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助推乡村社会善治
2017-04-22马丽娜
马丽娜
【摘要】随着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组织内部条件、外界环境以及同类组织的示范效应作为动因,出现了从营利到治理的发展趋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条件、有能力通过其多元化发展趋向的调整,为乡村治理带来客观的现实价值和新的提升机遇,在组织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促进乡村社会的善治。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乡村治理 转向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在经济全球化、国内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有一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除了经济职能显著外,在参与乡村治理、推动实现乡村社会善治方面,也已经发挥了现实作用,并且富有成效。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协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村的内源性主体之一,其发展水平越高、发展程度越深,介入治理的特点就表现得越充分。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长期以来,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和责任人,但是现实中乡镇政府财政紧张,村级组织总体上财力不强。在这样的境况下,本着自愿自治原则发展起来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在了公共服务这一领域里。目前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可以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
协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致力于乡村经济发展、村民增收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于对组织成员生存环境的关注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对其长远发展的意义的认识,开始参与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中,通过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来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各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基于本土特点选择适宜的治理途径,农业生产方式注重环保、可持续。
塑造新型农村文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在新农村社区的产物,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点。塑造新型农民文化对经济合作组织有双重意义,既可以实现为其成员服务的宗旨,也可以开拓出农民经济合作的新领域。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培训成员、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过程中,也发挥出了培育新型农民、塑造新型农民文化的重要作用。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观动因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直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深深影响着乡村治理的进程。影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趋向治理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主观动因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组织目标的重新定位。乡村社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根基与土壤,改善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问题,不仅是应当作为治理主体之一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更是其组织目标重新定位的动机。这种趋向是基于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实现自身经济目标的要求,是在客观环境发展变化中对于组织发展目标的适时调整和重新定位。
二是组织利益的内在驱动。获取利益是一切主体内在激励的根本动力,组织介入乡村治理的选择,实质上也是为了实现成员的更大经济利益,争取更有利于扩大经济效益的便利条件和发展环境。组织介入治理有利于获得政府支持,增加政治资本,借助外部力量规避市场风险。
三是组织精英的意愿。组织精英参与治理的内在动力来源于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和理想。组织参与到乡村治理中,他们的能力和经验就将在更大的范围和不同机制中得以应用与提升,自身价值也得以更大化的挖掘和实现。此外,组织精英通过介入治理还能够进一步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组织进入乡村治理,不仅实现了精英个人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也增强了他们在乡村社会的个人影响力,实现了他们的权利追求,有利于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也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和推动
政府政策的导向。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村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形式之一。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以上条文看未来政策导向,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政府关于民间组织的政策引导存在将其引向治理并发挥治理功能的倾向。
同类组织的示范效应。据相关统计,截至2008年底,运行比较规范、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超过15万个,吸纳成员总数约3878万人。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介入治理,走进公共服务领域。不仅在他们之间具有典型示范、模式复制、经验推广的成长和发展特征,此外,每年还吸引着全国各地的其他同类组织、学者专家前去学习借鉴,访问考察。互动交流对乡村治理、对组织成长具有双赢作用。
学者专家的引导。目前,学界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热度也不断走高。绝大部分学者专家承认并认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行为,同时也在积极探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何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的发展模式和建议措施,大力鼓励并引导这一趋向在适宜的组织与地区成为现实。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发展方向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在经济领域发挥显著作用,同时还能够在乡村治理的网络系统中同样产生了较大的价值,而这样的价值也深深影响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向。
与其他组织包括专门的治理组织相比,合作经济组织能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提供社会服务,通过盈利板块“投资”公共事业,具有资金优势。同政府相比,其治理活动具有更大自主性和灵活性。此外,组织深入植根于乡村本土,更为准确地了解村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表,组织利用自身影响力,以精英牵头,带动组织内外村民有序参与治理,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借鉴先进模式,走向“社会企业”。“社会企业”是既有别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意义的非盈利组织的社会性组织,介于公益组织和营利企业之间,具有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特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社会企业一样,以经济发展战略作为实现组织目的的首要途径,营利是两者发展目标的互通点。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断实现经济领域成果的同时,还能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创造出社会企业的公益价值和人文关怀的“社会形象”,而这本身也会“反哺”组织的经济发展迈向更高台阶,走向“社会企业”的发展模式也就可能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选择之一。
基于运转环境,内部双向分化。不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在特质、运作方式不同,所处乡土环境也各自迥异,因此同是合作经济组织,其发展走向也很可能在不同条件下产生分化,这里大致分为三类:首先,一部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可能完全转向参与公共服务的治理组织。或是由于当地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程度已经较为成熟,该组织在当地发展空间较小;或是在该组织的人员配置、外部条件、客观需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之下成为治理型组织更为适合。其次,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介入治理的客观条件不充分,不允许在发展方向上“分心”,亦或是基于大多数组织成员的意愿和决策,组织也会选择回归“主业”,回到经济组织单一性发展不再介入治理。再有就是并未在發展方向上做出“抉择”、选择继续维持其经济组织性质并介入治理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治理与发展经济过程中能够双向受益,两方面互为促进。
(作者单位:太原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①郭道久、陈冕:《走向复合治理:农村民间组织发展与乡村治理变革——基于四川仪陇燎原村的研究》,《理论与改革》,2014年第2期。
责编/贾娜 美编/于珊