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研究
2017-04-24杨道衡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课题:《基于大数据背景下金融业课持续发展研究--以湖南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为例》,项目编号15C0193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化,对农村的建设力度也逐步加强,在建设农村发展过程中,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是当前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经济整体水平呈上升趋势,积极参与世界金融的背景下,我国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形式也越来越好,小型金融机构的良好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虽然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形成了基本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对小微金融机构深步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本文就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探讨,提出了相应问题的创新策略。
关键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创新策略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属于发展中国家,且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打造富裕和谐的新农村是目前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农村市场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积极作用,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不稳固、城乡经济差距明显、以及农村居住人口整体收入水平偏低等情况,造成农村小微机构发展情况不理想,因此,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增长,是目前首要任务。
一、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1.金融服务单一
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然比以前有所增长,但是相对别的国家而言依然缓慢、干预力度不强,目前贷款依然是主要集资形式,进而成了小微金融机构企业主要经营的支柱,但社会发展更倾向多元化的趋势,单一的集资方式,无法满足当今金融发展的需。就湖南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就是几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作为我省首家村镇银行,于2008年3月开业。随后,上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长沙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业机构,作为主发起行共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覆盖13个市州(除怀化外)的38个县(市)。至去年底,资产总额达328.37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65.1亿元。但是,这也不能满足湖南广大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资金需要。
2.缺少政府支持
证券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的资金方面,制定了高要求和过高的标准,使小型企业在贷款时出现了很多不便之处,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多数小型企业单位没有办法在证券公司得到赞助。并且我国目前的小微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在风险筹资形式和鼓励小型企业服务机制上没有过多鼓励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困难处境。这些情况的发生的根本和政府的政策有很大关系,政府没有适当的鼓励政策,给予一定力度的扶持,加上不明智的决定,没有为小微金融机构带来发展平台,因此,政府加大财政的支持,合理决策,从而小微金融的更好发展。
3.信用体系不完善
对目前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的形式来看,雖然我国的信用体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针对小型单位的服务举措上有很多不足,造成小型企业单位没有良好的筹资平台。主要由于我国信用保障体系制度发展较晚、速度缓慢,在贷款力度小、程序复杂、资金风险责任承担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我国没有形成完整有规模的信用征信系统,相关制度和政策尚未建立完善,造成很多小微单位的许多公司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缺乏信用记录,也是造成小微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有很多困难,影响了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进程。
4.小型企业贷款困难
我国目前没有和小型企业相匹配合作的银行,加上目前农村信用社和一些农村私有的商业银行机构整体的金融规模太小,不能为小型企业资金提供足够的支持。并且现在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当时成立之初是参照国家国有银行的经营模式而构建自己的机构系统,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从这种现象中脱离出来,由于大型银行机构与农村商行规模不同,一味的参照和借鉴,会使现有农村信用社类型的银行机构在管理中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其发展,侧面制约了对小微企业单位的服务项目。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小规模金融机构的经营体系与管理政策,从而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政策落后
我国现在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在管理运营中,企业政策、体制相关的详细内容,虽然加强了风险防范,但却忽略了本身发展的方向、服务的宗旨,致使小微金融机构金融创新能力不够。具体拿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政策来说,将主要服务目标面向农村区域的村民、农村业务及农村经济所需的金融服务项目,本着服务于“三农”的基本原则出发,但却没有注意到,这种相关内容的政策规定,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背道而驰,令村镇银行制定的原则和面向的服务对象最终没有任何利益可言。
2.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形式良好,但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较为缓慢,金融机构较滞后,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证券、农村征信、农村资金等金融项目存在很大空缺,农村现有的银行的各项服务内容都是比较常规的业务,便民的项目较少,例如资金兑现、银行允诺、业务问询、合理代收等项目在农村中并没有太多金融机构开展,现在信用卡是一种新型的用卡形式,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对于农村群众来说,对此没有基本的认识,农村金融机构更没有此项业务的办理,同样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购物的方式多种多样,更趋向于网上购物,据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网络购物比重已超过32%,占购物金额的百分之41%,可以看出城市近年来网上购物的比例越来越大,不仅促进经济的发展且增加了相应的行业,缓解了就业压力,但农村地区对网上购物,网银不了解,对于这些城市居民早已享受到的金融带给生活的便利,农村群众并没有体验到当下金融带来的这些便利服务。另外,现在农村的农产品市场发展良好,无论是批发零售、综合单向、现货期货等市场的多种发展形式,各方面都能做到互相影响,互相牵制,形成完整的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层次分明,共同进步的美好景象,但农村的金融市场与这种形态的适应度却不高,没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极大程度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创新。
