

然而人们没有想到:她已步入花甲,过了一个美女应有的年龄段,洗尽铅华已有苍桑之感。可是她说作为女人来到这世上就应该美一辈子,而不是美一阵子。人们还没有想到:她那看上去一身的“高贵”与“华丽”,其实都是普通的衣物,没有高档,没有名牌,就连新近上身的那件红黄相间的旗袍,也是用二十几年前女友送的绸巾改制的。可是她说女人的美不可能也不应当是用钱来买的,而是用心创造的。

人们更没有想到:她是一个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的人。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她居然作了四次手术,化了六次疗,住了十次院。最叫一个女人痛不欲生的,是因乳腺癌作了切除术,满头黑发曾由于化疗而脱光。但是她没有向病魔屈服,没有躺在病床上等着上“天堂”,而是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支撑起来,不但顽强地活着,而且重新创造美的生活。经过长期治疗身体逐渐康复,各项指标已经完全正常。为了不让人看出“残缺”,她比以往更加精心地装点着自己,打扮着自己;不过,她并不满足于表象之美,在学会唱歌、跳舞之后,上台演节目,又试着写诗、作文。就这样,她用美丽点亮了人生,也用人生诠释着美丽。如今,她行走在明媚的秋光里,是那样的端庄,那样的优雅。满园不知名的秋花迎着她绽放。她笑了,笑得像花儿一般烂漫。

一双解放鞋

那是一个人们都喜欢穿军装的年代。二哥转业送给我两件好东西。一顶解放帽,一双解放鞋。帽子是新的,鞋子是旧的,但都成了我的爱物。上中学那几年,这两件东西似乎没有离开过我的头和脚。

上世纪70年代的伏天,特别热。学校组织我们下乡学农,帮助生产队割麦子。一天上午,正在麦地里挥汗如雨的干活。我的脚不知道剐上了什么,解放鞋的鞋面撕了个口子。鞋里进了土,几步一磕打,渐渐地被同学们甩在了后面。幸好割到地头的小组长回过头来接我。小组长是个女生,男同学背地里都叫她“大辩子”。傍晌午收工的时候,小组长偷偷问我咋落后了?我红着脸说鞋坏了,进土了。她无意中看了一眼我的鞋,没说什么。

吃过午饭,我躺在大队部的土炕上睡着了。朦朦胧胧,觉得有人走到炕沿下拾起了什么。我想睁开眼睛看看,可又累又困睁也睁不开。等到上工的钟声敲响,我好不容易起身穿鞋时,发现鞋面撕开的口子已经缝好,针脚还挺密实。这可叫我感激不尽,下午割麦子不至于再落后了。我问同屋的几个男同学是谁做的好事?大家都说自己没做,也没看见别人做,都睡得很“死”。

这件事我向老师报告了,老师说回去写封感谢信吧。麦收结束,回到学校,我按老师说的写了一封感谢信,发表在学校的黑板报上,感谢那位没有留下姓名的“活雷锋”,可是没人理会。时间久了也就忘了。

转眼46年过去。前些日子高中同学聚会,我见到了久违的那位小组长。只是她长长的辫子已经挽成了高高的发髻。加上那身暗红色的丝绒旗袍和那双乳白色的高跟皮鞋,显得很优雅。而优雅是这个年纪的女人们所少有的。晚饭后散步,她主動找我聊了起来。

她问我知不知道当年是谁帮我缝补了那双解放鞋?我说一直不知道。她说就是她,我连忙致谢并报歉知道晚了。她让我猜为什么帮我缝鞋?我说学雷锋呗。她笑了,说我真单纯,比别的男同学成熟的都晚。我听了怦然心动,不知所措,回答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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