3.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站在集资的立场看待农村金融体系问题,农村金融体系应该最少包括市场融资干脆和“委婉”集资的银行系统两方面,互相配合,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金融业务带来推陈翻新的创新改变。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完善,据数据调查融资来源和形式的占比,仅有城市金融体系的40%,融资来源和形式过于单调,融资的资金数量少、效果低,农村乡镇企业单位在融资过程中,都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进行集资,几乎没有通过股票形式向证券公司借贷,加上农民存款形式多是储蓄业务办理,缺少资金投入渠道的来源。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当下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对融资的方式没有具体意见和要求,阻碍了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金融发展,降低了农村集资的实效性,并且由于农村群众的收入水平低、思想较为传统、金融观念较保守,农村银行机构建设少、业务水平低、服务项目少等综合原因,导致现农村小微金融机构资金少,发展缓慢的现状。
4.农村金融业务缺乏创新
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看,农村金融的项目和服务业务类型及内容过于陈旧,缺乏创新力,虽然较以前有些创新方面的体现,但针对发放额度低的贷款时,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及高成本低效益,大多数农村银行机构在放贷过程中,还依旧实行要有抵押才能放贷的形式为主,过于注重畜牧业养殖方面,却在房屋、结婚、劳动等方面的消费特征明显的贷款项目重视度不高,造成农村一些金融机构所服务的项目类别不丰富,整体显得过于单一,这种类别少、业务范围窄及工作效率低的发展状况,无法满足现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群众对金融的多种要求。再加上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内部服务项目少,作用小,降低了在金融行业里面的竞争水平,大多数农村银行机构,没有在国有银行里面实行实名制、没有想到对应的业务工号,更缺少创新业务的服务内容,给一些需要小型企业在公司开户过程中,带来很多不方便,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缺乏创新力,不但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形象,还对银行业务开展带来了极大限制。
三、农村小微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策略
1.完善小微金融企业发展制度,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想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小微金融机构的成长,就要制定完善的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制度,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明确针对对象、发展目标和理念,制定创新政策,促进小微金融机构发展。按照湖南省政府的要求,加快建设“一县两行”(每县一家农商行、一家村镇银行),增加村镇银行的数量与质量;积极与省内外主发起行对接,让所有县域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所发放的贷款中涉农贷款约占40%。
2.优化小微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农村小额信贷
(1)建立多元小额信贷运行模式
农村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企业和农户的实际情况,开发小额贷款品种,对于不同的农村企业和农户资金需求设计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2)开展小贷支农模式
新形势下,国务院扶贫办将扶贫小额信贷纳入精准扶贫十项重点工程,作为扶贫品牌强力打造,促进金融扶贫从“普惠”转向“特惠”。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833亿元,贫困户获贷率由2014年的2%提高到26.7%。湖南有广大的贫困山区,这种小贷支农模式应该在湖南省普遍推广,让所发放的贷款中涉农贷款能够占到60%。
2.拓展小微金融机构金融业务
目前由于小微金融机构贷款不能满足经济市场的要求,所以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应加大小微企业融资力度,增加融资的来源方式,积极发挥政府的影响力,不仅能帮助小微企业迅速发展,并且能实现小微企业与小微金融机构的同步发展。并且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型项目过于单一化,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少,应该主动拓展更多银行业务类别,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农村群众普及金融带来的方便具体体现,提升人们对现在金融发展的认识,对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及网上银行有很大促进作用,使金融的方便更快更好的带给农村群众。
四、结语
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形态下,我国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缓慢、起步较晚,但仍有很大进步空间及潜力,大力发展小微金融不仅能填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空白,且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小微金融机构想要迅速发展,就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方向、大力拓展金融业务种类等方面的工作,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主流,满足当今社会的市场需求,用创新的改革策略使农村群众切身感受到小微金融机构给他们日常生活中带来的便利,实现农村小微金融機构真正的价值和企业发展目标。从而提升了小微金融机构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的实效性、能动性,促使我国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时代。
参考文献:
[1]王钦广.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成因及对策[J].理论与改革,2014,(03):20-22.
[2]路耀芬.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研究[J].农业经济,2016,(07):12-14.
[3]张晶晶,王泽鹏.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J].时代金融,2014,(23):15-18.
[4]杨笑妍.经济新常态下小微金融的发展对策[J].武汉金融,2015,(08):30-33.
作者简介:杨道衡(1976.05- ),男,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审计、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